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机场最新消息:男子因10岁儿子夜不归宿持棍棒将其打死(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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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10岁儿子夜不归宿持棍棒将其打死(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7日15:32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孩子生母悲痛欲绝。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 2004年11月康明荣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报纸上,当时他作为兰州公交集团公司的一名司机,在上班途中被歹徒刺伤;今年4月,他的名字第二次上了报纸,这次则因为他在4个月前把自己年仅10岁的儿子活活打死了;

  6月14日上午,康明荣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面对法庭,他一再强调, “我没想着打死儿子,就是想教育一下他。”

  究竟是为了教育,还是夫妻离异后发泄自己的愤怒?

  离异家庭的孩子

  2010年12月16日下午6时许,因淇淇(化名)连续几天夜不归宿,加之作业没有完成,康明荣决定对儿子实施棍棒“教育”。多名证人证言表明,当天下午6时许康明荣家中传出孩子的哭喊声,时断时续,持续到当晚10时许。

  经警方调查,当晚康明荣手持橡皮管击打淇淇的前胸、背部、臀部、四肢等部位。在橡皮管断成三截后,又用皮带继续“教育”淇淇,打打停停持续了3个多小时,最终导致淇淇因广泛性出血而死亡。

  第二天凌晨5时许,康明荣喊儿子起床上学时发现儿子已经没有了呼吸。当天下午4时许,康明荣在弟弟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而这些情况,孩子的母亲在时隔4个月之后才知道。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但对范香梅而言,她与前夫康明荣早已恩断义绝,如今更像不共戴天的仇人。

  时间追溯到2000年1月,范香梅家住伏龙坪,康明荣家住上西园。27岁的范香梅在东部批发市场开着一个小服装店,26岁的康明荣是一名公交车司机。

  范、康二人本来没有交往,由于范香梅弟弟的岳父与康明荣的父亲是表兄弟,最后在双方亲戚的撮合下范香梅嫁给了康明荣。结婚一年后,范香梅生下了儿子淇淇。产后大出血引发并发症,范香梅也因此丧失了生育能力。

  2004年4月,因夫妻感情不和,在法院调解下,范香梅与康明荣协议离婚,3岁的淇淇由康明荣抚养。

  “离婚时,我也争了孩子的监护权。由于我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住房,最终康明荣获得了淇淇的监护权。”范香梅说,当初的离婚说不上谁对谁错。但是因为离婚,原来的夫妻形同陌路,水火不容。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离婚并没有化解她和康明荣之间的矛盾,孩子成了前夫报复和折磨她的工具。

  据范香梅讲,虽然离婚协议上明确她每两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一次两天(限周六、周日),但第一次探望孩子就让她终身难忘:离婚两周后,她给孩子买了一大包东西带到了前夫家,谁知进门后发现孩子被锁进了卧室,康明荣根本不让她看孩子。

  “隔着卧室门,孩子在里边哭着喊妈妈。我跪在地上哭求康明荣及孩子的爷爷、奶奶,让他们允许我看看孩子,但他们不为所动。”范香梅难过地说,之后她专门找过处理他们离婚案的法官,向法官反映前夫在她探望孩子方面的霸道行为。但法官对此也无能为力,只是建议她尽量和前夫搞好关系。

  范香梅告诉记者,2004年11月初,康明荣遭抢劫被人捅伤住进了医院。为了搞好关系,她先后3次到医院看望康明荣,康明荣出院后让她带着孩子在外面吃了一顿饭。当年腊月二十九,在康明荣的“监督”下她和孩子呆了半个小时,这也是她最后一次正大光明地探望孩子。7年间经康明荣允许,她探望孩子的机会也只有这两次。

  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证实,2004年11月4日凌晨,58路公交车司机康明荣在途经小西湖上西园附近时,遭到一伙持刀歹徒的洗劫,身受重伤,本报对此事进行过报道。

  范香梅说,为了能够探望孩子,她不知受了多少屈辱。每次电话联系康明荣探望孩子,他都满口答应,但到约定的时间却电话关机,找上门后怎么敲也不开门。此后一提到探望孩子,康明荣就会提出让她帮忙办事或借钱等无理要求,目的就是不让她探望孩子。

  2007年淇淇上小学后,范香梅曾偷偷到学校与淇淇见过面。康明荣知悉后大发雷霆,称她与孩子见面会导致孩子不专心学习,也不利于他教育孩子。如果范香梅再私下与孩子见面,他将对范香梅及其家人不利,孩子出了问题也要她负责。

  在这种情况下,她不敢再与淇淇见面,只能在孩子上学或放学时,躲在学校附近的角落里偷偷地看看孩子。她最后一次看孩子是去年11月底,谁知从此母子永诀。

  儿死四月母才知

  虽然7年来范香梅一直没有和儿子一起生活,与儿子在一起的时间甚至不超过两小时,但儿子依然是她全部的希望。范香梅离婚时基本上是“净身”出户,康明荣因此也不要求她支付淇淇的抚养费。但是离婚后不管经济多窘迫,范香梅每个月都要给淇淇存一笔钱。即使再婚后她也一直瞒着丈夫这样做,为自己办理的商业保险受益人也是淇淇。范香梅说,她始终相信儿子长大成人一定会认她这个母亲,也一定能理解她的一番苦心。

  范香梅的希望最终还是彻底破灭了。

  4月9日,七里河公安分局的办案民警委婉地告诉范香梅,淇淇已于4个月前死于其生父康明荣的棍棒之下。由于康明荣及其亲属没有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范香梅的住址和电话,导致警方一直联系不到她。

  让范香梅更加愤怒的是,虽然她与康明荣已离婚多年,但娘家人一直住在伏龙坪,联系她没有什么困难。同时,康明荣的父亲与弟媳妇的父亲是表兄弟关系,今年春节走亲戚时两人还碰过面,那时淇淇已经出事一个多月,但康父没向任何人提及此事。

  更令范香梅悲愤难当的是,淇淇死亡后,康明荣作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逮捕,康明荣的弟弟康明胜随后充当了淇淇监护人的角色。康明胜此后越俎代庖,不但签收淇淇的死亡原因鉴定结论通知书,而且自作主张火化了淇淇的遗体,骨灰随后也被撒到了黄河里。整个过程中,康家没有一个人通知过她,反而刻意向警方隐瞒她的住址及联系方式。

  4月初,康明荣一案由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审阅案卷时发现淇淇的死亡原因鉴定结论通知书上的签收人不是孩子的母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必须有她的签字。直到4月9日,警方通过其他渠道才联系到了范香梅。

  “我们不知道范香梅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再说我们也没有义务给她通知。”康明胜告诉记者,事发后家里很乱也很忙,也没有时间去找范香梅。康明胜还说,因为范香梅与哥哥离婚伤害了他们家所有人的感情,他们与范香梅的关系说不好听就像仇人一样。他们不是故意隐瞒淇淇的事,在法律上他们也没有给范香梅通知的义务,他们没有做错什么。

  不幸婚姻的牺牲品

  7年里范香梅与儿子聚少离多,也没给儿子拍过照,手中唯一的一张还是儿子3岁时的照片。

  6月13日下午,范香梅找到淇淇生前的班主任胡老师,希望能找到一张儿子的近照,遗憾的是胡老师手中也没有淇淇的照片。

  “淇淇是有点调皮,但作为这个年龄的学生,调皮非常正常。”胡老师说,淇淇很聪明,出事前期中考试数学成绩90分,语文85分,在班上属于中上等。虽然淇淇性格开朗,但家里的事却从不告诉任何人。在这方面,孩子有较重的自卑心理。

  胡老师说,淇淇其实一直由其爷爷、奶奶照顾。就淇淇的教育问题,她曾多次与淇淇的父亲康明荣谈过,但康明荣老说自己很忙,没有时间,他也联系不到淇淇的生母。

  据康明荣的邻居介绍,康明荣有酗酒的习惯,和范香梅离婚后又结过两次婚,最终都不欢而散。

  出事前两天,淇淇不愿意回家,一直留宿在同学家中。淇淇所在小区的一位老太太说,康明荣经常打骂孩子,让孩子感受不到家的温暖。如果事发当晚孩子的亲生母亲在场,这一幕人伦惨剧也许不会发生。

  儿子的意外离去让范香梅悲痛欲绝,一提起儿子的事她就不停地念叨:“儿子,妈妈对不起你,都怪妈妈太软弱。”范香梅的好友小玉(化名)告诉记者,她与范香梅相交多年,范香梅曾多次当着她的面给前夫康明荣打电话要求探望孩子,但康明荣均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小玉认为,对单亲家庭的孩子而言,父母的探望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但康明荣,对当年的恩怨始终不能释怀,一直在孩子的探望问题上刁难范香梅,最后孩子成了他们婚姻战争的牺牲品。

  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斗文认为,范香梅的遭遇不是个案。现在许多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时不能好合好散,不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将孩子的探望权作为要挟另一方的砝码。虽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孩子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如果监护人故意设置障碍,离异另一方很难履行探望孩子的权利。

  “棍棒教育”酿惨剧

  6月14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当康明荣被带进法庭时,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范香梅一度情绪失控,哭喊着要康明荣为儿子偿命。面对前妻的质问,康明荣始终无言以对。

  当天的庭审过程中,来自康家左邻右舍的证人证言表明,康明荣经常殴打儿子。事发当晚从6时多至10时的3个多小时内,康明荣居住的房间不时传来打骂孩子和孩子哭叫的声音。

  康明荣是打一阵再骂一阵,其间不时传来要求孩子“站起来”、“趴下”的声音,就这样打打停停直到当晚10时许才没了动静。

  康明荣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表明,为了有效地“教育”儿子,康明荣专门买了一根天然气灶具上使用的橡胶管,作为殴打儿子的工具。案发前一周里,康明荣连续3次对儿子进行了“棍棒教育”。

  “我到父母家吃饭,发现淇淇的口袋里有100元钱,怀疑是他偷同学的钱,就用笤帚打了他几下。2010年12月14日下午,我将淇淇接到家后,发现他写作业不认真,还撒谎,就用事先准备好的橡胶管打了他的后背和四肢,打了十几下……”

  “2010年12月16日,淇淇的老师说他两天没写日记。淇淇放学回家后,他承认没写日记,我很生气,我决定‘教育’他。当时孩子只穿了毛衣和毛裤,我用橡胶管在孩子的后背、臀部、四肢等部位抽打。我边打边骂,儿子被我打得不断后退,摔倒在墙角。其间我还解下腰带,在孩子身上抽打。这样打打停停有两个小时。”

  “当晚10时20分左右,我让孩子做完作业后上床睡觉,我在另一间房间睡了。凌晨5时许,闹钟响了,我去叫淇淇起床上学,发现孩子侧卧在床,面色不好看,我喊他摇他都没有反应,此时我才发现孩子已经没有了呼吸。”“我发现儿子被我打死了,一下子慌了,过了许久才缓过神。后来我打电话通知了我的两个弟弟,在他们的陪伴下投案自首。”

  庭审中康明荣哭着说,他以为橡胶管是软的,不会打伤孩子。同时当晚孩子穿着毛衣毛裤,他也没脱下孩子的衣服查看。如果当晚能发现孩子身上的伤,无论如何他会将孩子送医院治疗的。

  “我没想着打死儿子,就是想教育一下他。”这是庭审过程中康明荣哭着频繁重复的一句话,也是康明荣对自己行为的辩解。面对孩子的生母以及已经逝去的生命,这句辩解显得那样苍白无力。

  公诉人认为,康明荣因痛恨孩子太过顽劣,却不能正视并查找问题的根源,而是将对生活的负累以及对孩子的失望转化为失常的愤怒和不满,采取粗暴的方式,最终剥夺了亲生儿子的生命。他对孩子长达两个小时的暴力殴打,其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棍棒“教育”,而是棍棒“泄愤”。

  康明荣在最后陈述阶段向范香梅致歉,希望范香梅能够原谅他。但是对于范香梅提出的26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康明荣表示自己没有能力赔偿,自己犯的错自己承担,也不允许自己的亲属代为赔偿。康明荣的这一表态引起了旁听席上一片嘘声,就连审判长都提醒康明荣注意自己的态度:自己不赔,也不委托亲属赔偿,这种态度怎么能表达对受害者的歉意,抚慰受害人亲属遭受的伤痛。

  范香梅哭喊着说:“你不想养儿子,你跟我说啊,你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这一声声哭喊,撞击着人们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