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幕降临:党纪条规知识竞赛参考题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37:02

一、必答题

1、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

2、对公务员的处分有哪几种?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3、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什么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4、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是什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 

5、深化干部人事改革要实行什么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

6、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工作是什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什么权利?(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8、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9、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是什么?(改组和解散)

10、什么是贪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11、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谁?(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12、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它纪律处分,应如何操作?(对这种情况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13、预备党员违犯党纪如何处理?(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4、《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当利益的规定》中的特定关系任职的都是哪些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15、离职钱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应怎样计算违纪数额?(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违纪数额。)

16、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谁?(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17、党内监督工作有哪几项制度?(规定了10项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即: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

18、《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哪些重要事项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9、巡视制度监督的对象是谁?(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20、党的各级领导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21、对诫勉谈话有何要求?(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22、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怎么办?申诉期间,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吗?(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2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在实施党纪处分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24、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哪几类?最长几年?(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5、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可不可以重新入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26、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反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如何处理?(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

27、违纪行为共分哪几大类?(违纪行为共分10大类,分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抢答题

1、留党察看最多不超过几年?(答:二年)

2、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答:5年。)

3、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何种管理?(实行统一管理。)

4、党内监督要与什么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5、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什么?(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6、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等次分几种?(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7、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应如何处理?(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8、什么是直接经济损失?(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9、《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询问提出的形式是什么? (口头或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

10、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有哪些?(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11、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如何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12、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应如何处理?(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13、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哪些监督责任和权利?(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14、某巡视组根据巡视工作需要,要求列席所巡视地方党组织的有关会议,该党组织认为这是其内部问题,拒绝了巡视组的要求。这种做法对吗?(不对。)

15、某领导干部因触犯法律被判有期徒刑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但因其一直表现良好,且认错态度诚恳,党组织是否可以视情况对其作出减轻处分的决定?(不可以。)

16、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是哪些?(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亲婚姻关系。)

17、对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应如何处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8、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学历、文凭的,应如何处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9、在涉案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从轻处分?(能够配合调查工作,能坦白组织已掌握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

20、《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提到的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中所阐述的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什么样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

21、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该如何处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2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超过多长时间,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六个月)

23、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什么处分?(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5、参与赌博的,应给予什么处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26、在工作时间赌博的,应给予什么处分?(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27、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应给予什么处分?(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8、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做什么?(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29、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决定?(6个月内)

30、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多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共答题

1、实施党纪处分要坚持哪些原则?(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二是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五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什么是违纪行为?(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行为,就是违纪行为。)

3、对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如何进行处分?(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它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4、当前反腐倡廉要下大力气抓好的四个方面工作是什么?(一,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二,必须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三,必须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四,必须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5、党内监督包括那些制度?(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免制度;舆论监督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6、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什么情形之下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8、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如何处理?(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9、对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的,应如何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0、对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应给予何种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对妨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依纪依法执行公务的,应如何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对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如何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3.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什么?(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14、《党内监督条例》实施后,如何使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地结合?(一是正确看待党内监督的基础作用,应当明确:党内监督是党外监督的重要基础,离开了党内监督,党外监督不可能很好发挥作用。二是不断增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适时启动党内监督程序,保证党外监督落到实处。对于党外监督揭露出来的党的组织或者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的要及时启动党内监督程序,以党内法规为依据严肃处理。)

四、风险题

1、谈话制度规定,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应了解哪些内容?(主要了解该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2、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6)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3、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是什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4、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什么?(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5、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要求是什么?(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法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要注意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6、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指哪些?(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斗。)

7、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8、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二、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三、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四、进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9、《若干规定》适用的主体、对象有哪些?(《若干规定》中适用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10、《若干规定》列出的八种权钱交易形式是什么?(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以交易的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

11、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有哪些责任和权利?(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五)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12、几年前,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猖獗,对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一些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请问,对这些党员干部应如何处理?(组织、领导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它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13、对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如何处理?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应如何处理?(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14、普通党员怎样进行党内监督?(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有:(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2)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3)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4)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5)《党内监督条例》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15、党员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哪些行为?(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16、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哪些行为?(个人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规定买卖股票;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17、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准有哪些行为?(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18、党员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哪些行为?(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

19、各级党组织如何处理署实名举报问题?(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20、贯穿《党内监督条例》的主线是什么?(加强党内监督,既要发展党内民主,又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两者不可偏废,即力求用发展党内民主的方式,保持党的活力和创造力;通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证党组织的战斗力。这是条例通篇贯穿的主线。把握好这一主线,是我们学习、理解条例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