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机场:对“同性恋”“有态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57:57

对“同性恋”“有态度”

发布: 2011-7-07
当吕丽萍在网上发表了歧视同性恋的言论而引起轰动之时,藏污纳垢的娱乐界那潭污水塘又被丢了一块石头,随后波及到娱乐界之外,于是,批的批,挺的挺,好不闹热。就连我原认为不是同性恋一党的名明星宋丹丹,也撇着小而扁的嘴叫嚷“住嘴!”好好地挺了一把她的“同志”。7月4日,央视《24小时》栏目也很挺了一把“同性恋”,说吕丽萍应该反思反省。

我知道还有一个人定是要粉墨登场的,果然,大妈李银河发了博文《吕丽萍你应该反省》,自从她装疯卖傻地批评赵本山春节晚会《不差钱》““问题出在赵本山的一句台词上:不是精辟,是屁精。很多人没听懂,屁精是民间对同性恋的鄙称,可能源自对男同性恋某种性交方式的暗示。在受众以亿计的春晚节目中竟出现如此粗鄙的谩骂是不应该的。按照当今世界LGBT权利运动的标准,在媒体公开咒骂同性恋绝对是政治错误,涉嫌歧视少数族群。”后遭到许多人批评后,许久没捞着谈“性”过瘾的机会了,这事少了她是难以想象的。她绝不会放过宣传代表资产阶级先进理念的“同性恋”理论的机会。

一会儿是瘾君子成群、一会儿又冒潜规则的娱乐界对“同性恋”态度挺的人之多,不足为奇,如果对“同性恋”是一片批评声,反到是不正常的,“人民艺术家”之称谓,大多数人是受不起的,大多数人也就是一个“逗你玩”的角色,当然,“逗你玩”是要收你的银子的。李大妈不一样,每一次参加关系着民生大计的“两会”上都有诸如“同性恋婚姻合法”“卖淫合法”“国家应取消聚众乱淫罪”等提案,每次到是没有什么回应。然而,大妈李银河竟和我们的“中央”电视台一致地态度地要求吕丽萍“反省”,先是让人大跌眼镜,随后到也理解了。

现在流行一句话,叫做“有态度”,吕丽萍“有态度”是要反思反省的,央视因为是“中央的电视台”,是奉有圣旨的,“有态度”就一定是正确的。看来大妈李银河又一次伟大光荣正确了,先前她批评赵本山对“同性恋”的态度,犯的是“政治错误”,讲政治的央视的态度证明了大妈的“讲政治”。

大妈李银河发了博文《吕丽萍你应该反省》,文中用了大量的统计数字,层次非常分明。文明的社会(西方)对“同性恋”的认同率最高,中国从大、中、小城市逐步下降,并说中国人较之以前其对“同性恋”认同率是提高的。“相比之下,吕丽萍对同性恋的接纳程度远远低于普通的中国老百姓。这是她应当认真反省的。”谎言!众所周知,中国除去吃饱喝足的那个阶层的人外,为生存而劳作的人是没有精力而玩什么“同性恋”的,因为贫穷他们宁可以辛辛苦苦的卖命钱,冒着违法的风险“买妻”。顶多,为解决性饥渴,宁可花上“一碗蛋抄饭”钱,找个最低档的“鸡”解决问题,也不会找个“同志”。中国传统的阴阳理论深深地扎根于中国人的骨髓中,除了那些有着资产阶级思想倾向的,是中国人又嫌弃中国人的中国人外,没人认同“同性恋”。吕丽萍不会是“对同性恋的接纳程度远远低于普通的中国老百姓”。

中央电视台经常的“有态度”,是否也应该反思反省!

伊拉克被美国大兵侵略,一个伊拉克少女当“人体炸弹”,未遂,记者问她以后怎么办,她怀着仇恨说,还要干。中央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张羽评论:(她)太血腥残忍了,(她)不爱惜别人的生命,剥夺别人生的权力。请问,我们的央视如果对我们的抗日救国的英雄们,你怎么评论?类似于这样的,一个民族向侵犯于他们的敌人说不的时候的评议,央视还有许多这一类的“有态度”。且不知,在民族矛盾中,哪怕他是“独裁”,只要是抗敌,他就是民族的英雄,共产党对国民党的评价不就如此吗?富士康工人“十三跳”,中央电视台也“有态度”,认为是“要加强心理引导”,于是我们的心理辅导工作把资本家对工人的冷酷及血腥剥削抹的干干净净。

今日之国,在“有态度”问题上很烦人。

茅于轼先生对共和国及共产党的前领导人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诽谤,涉嫌违法,乔宇东、吴育民和翁立国3人前往人民大道200号向上海人大递交"上海人民告诉茅于轼“公诉书,接待人员不但不予受理,反而叫来警察,3人反复向他们说明来意:我们不是为了自己的个人诉求,是为了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这帮警察恶狼一样的扑上来,把3人架上一辆大警车上,5.6个人把吴育民按住,一个年纪40上下,警号为010723的警察左右开弓打吴育民的耳光,口中狂叫”市政府白养我们的啊?“你们想翻天,”其中有一个年龄将近要60岁的警察,在快要到派出所时,对着吴育民的左眼就是一拳,当时就左眼出血,耳朵w,w,响,... 茅于轼、乔宇东等三人、警察都“有态度”。

斜眉吊眼的袁腾飞,一个十足的京痞子,同样对共和国及共产党的前领导人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诽谤,可,这小流氓虽然号为历史教师,历史知识乏的很,一开口知识硬伤处处比比皆是,竟成了中央电视台的座上客。不知道是因为袁鹏飞的“有态度”,还是中央电视台的“有态度”,让猿腾飞了?

“有态度”最集中的地方当属“写博”了。小民也只有通过“写博”而“有态度”了。哼哼唧唧地写点风花雪月,是过点自慰的精神小日子的态度;偶尔伸出瘦骨嶙峋的小胳膊,声援一下被打翻在地的正义,是表明良心未泯的态度;可作为小民你要真是“有态度”那是一件痛苦的事,一次又一次的“屏蔽”后,对于“敏感性”的词你得用连你都看不懂的符号,“有态度”真的很累。与之相反的是同样写博的“精英”们,他们可以丝毫不顾忌地反毛反共反社会主义,毫不顾忌地推销资产阶级的民主,不但不“屏蔽”反而是“首页”,对于他们,我们的网络管理者没态度中“有态度”。“江九条”是用于管小民的。

又有一则正在发生的“有态度”,我们的法律对“尊重生命权”真正的“有态度”。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男子李昌奎奸杀了同村女孩王家飞,又将她3岁的弟弟摔死。一年前,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昌奎死刑。李昌奎上诉后,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因李昌奎有自首情节而改判其死刑缓期执行。网友几乎一边倒地质疑云南省高院的判决结果,并将其与药家鑫案进行比较,认为“药家鑫很冤枉”,李昌奎“赛加薪”。

面对《法制日报》记者,云南省高院宣传处负责人表示,终审改判死刑缓期执行主要是基于目前法界提倡“少杀”、“慎杀”的理念,且李昌奎案确实有自首情节;同时,云南省高院也已组织专人对该案重新审查。

“少杀慎杀”是否就是尊重生命权?

以赚银子为目的,以熟谙法律为途径“有的律师”也“有态度”了,也认同法院“少杀”、“慎杀”的解释,认为以暴制暴不是现代法治该追求的理念,基于对生命权的尊重,死刑也将在我国“逐渐被废除”。同时,由于我国的死刑制度长期承受国际社会的压力,因此,目前许多法院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有一个共识就是“少杀”、“慎杀”。

取消死刑!这是我们有“尊重生命权”的人士的呼声,也是想杀人而又惧怕“杀人尝命”的人的希望。亡命之徒的“杀一个够本,杀二个赚一个”,需要我们对“取消死刑!”有态度。

对于这次批挺“同志”的混战,其实觉得很无聊。“同性恋”,真的没多少人关注你,把一种病态的行为推崇为“高度文明的产物”的只有李大妈之流,他们也不是真心地关怀你们,他们的目的是借此推销他们的资产阶级货色,他们想的是怎样让政权变成跟他们推销的“货色”一个颜色。至于中央电视台的“有态度”,不敢猜!博文被“屏蔽”是小事,让有良心爱国的人失望事大。小民都是在希望中活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