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欲孽2如妃是好的嘛:换 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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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 妻

2008-11-15 13:39:26|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换 

  偶然跟同事聊起换妻,她是八三年的,还没结婚,属于那种极富个性,超多想法的女孩。对于换妻,她支持李银河的观点。换妻符合人性的需求,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完全是一种个人选择,或者说小团体、边缘团体的选择,对他人无伤害。基于上述理由,换妻根本不存在道德问题。

  姑且称我这同事为L吧~

  由此,我提出一点质疑。婚姻的基础原则是忠诚,换妻有违忠诚原则,像一夜情、婚外恋一样,是对婚姻的一种亵渎。

  结果,L女说了,换妻并不违背忠诚,换妻跟一夜情和婚外恋不一样。一夜情、婚外恋是建立在欺骗和隐瞒的背景下,而换妻是公正透明双方自愿的。必须正视人类的欲望,它真实存在,换妻正是避免一夜情和婚外恋的最直接有效途径。

  此外,L女还提出一种有趣的观点。她说,社会道德的发展,有时候是明显滞后的,换妻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就好比同性恋,一直遭到人们的排斥,但是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其合法合理合情,并用法律赋予其权利。

  L女对社会道德产生怀疑,她认为社会道德规范是个模糊的概念,谁也说不清楚到底社会道德是怎样的,同时任何人都不能代表社会道德,而只能代表他自己。他们不理解的东西不一定就是错误的,也不一定就是不道德的。存在即为合理,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不得不承认,L女的思维很严谨,没有逻辑漏洞。我真说不清楚社会道德规范到底是怎样的,这东西确实很模糊,你说尊老爱幼是个普遍接受的社会道德规范吧,但是,到底做到什么程度才算符合社会道德标准?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特殊情况,根本无法确定社会道德标准究竟是怎样的。法律,是从那些确定的道德标准抽离出来,再量化成条文的。我觉得,社会发展,先有道德,后有法律,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那些确定的道德标准统统法律化乐,剩下都是不确定的灰色地带。人心里边儿的东西,不能用法律约束,而道德标准又很模糊,真的毫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