锥形储罐:马未都:国人何时能不再以户口而是以国家为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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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国人何时能不再以户口而是以国家为荣

2011-07-07 16:17 千龙网 我说两句(14)

(三)迁徙自由

我的户口簿上注明我是1971年2月由黑龙江省宁安县迁入北京的,那是我未成年时随父母去“五七干校”留下的印迹。实际上我出生在北京,1969年1月十四岁时迁出北京的。父亲是军人,军人没有户口,只是我和母亲及弟妹作为他的家属随他迁来迁去,任人摆布。我那时并不知户口有什么不同,所以心里很坦然。

户口仅是你作为国家公民的登记,注册在案。国家因为有你而骄傲,一个一个的公民(百姓)构成了我们这个有着13多亿人口的强大国家,每一个公民都是国家的一份子,说大些是国家的一个支柱力量。所以,在新中国成立之后,1954年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宪法曾经郑重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这一条款当时也是在精英慎重充分讨论并报人大通过的,表明了新中国的开明态度。

但问题比实际难。由于新中国较旧中国变化大,思想解放,大量的农民涌入城市搞社会主义建设,随之而来两大社会问题苦恼着国家——城乡差别与自由迁徙,让负责具体实施的国务院重新规定了户口登记制度,实行了有特色的中国二元制户籍制度:农业户口与城镇户口,严格限制迁徙。此为权宜之计,也属无奈之举。后来在文化大革命后期,宪法未做说明就取消了自由迁徙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划时代条款。

我们可以把新中国首部宪法中的“公民有迁徙和居住自由”看成一个许诺。新中国已成立62周年了,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实际上,今天作为公民居住已经基本自由,自由迁徙尚待时日,但人心所向,一定成必然。

(四)公民意识

让国民以国家为荣,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让公民具有现代公民意识,也不是一蹴而就之事。国民与公民有所不同,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国民“一般不包括政治权利”。而现代社会的老百姓丰衣足食之后,最关心的就是“政治权利”。

在户口薄的卵翼之下诞生的“居民身份证”小心地回避了一下公民的称谓,但在身份证号码前又羞羞答答加上了“公民”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却有一个“公民”身份证号码,不知这是不是当年的疏忽,还是有意为之。我们居民身份证不再分农业户口与城镇户口,的确已是一个进步。

二元制的户口制度实际上拉大了城乡差别,过去国家口号要消灭三大差别——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体差别,前两项因户口制度不仅没能缩小,而是拉大了。农民工就是这个制度下的产物。理论上,社会差别越大,社会矛盾就越大。

我们因户口制造的社会矛盾已经为自己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公民身份登记足以使国民一生方便,其生老病死都在这一长串数字下获得平等待遇,让公民人格平等,行动自由是国家的责任。生就不平等,设置一条难以跨越的人生障碍实在算不上先进制度。

以中国传统方式计年,新中国已满一个甲子了,这60年大可分为两个30年,小可分为四个15年,仔细回忆一下,国家每15年都有一个变化,但户籍制度未跟上这一变化,全国除了首都及大城市有人愿意炫耀自己的户口,大多数人在户口问题上或多或少都有不公平待遇。我希望30年内,中国人能以国家为荣,不再以户口为荣。

(责任编辑:朱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