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华新锅炉的图片:实现真正退市为什么如此之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2:56:05

实现真正退市为什么如此之难

标签: 退市  破产重整  司法解释  上市公司  2011-07-13 21:12

    

实现真正退市为什么如此之难?
   

    张立栋
   
  近日有媒体称,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司法解释正积极酝酿中。有人看到这个消息兴奋地表示:“看来A股上市公司彻底退出机制实施有望”。
    对此,笔者保持谨慎乐观。
    之前说过,此处不再赘述。在我看来,A股的退市制度更像是个政治经济学的问题而非纯技术问题。
    技术问题是显性的,比如法律方面的一些细节。我们说,退市制度的实施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有极大关系,此番有关破产重整的司法解释就是一例,有人认为现在退出制度中最大的障碍是在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方面如何协调的问题,是司法程序在先还是行政程序在先?诸如此类。
    这问题,既经济又政治,还牵扯技术。所以说,难。   
    话说回来,中国资本市场创立以来,时至今日,没有有一家上市公司被真正清算,完全退出市场。但我们都知道,垃圾公司无处不在。
    想当年——其实也没几年。证监会曾于2001年12月发布过《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当时媒体高呼中国股市的退市制度正式面世。然而谁都知道,该退市制度形同虚设,既没有清理掉一些垃圾公司,也没有真正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之所以退市难,是因为在现有运行框架下,再烂的公司也有一个宝贵的光环,那就是所谓的“壳”。说白了就是个上市资格,这个“壳”对想进入资本市场的公司来说很值钱;对地方政府来说很有用;对投机客来说很珍贵。。。。于是大家心知肚明心领神会,想方设法让“壳”动起来,“盘活起来”。
    而且,这几派人马不约而同对垃圾公司的中小投资者说:保住壳,不让退市对你们很有利,否则大家都血本无归!
    于是,这变成了一件符合多方利益的事情。垃圾公司可以一再存续,壳可以被反复转让。
  股市“不死鸟”的话题说了不是一次两次了,而制度推进却始终很难。今年5月的时候,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提高了借壳上市的门槛。文件对借壳上市的公司从盈利状况、资本实力和行业等做了新的规定,要求借壳上市比照更为严格的IPO标准。
    但这究竟是有利于退出制度还是起了相反作用?
    且不说此规定出台后借壳上市门槛依然比IPO要低,单是这个规定留下足够的出路就足以让“不死鸟”们欢呼雀跃的了。因为提高门槛表面上提高了买壳者的成本,但所有人知道,这些成本最终是要普通股民来负担的。
    说完了旧话题,再看看破产重整这样的“技术细节”,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现在的重整公司的临时过渡管理机构有着太多行政的身影。
    比如,有资料显示,已知进入重整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是由国资委负责人,以及当地劳动局、财税局等机构派员和财务、法律顾问组成清算组——现在连一些民营上市公司也同样如此:大股东涉案入狱后,同样由公权部门介入临时管理清算小组。
    在管理人接管的重整模式下,上市公司的财产与营业事务在管理人领导下由原上市公司的管理人负责,而重整方案的制定是在管理人领导下,以财务顾问为主,法律顾问协助拟定——一句话,两层皮的模式,使得重整过程中的行政化色彩很浓。市场主体的能动性没有发挥出积极作用来,这也导致了重整成本居高不下,最后,还是由投资者买单,此种模式,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立法初衷可谓相去甚远。
    说完了谨慎,说说乐观。笔者希望的是,酝酿中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司法解释可以对如上种种难题给出清晰答案,这恐怕也是所有关心资本市场的人所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