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婆婆:不信净土之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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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净土之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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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灵芝元照律师(1048―1116年)著《观无量寿佛经义疏》中,说明世人不信净土之障有二:一、他障,二、自障。

  《疏》云:“窃观古今不信净土,其障有二:一为他障,二即自障。”

  灵芝《义疏》,流通不广,宋之戒度法师作《正观记》,2002年,有人印《疏记会本》。《疏》中有记释者,同时录之,以作解《疏》之助耳。一、明他障

  《疏》中,先明他障,文云:“ 言他障者,谓,世传异说,不辨是非,故于佛言反不信受。”

  《记》:“言世传者,入耳出口,无稽典故。不辨是非,无正见故。佛言不信,毒气深故。”

  所谓“毒气深”者,今时之“大乘非佛说”之毒气,是最深者!

  《疏》:“略列数条,余非可尽。”

  《记》:“略下,指后所列”。

  “数条”,疏列八条,如次:

  (一) 不知分量

  《疏》:“如《僧传》(1) 慧布云,方土虽净,非吾所愿。若使十劫莲花中受乐,不如三途极苦处救众生也。”

  此是第一条,先引不信之言。

  此是疏主所引。

  《高僧传》原文云:

  “或见诸人乐生西方者,告云,方土虽净,非吾愿也。如今所愿,化度众生。如何在莲花中十劫受乐,未若三途处苦救济也。”

  据《观经·九品往生章》,下品中生,莲花六劫方开;下品下生,十二大劫方开。此云“十劫”,未知何据?

  《疏》难破云:

  “今谓,得忍菩萨可容此说;若未得忍,自不能救,焉能救他?”

  得忍,谓得无生忍。若据《华严》,第七远行地,方得无生法忍。

  《疏》:

  “《智度论》云,具缚凡夫,有大慈救众生者,无有是处!委如《十疑论》第一疑中所破。”

  《十疑论》云:“具缚凡夫,有大悲心,愿生恶世,救苦众生者,无有是处!何以故?恶世界,烦恼强,自无忍力,心随境转,声色所缚,自堕三途,焉能救众生?”

  又,《论》云:“譬如婴儿不得离母;若也离母,或堕坑井,渴乳而死。又如鸟子,翅羽未成,只得依树传枝,不能远去。翅羽成就,方能飞空,自在无碍。凡夫无力,唯得专念阿弥陀佛,使成三昧,以业成故,临终敛念得生,决定不疑。见阿弥陀佛,证无生忍已,还来三界,乘无生忍船,救苦众生,广施佛事,任意自在。”

  《记》云:“布师内证,故不可测;纵自堪能,浅识效之,为害滋甚!委如《十疑论》。”

  (二) 不达事理

  《正观记》谓,前面第一条是“不知分量”。此下第二条是“不达事理”,文有两段,并是《六祖坛经》。

  初段中,初、牒彼计。

  《疏》:“有人云,心若清净,即是自性西方,何必求生他方净土?”

  《记》云:“正引彼文云,迷人念佛生彼,悟人自净其心,所以佛言,随其心净,即佛土净。又云,念念见性,常行平直,便见弥陀,何用更愿往生?但心清静,即是自性西方等。”

  《疏》:“今谓,非无此理,斯乃教中法性理土,而非今经所明也。”

  《记》:“今下,明今难。”

  《疏》:“然,具缚凡夫,未证忍地,假令顿悟自心,孰能恒守清净?”

  【按】此中“顿悟”,应是解悟,非证悟也。若实证悟自性,则无须“恒守”,本自清净故。

  《疏》:“法虽高妙,不摄群机。但有虚言,何由造入?”

  《记》:“法虽高妙等语,对破世人妄执”。

  杨仁山居士云:“ 佛学之高,莫如禅宗;佛学之广,莫如净土。禅宗拣根器,净土则普摄。”

  《疏》:“又云,西方去此十万八千里。此亦误以西竺为西方也。《经》云,‘从此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岂止十万八千乎?略指一端,诸余不足议也。”

  【按】民初许圣可居士著有《六祖坛经解义》,关于此段文解云:“六祖之说西方,系指天竺印土而言,非指极乐世界之贤圣言也……韦刺史系东方俗人,故六祖即引西方俗人以破其疑,非引极乐世界之法身大士破其疑。盖六祖说法之日,虽得妙道,未入涅槃,引俗针俗,真理自显。”

  (三) 唯被下根

  《疏》:“有人云,此十六观,唯被下根耳。”

  此第三条。《正观记》云:“诸记咸指《宗镜》”。《宗镜录》中,是否有此说?待查。

  《宗镜录》卷十七:

  “问:如前剖析,理事分明,佛外无心,心外无佛。云何教中更立念佛法门?

  答:只为不信自心是佛,向外驰求,若中下根,权令观佛色身,系缘粗念,以外显内,渐悟自心。若是上机,只令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如《佛藏经》云,‘见诸法实相,名为见佛’。”

  即查《宗镜纲要》,发现第十七卷有说念佛法门,所谓“诸记,咸指《宗镜》”,谅即指此段文吧。

  《疏》:“今谓,此经乃圆顿上乘成佛之法。是心是佛,出自今经。韦提一闻,即破无明,得无生忍;五百侍女发菩提心,岂皆下根耶?”

  难破中,先约教:

  经中,第八观云,

  “诸佛如来是法界身,入一切众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时,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诸佛正遍知海,从心想生。”

  故云:“是心是佛,出自今经”。

  韦提下,约机难:

  韦提得忍,侍女发心,文见十六观末,结益之中。

  (四) 实无他佛来迎

  第四条:

  《疏》:“又云,念佛人,临终感佛来迎,皆是自心业现,实无他方佛来。今详此说乃有多失,一则不信佛语,《观经》九品,临终感相,皆佛说故。”

  《观经》九品临终感应现相,阅读《九品往生章》可知。

  “二、不修佛力,诸佛菩萨慈悲誓愿,拔苦与乐,不遗物故。”

  “修”谓研习,佛有十力,不去学习研究,所以不了佛慈接引众生之誓愿。

  “三、不信佛体,佛与众生,体性平等,有感必应。佛若无应,三身不备,则非佛故。此三不信,孰可信耶?”

  《记》云:“佛语、应身;佛力、报身;佛体,法身也。故总结云,佛若无应,则三身不备。”

  (五) 莫学愚人

  第五条:

  《疏》:“又有人云,莫学愚人求生净土。今谓,《无量寿经》说,十方诸菩萨,皆愿往生净土。况普贤行愿、势至圆通,皆愿往生净土。补处、不退、诸上善人,岂皆愚人耶?”

  【笔者按】说“莫学愚人”者,才是真愚人耳。

  《疏》:“又,《僧传》所载古晋高僧,生、融、持、远、南岳、天台、庐山十八贤(2),皆修此法,岂亦愚人耶?”

  《疏》:“汝今滞著三界,耽恋五浊,甘受众苦,无思出离,反是智人,一何颠倒?!假令自得忍力,乐住三界度生,那发此言,障他修习?”

  (六) 执著取相

  第六条:

  《疏》:“又云,求生净土,念佛、修观,皆是执著、取相,殊非超越之法。今谓,著与不著,取与不取,在人心智所见明昧(3) ;岂得凡见修持,例皆著相?于恣不捡,尽是通人(4) !”

  《疏》:“且佛言不著相者,盖令不著我、人、众生、寿者等相;不住所修法相,遣除人法二执,即达人法二空。何尝以系念进修而为著相乎?”

  《讲义》云:“人、众、寿,皆自我开出。有我相,便有对待之人相;人不止一,为众生相。执我之见继续不断,即寿者相。四相不外一个,我相也。我相因我见生,我见以我相显,一表一里,从来不离,破我相即是破我见也。相有粗细,粗则著境,细则著心。”(江味农居士)

  《疏》:“且世人争竞我人,炫耀权势,耽荒声色,奔逐名利,聚敛财榖,系恋妻孥,此等诸相,无始爱缠,佛劝远离,反更深著!念佛三昧,无始未经,佛劝修习,反疑著相。众生迷倒,一至于此!”

  《记》:“顺恶习故,执非为是。由无善种,将是作非。我人、爱缠、生死根本,属惑道。炫耀至妻孥,并是业道。随业受报,苦道备矣!孥,音奴,子也。”

  《疏》:“今谓,若修念佛三昧,定非著相。何以然耶?佛身无相,有何可著?故《智论》云:植佛福田者,谓慧心坚著也。随以香花供养,至佛无尽。龙树论师岂不解般若,而言‘坚著’者,岂亦著相耶?”

  《记》:“《智论》即龙树所造。般若荡相,尚令坚著;至于香花少供,犹不弃舍,安有念佛修行而可废乎?”

  《疏》:“夫般若空法,元为修六度者。六度不修,般若焉用?真得道者,达修无修,了念无念;所谓:终日修而未始修,终日念而未尝念。《金刚般若》云:无我人众生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菩提。故知了达之士,何尝不修善耶?”

  前明般若功用,所谓:“五度如盲,般若为导”,如文可知。

  “真得”下,至“未尝念”,参阅《四十二章经》第十八章:

  “佛言,吾法,念无念念,行无行行,言无言言,修无修修。会者近尔,迷者远乎?言语道断,非物所拘。差之毫厘,失之须臾。”

  “此第十八章,明念、行、言、修,皆超有无两关,而不可以有无情见凑泊也。念即无念,故常念此无念之念,岂以不念为无念哉?行等三句,例此可知。会得,则触事全真;迷者,则转趋转远。言语相即解脱相,故言语道断。一切物即真如性,故非物所拘。才涉有无,便隔霄壤;故差之毫厘。才涉思惟,便成剩法,故失之须臾。”(蕅益大师解)

  (七) 临终境界现前不得去

  第七条:

  《疏》:“又有说云,临命终时,若见幢幡、莲华等境界现前,并不得去。今谓,临终境现,自有正念善业所感,亦有邪心造恶所招,岂得一概斥为魔事?况恶相既现,任运业牵,岂由汝意愿去不去?如人造业,合堕三途,临终恶现,何由不去?故知谬传,不足取信。”

  《沩山警策》云:“临行挥霍,怕怖慞惶,谷穿雀飞,识心随业。如人负债,强者先牵,心绪多端,重处偏堕。”

  既是“识心随业”,岂得由汝不去乎?

  (八) 愿长得人身出家为僧

  第八条:

  《疏》:“有人发愿云,愿从今生,至成正觉,未得道前,身无横病,寿不中夭;正命尽时,不见恶相;长得人身,聪明正直;不生恶国,不值恶王。乃至所生之处,值佛闻法,童真出家,为僧和合。”

  《记》:“即《永嘉发愿文》也”。

  【按】永嘉玄觉禅师,参六祖,称“一宿觉”,见《六祖坛经·机缘品第七》。《发愿文》,见《永嘉集》。

  《疏》:“今谓,若生净土,则无横病夭寿、恶国恶王之患。任运常值三宝,出家为僧。只由不知净土,故有此愿。亦犹陈徐陵愿云,愿即还人中,不高不下处托生等。彼乃儒流,不在言责。”

  《记》:“徐陵,陈朝人。尝发五愿,一愿临终正念,二愿不入三途,三愿即还人中不高不下处托生,四愿童真出家如法奉戒,五愿不随流俗之僧。”

  《疏》:“禅讲宗师,率多此见,皆言,但愿后世不失男子,出家学道。

  尝试语曰,汝今已得男子出家,只合便求出离,何乃复求男子,再愿出家,略无胜进乎?”

  《记》:“此乃疏主,愍物情切,苦口叮咛”。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

  ――他障八条,至此完毕。二、明自障

  《疏》:“二、自障者,略说六种。”

  (一)吾无力量

  一云:“ 净土难生,吾无力量,非敢过望;但不失人身,足矣。”

  《记》:“ 斯盖宿无善根,省己绝分。纵闻,不信,岂思修乎?”

  多年前,我在街上遇一丐者,向我乞钱,我说:你念一声“南无阿弥陀佛”,给你一块钱;念十声,给十块钱。说了几遍,他就是不念,摇摇头,走了。这乞丐就是“宿无善根”的明证。

  《大方广佛华严经》第十六卷云:“宁受地狱苦,得闻诸佛名;不受无量乐,而不闻佛名。所以在往昔,无数劫受苦,流转生死中,不闻佛名故。”

  又云:“若见如来者,为得大善利。闻佛名生信,则是世间塔。”

  (二)吾恶业深重

  《疏》:“一云,吾毁戒破斋,恶业深重,西方净土,何由可生?”

  《记》:“不闻下品中生,毁犯众戒,诸恶庄严,知识劝赞,即往生故。”

  《观经? 下品中生章》:

  “佛告阿难及韦提希,下品中生者,或有众生,毁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如此愚人,偷僧祇物,盗现前僧物,不净说法,无有惭愧;以诸恶业,而自庄严。如此罪人,以恶业故,应堕地狱。命欲终时,地狱众火,一时俱至。遇善知识,以大慈悲,即为赞说阿弥陀佛十力威德,广赞彼佛光明神力,亦赞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此人闻已,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地狱猛火,化为清凉风,吹诸天花,花上皆有化佛菩萨,迎接此人。如一念顷,即得往生,七宝池中,莲华之内。经于六劫,莲华乃敷。观世音、大势至,以梵音声,安慰彼人。为说大乘甚深经典。闻此法已,应时即发无上道心。是名下品中生者。”

  (三)西方只是佛权诱众生为善

  《疏》:“一云,佛说西方,权诱众生自念为善,皆无其实。见修净业,反生嗤笑。”

  有人说:佛说西方,只是引人为善的权巧方便。大错特错!

  《阿弥陀经》云:“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今现在说法”。是真语、实语,怎可说是“权诱”?

  (四)自认聪明利智

  《疏》:“一云,聪明利智,直悟己心,任己所为,无非合道。岂同下士念佛修行耶?”

  《记》:“聪明无智,空腹高心,向诸贤圣,岂皆下士?”

  前面所说的高僧大德,如庐山十八贤等,难道他们是下士吗?

  “聪明无智”,就是世智辨聪,聪明反被聪明误,故云“无智”。

  (五)人死如灯灭

  《疏》:“一云,凡人之生,血气所聚,假名为身;及乎死去,百骸溃散,一切归空,何有净土是可生耶?”

  《记》:“不达因果,起断灭见。随业受报,安得归空?”

  这种断灭见,以为“人死如灯灭”,不知色身有灭,识神不灭,随业受报。不信因果,起此邪见,为害甚大!

  (六)夺胎换报

  《疏》:“一云,临终作想,夺彼胎阴,刹那换报,不历胎胞。

  今谓:色心报法,宿业所成,安有我神能夺他报?窃恐识神灵妙,先托彼胎,报谢趣生,即非他阴。假令可夺,作想劳神,求入胞胎,未知何意?违出家志,背解脱门!”

  【按】人之受生,各有业力,前世业因所感,今生受此果报,未必真能夺也。三、结劝

  《疏》:“而况我佛大慈,开示净土,殷勤劝嘱,遍诸大乘。目见耳闻,特生疑谤,自甘沉溺,不慕超升,如来说为可怜愍者!良由不知此法特异常途,不择贤愚,不简缁素,不论修行久近,不问造罪轻重;但令决定信心,即是往生因种。慈云法师云,‘唯赡养净业,捷直可修。若有四众,欲得速破无明,永灭五逆十恶重轻等罪,当修此法。欲得大小戒体还复清净,得念佛三昧,成就菩萨诸波罗蜜,当学此法。欲得临终离诸怖畏,自心安快,众圣现前,授手接引,初离尘劳,便至不退,不历长劫即得无生,当修此法’等。古贤法语,能无从乎?!”

  【按】慈云法师语,见《往生净土忏愿仪序》。慈云法师,法号遵式,字知白,天台叶氏子。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 年)寂,寿六十九。

  《观经义疏》明不信净土之障竟。四、笔者附言

  有人读《观经》下品下生云十念得生,便以为待临终十念可也,何须终日苦修?

  请看《释净土群疑论》:

  《论》云:“汝今时闻说净法,内无苦恼,外具善缘,不肯修行,待终念佛,虽亦得生,然此辈人,万不一往。【笔者按】马路如虎口,今时之车祸,凶过虎狼!

  或善友邂逅,未必相逢;

  或众苦缠身,不遑念佛。

  或偏风不语,不得称名;

  或狂乱失心,岂能注想?

  或忽逢水火,不暇至诚;

  或辄遇豺狼,以斯夭命。

  或逢值恶友,坏你善心。

  或饮酒过差,惛眠致殒!

  或军阵斗战,奄尔命终!

  或迥坠高岩,难修正行。

  众多障难,率述难周。无得一向不修,耽兹五欲,但言临终一念即生。”

  【注释】

  (1)《僧传》:梁·慧皎法师撰,称《高僧传》(《高僧传》初集)。唐·道宣律师撰《续高僧传》(《高僧传》二集)。宋·赞宁法师撰《高僧传》三集。民国初,喻昧庵居士编集《高僧传》四集。

  (2) 庐山十八贤:社主东林辩觉大师慧远、雁门法师慧持、西林觉寂大师慧永、天竺佛驮跋陀罗觉贤、罽宾佛驮耶舍觉明、东林普济大师道生、昙恒法师、僧睿法师、昙顺法师、道昺法师、昙铣法师、道敬法师、南阳张铨秀硕、雁门周续之道但、彭城刘逸民仲思、豫章雷次宗仲伦、南阳张野菜民、南阳宗炳少文。

  (3) 明昧:明者,如后文云,“达修无修,了念无念”,是谓智明,否则为昧。

  (4) 于恣不捡,尽是通人:凡见修持,皆讥为著相,恣意乱说,不自检点,以为己是大通家之人,殊非所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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