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初中部大学城:人事管理工作程序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1:42:14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一、请假程序。

      1、请事假的程序:

      凡请事假的在职人员,需提交书面请假报告。请假三天以下的报所在科室批准,请假四至六天的报部、处、系负责人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的报人事处审核后送院主管领导批准。

      2、请因私出境假程序:

      凡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因私出境手续的在职人员,在出境前须按办理事假程序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休婚假程序:

      凡请婚假的教职工,须本人提交请假申请及附结婚证明,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人事处审批后休假。

      4、请休产假、哺乳假和看护假的程序:

      凡女职工请休产假,须本人提交请假条及生育医院证明,送人事处审批并核定假期的具体时间。

      凡女职工请哺乳假,须本人提交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休假。

      凡男职工请产期看护假,须本人提交请假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人事处审批。

      5、请休病假程序:

      凡请休病假的工作人员,必须凭医院或学院医务室开具的病假证明,由学院医务室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填写休假单.休假单由部门人负责审批后,连同病假证明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6、请休丧假程序:

      凡请丧假教职工,须本人提交请假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人事处审批。

二、报销探亲费程序。

      符合报销探亲费的人员,将往返车票贴在《差旅费报销单》背面,填写好后到人事科审核和登记,交人事处主管领导签名后到财务处报销。

三、申报加班费程序。

      根据广体[2003]56号文规定,申报加班费程序如下:

      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提前书面申请,说明加班的理由和所需经费,经人事处核准后才能加班。加班后,由部门负责人在加班费呈报表签定意见后,报人事处核对。部门加班费在3000元/月以内的,由人事处直接审批,部门加班费在3000元/月以上的由人事处核准,报学院领导审批,财务处根据审批的加班费呈批表发放工作人员加班费。

四、报送会议考勤结果程序。

      凡有召开会议的部门,将会议考勤结果核实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后,于每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按《广州体育学院会议考勤制度》执行扣罚。

五、申请补充人员的程序。

      因工作需要补充毕业生的部门,于每年12月1日前将用人计划报告(部门负责人签名、盖公章)送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汇总,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然后收集、筛选有关应聘人员的材料,组织本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进行面试、试讲,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院领导汇报。

      需引进或调入人员的部门,将用人计划报告(部门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及推荐人员的有关材料送人事处,人事处收集、筛选有关应聘人员的材料,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进行面试,试讲,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院领导汇报。

六、查阅人事档案的程序。

      1、外单位查阅,需出示单位证明,说明具体查阅事由及查阅内容,经人事处领导批示,才能进行查阅。查阅结果需登记。

      2、本单位有关部门查阅,需提供部门报告一份,经部门领导同意签名。报送人事处领导审批,方可查阅。查阅结果需登记。

七、招收临时工程序。

      需招收临时工的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能招收。临时工必须具备“三证”,即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就业证(或失业证、待业证、健康证),其中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两证原件由人事科保管。新招临时工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由人事科给予办理劳动合同的签定手续,即学校与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交省劳动部门办理鉴证手续,手续完毕,本人留存一份,单位存档一份,劳动部门存档一份。

      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经所在工作部门同意提出继续使用意见后,再续签。过期的“三证”需要及时更换才能续签。

八、新进人员报到程序。

      1、新接收毕业生报到程序。

      新接收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内,持有效的《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健康证(我院指定的体检医院)到人事处报到,与学院签定有关协议一式四份,然后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干部履历表》一份,交小一寸照片6张,人事处开具介绍信介绍毕业生到相关部门报到。

      2、新调进人员报到程序。

      新调进人员持原单位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关系》原件、健康证(我院指定的体检医院)到人事处报到,填写《干部履历表》一份,交小一寸照片1张,人事处开具介绍信介绍调入人员到相关部门报到。

九、申请报考硕士、博士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在科室及部处系等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后方可申请报考。

十、申请调出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及调往单位,交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审核再报学院主管领导准批后,给予办理同意调出(函),对方单位来正式调令后,本人办理离院手续,人事处出具《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关系》等有关材料,办理正式调出手续。

十一、更改学历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新取得学历的时间、学校及专业,提交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成绩单等原件材料。经人事处领导核实审批后,给予更改,有关人事档案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