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哪个小学好:为何民意会“失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22:25

为何民意会“失真”

——访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
为什么人们会涌向网络上歇斯底里,进行极其夸张的表达呢?只能说我们现在的民意表达渠道仍然不够多,不够畅通,如果够多的话,就不会出现网络高度拥挤的现象

人民论坛见习记者 肖 楠 《 人民论坛 》(2011年第16期)

    民意该怎么被发现

    人民论坛记者: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民意越来越多地走上政府决策的前台,应如何认识现代社会民意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

    于海:政府的宗旨是为民众服务,这也是它本身的价值所在。我们政府的政策,以及很多调查都是有人群指向的。比如社保、退休年龄的确定、妇女儿童的福利权益等问题,需要依据非常可靠的人口资料或者社会资料来做出判断而制定策略。如果没有这些资料,政策就会偏离。任何政策,在制定的时候,一定要有科学的真实的民意调查做指向。否则的话,政府制定出漂亮的发展方针,而忽略了民众的民生关注,就会导致政府的目标和人民的追求出现很大的差距。

    不是民意失真,而是没得到充分的表达

    人民论坛记者:现在社会普遍存在“民意失真”的现象,您认为问题主要出在哪,它有哪些表现形式?

    于海:我认为,我们的问题向来不是民意失真的问题,而首先是没有得到充分的表达。当你没得到充分表达的时候就可能用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这成为了最主要的问题。很多的民意,只能通过网络来表达,问题就出来了。在网络上表达的时候,可以是匿名表达,这种匿名表达不需要承担责任,既可以表达真实的,也可以表达夸张的。从这个角度可以定义网络民意是失真的。但是为什么人们会涌向网络上歇斯底里,进行极其夸张的表达呢?只能说我们现在的民意表达渠道仍然不够多,不够畅通,如果够多的话,就不会出现网络高度拥挤的现象,以至于在网络上不夸张表达的话,就会被完全湮没。

    另一个“失真”的方面是,人们的表达往往是片面性的。譬如围绕着拆迁,城市改造,无论哪一方在表达上都不完全是全面的,因为这里面牵扯了重大的利益关切。所以这不仅仅是一个民意的问题,更要关注的是保障各种各样的参与、各种各样的表达都有一个正常的制度安排。我们在这方面的建设还非常不够。社会学家认为,社会生活中充满冲突,要让冲突制度化。如果冲突不制度化,说明很多不同意见都被压抑着,如果他真的表现出来之后,就会以一种非常极端或者夸张的方式。这对社会是不利的。今天我们有些地方发生各种冲突,事实上就是大环境不通畅所造成的。最后会发现,非要把事情酿到一个激进的地步,酿到一个冲突的地步,而且是公开的冲突的地步。

    我一直认为我们不是民意泛滥的问题,而是没有通畅的渠道,民意表达片面化,民意表达不经常化。在目前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机制下,人大代表的民意表达依旧是不够充分的。人大代表是不是有个很完备的收集民意的程序呢?我们今天有多少人大代表是密切联系选民的?民意为什么会失真?为什么偏激?为什么夸张?从回答这一问题进一步思考我们政策的持续性和可靠性,社会必须要有民意代表甄选民意的程序和通畅的民意表达渠道。

    人民论坛记者:那么,网络上的民意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民意?它是真正的民意吗?

    于海:提到民意的时候,首先有一个数量的概念。所谓的真正的民意,主要指的是多数人的民意,某种程度上它意味着少数人的民意不是“民意”,“真正”这两个字也不代表真理,比如现在很多公共事件出来了以后,有很多专家坚持主张我们的司法审查等工作不能轻易地受到民意的影响,这实际上对民意是有保留的,至少是在反对以多数少数来确定司法判定的标准。所以,真正的民意并不具有绝对价值。我认为不妨代之以真实的民意更好。

    什么是真实的民意呢?作为一盘散沙,一盘原生态和多样化的民意,这些观点在面对一项政策或者一个发展项目时,我们有多少种不同的意见,这是我们所说的真实民意的含义。具体地说,没有任何政策能够完全得到民众的一致认可,那是不大可能的。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各种不同的民意反应,在制定政策或是判决之时,可能获得一个可参考的意向的信息,而不能是以此来确定所谓的真理性的问题。民意只是制定政策或者法规的材料,而不能以多数和少数来决定正确与否的一个标准,更不能因为多数人的决定而罔顾少数人的民意。

    什么叫真正的民意,比如100个人里,有三种意见,各占33%,哪一个是真正的呢?但是我们可以告诉你,100个人里有三种意见,差不多是三足鼎立,这就是真实的民意。然后我们可以来分析3种不同意见背后的人群特征,职业特质,性别特质,如果这些有很明显的相关性的话,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个政策会打击谁,会让谁受惠。

    真正的民意如何搜集

    人民论坛记者:如何能搜集到真正的民意?在收集和整理民意时,如何科学地分析民意? 

    于海:搜集民意首先是一个方法的问题。我觉得社会学应该更多地影响政府的决策过程。现在复旦大学有一个舆情中心,它是跟上海市合作,它做的工作就是当某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去及时了解老百姓的反应。政府的职能部门需要做民意调研,但还需要一些专门机构来做独立的民意调查工作,我认为这一个观点应该推广到政府所有的政策研究或者民意收集的方面去。政府应该支持独立的民意调查并尊重调查的结果,让搜集民意的工作变成一项科学工作,从而成为政府获取信息的一个常规的渠道。否则我们现在很多的政府的政策和研究部门,如果不专业的话,没有充分地了解真实民意的的话,政策制定的基础就会出现问题。

    另外一个就是怎么能够让收集和反应民意的渠道更加多样、通畅和完备。人大制度、舆论力量、信访制度、包括社区管道等一类的管道都能真正的发挥作用。当没有一个完备的制度来培育社会的环境,或者氛围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民意在某些管道上变得非常拥挤,不稳定。这不仅仅是方法的问题,也是法制建设的问题、基层民主建设的问题。

    延伸阅读

    “伪民意”表现种种

    官意造民意

    近来,网络上流行的“被××”句式就是这种荒谬现状的集中体现。比如,某地对辖下各县市的小康达标情况进行随机调查,当地政府要求受访群众熟记事先统一下发的标准答案,如家庭人均年收入,农村居民必须回答8500元,城镇居民必须回答16500元,“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或保障”必须回答“参加了”,“对住房、道路、居住环境是否满足”必须回答“满意”。于是,那些原本在小康达标水平之下的群众,一夜之间就“被小康”了。

    不对称的听证

    听证会由谁来组织、怎么组织、谁来监督,事关听证会的质量和公正。但目前一些听证会往往由出台政策的一方来组织,从出发点上说,组织方本能地想顺利通过政策的出台,因此在选择参加的对象上,就变得“很讲究”——尽量找一些外行的代表,尽量找听话的代表,尽量找利益相关的代表。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听证会变成了报告会,大家欢声笑语,一团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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