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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如何开展工作的浅见
作者:肖 亮 靳 杰       日期:2010/11/1
县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如何更好的开展工作,更好的行使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职能,切实解决“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好”的问题,是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问题。笔者结合西湖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当前开展工作的实际及调研情况,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摆正自身位置
成立县区纪工委、监察分局,突破了原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布局,是深化基层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创新。作为纪工委监察分局这一新的机构,要真正发挥好这一制度创新的作用,必须首先找准自身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格局、机构布局的准确定位,唯其如此,才能方向明确,正确履职。
第一,摆正与县区纪委监察局的位置。江西省《关于深化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区纪委派出机构,与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室一样,是区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向县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代表县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督促、指导县区直各单位和镇、街道、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以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就必须坚持在县区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指示、部署,完成上级委托交办的工作任务,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报告有关重要事项。
第二,摆正与县区纪委监察局各职能室的位置。对于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区纪委监察局职能室的关系,《指导意见》明确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单项业务工作接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职能室的指导。”这就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开展工作时,要按照任务职责分工,与各职能室搞好协调配备,事前多沟通、事中多联系、事后多交流,防止出现工作盲区或重复工作。
第三,摆正与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的位置。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这些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这就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充分认清自己的职责,要认识到纪工委监察分局是作为县区纪委监察局的代表,来开展工作的,既要热情服务,又要敢于开展工作,敢于坚持原则。
二、有效履行职责
这次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赋予纪工委监察分局明确的职责,通俗的讲是“权力很大”。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好这些职责,是纪工委监察分局“有为有位、有为有威”的关键。然而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县区纪委监察局的拓展,其业务工作是纪委监察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延伸和深化。因此,在工作职责的履行上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归纳起来,要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
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督促部门领导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联系部门的工作人员依照职责做好工作;指导联系部门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是抓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以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督促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督促部门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情况的检查。
三是抓“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督促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包括集体决策的内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纪工委监察分局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
四是抓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整改。围绕中心工作,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主要是围绕民主决策、选人用人、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三公一金”、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环节、标准、要求,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
五是抓各类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办。探索建立违纪违规案件揭露、发现机制,认真受理所联系单位的违纪违法按照的投诉、检举和控告,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有效地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
三、完善工作制度
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新生事物,开展工作时既要认真借鉴纪检监察机关已有的工作方法,又要紧密结合自身定位、职责任务,探索适当纪工委监察分局实际的工作方法,建立具有纪工委监察分局特点的工作制度体系。
一是要建立情况报告制度。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出台情况,全局性工作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等,要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
二是要建立会议列席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等议题的联系单位党组织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要提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预告,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
三是要建立巡查督导制度。根据纪工委监察分局年度工作计划、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巡查工作方案,并按巡查工作方案开展巡查工作,检查、测评、考核所辖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及工作中的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清理督导检查。
四是要建立联系协调制度。纪工委监察分局处于联系县区纪委监察局及其职能室、所联系单位的关键位置,建立相应联系协调制度非常有必要。要针对所联系单位、纪委监察局各职能室分别建立定期协调制度,定期发布纪委监察局及职能室的工作要求,交流所联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做法。
四、加强自身建设
这次管理体制改革,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派驻制机构作用发挥的人员、编制、经费、福利待遇等客观问题,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可以轻松上阵。但这同时也对纪工委监察分局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这一新体制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当前来讲,在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建设共性要求的同时,尤其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建设。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一定数量的县区直单位及乡镇街道,又接受纪委监察局各职能室的业务指导。面对的情况比较复杂,工作任务相对繁重,工作涉及面比较广。这就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尽快熟悉纪检监察各个门类的业务知识。要通过参加培训、抓好自学、跟班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的流程、要求、标准、方法的了解,做到心里有数,随时能够解答联系单位的疑问,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能力建设。一方面要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能力的建设,做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既全面落实,又突出重点;另一方面要加强统筹各项工作资源能力的建设,利用自身职责,充分整合纪委监察局机关、联系单位的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等,最大限度发挥其工作效用。
三是要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内部管理。纪工委监察分局是一个个新的战斗单位。要发挥好攻坚团队的作用,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要加强内部工作制度建设,使监督、指导、协调、信访、办案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要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面对联系单位不能有特权和优越思想,面对纪委监察局不能有例外观念,要切实以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作风严谨,纪律严明,服务热情,真正发挥好纪检监察生力军的应有作用。(作者单位:西湖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