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1316:于晓东烈士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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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晓东烈士事迹

1991年6月15日,一位年青的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而牺牲了。他就是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区南街派出所的于晓东。

6月14日夜,于晓东执行完巡逻任务回家途中,15日零点20分左右,行至市红旗印刷厂北侧时,发现前面有两名行迹可疑的人(事后二人交待,一名金亮,一名陈志剑,他们是在寻机作案)。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使他快步跟了上去。两人发现后边有人跟踪就向前猛跑。于晓东紧追不舍。追到市制鞋厂东墙时,用枪逼住了二人,并令其跪下解开裤带到派出所去。金亮突然起身死死抓住于晓东握枪的手,并用力往下夺枪。于晓东和他紧紧扭在一起。搏斗中于晓东鸣了一枪。金亮仍不松手,并高声喊叫:“快抽刀!快抽刀!扎他!”陈志剑抽出军刺,凶狠地向于晓东的脸部连刺了几刀。顿时,鲜血染红了于晓东的脸颊。他忍着剧痛、继续与歹徒作殊死的搏斗。这时,陈志剑又凶狠地向于晓东的后背猛扎了一刀,深度达20余公分,贯穿了心脏。于晓东倒在了血泊之中,为党为人民,为他所热爱的公安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时年仅23岁。

于晓东,1967年9月21日出生,1987年7月毕业于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同年8 月被分配到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区南街派出所,先后任外勤民警、治安民警。

他走上工作岗位以后,认真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具有勇于献身的精神。平时,所里有破案、巡逻、堵卡和“蹲坑”任务时,他总是争先恐后地抢着干,每逢追捕人犯,他总是把安全让给同志,自己迎着危险第一个冲上去。参加工作3年多来,共破获各类案件158 起,打击处理各类人犯113人。其中,在任治安民警3个月时间里,就查处各类案件85起,处理各类人犯28名。由于他工作成绩突出,1989 年曾受到古塔区人民政府的嘉奖;1990年被评为古塔区公安分局先进工作者。

于晓东在日常工作中,时刻牢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助人为乐。主动照料管区内五保老人的生活,帮助老人劈柴、买煤、打煤坯。逢年过节,他还用自己的钱为老人们买鱼买肉。老人们过生日,他为老人送去寿糕,成为孤寡老人的知心人。他还帮助过学校和幼儿园修理桌椅板凳、购买儿童读物;曾帮助从沈阳来锦州的 3 名中学生查找亲人、安排住宿,最后又给了15元零花钱,送他们返回沈阳。据统计,几年来,于晓东共为群众做好事 241 件,拒收礼物价值1300余元,收到表扬信23封。锦州电视台、锦州日报曾两次宣传他助人为乐的先进事迹。

于晓东牺牲了,人们将永远怀念他!

余仁根据有关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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