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若涵田馥甄八年恋情:不准放屁成禁令并非笑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2:29:19
 

不准放屁成禁令并非笑话

      

    据台湾“中广网”2月11日报道,非洲国家马拉维日前颁布了一项奇怪的禁令,禁止人们在公共场所放屁。此禁令一出便引起群情哗然。

    马拉维司法部长说,此禁令是为了促进社会文明,避免公共场所出现这种“有伤风化”的不当行为。所以规定民众不可以在公众场所、商业设施或公共交通工具内放屁。这项禁令将从下周一起开始实施。

    这一禁令的颁布引起马拉维民众情绪的很大反弹,他们认为在经济贫困的马拉维,政府不致力于经济发展,却去管这种无聊问题,实在难以恭维。而且他们也怀疑政府会如何执行和贯彻这一禁令。

    马拉维司法部副部长安东尼也对此表示不以为然,他说,任何通情达理或者明智的人,都不可能赞同将放屁视为犯罪。

    放屁是人的一种正常生理现象。人在吃食物时,由于消化道正常菌群的作用,产生了较多的气体。这些气体,随同肠蠕动向下运行,由肛门排出。所以,放屁是肠道正常运行的一种表现。相反,如果不放屁,则为一种异常现象。

    如果把放屁也定为“犯罪”,那么那些制定此条法律的人,不知道他们是否永远也不放屁?!听起来好像不合常理,但是一些人想出这些“罪名”,对于当权者总是有用的,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犯“放屁罪”,如果那一天想定你的罪,不就很方便了吗。

    不过,要想证实是谁放了屁,是否还要发明一种检测仪器,放在屁股上,随时记录检测,像酒后驾车吹气一样的测试,然后才能定“罪”?

    人的生理现象也要定罪,那么不准拉屎撒尿,也可以定一项罪名,的确显得无聊,说明这个世界上,稀奇古怪的事情也太多了。不管怎样这是别国的“内政”,不得干涉!

    不过无独有偶曾经有人在香港佐敦道一红绿灯上就看见贴的“不准放屁”标志。

    根据“带雨的云1”写的:“一孩子正“方便”时忽闻后坑一声响屁,孩子回头望望,原来是那个挂牌子游街的“老右派分子”。“右派不许放屁!”孩子放大声音吼道。老人低沉的嗓音朗朗回答了一声:‘是’!老人一向幽默,那年代又常常念叨,习惯于这个‘是’字,所以不知不觉地信口应了一声。”

    这些都是一些特例,要么是那个特殊的不正常年代,要么是弄不清原因的事情,不过都没有特别普遍的意义。

    任何时候,我们的政策,法律、条例,都应当符合常理,考虑它的可行性。所谓常理,也就是人们普遍的认知,所谓可行性,就是实施的可能和民众接受程度。

    如果人们普遍不认知、不接受,那么这些所谓法律,政策、条例,都是不会得到认真的贯彻和执行的。因此为什么经常会出现一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情出现?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地方主义的干扰。使这些政策、法律、条例就大打折扣。

    因此,在对待与民生问题直接相关的事情上,不能将所谓“不准放屁”类似“规定”强加于民众。所谓“不准放屁”的规定,在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广义的政策含义。要不然,不但会成为笑话,其公信力必被力挫,“失信于民”,将是执政者的死穴!

    民众的力量是很大的,最近埃及的事件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穆巴拉克统治了几十年,但是只要民众一起来,一呐喊他就下台了!

    一切都应当符合原则、符合常理、顺应潮流、符合民意、符合实际,才会少出错,少失误。这才是正确执政的基础。

 

    正是:

    执政一切为民众

    符合实际民意重

    怪异政策不可有

    百姓自然会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