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快盘:郭美美与商红会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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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与商红会迷局

2011-07-06 22:14:12 来源: 新民周刊(上海) 有806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56)

拜郭美美所赐,中国公众第一次听说了中国商红会等陌生机构。

  4月1日,郭美美在微博上贴出这张和玛莎拉蒂的合影,称该车是“提前收到的20岁生日礼物”。该车后来登记在她名下。

截屏图:2011年6月22日,一名为“郭美美baby”的网友在微博上炫富 IC

炫富女郭美美家居照

一个郭美美引发的蝴蝶效应

因一位年届双十的炫富女,中国红十字会身陷一场史无前例的质疑之中。它旗下一个名为“商红会”的机构,冉冉升起,成为今夏最为耀眼的名词之一。

让我们回归慈善的本原。《魏书·崔光传》有云,“ 光宽和慈善,不忤于物,进退沉浮,自得而已。”简言之,慈善,是不附加任何要求的事情,让人的心灵安享愉悦与满足。而《大美百科全书》释义“慈善事业”为,“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 ,它借由金钱的捐助和其他服务,来提升人类的福祉 。”

而如果不是这样呢?如若这一福祉,实际上是被极少数人所占据的呢?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红十字会所接受的善款流向一直被认为是公开透明度不够。公众的怒火与质疑再一次倾情爆发,其原因乃是:有些打着“红十字”招牌的慈善公益活动,是否已经或正在成为某些组织与个人让渡利益的渠道?郭美美的背后,是谁?还有多少个郭美美未浮出水面?

真相依然有待澄清。商红会是否在其公益支出中踏足商业关联交易,权威部门的调查结果,值得等待。

而在郭美美事件中,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质疑,恰恰证明了中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的薄弱,到了何等地步!

中国首善曹德旺有一个捐赠故事。去年曹德旺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两个亿,作为捐款方,他要求对善款进行有效问责,不外乎:半年内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且差错率不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善款的3%,远低于10% 的“行规”等。“史上最苛刻捐款”于是诞生。

我们应该向曹德旺先生学习,多追问几声——我们捐的每一块钱,是怎么用的?你们,用在了哪里?

郭美美与商红会,必将载入中国慈善史册。而日后想来,这段今天看来算是不堪的回忆,或许能够掀起一场呼吁慈善公益组织透明化运作的反省风暴。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贺莉丹)

郭美美:从哪里来,会到哪里去

郭美美的事没弄清楚,没心情捐款!——这是新浪微博上一句由“郭美美”事件而引发的造句。没心情吃饭、没心情逛街、没心情减肥、没心情结婚……各种“没心情”轮番登场,于是,面对红十字会的声明,不少网民的态度是“没心情听声明”。

撰稿/王若翰

从“微博炫富女”到“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郭美美”已将网民们对她的情绪,从羡慕、嫉妒,成功地过渡到了恨。万民围观、万民声讨,并且把矛头直接指向了中国红十字会。继“天价帐篷”和“万元餐费”后,“郭美美”事件再度将“红十字会”放在聚光灯下“炙烤”。虽然“红十字会”现已一再声明:与“郭美美”此人毫无瓜葛,当事者郭美玲(其新浪微博昵称为“郭美美Baby”)其人在经历了一番舆论的狂轰滥炸之后,几经改口,也终于“承认”自己在新浪的身份认证“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是自己杜撰,与红十字会说法吻合。新浪微博方亦给出解释:承认在“郭美美Baby”的身份认证上存在疏忽,后又改口称:“郭美美Baby”的新浪加V是花钱买来的。但鉴于此事尚有诸多疑点,来自社会各方的种种猜测并未因此平息,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郭美美”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她的巨额财产究竟从何而来?她为何对“红十字会”情有独钟?一个又一个未解的谜团,让事件仍旧“扑朔迷离”。

天上掉下个“郭美美”

关于郭美玲其人,目前所知的全部信息,几乎都被相关部门予以否认。不仅红十字会一再强调并无此人,北京电影学院的外宣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称:该校毕业生中,包括本科、高职在内,均查无此人(虽然有消息透露:郭曾在该校表演进修班有过两个月的学习经历,后又在中戏备考班跟一位余姓老师学习过)。就连网上所传的,郭之前在老家就读的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日前也特意发表声明,称:在该校自2008年至今的所有毕业生中,并未查到“郭美玲”这个名字。至于郭接拍的一些影视作品,和所获的一些文艺奖项,也由于种种原因而鲜有人知。

这样的结果让人困惑,郭美玲的过去何以如此空白,有关她的一切似乎都是杜撰而成,抑或是被人可以抹去?甚至她那张已在网上被无数次围观的面孔,也是在几年前,才刚刚诞生于整容师的手术刀之下(注:在7月5日的微博中,郭美玲对整容一事予以否认)。如果脱离了这次微博“郭美美”事件,郭美玲其人似乎单薄得就像一张纸,可如果加以“红十字会”的标签,她又马上不啻于一颗重磅炸弹。难道“郭美美”真的是在“红十字会”遭遇信用危机之时“横空出世”,作为一根导火索,点燃人们心中之前对“红十字会”内部的种种猜疑?天上掉下个“郭美美”,似一条罅隙,使我们有通过她窥到“红十字会”内部所有神秘的冲动。

“红十字会”声明难圆其说

由于网民们对于“郭美美”事件的激烈态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2日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在网络炫耀奢华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的“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声明说,经对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同时提到,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我国《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红十字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还表示,红十字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达到对个人进行炒作的行为,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也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自己并不认识这位郭姓女孩,对于之前有网友猜测其为自己的女儿一说,则纯属子虚乌有。同时也提到,在网上的照片中,自己佩戴的只是一块普通手表,并不是网友们说的价值不菲的“百达翡丽”。

但这些说法显然难以服众,有网友指出:之前郭美玲对红十会内部信息的描述,都符合其实际情况。如:红十字医疗车内部构造,以及涉及到车体广告业务的说法。如果是一个与“红十字会”毫无瓜葛的人,不可能对此了解的这么清楚。

同时,细心的网友还发现,在“郭美美Baby”的新浪微博粉丝中,有一位叫做“郭长江RC”的人,此人的微博头像就是一个“红十字”的标志。而且此人仅在微博上关注了包括“郭美美Baby”以内的四个人。在接受采访时,红十会副会长郭长江否认“郭长江RC”是自己的微博名称,并称自己根本不用微博。可随后的几天里,“郭长江RC”的用户名就在“新浪微博”里被注销。

而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的说法,有些网友则找到了“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作为解释。并指出该“商红会”与多家公司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其中,以天略集团所属公司为代表的三家公司,还与“商红会”共用同一邮箱。此邮箱地址为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副秘书长李庆一的手机号码。网上甚至流传:郭美美与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两人关系不明,而丘振良认识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郭美美因此结识了郭长江,和红十字会产生关联。

值得推敲的是,丘振良日前对媒体重申:天略集团没有郭这个员工,自己也并不认识此人。并且强调本集团没有直接跟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有过任何的交往。对于邮箱一事,丘解释为: 2007年的时候,天略公司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曾经合作举办过一次慈善拍卖。由于是双方合作,所以使用了这个邮箱来统一联系,其实这个邮箱就像一个项目使用了一个统一电话一样。

除此之外,网上还充斥着许多疑似郭美玲与上述人士的合影,对此,郭长江、邱振良等人都一致否认照片中人就是自己。

但到目前为止,红十会以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公司给出的解释,均令人难以信服。有些网友直接提出:为何在该事件中,红十会只是再三“声明”,却从未拿出有关文件“证明”?

玛莎拉蒂不是奢侈品,爱马仕不是奢侈品,百达翡丽也不是奢侈品,真相才是奢侈品。在红十会针对“郭美美”事件报案之后,郭美玲回京接受立案调查之时,仍有网友质疑,这是不是红十字会的“丢车保帅”之举?

中红博爱男友现身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在微博上表示,他的朋友王军拥有中红博爱大股东深圳物华公司10%的股份,而郭美玲是王军新认识的女朋友。

在公众疯狂围观“郭美美事件”近两周后,她谜一样的身份似乎终于有了“答案”。中红博爱公司以比王鼎公司更神秘的面目进入公众视野:它与商红会共推的“博爱小站”项目与郭美美此前描述的“红十字商会”业务形态多处相近;股东里有王鼎公司;并被网友发现在“郭美美事件”爆发后迅速删改互联网上各处的公司信息。

在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7月2日发表的有关“中国红十字会宣布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对其进行审计和调查”的一条微博后,中红博爱首席执行官翁涛在3日零点左右起开始与网友进行对话,随着问答的进行,早晨6点半左右,翁涛的答复突然进入公众关注的中心区域。

在回答一名网友有关深圳市福田区的“王军”和翁本人有什么关系时,翁涛回复:“他是我朋友,并持有深圳物华10%的股份。”这个“王军”,就是“郭美美事件“爆发后没多久,就被网友人肉搜索出郭美美在深圳所开兰博基尼跑车的真正车主。而随后当网友进一步问出“王军”和“郭美美”是什么关系时,翁涛很快回复说:“据王军说,是他新认识的女友。”

虽然在自己是否与“郭美美”相熟的问题上,翁涛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出现前后说法不一的情况,其后又承认:“自己一直心存侥幸”。但此次,翁涛对于“郭美美”与王军关系的答复,还是颇得网友信服。有网友表示:在“郭美美”事件的重重谜团之中,此消息几乎可说是迷雾中的一线天,让人们看到了真相大白的可能性!

微博发声,波澜又起

网上的各种造谣现在已经影响到我的个人生活,我觉得应该出来澄清一些事情,我也不想大家听信那些胡乱造谣的话。我男友是1986年出生的,并非网上传言的那些人,整容女的照片也不是我。希望某些人不要再凭空捏造事情扭曲事实。网友们啊,你们可以不相信我说的,但希望你们别天天对我人身攻击好吗?——“郭美美Baby”7月5日微博

在“中红博爱”对此事的解释正逐渐被网民所接受之时,“郭美美Baby”又在微博上不合时宜地放话了。之前虽然也有网友猜疑:郭的背景绝对不止是一个“王军”这么简单,王军其人很可能是在为郭背后更大的利益集团埋单。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郭的这条新微博无异于直接揭穿了由“中红博爱”等团体极力编织的谎言,给了翁涛一记耳光。虽然真相还不是一目了然,但一个又一个已被证明为谎言的解释,无疑给大家创造了更多质疑的空间。

另一件蹊跷的事情是,7月2日,“郭美美”还在微博上回复过一位叫“C太太”的用户。在“C太太”发出一条内容为:“还是受不住诱惑买个加长MINI”的微博后,“郭美美Baby”突然回复“蔡波真有钱”,引起网友震惊,“C太太”迅速成为关注新焦点,在网络上被“人肉”。

随后,该名为“C太太”的微博用户,迅速删除了自己微博上的所有信息,并将微博更名为“ZYN88888”。有网友猜测,“郭美美”这一做法,是在转移公众视线,想把“C太太”和“蔡波”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从而缓解自己被舆论关注的压力。对于“郭美美”的道歉微博,从大多数的网友留言来看,大家对此依旧持怀疑态度,认为这是为了掩盖真相的欲盖弥彰之举。

“郭美美”事件到底还有多少内幕?这位“微博炫富女”到底为我们推开了怎样的一扇门?门内又是怎样的一番洞天?对此,网友们感叹:“越来越有谍战片的味道了!”

“郭美美”或成慈善推动者  

客观地说,郭美美事件中不少网上传言是捕风捉影的。但“郭美美”之所以能火,能引发公众强烈质疑,在于中国慈善业之前长期积累的信任危机:如畸高“手续费”,不透明的财务状况,衙门做派,还有采购“天价帐篷”……风起于青萍之末,不信任感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东方早报》

“郭美美”的事没弄清楚,没心情捐款!——这是新浪微博上一句由“郭美美”事件而引发的造句。没心情吃饭、没心情逛街、没心情减肥、没心情结婚……各种“没心情”轮番登场,于是,面对红十字会的声明,不少网民的态度是“没心情听声明”。

众说纷纭之下,网民的“没心情”值得玩味,这里虽有戏谑的意味,但也表达了网民对事实真相扑朔迷离的不满和无奈。传媒人刘春的微博提出:“大家不是放不过一个炫富的小姑娘,而是针对她背后那些利用慈善机构牟取不当暴利的商业组织,针对不透明、不规范的慈善机构与慈善行为。”

如今红十字会尽管声明不断,还想用法律捍卫诚信,但并没有降低舆论情绪,相反只是加剧了公众的质疑,更加引发了网络热议的地震。“网友说了什么,便马上发表声明予以否认”,这只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低级公关。中国慈善事业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善款运作不透明等问题,成为了孕育类似“郭美美”这样蠹虫的温床。 

  截屏图:2011年6月28日下午2点半,中国红十字会在总部召开郭美美事件媒体通报会。常务副会长王伟指出,中国红十字会并没有所谓的“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IC

记者/贺莉丹

商红会,这个成立十年未经注册、一直打着“红十字”招牌通过其关联企业从事商业经营的“公益组织”,正在面临着一场空前的质疑与挞伐。郭美美仅抛出了一个引子。在微博时代,无数热心网友充当了真相挖掘机,越来越多与郭美美事件相关的机构与个人浮出水面。不禁让人猜想:水面下冰山如何?

拜托郭美美,中国公众第一次听说了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商红会”)、王鼎、中红博爱、天略公司这些陌生名词。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上述被郭美美事件阴云所笼罩的机构都在忙着做一件事,即忙着与郭做切割。“真的不认识郭美美!”无论是天略集团董事长邱振良还是商红会、王鼎公司,都这么表示。

而妙龄女孩郭美玲宛如“人间蒸发”,让自述者无法证其真伪。

十年未登记的商红会

郭美玲料想不到她带来的这场旋风。随着越来越多的碎片的抛出,一些细节被慢慢拼凑起来。

一开始,郭美玲被认为是红十字总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此后,更多的猜想集中在这位喜爱在微博上晒与名牌靓照的女子跟一位名叫丘振良的深圳商人的纠葛上,而丘振良所在的天略集团则辟谣称,天略曾为红十字会捐赠大量保险单,在这之后,接受捐赠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始现身。

事实上,商红会的背后,几家相关公司的活动盘根交错,而商红会此前也已与诸多企业开展过合作事宜。如无郭美美,此种运作将顺风顺水,前程锦绣。

中国一些慈善机构长期以来被指责为透明度不够。而公众愤怒与质疑所在,乃是这些打着“红十字”招牌的慈善公益活动是否已经成为某些组织与个人利益输出的渠道?

早在去年12月10日,中国红十字会的网站上刊载了一则简短新闻,标题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纪念成立10周年”,在这个庆祝活动上,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向商红会获奖者颁发了证书和奖章。

在当天被表彰的数名获奖者合影中,并不见郭美美身影。但由此可知,这个外界看来颇为神秘的商红会成立于2000年12月8日,作为一个全国性行业红十字组织,商红会的宗旨也当时被介绍为,“使红十字的人道理念和救助服务通过商业系统得以扩展”。

网络所谓“红十字商会”实为商红会。那么,中国红十字会与商红会究竟关系如何?

“对行业系统红十字会的管理,我们是一种指导性的关系,就是对行业系统红十字会干部的任免我们总会不参与,对它的工作经费我们也没有拨给,它的主管部门是商业联合会,我们主要是在业务上对它进行指导。”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该会秘书长王汝鹏介绍。

王汝鹏也介绍,商红会的主管部门为中国商业联合会。据了解,中国商业联合会为1994年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由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饮食、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有关社会组织及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个人自愿组成,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现有工作机构14个,分支机构16个,在编工作人员近百人。

而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则称,商红会是经总会审批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本身不从事商业活动,与红十字会不存在募捐分成”。

王汝鹏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中国红十字会在行业里面设立红十字会组织的有两个行业,一个是商业系统,一个是铁道系统,“而行业系统的红十字会比较特殊,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一个分会”。

但商红会的身份,多少显得有些奇特。“现在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虽然成立了有10多年,但是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获得法人资格,没有在民政部门获准登记。”王汝鹏表示。

这与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的说法不谋而合,“商红会未取得社团法人资格”。

从1993年10月起施行的《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而根据2009年通过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按照这种解释,中国红十字总会自动取得法人资格,由中央编制办管理;而作为行业红十字会的商红会则须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民政部申请筹备。

而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如下几个条件: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

但在实际操作中,远非如此。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商红会就是属于行政任命建立的(社会组织),所以它没有监督机制,法律也监督不了它。就是说,它(的运作)跟政府一样,但它名字像NGO。”

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商红会就没有募捐账号,那么,商红会是如何开展募款活动的?

李庆一曾对媒体称,商红会是借用了王鼎公司账号。李的另一个身份是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而次日,李庆一修正了上述说法,“王鼎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财务没有任何关系,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有自己独立的账号,就叫‘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他表示。

2006年7月,中国红十字总会与中国商业联合会向中国人民银行发了一份公函称,为商红会申请开办基本账户,目的是,“为依法开展募捐活动、收取会费等工作”。该函件中盖有中国红十字总会与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公章。

商红会与王鼎公司,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关系?网友的质疑集中在,王鼎公司是否为了商红会而成立,商红会自己没有注册、没有获得法人资质,所以就由王鼎公司来运作活动?

而李庆一介绍,王鼎公司是一家市场营销咨询公司,公司相当一部分业务来自为商业系统的企业策划项目寻找合作企业,从企业收取咨询费用;2005年之前,商红会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差旅费均由王鼎公司承担。

关于郭美美担任的是王鼎公司挂名总经理的说法,也在网络出现。

王鼎何来?

王鼎公司,背景如何?

工商资料显示,王鼎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10日,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当时王树民出资8万元,侯善魁出了2万元。

侯善魁,现年80岁,辽宁本溪人,为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著名流通经济学者,曾任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于1982年6月成立,在民政部注册登记为国家一级学会,现有各类会员500多个。

工商资料亦也显示,王鼎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包括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广告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多个领域。

王鼎公司与商红会不仅成立时间接近,且成立后的王鼎公司也深度介入了商红会的诸多业务。

法人代表也显示出这两者之间的关联。王鼎成立之际,王鼎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王树民。王树民,1952年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在营销策划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王的另一个身份即为商红会副会长。

商红会后来发布声明称,以王鼎为企业字号,因为这就是该公司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王树民的笔名。且王树民和李庆一平时也在位于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的商红会的办公地点上班。

在成立5年以后,王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发生变更。

2006年8月,王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修改章程,其股东由王树民和侯善魁变更为王彦达及沈爱梅,其出资金额同样仍为10万元。

王彦达这时正式成为王鼎公司的大股东与负责人,外界最初并不知晓的是,她也是王树民的女儿。这在后来亦得到王树民本人的承认。

而从工商年检信息来看,王鼎公司的业绩不尽如人意,这家注册资金仅为10万元的公司,在创建10年间,每年都处于亏损状态:2008年销售收入为11.76万元,2009年为12.7万元,且均无服务营业收入,这两年的利润则分别为-3800元与-5421元。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教授看来,商红会和王鼎公司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是最为典型的例证。

他表示,有关商红会的关联交易,虽然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全世界对公益组织活动与商业行为都具备一个比较明确的约定俗成的界限。“比如说,你是商红会副会长,你的女儿又办一个公司,这种利益冲突在一般的商业机构都不允许出现、理应回避的,不应趋向利益关联,更何况作为一个慈善公益组织的红十字会呢?!这明显就是利益输出的渠道,是他们利用红十字来谋取利益的最明显的手段。”于建嵘告诉《新民周刊》记者。

现年28岁的王彦达还有一个身份,即为北京中谋智国广告公司(以下简称“中谋智国”)的老板,该公司在2002年成立时的法人代表,也是她的父亲王树民。

在2006年左右,中谋智国曾运作过一个名为《生命第一·红十字救助手册》的项目,在制作广告招商时,它自称“是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和全国各省级红十字会联合打造的社区直投媒体,每册均由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入户直投,每期在当地城市发行10万册,是社区内直投效果最好的媒体,在覆盖范围内,有效覆盖100%,有效传播100%”。

但最终这个雄心勃勃的项目,不了了之。

记者确认,王鼎公司、中谋智国及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留下的都是一个联系方式,经证实即为李庆一的联系方式。

与天略的“未果合作”

6月23日,《中国企业家》杂志发布一条官方微博称,“中国红十字会下面有个商业红十字会,商业红十字会指定深圳天略集团做劝募。钱募到了,就由天略和中国红十字会分成;长沙妹子郭美美南下深圳并整容开始艺人生涯,认识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关系不明。丘与红十字会郭长江认识,郭美美与郭长江关系不明。”

郭美玲后来被证实为湖南益阳人。但这将矛头指向深圳天略集团。而此前,北京和深圳是郭登峰、郭美玲母女的两个主要活动城市。

邱振良,天略集团董事长,出生于广东龙川回龙镇上蓝村一个清贫农家。1981年,在云南当了3年兵、从部队退伍的邱振良只身赴深圳闯荡,他先是在当地一家国营商业贸易公司做一名司机,后来承包了该公司的特价商品销售部,并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2001年,邱振良创立深圳天略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其注册资本为5138万元。天略业务涵盖融投资、信用担保、信息技术等七大产业、15个行业,“亚金融业”也成为其天略重点宣传的一项业务。

关于“红十字校园安全计划”,天略集团在其官网上有过不少介绍。一条消息称,“2006年2月19日上午集团董事长丘振良在北京会见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树民,双方就共同关心的‘平安校园卡’合作事宜进行了详尽的磋商”,上述二位的合影广泛流传。

2006年、2007年,天略集团通过商红会向中国西部地区中小学生捐赠70亿元保额的“校园安全行动保险卡”。但后来邱振良修正为,此项活动持续了3年,即从2006年至2008年。

“2005、2006年,出现过一些校园伤害事件,比如踩踏事件。于是我们就动员我们行业内的企业拿出一些资金,购买了一些校园安全行动保险卡给教师和学生。天略集团参与了3年的活动。是从中国人寿买的保险卡。”李庆一介绍。

2006年5月,天略旗下的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全国中小学生校园意外伤害广告保险卡”的捐资拍卖活动,该活动的核心内容是由商红会作为接受捐赠主体接受捐资企业捐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保,商红会将所捐助款项以“校园意外伤害保险卡”的形式转捐给特定中小学生。

在这次活动中的一个“亮点”是,北京天略盛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还声称,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商红会“支持捐资企业利用各种媒体及宣传渠道正面宣传和披露其自身对本活动的贡献”,并表示,表示捐资企业将享受“保险卡面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会、公益形象宣传等回报。

但这个颇具诱惑力的捐资拍卖活动,最终并未得到执行。邱振良的解释是,当时他们与商红会进行全面合作,“双方曾经商议过做全国劝募的活动,想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捐赠。但这个方案送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审批之后,一直没有回复,也就不了了之了。”

此次流产的拍卖活动,事后思量,与中国红十字总会的表态不无关系。

李庆一给出的答复是,“拍卖是红十字会筹资的一种方式,拍卖必须找一个有资质的拍卖机构,我们委托了北京天略。但是当时没有征集到竞买人,所以拍卖保险卡的活动没有做下去。至于劝募,在法律上没有禁止劝募的形式。当时商业红十字会没有那样(资质)的人,所以委托天略做地面活动的组织方。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没有批准,原因是‘条件不成熟,时机不到’。”

“博爱”项目迷局

注册资金仅为10万元的王鼎公司,曾经野心勃勃。

2007年,商红会着手运作一个恢宏的“红十字万站进社区”计划。

据该计划最初合作方香港上市公司民丰控股(00279.HK)曾公告,民丰控股与王鼎咨询合资成立合营公司民丰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该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了在全国推行“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该项活动由商红会负责推行,并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推广,根据该活动规划,将在全国初步设立20000个不同小站,称为“民丰博爱小站”。

根据该合营细则显示,民丰博爱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业务为民丰博爱小站提供多项保健、保险及金融相关服务,除日常急救保健服务外,还包括销售保健及卫生用品,提供医疗保险卡片计划,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广告及传媒服务等。因此,民丰博爱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民丰博爱小站网络的管理方,明确为牟利性质企业。

上述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上市公司民丰控股拥有70%股权,而合作方王鼎公司拥有30%股权。

公告中称,王鼎公司是唯一获商红会批准之团体,在各个社区的民丰博爱小站推行、统筹及实行民丰博爱服务,“在中国红十字会之协助下,合营伙伴(即王鼎公司)计划于第一、第二、第三个营运年度分别建立5000个、6000个及9000个民丰博爱小站。”

2008年,民丰控股曾发布公告宣称,与王鼎咨询的合作终止。“民丰博爱小站资产管理公司”宣告无疾而终。

但商红会运作的博爱小站却并未夭折,其合作方转而换成国内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商业运作平台也变更为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接手的中红博爱

这家名为中红博爱的公司由此被卷入郭美美事件漩涡中心,尽管之前它极为低调。

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曾在今年6月间在各个网站刊载大量招聘广告,该公司在一则招聘信息中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其成立于2008年,是全国性的控股投资集团。其主要业务是关于红十字会相关公益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

在上述“民丰博爱小站”流产的时隔不到一年,民丰控股与王鼎公司的合作告终,而转由一家北京圣华杰广告传媒公司接手。

工商资料显示,中红博爱成立于2008年6月20日,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其两大股东分别为北京圣华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王鼎公司,圣华杰公司出资3500万元,王鼎公司出资1500万元。但据李庆一表示,王鼎公司的30%股份,事实上也是由其合作伙伴圣华杰公司出资。这也意味着,王鼎公司是在未出资的情形下,获得了圣华杰公司赠予的30%股份。

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与王鼎公司又有何关联?其包揽的这些打着“红十字”招牌的活动该如何定性,是为公益或为牟利?

李庆一表示,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和商红会是“合作关系”,而王鼎公司是中红博爱的股东之一,而中红博爱运营项目由王鼎公司策划。而据介绍,虽然王鼎公司的出资由合作方垫付,但仍代表商红会。

中红博爱的工商资料中,最初登记的公司法人代表为王抗美,王同时也是圣华杰公司的法人代表。中红博爱的营业范围广泛,涵盖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影视策划、技术开发、翻译服务、销售日用品、服装服饰、文化体育用品等。

其中,一个名为“红十字博爱服务站”的项目最为吸引眼球。

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宣称,“公司将在全国大中城市社区内投资构建3万个红十字博爱服务站,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承办,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独家投资,运营和管理,将覆盖5000万个家庭、1.5亿人口”。

而据介绍,“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进社区”活动是为了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是中国红十字总会和民政部多年来共同推行的大型公益项目,项目投资规模近30亿人民币,管理团队将超过10万人。

《新民周刊》记者也发现,目前,中红博爱在前程无忧等诸多网站上已经删除其上述“公司简介”等相关信息或更改其企业介绍等内容。

而圣华杰公司所持中红博爱的70%股份其后经过两次转让,第一次是北京方圆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方圆伟业)接手,法定代表人由王抗美变为温敏伊;中红博爱第二次股份变动发生在近一个月内,方圆伟业退出,深圳物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物华)和自然人杨伊文分别承接了60%和1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更改为翁涛。

3年来,中红博爱的法人一共经过3次变更。目前深圳物华成为中红博爱的大股东,但王鼎公司自始至终都占有其30%的股份。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王军,湖南人,东方明星影视交流有限公司董事和湖南区总经理,长期居于深圳。按照翁涛的描述,王军正是通过他太太的身份,持有深圳物华10%股份,而今年深圳物华收购中红博爱,王军在投资中红博爱的5000万元中,出资500万元。

王军身为深圳物华的小股东,而深圳物华又持有中红博爱60%股份。在翁涛看来,郭美美在听到王军和朋友谈到这个项目后,“觉得挺有名的,就自己编了个名号”,这个面孔青涩气未除的湖南女孩,迅速更改了自己新浪微博的认证,由“演员”变更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

到了这里,郭美美的故事有了一个收尾。大致的链条接上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已被郭美美删除的微博中曾有提及,“我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的公司简称红十字商会,负责与人寿保险或医疗器械等广告签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虽然这则微博被删除,但仍被网友保留下来截屏,其中提及的郭美美所在公司所涉业务与中博爱公司涉及医疗器械车体广告等主营业务,相当巧合。

疑问在于:商红会的募款与活动是否有监督?

“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我们的账目是没有问题的,是公开透明的。”李庆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但这显然难以让人信服。

商红会是否在其公益支出中踏足关联交易?这还有待权威部门的调查。

但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教授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下有关关联交易一个盲点是,“中国目前对于慈善领域的关联交易没有规定,甚至没有概念,不知道慈善领域也有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而国际上对于慈善领域的关联交易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如果你有借着慈善的名义来为自己牟利嫌疑的,都是关联交易。”她据此认为,有必要将“关联交易”的概念和原则引入我国的慈善立法。

杨团也表示,鉴于红十字会本身就是一块慈善公益的牌子,“如果你利用自己是红十字会(成员或组织)的这种权力来给自己的企业牟利,这本身就是有关联交易之嫌。”

商红会,这个成立十年未经注册、一直打着“红十字”招牌通过其关联企业从事商业经营的“公益组织”,正在面临着一场空前的质疑与挞伐。

郭美美仅抛出了一个引子。在微博时代,无数热心网友充当了真相挖掘机,越来越多与郭美美事件相关的机构与个人浮出水面。不禁让人猜想:水面下冰山如何?

7月1日深夜,中国红十字会发布了一份紧急声明称:将邀请审计机构对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商红会”)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在此之前,暂停商红会的一切活动。

然而这份姗姗来迟的声明,并非能让这个庞大的慈善组织从当下这场严重的信任危机中脱身。

如何自证清白?

在此前三天的“内部会议”中,面对寥寥几家获准入场的央媒,中国红十字会的官员态度鲜明地宣读了一份事先准备好的通报:湖南女孩郭美玲与红十字会无关;商红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也均没有“郭美美”或“郭美玲”参加;该会副会长郭长江同志既没有一个名叫“郭美美”的女儿,也没有佩戴过价值60万的“百达翡丽”手表;并且,这个庞大的慈善组织不存在贪污腐败、假公济私和“小金库”等问题。

刚满20岁的郭美玲,最后一次现身在公众面前,是在6月27日凌晨1点半,身着黑色T恤、红色短裤出现,压低鸭舌帽帽檐,将一款红色名牌包揣在白色塑料袋里,降落在首都机场。无视守候多时的媒体记者与围观网友,伊人扬长而去。

这个炫富的年轻女孩,在微博上开了一个“郭美美baby”的账户,实名认证为“红十字商会总经理”,不断贴出自己与一些奢侈品的合照。而在此前,红十字会所接受的善款流向一直被认为是公开透明度不够。

郭美玲鼠标轻轻一点,网民愤慨无边,舆论质疑排山倒海而来——这个年轻炫富女孩的一身名牌,是否就出自捐赠者的爱心善款?

6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表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已以郭美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北京警方向媒体证实,对郭美美事件正式立案,“目前此案属于治安案件调查范畴”。

然而这无法堵住悠悠众口。

“红十字会必须用自己的行动,澄清自己,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声明是没有用的,唯一的途径,是来自第三方的严肃调查。更关键的是,红十字会必须透明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张鸣表示。

在他看来,郭美美事件让人很有想象空间,其背后是主导中国慈善事业的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不能自己站出来说自己没问题,那是没用的,这样干巴巴撇清自己的声明,无异于火上浇油,没有任何作用,也没有信服力。你凭什么自证清白?别人凭什么相信你?”张鸣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郭美美事件表明,中国红十字会显然还没学会如何危机公关,“如果它一直用这种权力机关的脸孔去面对公众,它也必然会丧失公信力。而一旦公信力没有了,它的生命也就结束了。”

在张鸣看来,中国红十字会显然已经走到一个必须进行改革的关口。

并且,中国红十字会对郭美美事件的反馈多少显得慢了一拍,这符合这个庞大的机构留给人们的一贯印象。除反复重申商红会“不从事商业活动”之外,它声明“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表示,“对今后继续恶意炒作此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我会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而对其对商红会监管与管理方面的疏漏,则未提及。

50万与800万之争——缺位的法律监督

1993年中国颁布的《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官员的介绍,截至2010年底,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以及铁路、商业等2334个地级红十字会、2860个县级红十字会、9.5万个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省级分会(含行业系统分会)是业务指导关系,各级分会的人、财、物等事宜均由同级党委(政府)或所属系统管理。

这个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职责是备灾救灾、卫生救护、卫生关怀及人道救助,而筹资工作则主要通过短信募捐、网上募捐、邮局汇款、银行转账等多种途径开展。在重大自然灾害时进行救灾和募款是其主要职责。仅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红十字会系统所募集的捐款就超过210亿元,善款呈现井喷之势。

“红十字会系统不归民政系统管,它是一个独立的系统,我们叫作‘官办机构’。历来对这个系统的监管,我们一直是认为有问题的,红十字会应该是首先需要受到监督的对象,但是它历来都没有在监督的范围之内。到底怎么来监管?我认为,应该是谁任命的,谁考核干部的,谁就应该承担起监管的职责。”公益泰斗、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秘书长商玉生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性质上看,中国红十字会应归于慈善公益组织。但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王名教授就指出,中国各级红十字会并不同于其他公益组织。《红十字会法》赋予其独特的地位,比如免予社会团体登记、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享有部分财政拨款等。

从体制上而言,中国红十字会是属于社会团体。2000年12月,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团体免予社团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三类民间团体免予登记:第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第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团体,这些团体通常为各种事业单位;第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中国红十字总会就属于上述第二种免于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

在人事编制上,中组部和人事部曾于1996年联合发出一份《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把红十字会总会的工作人员招聘,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且为副部级单位。

而在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的机构运作等同于政府机构。目前,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机关人员仍属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享受财政拨款。

在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教授看来,郭美美事件正是暴露了对于当下中国的社会组织的监管盲点与难度。

杨团以红十字会系统为例说明,依照现行体制与操作方法,中国红十字总会建一个行业红十字会,是不用经过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只要中国红十字总会给其出具一个行政批文就可成立,“这种依靠红十字总会出具行政批文的做法,就是计划体制的做法,即把行业所设的红十字会当作是一个政府的准行政组织,因而在今天显得处处不合拍。”

商红会也表示要登记成为社团,但十年来一直没有独立注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杨团表示,商红会有此想法,但还没去操作成功,这也说明,“没在民政部门做登记的(社会组织)是绝大多数,做了的是少数”。

而据她所知,已有一些地方的红十字会探索两条腿走路的模式,即一方面走行政线路,依然让政府拨发事业经费;而另一方面它们开始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团。

杨团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去年年底,在中国民政系统内登记注册的社团、基金会、民办非营利这三类非营利组织约为不到50万家;而目前不在市场体制下的、被排除在法律监管范畴之外的非营利组织已有约800万家,这些被学者们简称为“计划体制下的社会组织”,实质上是“由计划体制来给予其合法性的”,其中就涵盖了红十字会的各级分会与行业协会,这个系统有其专门的《红十字会法》,加之中国红十字总会又是属于免予登记的社团组织,而它的各级红十字会都有可能去批其下设的行政性红会的分会或支会。

“这次的问题就出在这个行政体系上,实际上就是这50万跟800万之争。并且,这800万家在计划体制下的、由政府行政命令建立的社会组织体系,是不受监督的。”杨团解释。

这位原中国慈善总会副秘书长、1999年《公益事业捐赠法》起草参与人忧心忡忡地向本刊记者表示,改革已经走到今天,只有“几乎算是零头的”社会组织才是处于法律监管之下的,而上述庞大的社会组织根本就不受法律监督,这恰为郭美美事件折射的重中之重,“这个体制问题可能比腐败问题更大,因为体制问题里头会有可能蕴含腐败”。

呼吁红十字会透明公益

郭美美事件让中国红十字会系统的体制沉疴走到了一个风暴眼。

“郭美美只是一个导火索,反映了民众对于对中国红十字会长期以来的官僚化和不透明的愤怒。”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教授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于建嵘在他的微博上宣称,“红十字会的钱,是爱心钱,贪腐一分钱都不原谅”。而他本人对红十字会的态度是:“一日不改革,一日不公开,一日不捐款。”

并且,在于建嵘看来,中国红十字会对于商红会的清理与整顿的表态,显得被动而滞后,“长期以来,中国红十字会可以批准行业协会,但是,一旦红十字会批准成立了一个行业协会,“你就有责任,你就该对它进行监管。现在你批准了商红会成立,你为何又管不到?这就是推卸责任。”

官办慈善模式下,其资金运作不透明长期被诟病。今年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告称,红总会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金额219.71万元;其他方面的问题金额420.33万元。

在商玉生看来,红十字会最重要的也最应该做的工作是,告诉捐赠者他们所捐赠善款的流向,“你的这个钱既然是从大众来的,你就应该向大众有个交代,即使是政府拨款,政府也要审计,何况是老百姓的善款,更不能随便用。其实这个事情要做起来,是非常简单的,就是要进行信息公开透明,接受任何捐款人的监督。复杂在于它乱,有人想吃这碗饭,有人靠它发财,有人借着黑匣子来浑水摸鱼,一些图谋私利之人想开些口子。”

而一个公益机构与商业机构的捆绑,在慈善领域也是必须尽量避免的,“即便像一个基金会,要想成立一个企业机构,也是不能随便成立的,难道公私不分了?它一方面是公益机构,一方面又进行商业活动?这两者之间,一定有一些非常严格的界限。”商玉生表示。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的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与“人民政府的拨款”。

据各省关于《红十字会法》的实施办法,凡县级及以上红十字会,其行政运行费用均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国家审计署的公告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国家审计署负责监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财务,各地红十字会的财务也都由同一级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对于境外捐赠的款物还要接受国际红十字组织的监督、审计。而据《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要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同时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对此表示,由此规定可见,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与普通基金会组织完全不同,但中国红十字会是一个人道援助机构,同时应该接受社会道德约束和民众监督。

在商红会与红总会的财务关系上,也有相关规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省级红十字会应将收缴会费的30%逐级缴纳上一级红十字会,70%留本级红十字会。全国性行业建立的行业红十字会,比照省级红十字会的比例和做法,向总会缴纳会费。

于建嵘告诉本刊记者,至少目前有三件事是中国红十字会可以做到的,“第一,对它批准的所有行业协会进行清理;第二,对于其所有进行利益输出、利用红十字会牟利的人进行处理,将他们驱逐出红十字会;第三,公布红十字会的所有捐款的信息。”

归根到底,“中国红十字会还是要获得老百姓的认同。”这位湘音浓重的学者表示。

据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该会秘书长王汝鹏介绍,红十字会研发的公开透明的捐款管理信息网络平台7月就将上线,首先公布青海玉树捐款的来源、去向等所有信息,供公众查询,此后陆续将捐款信息放上平台。

“郭美美虽然客观上损害了红会的声誉,引起了公众的质疑和不满,但通过郭美美事件,反映了红会在监管上的问题,和公益项目市场化运作中公司利益归属问题,我们要跳出郭美美事件,来看如何解决好这两个问题。”王汝鹏也表示。

在5月底的无锡,一场中华慈善百人论坛引起关注,这场有多位慈善公益人士参与的论坛,达成的共识是,“以透明度提升公信力”,并提倡,“公益行业建立自律联盟,完善自律机制”。

“公益透明化并不是告诉捐款人,我不用你的钱发工资,而是告诉每个捐款人你的钱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在那次论坛上,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如此表示。

改革一个封闭的体制,需要从多个角度着力。捐款人对于自己知情权的维护,必定是推动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在内的慈善公益组织透明化的另一股强大外力。这正是从郭美美事件中,我们看到的积极一面。

陈丹青:“围观”与“民主”的距离

“因为在中国的历史中,有这样的文化意识形态,国民性中有‘围观’”和‘围攻’的基因,所以到了网络化的时代,演变成了现在微博上的‘围观’和‘人肉’。”

撰稿/王若翰

“郭美美”的“蝴蝶效应”不仅引起了网络“地震”,也引发了我们关于微博围观中“国民性”的思考。中国画家、文艺评论家陈丹青一句“网民围观人肉郭美美大有‘文革’遗风”使自己成为了网络“围攻”的焦点。

本月5日,尚在病中的陈丹青在电话中针对这样的问题,接受了《新民周刊》的采访。

“围观”?“围攻”?“围剿”?

新民周刊:你在《锵锵三人行》上谈到“郭美美”的问题时,视角似乎和之前其他的媒体有所不同,请问你是出于什么考虑,从这样的角度谈的呢?

陈丹青:我对“郭美美”没有兴趣,它是网络事件,通常网民的热度会迅速转移,扑向下一个“李美美”——谁还牢牢记得上一个“人肉”对象吗——我想透过这件事谈一些更深层的人性规律,比如“围观”的国民性。结果就挨骂啦。

新民周刊:作为一个艺术家,从你之前的一些作品中可以感受到,你对生活应该是抱着一种恬静、淡然的态度,但这次“郭美美”的事件,却让你遭到了网友非议,甚至成为了一个“攻击”的焦点,对此你怎么看?

陈丹青:《锵锵三人行》那期节目录完后,当晚就播了。第二天早上许多朋友致电,很紧张地告诉我这件事(指自己在网络上被围攻),一天里我陆陆续续收到几十条短信,朋友们很替我担心。

网络指责主要源于两方面,第一,不满我没有提及红十字会;第二,不该把网民的“围观”行为比作“文革”。我同情网民对于“郭美美”事件的集体愤怒。在今天,许多事引起公愤真的是出于社会正义,希望通过网络行使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至少是表达的权利。我的说话和此事目前的语境发生错位,我愿意面对群众的愤怒,我已写了短文发给《南方周末》自由谈栏目,后天会刊出吧。

新民周刊:现在再来探讨“郭美美”被围观的事件,你怎么看?是否还觉得它暴露了我们国民性中的一些问题?

陈丹青:说到“围观”——暂且用“围观”吧,不用“围攻”——年轻人无法接受我扯到“文革”。但我的切身记忆不止包括“文革”,还包括更早的阅读经验。在鲁迅两兄弟笔下,早就有“围观”的描写(特别喜欢围观“赤膊受刑的女犯人”),那是古老的风习,为什么呢?因为国民长期无权,长期无权,就失去社会的参与感,失去个人表达。但人都有爱憎,都要情绪宣泄,围观于是成为一种参与和表达。当一个人据说有罪,判定有罪,换句话说,当这个人的恶被证实为一种处决时,集体性的惩罚快感会引发大规模围观,以至“围攻”。在影视剧里,被押往菜市口行刑的犯人被群众吐口水、扔石头,这就是围攻。但另一面,古代人犯被处决时可以呼冤,讲演,唱戏,叫骂,倘若是清末“七君子”那样的英雄就义,围观群众会喝彩,会哭泣。

新民周刊:从后来网民们的反应来看,对于郭美美应该可以称得上是“围剿”了,你认为现在由网络衍生的各种“围”,是你刚刚提到的鲁迅作品中的影子呢?还是在社会网络化的背景下,体现公民权利的进步表现?

陈丹青:我提到清末那种围观,只是为围观的历史做一描述,不可与“文革”的围观,今日的围观简单类比,时代在变化,围观的理由和情节都在变化,但围观作为现象,似乎变化不大。这是中国的文化形态,国民性有“围观”基因,在如今中国式的网络文化中,微博上的“围观”体现为“人肉”——先进国家不必“人肉”,以类似“人肉”方式追查某一人事的角色,是大批媒体记者,如尼克松、克林顿的政治丑闻和性丑闻。老百姓只要在家看电视看报纸就行了。

网上口水,体现民主?

新民周刊:有人认为此次网民们对于郭美美的“声讨”,体现了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对此你是否认同?

陈丹青:网络无疑是表达渠道,在当下中国尤其重要,但暂时还很难看做是真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网络最低程度可以让人发泄,但难以提供解决之道。你想一想,有几件事是果然通过网络民意,最后彻底解决的?我从未怀疑网络在民主过程中的良性作用,但我对它的乐观程度,比较审慎。网络能够体现民意,但并不就是民主,如果是真民主,第一条:所有讯息和言论首先应该出现在正式媒体,而不是手机上。

新民周刊:你认为网络媒体和正式媒体之间是怎样的一种辩证关系?

陈丹青:网络是黑夜,白天无法说的话,只得夜里说,这就是中国式的网络文化。“人肉”是出于义愤,是对公权力丧失的严重不满,于是群起追问。但在真的民主社会,这是不正常的,也不会发生的,真正应该出面,也一定会出面的角色,不应是拥有手机的百姓,而是媒体,然后是司法机构,因为二者直接代表群众。

“冲突”?“妥协”?

新民周刊:现在回到最初的话题,你在《锵锵三人行》中的观点其实就是没有针对“郭美美”事件就事论事,换句话说,就是没有站在网友们与红十字会对抗最激烈的那个冲突点上,所以很多网民就对你表示不满。你认为是这样吗?

陈丹青:中国网民们现在的状况,似乎介于美国的民主(群众因微博获得部分表达权)与“文革”的混乱(群众获得阶段性造反权,但绝不是真的问政权)之间,“郭美美”事件最大的冲突点在于涉及官方机构,所以网民愤怒,愤怒总是偏激的,只要没有“声讨”郭美美,没有质疑红十字会,都是会被新的愤怒吞没,拉过来一起接受“批斗”,这是国情之一种。但目前部分网民也站在理性的立场看待此案,同情郭美美,建议保护她,不该继续实施“人肉”,这就是当今网民区别于“文革”群众的理性体现。撇开这些中国社会的深层原因,其实“郭美美”事件只是“色情和权力”的老生常谈,哪个国家、哪个时代都有。

新民周刊:你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留学的悲剧还在于精英外流,回来了,又和本土国情发生种种价值观冲突,这种冲突十之八九以妥协或失败告终。”反观“郭美美”事件,你并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表现出强烈的愤怒,这是否印证了你的这句话,你已经选择了妥协?

陈丹青:中国的很多事,你以为真能追查下去吗?迫于舆论,顶多出来做一个声明,把你堵回去,群众的追讨很快会遭遇底线,不了了之。在中国,所谓“冲突”与“妥协”不是群众能掌控的。对“郭美美”及红十字会再怎样穷追不舍,你真会相信会有彻底的公正的结局吗?我肯定的是这种追究本身,所以我愿意面对愤怒。

新民周刊:通过“郭美美”事件,你觉得今后中国网络发展的趋势应该是怎样的?

陈丹青:网络已在起到非正式的,但越来越频繁的起到监督作用——或者说,对权力的骚扰作用——我记得“邓玉娇”事件的公正处理,就直接受惠于社会公愤。网络虽然很难再进一步,但决不能退一步,再脆弱的舆论,还是舆论,势必会让有些部门行事知所顾忌,渐趋理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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