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学院:贺国强“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凸显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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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国强“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凸显威慑力

2011年04月11日 16:38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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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4月8日出席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我们都知道,查办案件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宣传教育、廉洁自律、执法监察、纠风等其他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障,更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不查办案件,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约束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就无从谈起。

这正像贺国强在讲话中所指出的,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领域不断拓展、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治本功能有效发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取得了新的成绩,积累了新的经验,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但是,当前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仍然较多,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新特点,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如此说来,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惩治腐败的决心不能变,查办案件的力度不能减,必须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特别是要始终坚持多年来反腐败的成功经验,并在新的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对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正因如此,贺国强强调,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方针,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在笔者看来,贺国强的讲话,思路清晰、内涵丰富,思想性、针对性都很强,体现了中央的精神,表明中央的态度,对于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提高办案工作水平,不断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所以,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贺国强的讲话精神,就要准确把握查办案件的方向和重点,加强案件分析和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发案和办案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查办案件工作,以惩促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双重功效,在查清腐败问题发生的前因后果及根源的基础上,通过惩戒腐败分子起到教育警醒的效果,通过堵塞漏洞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

只有这样,才能一方面扩大教育面,最大限度地保护、教育、挽救党员干部,构筑反腐长堤;另一方面壮大反腐基础,最大限度地孤立严重违纪的腐败分子,迅速突破案件,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本文选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点击查看原帖】

(责任编辑: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