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贱受逆袭 百度云:叶匡政:“大仙书记”的腐败新样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0:05:09

叶匡政:“大仙书记”的腐败新样本

      读近期的《精品阅读》,一个外号叫“大仙书记”的事迹,很是让人震撼。这位“大仙书记”,名叫齐百红,是河南济源煤业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因常率属下干部拜大仙,并带巫婆神汉到所属矿场跳大神,获此外号。此人还有一个外号,叫“矿难瞒报大王”,几年间连续瞒报12起矿难,死亡17人。虽经《法制日报》多年追踪报道,也引起了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重视,但在漫长的调查确证之后,当地政府对其所作的“严肃处理”不过是给了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至今对其毫发未伤。

      可以想见,这种处理结果,会在当地民众中滋生怎样的积怨。早在2007年,最高法与最高检就发布司法解释,明确了瞒报矿难应追究刑责,国内早有相关的刑事判例。国家安监总局也有规定,对逃瞒报谎报者要从重处罚,标准要选择处罚幅度内的较高值,甚至最高幅度。比如河北蔚县今年初就对一起瞒报矿难追究了刑责,从县委书记到县长、副县长均获10年以上徒刑。为何同样的事故,发生在河南结果就完全不同呢?对瞒报矿难者处罚过轻,它的社会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让今后的事故责任人仍然心存侥幸心理:发生事故上报会处罚,瞒报还有逃脱的可能,即使逮住也只是象征性处罚。我想每个与事故相关的责任人,都会在心里打一打这样的小算盘。监察不力和执法不严的结果,等于在本地区公示瞒报矿难的“收益”依然大于“成本”,等于变相鼓励矿难的瞒报。在我看来,它的危害不亚于一场新的矿难。

      很显然,对“大仙书记”齐百红处罚如此之轻,是因为他背后的利益链和保护伞。各地对官员的考核,均有安全指标这一项,为了不影响自己的乌纱帽,纵容甚至要求瞒报,便成了一些地方官员而对矿难的惯用伎俩。于是,就像矿主要给死难矿工家属“封口费”一样,从轻处罚也成了官员们给矿主的“封口费”。仅仅济源一家公司几年间就瞒报了12起矿难,可以想象当地对瞒报“机制”操练得多么游刃有余。让人们不能不怀疑,这些矿难是否只是河南省被瞒报矿难的冰山一角?从前些日子河北蔚县被曝光的资料来看,很多地方官员就参与策划了瞒报。不仅组织所谓的调查组搞假调查、造假材料、写假报告,而且在有关部门核查时,官员们还主动弱化问题、转移证据,并试图贿赂核查人员。对“大仙书记”的从轻处罚,让人不难想象背后也可能隐藏着同样的问题。

      在瞒报者眼中,矿工的生命是可随意抹去的,矿工家属所蒙受的苦难也能随意用钱摆平。可以肯定,矿难瞒报的背后必有权力腐败和钱权交易,而且往往是法人化贿赂和跨部门的联手腐败。这种腐败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早已昭然若揭。它影响的不只是安全管理这一项公共政策,使一小部人获益和逃脱处罚。它还从内部破坏与扭曲了一个社会的市场规律与竞争制度,使那些积极投入安全成本的矿主,因成本过高,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当利益和好处都流向与权力相关的极少数人时,就是在牺牲与剥夺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后会迫使越来越多的矿主,宁愿支付与官员贪腐的费用,也不愿为安全生产支付成本,从而威胁到更多矿工的生命。

      在体制内,它也会对其他官员造成一种侵蚀效应。即使少数官员有较强的公共道德感,想依法行政与办案,也会力不从心。因为任何一个官员,只有完全服从当地权力集团的整体利益,才会被权力集团接纳,否则就会遭受失败。因为这个缘故,没有善恶标准的无耻之徒,反而更容易臣服于权力的利益链,变得如鱼得水,像这位“大仙书记”一样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力与金钱。这种侵蚀效应,会让权力和财富交织成一个相互庇护的关系网,民众的任何监督反而会充满风险。而那些重要的权力和经济部门,将慢慢落入腐败官员和亲信手中,不再受到法律的控制。这一切又会反过来助长腐败,使少数权贵越来越富有,比如这位“大仙书记”名下的公司总资产就有6.5亿元。财富的集中将使反腐变得越来越艰难,使民众有怨无处发,最终影响到社会稳定。

      这些应当说都是权力腐败的常理和必然导致的结果。这位“大仙书记”的腐败之新,主要在于他对大仙的公开供奉与崇拜。他不仅让公司投入巨资修造大仙庙,还要求下属单位设置大仙室;他不只自己信奉巫婆神汉的跳大神、作法事,还要求手下员工与他一起下跪磕头。作为一个党委书记,竟然利用权力强制别人的信仰,这种作法确实让人匪夷所思。有意思的是,当地纪检官员为保留齐百红党籍所陈述的理由:“开除出去,党就没法管他了。”这位纪检官员就不曾想过,留下这位臣服于巫婆神汉的党委书记,在民众中会有怎样的说法?

      这倒是我看到的一个腐败新样本。一个公开信奉“大仙”的党委书记,竟然能屡屡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连民众也只好相信这位“大仙书记”真有通天神力了。只怕这“神力”的来源并非天上的大仙,而是用钱一路买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