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观察者:剔除六种民意“杂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0:38:38
剔除六种民意“杂质” □ 袁浩

  时下,民意测验已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民主程序。参照民意测验情况确定干部的任用,能较好地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但是,如果不加分析地以民意测验的结果判定一个干部的优劣,那就值得商榷了。因为民意测验本身也有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民意失真。

  笔者简单概括了一下,目前一些地方的民意测验主要有六种“杂质”:一是“民意”成了“派意”。你一伙,他一派,以各自的亲疏关系、团伙利益而投票。二是“民意”夹杂“醋意”。一些平庸无能之辈,自己不思上进,又怕别人出头,统统投成反对票。三是“民意”变成“随意”。部分群众不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采取无所谓的态度,在民意测验中随波逐流,人云亦云,认为选谁都一样。四是“民意”成了“情意”。有些人把一些德才低劣、政绩平庸但曾经给过自己好处的人,当成自己的恩人,为了报答,在民意测验中投感情票。五是“民意”充满“恶意”。把民意测验当成泄私愤图报复的机会。因与某人有成见,不仅自己投反对票,而且四处游说,拉一批“反对票”进行个人攻击。六是“民意”变为“官意”。个别领导为了实现自己的旨意,软硬兼施,四处做“工作”,然后堂而皇之地以“民意”行官意。凡此种种,都是对民意的践踏和歪曲,并不能真正反映民心所向,必须小心甄别剔除。

  要剔除这六种民意“杂质”,必须从源头抓起,切实提高民意测验的准确度和可信度。一要注意营造“民意”形成的环境。在进行民意测验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导向工作,教育干部群众在评价干部优劣时,不能以个人好恶恩怨为标准,而应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二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民意测验的方法。建立制度化的评比考核制度,把每个干部的工作情况、表现情况经常进行通报,使广大干部群众能了解情况,从而更好地确定自己的态度,使民意测验真正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可靠依据。三要克服单纯为了“民意”而测“民意”的思想。在全社会公民意识还不是很强、民主制度还不很健全、测试“民意”的办法还不够科学的情况下,有时“民意”未必就是民心。因此,要选好用好干部,必须坚持“民意”与实绩相结合。对既有实绩又能得到群众拥护的人要及时重用;对有“民意”而无实绩,或有实绩而“民意”不那么看好的人,要认真分析实绩是否真实,“民意”是否偏颇,然后做出正确的选择。把实绩和“民意”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防止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出现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