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毕加索小镇:缺乏智慧的司法必然有损公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5:40:11
缺乏智慧的司法必然有损公信 发表时间:2011-7-6 16:18:00 阅读次数:189     所属分类:一家之言

   共和国司法在走出满目疮痍的辛酸历程后,在大多数业内人士看来似乎已早早地走进了光辉灿烂的春天,此时便有人觉得当今司法应该有足够理由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因此,除了身在其中的司法机关以外,包括思想相对激进的部分法学专家在内,对未来司法改革的预期就是如何实现司法的真正独立。

   然而,从近年来所发生的一个个典型案例来看,司法权威遭遇社会信任危机其实是偶然中的必然。譬如赵作海、许霆、药家鑫、李昌奎等等,之所以这些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当事人能获得家喻户晓,是因为社会公众果真在他们身上找到了司法不公的“辫子”,以致司法活动屡挨社会舆论“板砖”的猛击也就不足为怪了。好在反面案例只是其中的极少数,否则中国的司法很有可能被当成足球那样人人可以口诛笔伐。

   如果全盘否定司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那是社会不坚持实事求是立场的表现。纵然从极少数个案中可以反映出真正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仍任重道远,但司法毕竟还远没有达到只该得到一脸“口水”待遇的份上,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主力军作用显然无可替代。此时,就更需要司法机关抛弃职业的霸道和傲慢,以必要的清醒和理智从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上狠下功夫。只有当司法的心智已经基本发育健全,司法者的修养普遍具备了高素质法律人的能力水平,司法才有资格摆脱外部社会的搀扶和纠缠,成为相对独立于社会的公平正义的终极裁判者。

   在尚未掌握自立独行本领的情况下,就想自个儿长途跋涉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千山万水,并且大肆鼓噪司法不要民主要独立、不要监督要自由,充其量也只是眼高手低的好龙叶公而已。因为社会只需要司法者具有定纷止争的能力,而不是要求司法充当社会发泄不满情绪的靶子。而事实上,社会公众关注司法是因为在乎司法,社会舆论监督司法是为了追求公平,一个不被社会放在眼里、记在心上的司法,至多只能成为政治的附庸和政权的摆设。因此,司法者在履行裁判权时兼顾社会的普遍认同,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体现了现代司法的理性和成熟。

   既然当下司法暂时缺乏必要的独立判断能力,就应当敞开胸襟热忱欢迎大众民主的参与。这既是对司法的现在负责,也是对司法的将来负责,更是对广大社会公众的负责。而司法者在具体案件裁判上拥有独立的主见,并不意味着只善于停留在死扣法条、关门办案的浅表层面,关键在充分掌握社会司法需求、全面了解社会司法预期,以及善于运用娴熟的司法技巧作出正确的裁判,从而获得最广泛和最坚实的社会信任基础。因此,法律素养、道德良知、社会经验和司法技巧,大概能构成当代司法者应当具有的司法智慧。

最后修改时间:2011-7-7 10:02:00 【收藏本日志】 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古风听竹 博客:zjsxyc001.fyfz.cn 时间:2011-7-6 23:24:00 昵称:导弹来了 博客:missile.fyfz.cn 时间:2011-7-6 21:45:00
--------哈哈,“现代法治理念”,真当我们都是乡巴佬、义和团?应该是三聚氰胺的“现代法治理念”吧。
----的确是三聚氰胺的“现代法治理念”! 昵称:古风听竹 博客:zjsxyc001.fyfz.cn 时间:2011-7-6 23:23:00 昵称:步行者 博客:swordwalking.fyfz.cn 时间:2011-7-6 21:32:00
现在的法官,并不缺少主见。很多法官也熟知民众心理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经验。问题是有些制定规则的法官老想着让民众适应自己的西方式的“现代法制理念”。国民对安全、公平、正义的心理期望与这些所谓的现代法制理念的矛盾也是造成司法权威的不断下降重要原因。
----事实证明,照搬西方式的“现代法制理念”不能说不是祸害中国特色法治的一剂毒药。 昵称:古风听竹 博客:zjsxyc001.fyfz.cn 时间:2011-7-6 23:20:00 昵称:爱智慧 博客:hupi79.fyfz.cn 时间:2011-7-6 21:09:00
真知灼见谈不上,古风君客气了!
----呵呵! 昵称:导弹来了 博客:missile.fyfz.cn 时间:2011-7-6 21:45:00 问题是有些制定规则的法官老想着让民众适应自己的西方式的“现代法制理念”。
--------哈哈,“现代法治理念”,真当我们都是乡巴佬、义和团?应该是三聚氰胺的“现代法治理念”吧。 昵称:步行者 博客:swordwalking.fyfz.cn 时间:2011-7-6 21:32:00 现在的法官,并不缺少主见。很多法官也熟知民众心理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经验。问题是有些制定规则的法官老想着让民众适应自己的西方式的“现代法制理念”。国民对安全、公平、正义的心理期望与这些所谓的现代法制理念的矛盾也是造成司法权威的不断下降重要原因。 昵称:爱智慧 博客:hupi79.fyfz.cn 时间:2011-7-6 21:09:00 真知灼见谈不上,古风君客气了! 昵称:古风听竹 博客:zjsxyc001.fyfz.cn 时间:2011-7-6 20:24:00 昵称:导弹来了 博客:missile.fyfz.cn 时间:2011-7-6 20:16:00
竹哥所言甚是!
在这个普及教育、社会交流广泛的市场经济和信息化时代,司法民主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具备条件。如果司法能够敞开胸怀接受社会民主监督,回应社会对公正的期待,司法一定会更具公信力,更具权威性,更加有力量。
----导弹老弟,司法还离不开民主是由其不容乐观的现实所决定的。 昵称:古风听竹 博客:zjsxyc001.fyfz.cn 时间:2011-7-6 20:22:00 昵称:爱智慧 博客:hupi79.fyfz.cn 时间:2011-7-6 19:07:00
法官的主见应该是法律、良知以及社会经验。司法缺乏公信力其实是司法的权威性严重下降的表现,但这又是在社会转型期以及现有政治体制下不可避免的现象。
----完全赞同爱智慧的真知灼见! 昵称:导弹来了 博客:missile.fyfz.cn 时间:2011-7-6 20:16:00 竹哥所言甚是!
在这个普及教育、社会交流广泛的市场经济和信息化时代,司法民主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具备条件。如果司法能够敞开胸怀接受社会民主监督,回应社会对公正的期待,司法一定会更具公信力,更具权威性,更加有力量。
昵称:爱智慧 博客:hupi79.fyfz.cn 时间:2011-7-6 19:07:00 法官的主见应该是法律、良知以及社会经验。司法缺乏公信力其实是司法的权威性严重下降的表现,但这又是在社会转型期以及现有政治体制下不可避免的现象。 共10条记录 分1页显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