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鹅的做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浙江省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20:13:2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浙江省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

2011年06月20日 11:0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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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主要内容及所做主要工作

全教会后,国家决定通过试点办法,积累经验,创新机制,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我们认为,这是非常符合实际的路径选择。浙江民营经济比较发达,长期以来,坚持以市场取向为主的改革,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强的改革承受力。我省民办教育也有一定基础,因此,我省向教育部提出要求在浙江进行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并获得同意。

我们深知,民办教育要发展,必须靠改革,必须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才能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才能不断优化民办教育的发展环境。近期,我们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吕祖善省长为组长的省教育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指导改革工作。在《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省里多位领导,就民办教育的政策问题召开了协调会,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郑继伟副省长专门召开了民办教育座谈会专题,听取举办者、学校等对民办教育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民办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十分重要的指导意见。

二是注重加强调研夯实基础。为做好改革试点的方案,我们早在去年12月份,就结合《规划纲要》的编制,将“民办教育的改革发展”作为重要课题进行了前期研究。并先后召开5次专题座谈会,分别听取省内专家学者,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教师,民办学校投资者等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去年12月份,结合省民办教育协会召开了“民办教育改革峰会”,我们邀请了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共商民办教育发展大策,再次广泛征求改革试点方案的意见建议。

三是牢牢把握几个基本原则。在民办教育改革试点中,我们坚持把握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找准关键,综合推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解决民办教育深层次矛盾。二是坚持分类管理。区别情况、分类管理、细化政策、稳妥推进。积极探索非营利性、营利性管理模式,研究制订不同的分类管理政策体系。三是坚持点面结合。既要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又要突出重点,在切实解决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点和难点上求得突破;以点带面,促进改革全面深入。四是坚持合力推进。把整体部署和抓好实施结合起来,加强上下部门之间协调,突出政策配套;充分发挥地方、学校和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合力,努力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总体上,我省将按照“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点面结合、合力推进”的基本原则,以解决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难点和关键点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力争在体制机制方面有新进展、新突破。总体目标是通过改革试点,到2015年基本建立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有利于形成促进民办学校办优办强、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有利于形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民办教育新局面。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民办教育体系。

我省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总体考虑是,主要围绕分类管理、教师管理、投融资体制三方面重点,力求在解决民办学校规范管理、解决提升办学质量、解决民办学校办强办大等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以推进分类管理改革为重点,促进民办学校的规范运行和民办教育的科学发展。按非营利性、营利性进行分类,是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也是改革试点工作要进行探索的主要内容之一。我们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按类分别制订法人登记、招生收费、财税政策、土地供给、财会制度、产权流转、政府监管等政策体系。根据“举办者自主选择、政府分类管理”的原则,对现有学校,按程序做好相关变更手续,完成分类工作;对新设学校,按新的分类严格把关。

二是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落实办学自主权为重点,全面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水平。保障教师身份和待遇。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平等法律地位。对民办学校内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任教师,可以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有序流动。同时,落实办学自主权,关键是落实招生自主权,激发民办学校办学活力。

三是以建立举办者有序变更制度和财政金融支持政策为重点,引导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建立产权流转制度。建立公共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公共财政资助制度,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落实民办学校办学税收优惠政策。改革民办教育投融资体制等。

为了确保改革成功,我省确定了宁波、温州等地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行推广。我们将指导试点地区和学校,就分类管理、教师待遇、财税政策、政府监管等,出台一揽子意见和办法。研究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预案,积极应对,确保稳定。同时,研究制定中期评估办法,设立“专家库”,对各项试点进行评估分析,及时总结,及时修正,及时完善。

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政策比较复杂,涉及发改、财政、民政、编办、人社、国土、工商、物价、税收、金融等多个部门,需要广泛形成共识,明确责任,共同推进。目前不少权限仍集中在国家有关部委,如:事业单位法人界定、分类税收政策制定等,要从国家层面进行授权。下一步,我们将在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抓紧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国家层面支持,进一步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促进全省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