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夺夫下载浩扬:地方政府债务“乱花迷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0:34:42

  地方政府债务到底有多少?究竟是9万亿元还是14万亿元?国家审计署说,都不是,是10.7万亿元。至此,争论已久且极其敏感的全国地方政府负债规模总数出现第三个“官方版本”。 

  昨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截至2010年底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摸底清查结果。这是中国有关地方政府性负债规模的第一个全面的摸底数据。此前,有关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总额各个部门的口径极其混乱,各色研究机构的统计更是五花八门。 

  2011年3月至5月,审计署启动了前所未有的大摸底,组织了18个特派员办事处和各省、市、县各级审计机关共4.13万名审计人员,按照“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及所属市(地、州、盟、区)、县(市、区、旗)三级地方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市级、县级)的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云南省盈江县因地震未进行审计)。目的是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以及增减变化情况。 

  据业内人士透露,财政部和银监会此前曾分别对政府性债务规模进行摸底,不过,摸底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方面。但至今公开可查的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央行在今年6月初发布的“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提及,2010年末各地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占当地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基本不超过30%,外界据2010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47.92万亿元人民币计算,得出其规模上限在14.4万亿元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银监会虽然至今并未公开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据,但据《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援引接近银监会人士的话称,银监会统计口径下的该数据规模约为9.1万亿元, 

  “几个部门数据不同,主要是由于各部门统计口径都不一样。”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刘煜辉表示,审计署使用的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央行调统司使用的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而银监会“依据”的是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事实上,同样是融资平台公司,审计署公告显示此次审计得出各地共有6576个融资平台公司,而央行6月1日发布的《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审计署审计范围包括的融资平台,比央行统计数少了3000多家,这意味着直接缩小了债务审计的范围。

  业内人士认为,央行调统司的外延较为宽泛,比如,各级政府的交通部门是一个很大的举债主体,其并非公司,因此银监会和不少银行并未将其列入平台贷款。 

  “相比起银监会、央行等部委,市场更愿意相信审计署的数据比较准确,因为前者都是间接利益相关者,因此也不便于公布数据。”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相比其他相关机构,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更具信服力。 

  财新网的分析则指向一点:审计结果公告显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表面看是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实质是中央政府依据其认定标准,承认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也就是说,中央政府认为,截至2010年底,有107174.91亿元债务需要由地方各级政府买单。 综合评价中国首次全面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的债务规模偏低,但从政府承担责任的角度看,中央政府认定10.7万亿债务属于政府性债务,这一规模实属不低。2004年,财政部认可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仅为4000亿元。 

  按照审计署的类别划分口径,其中只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无论是什么单位、什么人借的都将被作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来审计;而由地方政府举借或者担保,同时又必须要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被列为“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而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公益性项目的债务被列入“其他相关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险象环生

  1.有的政府部门和单位直接举借债务

  各地举债融资渠道和方式不一,且多头举债、举债程序不透明。从审计情况看,大多数地方政府是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变相举债的,一些是由政府机构违规提供担保来获得债务资金的,有的政府部门和单位甚至直接举借债务。此次审计发现,有7个省级、40个市级和107个县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下发后,仍以出具承诺函、宽慰函等形式,或以财政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违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举借债务提供担保464.75亿元。

  2.大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至2010年底,在36个省级政府中,有7个未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8个未明确债务归口管理部门,14个未建立政府性债务还贷准备金制度,24个未建立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市级和县级一些地方长期存在债务规模底数不清、偿债责任未落实等问题。

  3.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

  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473.51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

  4.部分地区出现逾期债务,高速公路借新还旧率逾50%

  2010年底,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由于偿债能力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截至2010年底,有22个市级政府和20个县级政府的借新还旧率超过20%。还有部分地区出现了逾期债务,有4个市级政府和23个县级政府逾期债务率超过了10%。

  部分地区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医院债务规模大、偿债压力较大。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用于高速公路建设的债务余额为11168.11亿元;1164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和3120家公立医院分别有政府性债务2634.98亿元和977.74亿元。部分地区的高速公路处于建设期和运营初期,其收费收入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主要依靠举借新债偿还,2010年全国高速公路的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借新还旧率达54.64%。

  5.11044.47亿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尚未支出

  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尚未支出的金额为11044.47亿元,其中:34个省级、256个市级和942个县级政府所属部分债务单位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至2010年底未支出的债务余额有1319.80亿元,占11.95%,2010年为此由财政资金支付利息67.74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并发挥效益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举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的资金投向未落实,有的项目准备不充分,还有部分因担心银根紧缩而为项目超前融资等。

  6.1082.53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违规举借和使用

  一些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的举借、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审计共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082.53亿元。主要是: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以虚假或不合法的抵(质)押物、高估抵押物价值等方式取得债务资金;一些地方和单位将债务资金违规投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或用于修建楼堂馆所,部分单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将债务资金投向“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此外,审计还发现形成损失浪费19.94亿元;涉嫌经济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2件,正在依法查处。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乱象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共设立融资平台公司6576家,其中:省级165家、市级1648家、县级4763家;有3个省级、29个市级、44个县级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均达10家以上。从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看,以政府建设项目融资功能为主的3234家,兼有政府项目融资和投资建设功能的1173家,还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2169家。

  2010年底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余额49710.68亿元,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46.38%,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1375.29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8143.71亿元、其他相关债务10191.68亿元,分别占63.12%、16.38%、20.50%。从债务偿还看,有358家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1059.71亿元,借新还旧率平均为55.20%;有148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逾期债务80.04亿元,逾期债务率平均为16.26%。

  审计发现,有1033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地方政府和部门违规注资、抽走资本等问题,涉及金额2441.5亿元;由于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回收期较长的公益或准公益性项目,盈利能力较弱,有26.37%共计1734家融资平台公司出现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