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铁血战将 校对:拆迁本身就是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4:35:57

拆迁本身就是违法

    

  先看3位勇敢的中国女性是如何对待暴力拆迁的。(说明一下,中国男人差不多死光了,活着的基本上都是阳痿。所以,女性们只好越来越伟大)。

    当年四川那位钉子户,在全国网友的支持下,终于取得了所谓胜利。

  上海那位海归女士,居然要靠燃烧瓶与拆迁者战斗。希望那些海外义和团好好反思一下。

  最惨的就是唐福珍了。自焚,还被说成是与组织对抗。这让我想起文革。那时候,反动派黑五类右派们胆敢自杀的话,一定是会被斥责为“自绝于人民”的。连统治阶级内部的彭德怀先生,庐山会议一边被批斗,一边还得向伟光正“保证不自杀”。看来,自杀、自焚也是难得的权利。

 

   

    大家想想:万恶的拆迁条例是哪位伟大光荣正确的青天老爷搞出来的?我告诉你们,是朱先生。

     就是那位大力提高税收、提高教育费用、提高医疗费用……却竟然被草民山呼万岁的朱先生。当初思想家提醒你们警惕野猪,你们不信我,现在你们醒悟了?呵呵,可惜晚了。人家已经把高税收玩成了。想想当年那些对某人寄予厚望、热烈欢呼的白痴里面,有没有你自己?

    当年出台拆迁条例是伟大光荣正确的,现在说要修改,也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对吧?

    

    有人说:拆迁可以,但是不能野蛮拆迁。

    ——听上去似乎有理。真的吗?你琢磨过吗?

    就好比,强奸是可以的,但你强奸的时候应该温柔一些,是吗?

    我告诉你们:在公民社会,拆迁本身就是违法的,不管你是否野蛮拆迁。

    我告诉你们:市场经济下,只有交易,没有拆迁。    

    我们买了房子,现在你们想拆了我们的房子去盖更多的卖钱,那可以,你来谈判吧。你出100万,有人同意了,那么,OK,你们交易达成,卖方拿钱走人。有人说要300万,你们同意了,也是交易完成,卖方拿钱走人。走了的人,才不管你拆不拆、迁不迁的,因为交易之后已经是你的财产了。

     还有一些人,你出到800万、8000万、8个亿,人家不卖,那么,交易无法完成,你们想买的人走开。交易告吹。就这么简单。

     拆迁?所有的拆迁都是违法。     

    钉子户?哪里有什么钉子户?“钉子户”本身就是一帮无赖捏造出来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