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破衬板:国税总局拟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7:15:05

国税总局拟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

2011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会计网校  点击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拟在部分行业试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统一进项税抵扣率和销项税征收率。此举将大大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在一份《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中,国税总局明确,将在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和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率先试点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同时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由现行的13%修改为纳税人再销售时货物的适用税率,即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13%税率的,则扣除率为13%,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17%税率的,则扣除率为17%。

  “进项税抵扣”是增值税的一大特点,企业应缴的增值税实际上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抵扣后的部分。销项税是指销售货物时应缴纳的税金,进项税则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但由于销项税和进项税税率的不统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税负实际上比工业企业还高。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主要原材料的购进普遍按13%的扣除率进行进项税抵扣,但在销售产品时则按17%的增值税率征收销项税,“高征低扣”使农产品加工企业多承受了4个百分点的增值税税负,而普通工业企业是征17%抵扣17%,,这显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尽公平。为此,农业领域人士一直呼吁将进销项税率统一。

  征求意见稿指出,将进项税扣除率调整为产成品的适用税率,可以大大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有利于鼓励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

  虽然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试点的具体时间,但据记者了解,在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和食用植物油加工两个行业试点之后,国税总局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开这一新政策。

相关阅读:
  • ·莫让“碳税”惩罚海外投资者
  • ·土地增值税应重清算轻预征
  • ·上半年车市、楼市、股市相关税收增速回落
  • ·上半年全国税收缘何长三成 下半年增速将会放缓
  • ·减税 适度私有化与经济增长
  • ·金融交易税当征
  • ·国税21亿领跑“三公”支出
  • ·结构性减税已迫在眉睫
国税总局拟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 国税总局拟降税农产品加工增值税,个股或受益(附股) 农产品加工企业税负有望降低 国税总局出增值税新规 食用油企业避税途径被堵 国税总局:企业发放交通通讯征个税 国税总局通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 国税总局通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 国税总局酝酿降低奶粉等进口关税 防税收流失 国税总局明确重组免征营业税 并购成本降低 国税总局解读《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国税总局解读《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国税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 国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 国税总局每天都吃些啥? 质检总局要求严查严办上海违规加工生产馒头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的征求意见稿[中国税... 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企便函【2009】33号关于增值税方面的问题 国税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国税总局拟研究婚前房产加名税可行性 企业降低 农产品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税函[2009]641号关于供电企业收取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发[2006]187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 国税发[2006]187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