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群侠传x少林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新跨越提坚供强政治保证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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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新跨越提坚供强政治保证
更新时间:2010年2月5日9:5  来源:  发布人:研究室  阅读次数: 188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新跨越
提坚供强政治保证
——在中共潍坊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0年2月2日)
蒋 文 彩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
一、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成7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中央和省扩大内需投资项目进行了两轮集中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70个市直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34个文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纠正问题101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地80宗1081亩,查办环保违法案件65起。
(二)加大创新优化力度,提升了经济发展软环境竞争力。全市共受理软环境方面投诉举报536件,处理机关工作人员429人次,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典型“三乱”案件88起,兑现举报人奖金258万元。强化对机关工作纪律、提速提效、改进服务、企业减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9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发展环境问题暗访,共暗访企业200余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企业反映问题90多个。坚持搞好企业“双评”活动,注重评议结果使用。运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行为实行全程监控,纠正超时办理事项160件,处理违反工作纪律人员7人。《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发了我市加强“立体监督”、优化发展环境的做法。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作风建设,促进了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和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先进事迹报告会;创作大型现代吕剧《情洒北川》,在全市巡回演出19场;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廉政戏剧《儿行千里》和电教片《段义和案件警示录》、《忏悔录》,增强了廉政勤政意识。举办“庆七一•唱红歌”、“清风颂”文艺晚会、《祖国万岁》大型交响音乐会等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创新,营造了崇廉尚洁社会氛围。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等要求,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全市查处违规购买公务用车16辆,清理 “小金库”46个,涉及金额1349.41万元,对领导干部出国(境)和机关建房中的违规问题进行了检查整改。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010件次,立查案件823起,处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795人,涉及县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05人,挽回经济损失5225万元。抓好网上举报办理、视频接访、12388举报电话接听,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推行案件审理助审、助辩制度,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纠,强化办案治本功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7件,涉及金额145万元。市纪委选派3名同志全程参与了中央纪委有关案件的查办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受到上级好评。
(五)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教育收费、土地征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全市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2700多件,对10名公路“三乱”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和其他处理,集中招标采购药品6亿元。创新“行风在线”工作,组织90多名市直部门“一把手”上线,解决群众反映问题9200多个。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市县乡级示范村584个。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场参观和推广了寿光市的经验做法。
(六)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拓宽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政管理等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制度,认真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全市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490项,清理、压减、调整事项占26.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57宗6052亩,总成交价48亿元;市本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合同金额2亿元,节支率12.3%;进入市大厅交易城市建设工程项目71项,中标价8.5亿元,节支率14.4%。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不断提高反腐败科技含量。在省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我市介绍了打造科技防腐“五个平台”的经验做法。
(七)创新监督制约措施,促进了权力的规范运行。实施信访谈话制度,对890名涉信涉访的领导干部实施了信访谈话监督,解决纠正存在问题 660个;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市、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1501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546人次,诫勉谈话78人次;严格执行党内监督说明书制度,向6名群众反映廉洁自律问题的县级干部发出《党内监督说明书》,督促纠正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确保派驻机构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派驻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对50个部门和单位进行巡视巡察,初步积累了经验,取得了很好的监督效果;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监督32次、干部竞争上岗监督149人次;受理信访举报185件次,初核和调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8起;82人次参与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派驻机构人员为主组成的8个督导组,全程参与了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检查指导。在昌乐县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乡镇(街道)纪(工)委领导体制改革。
(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增强了干部队伍生机活力。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市纪委、监察局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80多条,整改解决问题26个,市纪委常委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民主评议满意率达100%。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升年”活动,举办全国“党风廉政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理论研讨会,召开全市优秀调研成果交流会,形成理论研究和调研成果96个。委局机关通过竞争上岗和考选等方式,提拔选调科级及以下干部43人,选派5人到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帮助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轮训、参加上级培训、赴国(境)外培训等方式,培训纪检监察干部670人次。认真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和鲁纪发〔2009〕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全力做好中央纪委、监察部挂职干部服务保障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纪委领导同志予以充分肯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作风漂浮、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反腐倡廉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够,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0年是我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任务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三六四一”任务目标和思路举措,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之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市委《意见》,协助党委搞好任务分解,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建任务。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宏观调控、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发展、推进“三区”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投入、深化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三六四一”任务目标实现。加强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纪律监督,严明工作、组织、财经、机构编制等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加大优化提升力度,努力打造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着力从外资投入、自主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发展、行政服务等五个方面,加大环境优化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乱执法、乱作为行为,严肃查处乱查车、乱罚款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严肃查处基层执法单位“三乱”行为。对查实的“三乱”案件,认真落实重奖举报人制度,并公开通报曝光。加强对环境治理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对查处“三乱”案件不力的,要严肃批评并责令纠正;经督办催办久拖不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落实《潍坊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跟踪纠错暂行办法》和《潍坊市行政审批效能电子监察考核办法(试行)》,实现对行政审批行为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常态化。积极开展提速提效情况专项检查和机关作风纪律明察暗访,认真解决效率低下、作风飘浮、推诿扯皮等问题。继续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发展环境问题暗访,结合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突出抓好对外资投入、自主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环境问题的暗访,督促有关部门抓好企业反映问题整改。严格执行“两标准、一办法”,确保市委、市政府创新优化软环境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健全完善企业“双评”制度,精心组织好企业“双评”活动,推广诸城、青州等市运用网络开展企业“双评”的做法,不断增强评议效果。
第三,认真解决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落实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厉行节约规定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严禁擅自改变路线、延长时间、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务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不得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切实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严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制度。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重视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理。落实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研究并作出回应,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及时查处并适时公布信息。
第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立锤炼干部作风长效机制的意见》,以良好的作风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开展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集中整顿,大力整治会风文风,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风气。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检查。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完善机制制度、加强监管监控、严厉打击查处、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重点解决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教育均等化。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深化“行风在线”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上线部门,提高“一把手”上线率,探索建立派驻机构参与上线督办机制,提高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效率;完善行风监督网站,推广“寿光民声”经验做法,搭建快捷方便、互动有序的网上行风监督平台。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打造便民服务、民主监督和“两务”公开三个平台,完善村级重要事项民主决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八项制度,着力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加强社区资金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和公开制度,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高等院校、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实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方位、全覆盖。
第五,强化教育和监督,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组织大型现代吕剧《情洒北川》巡演工作,大力弘扬以崔学选为代表的潍坊援建干部抗震救灾精神;加快建设全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对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系统廉政教育;举办廉洁勤政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倡树新风正气;充分发挥各级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制定并落实县级干部任前考廉制度,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创建活动,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围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和撤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廉政预警和干部关爱机制,加强信访谈话监督,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早纠正。探索开展廉政和监管风险防范工作。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建立发挥纪委全委会监督作用制度试点工作。深化政务、村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领域探索开展延伸执法监察,增强监察实效。
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监督职能。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若干规定》,明确界定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完善联系沟通、情况通报、列席重要会议、参加重大活动等制度,积极探索用规范巡视巡察的办法开展工作,强化对驻在部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全面掌握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相关情况,为市委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准确的廉情信息;加强和改进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后勤保障,保证派驻机构充分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乡镇(街道)纪(工)委领导体制改革,强化对驻在部门和扩权强镇后权力运行的监督。
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整治党政机关违规购建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的监管。
第六,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执纪执法,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部门、派驻机构以及与执纪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规范“编外办案人才库”管理,发挥查办案件“特聘检查员”作用。加快办案场所建设,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重点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规范12388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使用管理,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推进重点信访问题的处理和解决。积极探索和改进案件审理方式,全面推行案件审理助辩、助审制度。加强重大案件通报和剖析,进一步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第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税、投资、金融、司法等方面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中心城区行政审批集中受理,推进行政审批县镇一体化,推广应用电子审批系统,确保行政审批效率提速30%以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干部公开考选、竞争上岗和跨部门、跨单位交流力度,探索建立县市区委常委会讨论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全面推行公推直选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资源领域统一规范的交易市场,健全完善对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的全程监管制度。
扎实推进科技防腐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加快建设具有鲜明潍坊特色的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结合实际,制定科技防腐工作实施方案,统筹考虑、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电子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监管、舆论监督、党风廉政教育实时监督六大平台建设,年底前建成纵向贯穿省市县、横向连接各级政务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认真抓好试点工作,总结完善我市电子监察、法人组织机构代码验证和电子签名“双认证”等做法,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建立健全由领导小组宏观决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责任分工、联系沟通、情况报告、工作考核、资金保障等制度,确保科技防腐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科学严谨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第一,着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学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坚持和完善市、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健全惩防体系、推进改革创新等重大课题开展学习研讨。健全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定期邀请专家学者、有关部门领导进行专题辅导。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力争今明两年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轮训一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内外兄弟市学习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借力推动工作。
第二,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要求我们进一步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创新,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依纪依法办案的理念、统筹兼顾的理念,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方式方法创新,积极运用现代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方法和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惩治和预防腐败,提高反腐倡廉综合效果。大力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适应的责任体系;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效能,为反腐倡廉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体制环境和机制条件。
第三,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的重要保证。按照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把今年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在严格执行和落实现有法规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对现有制度要及时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认真总结基层经验,抓紧出台一批群众关注、切实可行的制度。完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交流、学习研讨、工作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第四,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巩固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计划从基层选拔业务骨干和优秀干部到机关工作,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增强生机活力。深入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和鲁纪发〔2009〕32号文件,大力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构,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忠实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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