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约奥运防空计划:大成律所吕良彪:国美须尽快走出“陈晓情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6:16:59

     


    )(左):国美须尽快走出“陈晓情结”

     

    文/吕良彪

    沉寂近四十天后,国美终于起诉陈晓的“大嘴”——虽然,在《21世纪经济报道》那篇暴料国美“黑幕”的稿件发表后,陈晓公开表示那只是记者将双方闲聊的东西折腾成一篇文章。但无论如何,陈晓都应当预见到甚至明知,以他的身份,在那样的时刻,向财经媒体记者“闲聊”国美的种种“不是”,后果将会是什么。

    首先,国美起诉陈晓,有其值得肯定处:

    其一,这是“眼球经济”时代,国美保持媒体高度关注度的有效手段,而且这次发难似乎也貌似师出有名,不乏“道德正当性”。

    其二,这是作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的国美对股东、对社会应尽之职责,必然以此断然行为表明自身的清白。

    其三,陈晓的行为确有不当处:对媒体如此披露的后果和对国美的影响,陈晓完全应当预见得到甚至是明知的,即使不能说全无恶意也绝对存在不妥处。

    其四,战术上选择了起诉违约,从法律上似乎最为保守与稳妥。显然陈晓离开时双方应有保密协议,也应当约定了陈晓不对国美进行不当评论之要求,单纯从法律上看似有胜算。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国美此举确实大大值得商榷:

    其一,对于陈晓此举,公众自有评价,无论对其人品抑或暴料的真实性,这种评价更大程度上是对陈晓的负面评价。国美起诉,反倒给人不大度、不大器之感,有“秋后算账”的挟私报复之嫌,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习惯。

    其二,起诉陈晓违约貌似稳健,实则避实就虚、舍本求末,违约诉讼本身几乎毫无意义。从根本上说,公众更关注的是陈晓所述是否属实,即使其违约暴料,但只要内容属实,即使赢了合同官司,国美同样陷于被动。

    其三,国美如果要达到预期目的,势必要对陈晓提起侵权之诉,且几乎无法将相关媒体推上被告席。而要从法律上尤其是上道德上赢得这样一场诉讼,则国美有责任证明自身之清白,证明陈晓所言之不实。单纯要求陈晓举证证明自己所言属实,即使赢了法律官司,也输了道义评价。

    其四,诉讼做法太过生硬,似乎将双方都摆到火上“烤”没有了退路。不过,不排除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新的谅解。

    值得深思的是,国美起诉陈晓,说明国美还是太拿陈晓当回事,还没有走出“陈晓情结”。其实国美理性做法是由公司发一份声明即可,可进可退,分寸适当。其内容似可包括:

    1、感谢陈晓曾经对公司的贡献;

    2、指出陈晓的指责是毫无事实依据的,公司基于对于股东和社会的责任,有责任公开予以澄清;

    3、谴责陈晓此等行径有违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违反了与公司之间的约定,对公司是不负责任的。

    现代商业文明需要树立几点基本理念:竞争是“对手而非敌手”,“成非王,败非寇”。起诉陈晓事件,同时表明国美管理层亟待走出就事论事的微观思维或律师本能,迈向真正企业家的思维与战略。国美务必要尽快走出“陈晓情结”:坦然面对陈晓,不回避、不冲动;释然面对陈晓,不纠结、不报复;超然面对陈晓,淡然置之、泰然处之;自然面对陈晓,理性评判陈晓功过,保持对陈晓应有之肯定乃至感恩。——某种意义上,国美必须尽快真正超越“陈晓情结”,才能真正开创崭新的未来。

    (注:作者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仲裁员。腾讯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