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小说电子书全集:土改47—53,“圈地拆迁”运动之法理探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7:46:33

圈地拆迁,无疑是近十多年备受争议的话题。相关政策面讨论,出现了诸如怎样界定公共利益、制约官权、地权归农等等。

但如果我们从法理角度回望历史,就会清楚看到:地方政府在工业化、城市化中所表现出的想圈就圈、想拆就拆的庞大权力,自有其法理来源。而不管“界定”、“制约”还是“归还”,最终也必须以此为归依。

这个法理来源,我认为就是那场助推红色政权问鼎天下的大规模农民运动:土改1947——1953。

土改宏旨,意在“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见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一章第一条。学者秦晖谓之“百分之百私有”)

可是,“百分之百私有”何以能堂而皇之演变成“集体所有”?再到“国有”?这是否“打土豪斗地主分田地”题中应有之义?时至今日,论中常有“形势所迫”或“蒙蔽欺骗”之谓。我个人倒觉得,如果从法理角度着手,更能揭示故事背后的逻辑。

我们不妨先讨论土地的“私有权”概念。

与通常理解不同,我认为“土改”带来的土地“私有权”是一种“股份化权利”。股东一方是广大翻身农民。另一方是领导这些农民翻身解放的红色政权。后者的股权来自前者的“让渡”。

“让渡”的理由,则是象征其股权的法律文本——“地契”,其产生方式与之前发生了根本变化。

在我国,从土地私有制产生的春秋战国,历经两千多年直到中华民国,无论官方还是民间,对于土地所有权的承认,从来都自觉遵守一套具有普适性的价值观。即土地来源合法,对土地权的转移应当建立在契约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朝廷(政府)据此向土地所有人颁发地契,并以国家力量保证其有效权利。

尤其是,即便江山易主,新朝也会自动延续“旧契”的法律效力。只不过需要更换文本而已。如果某人的土地来自暴力剥夺、胁迫等极端手段,则历朝历代均不承认其主张的土地权。同时还将以刑处。

迨至民国衰弊,渴望翻身的广大农民联袂中共红色政权,彻底改写了游戏规则,并由此赋予“自己的”土地权以新内涵。这个“新内涵”正源自土改中土地的来源方式。

土改的过程广为所知,兹不赘述。显而易见的是,地主的被瓜分土地,其所有权转移完全违背了从古至今契约自愿的传统。由于难以杀光地主及其继承人,退守台湾的国民政府又拒绝放弃其正统立场,故此土地权归属存在相当的“不确定性”。解决之道——唯有红色政权屹立不倒,江山永固。

问题来了——红色政权是否有义务保证这项“不确定的”土地权“成立”?

准确的说,红色革命之前的历朝历代,不具有保证土地权属“成立”的义务,地权来自传统的约定方式。朝廷保证的仅仅是这种权利不受干扰。比如仲裁土地交易纠纷等等。这方面的成本是微乎其微的。历代民众都要缴纳皇粮国税,但绝不需要为手上土地权的“成立”花一个子儿。

恰恰在这点上,土改中的翻身农民除了正常税赋,显然还要比他们的父辈先祖更多一点负担。因为,红色政权既要对付有欧美列强撑腰的前朝势力,还要镇压不甘心失去土地、财产、生命甚至名誉的“反革命”——这个成本显然很高。

正缘于此,红色政权也有正当理由要求翻身农民更多的付出。

所以,翻身农民——红色政权,他们之间需要达成契约。

契约的核心就是:翻身农民通过“让渡”自己的权利,来换取红色政权对自己的“土地权”的保护。

土改的过程,就是订立契约的过程。

农民可以拿来“让渡”的权利有哪些呢?这当然要看有什么。比如:一、土地上的收成;二、身家性命;三、人身自由;四、土地。

巧合的是,上述四点没有一样逃掉:公社化最大限度征购粮食;大跃进大炼钢最大限度消耗了农村资源;城乡户籍二元制限制了自古就有的迁徙自由;土地,则承载了从集体化到工业化城市化的几多辛酸。

农民应当“让渡”其部分土地权。这正是“土改——红色革命”合乎逻辑的延伸,而无需《土地改革法》明确指出。

更由于这个“让渡”刚好落入马列主义意识形态中的“共产”概念,所以红色政权理当坦然接受。如果说这个过程有不严密之处,那就是当事双方从没有就这个“让渡”的边界达成过协议。

尽管如此,由于红色政权的存在是新地契有效的先决条件,那么在这个“党—翻身农民”结盟形成的“地权”中,人民政府理当持有超过51%的股权。

据说土改中有3亿农民翻身解放。这个数量已经超过当时全国5.4亿人口的半数,在共和制民主政体下,党和农民在土地权利上达成的契约顺理成章成为土地国有化的法理来源。中国城市的土地私有也随之消亡。

土改距今已逾六十载。尽管社会面貌早已天翻地覆,红色中国的基本政治格局从未改变。翻身农民与党之间达成的契约从未取消。不论改革前的人民公社,还是今天的土地经营,大拆大建,无不统统以此为基础。筹划未来的“地权归农”,“限制官权”以及“界定公共利益”,依然要重温那段奠定执政党合法性的红色故事:土改1947——1953。

 

 

PS:尽管今天的党和农民,已经当初的革命党和翻身农民之后的第N代,当初的“契约—权利让渡”模型似乎依然可以用来解释目前的“圈地拆迁”现象。不过,这个模型是否很准确,我没有十足把握。不知猫眼的高人有何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