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兰怎么吃:中国律师历史上的“南宁惨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9:11:34







李庄刚刚出来,广西的四位律师又因为伪证罪进去了!

 

这几天,每天都带着一种几乎悲愤地心情,但是,什么也不想说,又能说什么呢?

 

我们又看到湖南的那位著名的杨金柱律师,悲壮的挥舞着自己的大刀,进行着力不从心的战斗。

 

没有体制的改变,个人甚至个别群体的力量在强大的腐朽的体制面前,有时候看起来会显得微不足道。

 

尽管广西不是重庆,广西四律师被抓案没有重庆那样的大的敏感的背景,我们的全国律协还敢于例行公事的进行关心一下,但是,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有时我甚至想,这还不如重庆,能够调动如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全国的媒体资源,进而把影响力搞得更大,是是非非,让全国人民评说,现在,这四个律师被抓的事情,所传播的圈子更小,李庄的案子我和好多政府官员、企业家等接触的时候,他们都知道,也喜欢听,还有自己的判断,但是,这四个律师兄弟被抓事件,真的是一般人都不知道。

 

实际上,广西四律师事件要远比李庄案件对律师的迫害更残酷更赤裸!

 

一个故意伤害案子,我们的警方敢抓3个证人,然后把证人关起来取证,然后去抓律师,尽管这个脉络和李庄案件一摸一样,但是这一次,广西警方居然一次抓了四个律师!这是中外律师历史上骇人听闻的!这是中国律师历史上的“南宁惨案”!这样臭名卓著的历史事件必将载入史册!让我们把办案人员找出来,看看他们是谁?!让我们把相关审批领导找出来,看看他们是谁?!让我们把幕后指使者找出来,看看他们是谁?!

 

一幕一幕的铁的事实,一幕一幕的惨案,我们的法律学者,我们的中国律师已经呐喊的声嘶力竭,我们快没有力气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如之奈何?!!!

 

明年,很可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就要出来了,我们很期待,尽管我们也知道,我们望眼欲穿的期待很可能最后还是无可奈何的自己欺人,但我们又能怎么办呢,两个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新闻播报后接近一个月正文才正式公布,这里面有多少不为人所知的肮脏的秘密?这实在是我国司法史上的丑闻!

 

一个小小的非法证据规定都这样骑墙丑恶难产,我们还怎样的去期待刑事诉讼法?在合同法、物权法等重大法律出台前,我们的立法机关公布草案,征求社会的意见,这些法律都是主要关乎公民财产权等经济利益的,然而,刑事诉讼法是关乎公民人身自由的重大法律,我们常说“不自由,毋宁死”,这么重要的法律,我们的立法机关为什么还不公布草案,听听人民的声音呢?给自己人民最基本的人权就这么难吗?

 

我原来学法律的时候,最讨厌学习宪法了,因为太枯燥,但是,做律师以后,我发现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几乎所有问题追根问题最后都是宪法问题,前几天,北大教授张千帆老师在西安,风尘仆仆讲中国宪政的困境和出路,先后做了三场演讲,我连续陪同,把张老师送到机场看到他稍显单薄的背影,我内心澎湃,眼眶湿润,这些德高望重的老师,就是中国的夸父!

 

暴力解决不了问题,暴力不会给中国人民打来民主宪政,暴力只会重蹈覆辙,就好像死性制度一样,你杀我我杀你,我们必须要有夸父追日的坚韧不拔,一点一滴的改造我们的社会,我相信,最终会有水到渠成的那一天,我们这块古老的土壤也能成长起来民主宪政的参天大树。

 

这是我们中国律师的历史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