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演星辰阅读:中国红十字会就“郭美美事件”等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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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就“郭美美事件”等通报有关情况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8  文章来源:本网

 

 

6月28日下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就 “郭美美事件”及相关问题召开新闻通气会。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通报了有关情况。

王伟说,近日在网络和媒体上热议的“郭美美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质疑之声,许多媒体朋友已经帮我们进行了澄清。在此,我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大家客观报道表示感谢。但是目前该事态仍在蔓延,我们也接到大量的群众问询电话和媒体采访要求,所以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这个通气会,对大家关心的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所谓“红十字商会”

王伟说,6月21日,在经过新浪认证的名为“郭美美baby”的新浪微博上,博主炫富,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引发了网络和媒体热议。事件波及到了中国红十字会和副会长郭长江同志以及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对我会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使我会的公信力面临很大挑战。

王伟重申,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中国商业联合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八条“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的规定提出申请并经总会审批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其本身并不从事商业活动。他们的主要工作是立足商业系统,传播人道主义和红十字精神,开展红十字宣传、救助和救护培训等工作,与中国红十字会也不存在募捐分成的问题。其工作人员由来自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的志愿人员构成。这些人员的工资、奖金和补助均由原单位发放,未在红十字会领取任何报酬。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从来没有总经理的头衔。同时,根据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提供的情况,在其组织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中,都没有“郭美美”或“郭美玲”参加。事件当事人“郭美美baby”也已于26日下午连发3条微博向红十字会和公众致歉。她表示,之前微博上“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是自己杜撰的,自己从未在中国红十字会工作。

王伟指出,网上流传的某些与我会及相关个人有关的照片、微博、亲属关系的说法等内容,经核实,均无任何事实依据,纯属不负责任的谣言。我会副会长郭长江同志既没有名叫“郭美美”的女儿,也没有名叫“郭子豪”的儿子,郭美美和郭子豪也分别通过微博声明不认识郭长江同志,更不存在亲属关系。郭长江同志从来没有使用过微博或博客,更没有在新浪微博上注册过名为“郭长江RC”的账号。网络上流传着一组拼凑的关于郭长江同志所佩戴手表的照片,完全是无中生有,指鹿为马。  王伟说,“我从来没见郭长江同志佩戴过“百达翡丽”手表,据我所知,他也没有“百达翡丽”手表。我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进行炒作的行为,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

应对“郭美美事件”的一些措施

王伟谈道,为了澄清事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先后于6月22日、24日两次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就“郭美美事件”发表声明。6月2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决定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我们对郭美美等招摇中伤事件向公安部门报案,去法院起诉,一方面是红十字会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合法行动,另一方面也是请有权威的执法部门通过侦查取证来澄清事实,还红十字会一个公正,让不法人员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目前警方已经展开相关工作,我们将适时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

对审计结果的说明

王伟就国家审计署27日发布今年第31号审计结果公告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5个问题,进行了说明。王伟说,公告所披露的是总会2010年财政拨款使用的问题,不涉及社会捐款。审计公告中披露的5个问题,有的是操作层面的技术问题,有的是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这些问题中不存在贪污腐败、假公济私,也不存在“小金库”等问题。我们已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纠正,并向审计署报告了整改结果,得到了审计署的认可。

王伟接着介绍了公众议论的焦点集中的“红会超标采购420余万元”问题。2009年,经财政部批准总会在当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了1648万元卫生救护培训项目的模拟人教具采购任务。当年12月总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标采购,经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模拟人采购项目按照计划采购的数量计算中标总额为1227.67万元,低于原采购预算的420.33万元。为加大对地方红十字会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的支持力度,总会对招标采购结余的420.33万元资金,采取增加采购模拟人的数量完成了当年的预算执行任务,但未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报告。这个问题在审计结果公告中是明确的。

对其他的4个类似问题,王伟与我会相关负责人也向媒体做了介绍。

王伟指出,对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中涉及红十字会的5个问题及红十字会的整改情况加以说明,首先是坦承红十字会在管理方面的不足,并通报我们的整改结果已经审计署认可;更是要向社会表明红十字会一直在接受包括国家审计部门在内的各方严格监督;同时也重申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加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秘书长王汝鹏及总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通气会并分别回答有关问题。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郭美美事件”再次声明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4  文章来源:本网

 

近日,“郭美美事件”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于2011年6月22日通过官方网站对此事件进行了郑重声明 。我们愿意在此重申:

 

1、   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我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进行炒作的行为,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

2、   6月24日下午我会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决定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国红十字会的良好声誉。

3、   针对网上流传的某些与我会及相关个人有关的照片、微博、亲属关系的说法等内容,经核实,均无任何事实依据,纯属不负责任的谣言。对今后继续恶意炒作此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我会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希望媒体和网络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受众提供真实、公正、准确的信息,避免不实信息的传播。

5、   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的同时,欢迎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我会的工作予以监督

 

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关于“郭美美事件”的严正声明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4  文章来源:本网

 

 

近日,有网友指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指定深圳天略集团进行劝募,然后进行善款分成一事,我会特作如下声明:

一、2006年至2008年,天略集团曾向我会捐赠过“校园安全行动保险卡”。举办过一次附捐拍卖会。此后,未进行过任何合作。也未授权天略集团进行任何劝募活动,更不存在善款分成。

二、在与天略集团的合作期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领导未参与过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与天略集团的任何合作事宜,我会也未安排天略集团的任何人员与郭长江副会长及总会其它领导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郭长江副会长和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先生均明确表示,互不认识对方。

三、所谓“红十字商会”是一个不存在的机构,与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且,我会也从来没有一个叫郭美美的人。

四、关于我会成立10周年活动上,受表彰的优秀志愿者合影照中前排正中女子,有人指认是郭美美。经核实,该人为我会优秀志愿者王聪聪。

五、我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意见,但是对于个别刻意歪曲事实,企图混淆视听,别有用心的网民的所作所为,我们表示极大的愤慨。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

二O一一年 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