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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59:23
张志新之死
    张志新以“反革命罪”被逮捕时,只有38岁;此后,受了7年牢狱的残酷折磨,被枪毙时,也只有45岁。这样一个年轻而美好的生命,以这种方式凋零,时隔30年,每每想起来,我还是忍不住长叹。
    张志新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告诉人们那曾经是一个多么荒谬、扭曲而疯狂的时代。
    大约在1968年前后,一个星期天,张志新到一个同事家里借江青“文革”时讲话资料。同事说张志新你站到我们这一派吧,我们派是革命的。张志新说,我考虑的不是这一派那一派的问题,我考虑的是文化大革命的问题,我觉得文化大革命好多问题我不能理解。此事立即被这个同事向她那一派组织的头头汇报,并写成文字装进档案里。
    不久,在辽宁省委宣传部工作的张志新与3万多名机关干部一道,被送到盘锦的干校学习。在这里,张志新被揪出来,说她反对文化大革命,要挖她黑思想,并成立了专案组。张志新的很多言论最初都只是在与同事朋友之间的闲聊中无意零碎地流露出来。她从未主动地在公开场合谈过自己的思想,甚至从未对自己的爱人提及,但在一次又一次的批斗和交代中,她被迫说出了自己早已存在脑中的很多想法,她的思想被组织挖掘得越来越深,1969年9月18日,张志新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捕入狱。
    当年的办案人员向我回忆,张志新被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判几年就可以了。但张志新始终坚持自己无罪。1970年5月,张志新因“反对毛主席、反对江青同志,为刘少奇翻案”被判死刑,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处高副处长看了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动口不动手,没有搞破坏;另外,党员在党的组织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军管会”认为执行不力,换了人。新换者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了——那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他本意是判张志新两年以上刑期,但就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为了表示自己的坚决,他一下子把刑期改为15年。
    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军代表连写了“六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再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的法院方面代表一致同意判张志新死刑,但在最后,当时辽宁省最高负责人、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张志新被改判无期,这一“指示”让张志新多活了几年。
    1973年,张志新再一次也是彻底被推向死亡。11月,监狱组织“批林批孔”学习大会,在大会上讲到林彪执行极右路线,这时有一个犯人站起来喊:林彪不是地主,他家里没有土地。他喊完以后,已精神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高喊了一句涉及最高领袖的口号,当时立即有人扑过去把她押出去了。
    张志新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于是监狱提出了死刑报告。
    1975年2月,辽宁省委常委开会讨论“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我后来在档案中,也看到了这份会议记录。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服刑期间还那么疯狂,还犯罪,让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张志新的死刑讨论记录大概只有60多个字,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决定了。张志新的死刑判决公布之后,监狱里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但上级批示“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批示执行”。1975年4月4日,45岁的张志新在沈阳大洼刑场被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