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冲突宝库有什么用:撒旦帝国纪实--满清罪恶全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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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帝国纪实--满清罪恶全纪录【一】2009-04-10 01:46    明朝的天空_百度空间

一、满清入关前后的屠杀

【满清入后的大屠杀】

首先,满清入关前,其对辽东汉人的大屠杀,也大量见诸于原始文献,以下列举诺干: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下九次汗谕,清查所谓“无谷之人”(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汉人),并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捕之送来”,最后于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满语之谓汉人)”。这是公开的种族灭绝!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又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对村庄的汉人, “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作为第三方的朝鲜史料,《李朝实录》光海君十三年五月,也记载了辽东汉人的悲惨遭遇:

  “时奴贼既得辽阳,辽东八站军民不乐从胡者,多至江边…… 其后,贼大至,义民不肯剃头者,皆投鸭水(鸭绿江)以死。”

【满清入后的大屠杀】

  1、满清官方资料和第三方资料

  满清入关后,对自己大屠杀最赤裸裸的供认,就是顺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总督佟养亮揭贴

  “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

  满清档案: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A11- 20中,更是由于“城破尽屠”,只好请求释放剩下的5个“无凭究拟”的犯人。《朔州志》也承认:“城破,悉遭屠戮”。

  广州大屠杀,得到中立的第三方资料证实。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Martin Martini,1614~1661)在《鞑靼战纪》中记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 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 (杜文凯:《清代西人见闻录》5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6月版) 。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记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 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 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 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司徒琳著,李荣庆等译《南明史》131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版)。

  远离世俗的出家人,则记载了这次大屠杀的具体规模。

  《廣州市宗教志》:“清順治七年(1650),清軍攻廣州,‘死難70萬人。’在東郊烏龍岡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屍骸,‘聚而殮之,埋其餘燼’合葬立碑”。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70万人遇害这个数据,应该是由当年负责收尸的和尚们记载下来的,可是说是直接记录,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数字,至今还记录在广州大佛寺的网页上。我佛慈悲,出家人果真不打妄语。

  经过满清的大规模屠杀后,“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

  官方档案中记载如下:

  直隶“一望极目,田地荒凉”(卫周元,痛陈民苦疏,皇清凑议,卷1),河南是“满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龙,垦荒宜宽民力疏,皇清凑议,卷4),湖广“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刘余谟,垦荒兴屯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

  满清最高统治者参与大屠杀的铁证:

  顺治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扬州十日的大刽子手豫亲王多铎,将屠杀中掠夺的“才貌超群汉女人一百零三”,奉献给满清最高酋长。

  顺治帝获得十名,摄政王多尔衮获得三名,辅政郑亲王济尔哈朗三名,肃亲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济格等各一名。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中册,第一九七页。)

2、各种时人笔记和地方志的记载。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南昌大屠杀,“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所食牛豕皆沸汤微 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是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 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 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 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 王鸣雷),“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

  南雄大屠杀,“ 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嘉定大屠杀,“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这个就不多说了。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日记》外,还有《揚州城守紀略》(“初,高傑兵之至揚也,士民皆遷湖瀦以避之;多為偎 Γ 信e室淪喪者。及北警戒嚴,郊外人謂城可恃,皆相扶攜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長號,哀聲震地。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遺骸,而天暑眾屍皆蒸變,不能辨識,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

  各地为剃发的分散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紀》:

  “滿城殺盡,然後封刀。……城中所存無幾,躲在寺觀塔上隱僻處及僧印白等,共計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萬七千餘人,城外死者七萬五千餘人。”

3、清军的性暴行(扬州十日和江变记略中的常见资料,以下不列入)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清军江阴大屠杀,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1人。(道光《江阴县志》卷20《烈女》)

  清军扬州大屠杀,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0多人。( 雍正《扬州府志》卷34 )

  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

  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 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 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对于屠杀规模的估计】

 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5,165.5459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明熹宗实录卷4)。

  以上人口数字,当然是不完整。因为人口被大量隐瞒。通常认为,明代人口,实际上仅是官方所掌握的赋税人口。

  很多人口学者(包括海外学者)认为,明代实际人口,大约在1亿到2亿(高王凌:《明清时期的中国人口》(《清史研究》1994年第3 期)和葛剑雄、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总数的新估计》(《中国史研究》1995 年第1期))。

  尤其是人口学权威葛剑雄在《中国人口发展史》强调:“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应有1.97亿人。万历二十八年以后,总人口还可能有缓慢的增长,所以明代的人口峰值已接近二亿了。”

  而有些乐观的西方学者,则估计在1600年左右,明代人口为2.3亿人,甚至还有峰值2.9亿的估计,但明显偏高了。综合来说,认定明末人口在2亿左右,已经成了人口史学界的主流观点。

  与明代人口相比,在官方统计上,满清最初的全国人口统计,为1,063.3326人(比明光宗泰昌元年减少了4000多万),时间为清世祖顺治八年(清实录世祖卷61)。

  而在满清控制全国后的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关后第48年),全国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仅相当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

  诚如很多学者所指出的,清初人口,在雍正朝前,同样存在严重的缺漏现象。学者们对1650年前后的中国人口,同样做出了估测,但数值差异很大,在4000万-1亿左右。

  其中,1亿这个最高数字,是何柄棣根据他对1650-1700年的人口增长率估计数字平均推算的。从满清对人口统计和赋税制度加以变化后的全面人口统计看,何柄棣的估计明显偏高,而且他忽视了一个重要因素:在1650-1670年之间,大陆上的残酷战乱和满清的屠杀,并未停息,换句话说,这个时期的人口增加率,不可能是1650-1700年的平均水平,而应该是大大低于这个水平。

  由上述情况分析,在1660年左右(满清基本控制大陆),中国人口的最高数值,不可能高于5000-8000万人。与明末公认人口相比,减少约1亿2000万到1亿5千万以上。如果考虑到新增人口,则损失总数更是巨大。

  其中固然有大量死于灾荒的人口,但由于满清控制全国,所以因为迁外迁减少的人口,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在考虑了上述因素的情况下,推定有几千万甚至超过1亿人口,遭到了满清的屠杀,是有充分依据的。甚至可以说是极端保守的。 撒旦帝国纪实--满清罪恶全纪录【二】 2009-04-22 21:04

清朝顺治时文字狱

中国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一次恶化,起于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从此诞生了中国言论检查 官,开始了中国的言论出版审查专制,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之人权”由此大倒退。 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二次恶化,是顺治十八年(1661)至康熙二年(1663)的庄廷龙明史案。浙江湖州富户庄 廷龙双目皆盲,受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励,出钱购买明末人朱国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后延揽名 士,增润删节,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实,窃改为己作,定名《明史辑略》。因所续诸传多有冒犯清朝开国事,被落职知 县吴知荣在敲诈未遂后举报京城,从顺治十八年查至康熙二年,历时二年,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已故庄廷龙, 也被“戳其尸”。这一次恶化的重要标志在于,“文字狱”可以“株连极广”,不仅九族须灭,所有撰稿者、作序者、校对者、抄写刻字 者以及购书者,“一个也不能少”,“皆不免于难”。中国“文化恐怖主义”的言论钳制至此上了一个新台阶。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三次恶化,起于雍正三年十二月的汪景祺以《西征随笔》问斩枭示案。汪景祺之所以成为 雍正朝第一个以文字之故被杀的文人,是因雍正“恨屋及乌”所株连的——雍正在铲除功臣年羹尧后,发现党附年羹尧 的“入幕之宾”汪景祺曾称颂年羹尧为“宇宙之第一伟人”,雍正恨得咬牙切齿,但却深知,仅仅以汪景祺党附年羹尧 ,高歌年羹尧,罪不致死,于是就借在年寓中查抄出汪景祺所写的《读书堂西征随笔》大做文章,栽赃诬陷其书中有“ 皇帝挥毫不值钱”之诗句,有“功臣不可为”和“历代年号论”等“诽谤先帝”的“悖谬狂乱,至于此极”之大罪,令 “着将汪景祺立斩枭示,其妻子发遗黑龙江给与穷披甲人为奴,其期服之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遗宁古塔,其五服以内 之族人现任及候选候补者,俱著查出,一一革职”。汪景祺案不仅仅创造了株连政敌的“帮闲文人”之先例,而且立下了可将“文字狱”案犯枭示十年的创举——汪景祺立 斩后,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悬挂)了十年!这一残酷“文字狱”使许多士子“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梁谋 ”,纷纷立下了“不当烈士”的犬儒座右铭,中国文化人的气节从此每下愈况。

清朝康熙时文字狱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

  1.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2.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3.朱方旦中补说案

  康熙十九年(1680年),发生了朱方旦中补说案。朱方旦是个名医,他发现了“脑”才是思想中枢,而不是传统医学认定的“心”,“古号为圣贤者,安知中道?中道在我山根之上,两眉之间”。此说一发表,引起医学界极大的震撼,群起挞伐,最后他以“妖言惑众”之罪处斩,所有著作一律焚毁。他还有不少医学著作,如《中质秘录》,在这部书中会有多少超越西方医学的发现,也已经无从得知。康熙帝虽然对科学有兴趣,却也最恨他,力主一定要斩首。当时征吴三桂有功的顺承郡王勒尔锦十分尊敬朱方旦,因此极力营救,康熙帝便先革了勒尔锦,再下诏杀死朱方旦。明中叶以来的文艺和科技复兴,就被这一系列的文字狱扼杀中断了。

  4.《南山集》案

  后来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清朝雍正时的文字狱

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允禛。[允禛篡]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暴君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暴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暴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暴君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暴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暴君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暴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暴君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暴君荒淫无道,什么酷刑都想得出。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暴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暴君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暴君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暴君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暴君的重臣,没有他二人,暴君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暴君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暴君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暴君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暴君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暴君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暴君,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暴君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暴君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暴君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暴君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暴君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暴君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暴君“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暴君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暴君心血来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3.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暴君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4.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5.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允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6.“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暴君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暴君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在雍正暴君的残酷文化压迫下,中华文化得到很好的摧残,暴君政绩斐然。雍正十一年(1733年),暴君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清朝乾隆时文字狱

到了所谓的“圣主”、“十全老人”乾隆帝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以死刑,这意味着生者凌迟、死者戮尸、男性亲族十五岁以上者连坐立斩。而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造出的文字狱,如脱缰野马不可控制。甚至一些疯子胡乱涂抹也被定为“逆案”,凌迟处死,荒唐到极点。
  乾隆帝刚即位时,还假惺惺地笼络人心,首先下令刑部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配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的冤狱,乾隆帝暂时听从山东道御史曹一士“请宽妖言禁诬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如果承审的法官率行比附成狱的,以“故入人罪”论。虽然此时文人早被康熙、雍正两朝抽去脊梁,但仍然高兴万分,纷纷上表称颂乾隆“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并大施感情代理权编造民谣:“乾隆宝,增寿考;乾隆钱,万万年。”以对比雍正时的歌谣“雍正钱,穷半年”。
  然而乐极生悲,乾隆十六年(1751年),文字狱又死灰复燃,起于“伪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声望很高。乾隆十五年(1750年)前后,民间出现了一个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奏稿,稿中的内容“五不解,十大过”,直指乾隆帝,并把当时的朝中大臣几乎全部进行揭露斥责。全国十八省皆争相传抄伪稿,次年六月,伪稿流传到云南时被当局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在全国追查伪稿作者。
  山西巡抚阿思哈上奏,说流寓山西介休县的直隶民人王肇基呈献诗联,毁谤圣贤;狂妄悖逆。乾隆皇帝立刻命其悉心根究,是否为伪奏稿案的“党羽”。后来,阿思哈查明王肇基进献诗联是为取悦皇上,要求皇上任用他,与伪稿无关。接着,又有人揭发山东巡抚准泰在追究伪奏稿一事时有失职和拖延,旋即被乾隆皇帝革职拿问,调河南巡抚鄂容安接替其职。以上两件事,在乾隆帝看来,前者说明伪稿流传甚广,肯定其党羽不少;后者说明地方官员在办理此案时,存在故意推诿、拖延的情况。于是八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命军机大臣传谕各督抚,所有诬捏撰写、分散传播之犯为首恶渠魁:传抄之犯中,凡借以煽惑众心,为之注释,及仿效词句,私自记载者,均当从重办理。又向各督抚提出警告,倘若姑息养奸;苟且了事,不实心查办者,均按对准泰的处置办理。
  皇帝督促之下,各省督抚全力缉查、不敢怠慢。九到十二月之间,各省先后查出伪稿有加注批语的情况:浙江郭县知县、巡检、千总曾传阅伪稿;甘肃也查出抄传伪稿的人犯若干名,更有甚者在西南的土司境内的土官家也有传抄的。一时间各省查出伪稿传抄的奏报象雪片一样,飞送京师。乾隆帝叹道:“此等逆恶之词,蔓延各省,甚竟传人土司内,其流传之广,一至于此!”到该年年底,各省已查拿不少人犯,其中以湖广、江西最多,而四川一省就捕获了二百八十余人。在这种情况下,秘密查访已经不可能了,从乾隆十七年以后,不得不由某些省的秘密缉访转向全国性的公开严查。然而查来查去,涉嫌者及传抄之人,不是互相指责,就是将责任推向已故之人,有的在严刑逼供下则认罪,松刑又复呼冤,使案情纷繁复杂,年终整个案情仍很混乱,一直没有结果。
  伪稿一案追查不力,乾隆帝迁怒于督抚官员,事涉封疆大吏,一些朝臣企图劝谏。十二月十九日,御史书成奏称:伪稿一案株连波累,恳请将现在人犯概行宽释。却遭到乾隆帝斥责,遂被革职。之后,又有乡居在籍侍郎陈群奏言,其意也是不必查办伪稿,同样遭到乾隆帝痛责。到此无人再敢劝阻。此时乾隆帝认为既已延及数省,迟至经年,断无骤然中止之理,但要继续查下去也很困难。就在这进退两难之际,江西巡抚鄂容安查获传抄伪稿的长淮千总卢鲁生,经军机大臣审讯,供出其稿得自南昌守备刘时达、刘守朴父子。于是将卢鲁生、刘时达父子押到北京,责成军机处进行审讯。在乾隆帝看来,伪稿一案似乎有了头绪,如不出意外,伪稿必定为卢鲁生及刘氏父子所捏造。但是又有刘守朴的幕友孔则明供出,封寄伪稿给刘时达系其代为经手,其伪稿乃得自苏州。这样一来,案情横生枝节,又陷入追不到源头的困境。
  一年来,全国上下大张旗鼓追查伪稿,不知花费了多少人力财力,也不知牵连了多少人,乾隆帝既找不出主犯,又不能继续追查,就将卢、刘二犯作为替罪羊。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军机大臣向乾隆帝奏报:经审讯孔则明代书寄稿家信,全属子虚。卢鲁生经反复“开导”,也承认了与刘时达共同捏造伪稿的“实情”。这些复审及奏报,实际上皆乾隆帝授意。当月,乾隆帝迫不及待地宣布,伪稿一案已全行昭著,“主犯”卢鲁生押赴市曹凌迟处死,同时宣谕中外,伪稿所有传抄各犯俱加恩宽免;对于传抄伪稿的官员,则照例治罪。另外对审理不力的官员如江西巡抚鄂昌、按察使丁廷让、南昌知府戚振鹭等革职拿问,交刑部治罪。两江总督尹继善、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以失察罪交刑部严议。至此,历时一年七个月,蔓延京师、山东、山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贵州、广东、广西以及边远土司等地区的、轰动全国的清查伪孙嘉淦奏稿案仓促了结。
  伪稿遍及全国,正说明此议深得人心,皇帝该“闻过即改”才是。然而乾隆帝丝毫不想到自己确有过错,反而感觉到敌对暗潮在全国涌起,因此将原因定为“皆因以往实行的宽大之政”,是“请宽妖言”、“禁挟仇诬告诗文”等政策纵容了“诽谤”。乾隆帝决定改变“妇人之仁”的“宽缓方针”,决定继承列祖列宗的严猛苛政,降旨道:“此等奸徒,传播流言,俦张为幻,关系风俗人心者甚大,不可不力为整饬。”从此文字狱波澜壮阔,直到以修四库全书为名义,从而查办禁书、彻底摧毁中华民族精神的千古创举。


   王锡侯《字贯》案
   清乾年间(1763-1795),新昌县(今宜丰)棠浦镇沐溪村有个举人叫王锡侯,自幼聪明过人,年轻时,为追求功名,曾将自己锁在王氏祠堂的一间小房里,日夜攻读。一天三餐茶饭,都由家人从地槛下的洞千里送进去。他学问渊博,懂训诂,善诗文,会观天,通气象,一生写下了十多部书。
  乾隆三十四年(1969年),他认为《康熙字典》收字太多,"学者查此遣彼,举一漏十,每每苦于终篇,掩卷而仍茫然",而且字与字之间没有联系,"字犹散钱",他便想出"以义贯字"的方法,把音或义相同的字,汇萃一处,编写出了一部名《字贯》的新书。全书分天文、地理、人事、物类四大类,共四十卷。由于《字贯》通俗易懂,便于查找,如以"风"为目,后则列风貌、暴风、大风、小风、热风、和风、低风、风声之类,因而在它未正式脱稿时,就得到不少人的赞赏。在友人的赞助下,《字贯》很快就出版了。
  乾隆四十二年,也就是《字贯》出版后的第三年,王锡候的仇家王泷南仅据《字贯》自序中说《康熙》字典,"然而穿贯之难也"一句,上书江西巡抚海成,指控王锡候诋毁册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贯》实为狂妄不法,要求革去举人,以便审拟。海成接到王泷南的状纸后,立即奏朝廷。乾隆皇帝看了海成的奏折,首先认为是妄行著书立说,便批交大学士去处理。后来乾隆翻阅了《字贯》发现在凡例中将孔子、康熙、乾隆的名讳开列,认为"此实大逆不法,为从来未有之事,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问拟,以申国法而快人心"。其实王锡候是告诉读者对君王或尊长的名字,如何避免直接写出或说出来,也就是如何避讳以防犯上,而作一说明的。结果在《字贯》凡例中反而自己忘记避讳。当他一发现,马上改刻了凡例,不再开列庙讳御名。
  当乾隆皇帝开口要重惩王锡候时,海成立即率官员兵丁驰奔棠浦沐溪将王家数十口一并拘捕,装进槛车,解押上就,对王家藏书,逐一翻阅,指出书中"悖逆狂妄之处"连并奏折,上呈乾隆。十二月,王锡候一门在京尽皆斩首,"被诛时情状甚惨"(《盐乘》),凡为王锡候产诗文写过序、唱过赞歌的一律予以制裁。对在办理《字贯》案件时,"漫不经心"或"不能检出悖逆重情"的官员都给予处分。乾隆认为,江西巡抚海成只将王锡候"仅革去举人审似,实大错谬",判以斩刑。事后,将缴到王锡候七十九本著作,十七件手稿,已印好的二百六十一部《字贯》,各种书版二千一百七十四版,以及《明诗别裁》、《古学指南》九种五十二本藏书全部销毁,造成中国历史上一桩特大的文字冤案,王锡候也成了封建专制的牺牲品。


  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
  江苏东台的举人徐述夔去世后,其子为纪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楼诗集》。集中有诗句“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被指用“壶儿”喻“胡儿”,被暗指满清。还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后来乾隆帝称“用朝夕之朝为朝代之朝,不用上清都、到清都,而用去清都”,因此是“显有兴明灭清之意”。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仇家蔡嘉树检举诗中辱骂清廷,于是酿成大案,牵连的人很多,只要是涉及到一柱楼诗者,均一个不漏地查过去。乾隆帝指示:“徐述夔身系举人,却丧心病狂,所作《一柱楼诗》内系怀胜国,暗肆底讥,谬妄悖逆,实为罪大恶极!虽其人已死,仍当剖棺戮尸,以伸国法。”故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枭首示众,两个孙子虽携书自首,仍以收藏逆诗罪处斩。他的两个族人徐首发和徐成濯,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根据《孟子》“牛山之木,若波濯濯,草木凋零也”,因此认为这两人的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是嘲笑清剃发之制,以大逆罪处死。连乾隆帝的宠臣沈德潜因为给徐述夔写过传记,又兼写过《咏黑牡丹》诗句“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尽管沈德潜已死去多年,也被“革其职,夺其名,扑其碑,毁其祠,碎其尸”。徐家惨遭灭门不说,当地其他徐姓族人也被翻箱倒柜抄家,有些徐姓人逼迫无奈隐姓改名,把自己的祖宗牌位藏在马桶里以躲追究。就这样,迷惑人们十五年的乾隆时期“言论宽松”的烟雾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代之而来的是乾隆朝长达三十一年的两次 “文字狱高峰”(即“乾隆十六年至四十一年的”第一次“文字狱高峰”和“乾隆四十二年至四十八年的”第二次“文 字狱高峰”),“高己卑人,雄才易事”的乾隆,不仅有了在位六十三年的奇迹,更有创造有清一代乃至中国封建专制 史上文禁最严,文网最密的“文字狱高峰”之辉煌政绩,远远胜过了顺治、康熙和雍正;其将“文字狱”对象由上层官 绅扩展到粗通文墨的下层平民(连精神病患者也不放过)的招术,其开创“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 行”的“言论检查”制度。

“古稀罪”案
  又有道学先生尹嘉铨官至大理寺卿,其父尹会一是道学家。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尹嘉铨已离休回到老家河北博野,当年四月,乾隆帝西巡五台山回跸保定,尹嘉铨忽发老来疯,一心要参加接驾盛典。然而竟没有圣旨要传召他入觐,尹嘉铨灵机一动,想到老爹尹会一,便草拟两份奏折:一是请谥,二是从祀。要是皇帝恩准,不但博个孝子名声,还能乘机出风头,于是派儿子将请谥奏折送去,自己呆在家中。乾隆帝看到他儿子替他送上来的奏本,为父请谥,当即恼了。遂提起朱笔,批上:“与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念汝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而尹嘉铨接着又送上一本,请求皇上恩准他父亲从祀文庙。乾隆帝当即火冒三丈:“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于是承办官员绞尽脑汁罗织罪名,给尹嘉铨扣上大不敬、假道学、伪君子等等罪名,影响最大的是所谓“古稀罪”:尹嘉铨自称“古稀老人”,但乾隆帝说:我称古稀老人,早已布告天下,他怎么也敢自称古稀老人?杀。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生员吴英拦舆献策,则被凌迟处死。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李一《糊涂词》有语“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帅相,无非糊涂”。被河南登封人乔廷英告发,经查发现举报人乔廷英的诗稿也有“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句,日月二字合为明,你不是谋反又是什么?检举人和被检举人皆凌迟处死,两家子孙均坐斩,妻媳为奴。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发生了贺世盛笃国策案。湖南未阳的老秀才贺世盛,多次参加科举都没及第。他平时常替别人代写词状,又把道听途说的传闻和故事之类,拉杂地拼凑出一部《笃国策》,准备写成以后上京城投献,以求贷得一官半职。因为这本书上写了批评捐官制度的意见,这就成了“妄议胡政”,贺世盛被判斩立决。


  其他涉及“华夷”、“明”、“清”字句的文字狱俯拾皆是。

  江西德兴的祝庭诤,为教儿孙读书,自编一本《续三字经》,被人告发。官府查抄发现书中对“于帝王兴废,尤且大加诽谤”,如写元朝有“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句,“衣冠更”是指改穿着,“难华夏”是华夏遭难,“遍地僧”是全部光头,虽说是说元朝,认为是影射当朝“明系隐寓诋清”。于是判祝庭诤开棺戮尸,十六岁以上子孙辈斩立决。


  江苏兴化人李驎《虬蜂集》中有“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日有明兮,自东方兮,照八荒兮,我思孔长兮,夜未央兮”句,被认为故意影射,定为叛逆大罪。


  张缙严在给刘正宗诗稿作序中有一句“将明之才”等,皆被定为逆案。


  杭州卓长龄著《忆鸣诗集》,“鸣”与“明”谐音,被指为忆念明朝,图谋不轨。乾隆帝对卓氏一家深恶痛绝,称他们“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复载所不容”。判决如下:“仁和县监生卓长龄著有《高樟阁诗集》,伊子卓敏、卓慎等人亦著有《学箕集》等项诗稿,伊族人卓轶群写有《西湖杂录》等书均有狂妄悖逆之语,该五犯俱先后病故,侥逃显戮,应仍照大逆凌迟律剁谁其尸,枭首示众。卓天柱系卓长龄之孙,卓天馥系卓慎之子,均依大逆缘坐律,拟斩立决。卓连之收藏逆书不行首缴,依大逆知情隐藏律,拟斩立决。陈氏、高氏,王氏并卓天馥二岁幼子均解部给发功臣之家为奴。”


  安徽歙县生员方国泰收藏的其祖方芬《涛浣亭诗集》内有“征衣泪积燕云恨,林泉不共马蹄新”、“乱剩有身随俗隐,问谁壮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乾隆帝认为有反清复明之心,罗织成罪。


  有个刘三元,本就疯癫,某日失口对人说:我乃汉室后裔,要众官扶持;这个疯子因此得罪被杀。

  有些字句是专制帝王的专用品,如果不慎误用了这些字句,就是僭越犯上。


  山西王尔扬为别人父亲作墓志铭,用“皇考”两字,这是习语,屈原《离骚》和欧阳修《泷冈阡表》内都称父为“皇考”,却被斥为“于考字上擅用皇字,实属僭逆”。


  江苏韦玉振为父刊刻行述,中有“于佃户之贫者,赦不加息”,不料“赦”字只能由皇帝使用,韦玉振被指责“乃敢竟用赦字,殊属狂妄”。


  湖南监生黎大本为母亲做寿,祝寿文内有“女中尧舜”等字句,被斥为“拟不于伦,谬妄干分”,黎大本充军乌鲁木齐。


  湖北秀才程明諲为人作祝寿文,内有“绍芳声于湖北,创大业于河南”,“创大业”被曲解为做皇帝,程明諲“语言悖逆”,斩立决。


  其他触犯庙讳、御名以及提到皇帝应该换行抬写而没有换行抬写,因此获罪的,不可胜数。有一个河南人刘峨,编印《圣讳实录》一书出售,本来是为了告诉人们应当怎样避讳,所以把应避讳的清代诸帝的名字“各依本字正体写刻”,却被控大不敬,惨遭斩首。清代禁书真是五花八门,令人有望洋兴叹,叹为观止的感慨。凡是涉及思想,历史,政治,以及民族问题的书籍被禁被毁,当然也在意料之中,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大量纯粹的科学,技术,经济方面的书籍也赫然在目,实在不知道统治者打的究竟是什么算盘了。凡是涉及明朝,比如明人的文集,明人的诗集,明代的历史,明代人物传记,被禁毁也不算出奇,但是许多为满清歌功颂德拍马奉承的书比如什么《大清典礼》《大清天定运数》,还有乾隆的爹雍正的作品《大义觉迷录》以及曾祖父顺治的作品也在禁毁之列。更离奇的还是甚至连明人选编或者写过评注的一些唐诗选集都在禁毁之列,比如《杜工部集筏注》《杜工部诗集》《杜工部诗集辑注》《杜诗详注》都在名单上。


  谁也没想到,1736年(乾隆元年),25岁的乾隆皇帝即位后,首先下令刑部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 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遗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的违反封建法制的事,乾隆皇 帝“从之”山东道御史曹一士“请宽妖言禁诬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如果承审的法官率行比附成狱的,以“故入人罪”论。这一“刷新前朝弊政”的改革,暂时减缓了雍正后期疾剧蔓延的“文字狱”风。1741年(乾隆六年)的“谢济世私注《 大学》案”,虽然为乾隆亲自揭发,但没有依祖制上纲到“谋逆”政治问题,只说谢济世“迂”,只是将谢济世私注的 经书及书版一并烧毁,谢济世仍在湖南粮道官职上稳稳当当。如此放松对文化思想的严密禁锢,“请宽妖言”,“大煞文字狱”,“禁挟仇诬告诗文”————可让文人秀才高兴透 了,纷纷上表称颂乾隆,“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并大施“感情代理权”编造民谣:“乾隆宝,增寿考;乾 隆钱,万万年。”以对比雍正时的歌谣“雍正钱,穷半年”。然而乐极必然生悲。1751年(乾隆十六年),“文字狱”突然死灰复燃,一个空前残酷的“字祸”高潮突兀而起,七十 多起“文字狱”一个接一个连年“扑面而来”。“文字狱”“还乡”起于轰动一时的“伪造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 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声望很高。乾隆十五年(1750)七月,江西千总卢鲁生与守备刘时达合 谋,编造了一个指责乾隆帝错误的奏稿,假托是孙嘉淦写的,意图借此制止乾隆劳民伤财的首次南巡。乾隆十六年六月 ,“伪孙嘉淦奏稿”流传到云南时被乾隆帝发现了,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在全国追查伪稿作者。到当年十一月,仅四川一省即逮获传抄伪奏稿犯二百八十余人,湖广、江西为数更多。十八年(1753)二月,乾隆帝下令将所谓正犯卢 鲁生凌迟处死,刘时达斩决,草率结案。本来,两个地方官以“言官”孙嘉淦名义写个希望皇帝不要“劳民伤财南巡”的建言奏折,虽然有冒名之不当,但其心 意却是正直善良的,借用名臣孙嘉淦名义,无非是怕自己人微言轻,劝不动皇帝。全国十八省皆争相传抄,正说明此议 深得人心,皇帝该“闻过即改”才是。哪知道,在处理“伪稿案”的一年又八个月中,乾隆帝坐卧不安,疑神疑鬼,一 时怀疑伪稿是曾静、张熙余党所造,一时怀疑出自那些读书失志的文人之手,怀疑可能是被杀掉的川陕总督张广泗的亲 友故旧流落怨望,造谣生事。面对突发的伪稿案,乾隆帝丝毫不想到自己确有过错,反而感觉到敌对的暗潮在全国涌起 ,将原因定为“皆因以往实行的宽大之政”,是“请宽妖言”,“禁挟仇诬告诗文”等大政方针出了毛病。联想到在廷 讯时,张广泗曾供称:“但知皇上慈仁,不知皇上英武”。乾隆深有感触,对臣下说:“朕闻之,深为抱愧。水懦而玩,亦朕所深戒!”乾隆由此决定改变“妇人之仁”的“宽缓 方针”,继承和发扬列祖列宗的严猛精神,降旨说:“此等奸徒,传播流言,俦张为幻,关系风俗人心者甚大,不可不 力为整饬”。乾隆创造性地提出,要提高“皇权专制”,就要对文化思想厉行统治;而将一切禁书统统烧毁,要比单个 打击一个个文人更快更彻底。乾隆独创了借“搜集古今群书”而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查办禁书,欲将一切“反清文字”作 品的旧刻新编之作者、出版者、收藏者一网打尽。乾隆时的文字狱,有不少案件,甚至是因为向清朝统治者歌功颂德、献书献策,不过,因马屁拍得不得法,犯了忌讳,也会遭到杀身之祸。直隶容城一个走江湖的医生智天豹,编了一部《万年历》,祝颂清朝国运久长,其中说“周朝止有八百年天下,如今大清国运,比周朝更久”,可是这万年历中把乾隆的年数只编到五十七年为止,犯了大忌,被认为是诅咒乾隆帝短命,“罪大恶极,人人发指,非碎磔不足以蔽辜”,结果,将智天豹处死。


  还有个冀州秀才安能敬,写了一首颂扬清朝的诗,其中有“恩荣已千日,驱驰只一时,知主多宿忧,能排难者谁”,这四句诗被曲解为咒骂皇帝有忧有难,无人辅佐,其实,就象安能敬自己在审讯时所说,“原要竭力称颂,无奈说不上来”,顶多是颂诗写得不好,哪里是什么讥讪诽谤呢?


  再如著名学者全祖望著有《皇雅篇》,叙清世祖得天下之正。但全祖望的仇家却向乾隆帝控告说,全祖望文内有“为我讨贼清乾坤”之句,居然冠“贼”字于“清”字之上,大逆不道!全祖望几遭陷害,因朝廷官员为之辩解,才得以幸免。

  直到乾隆末期,文字狱才较为放宽。这主要是清廷统治日益腐败,各族人民纷纷起义,清廷连镇压起义也来不及,顾不上在文字上吹毛求疵、无中生有。如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广西抄获回民经卷书籍,“语多悖逆荒唐”,照往例会严厉追查,治以重罪。但这时甘肃的回民起义刚刚镇压下去,清廷不敢因文字细故,再激起回民的反抗。所以乾隆帝说“书内字句,大约鄙俚者多,不得竟指为狂悖。此等回民,愚蠢无知,各奉其教,若必鳃鳃绳以国法,将不胜其扰。……若此等回教书籍,附会其词,苛求字句,甚非朕不为已甚之意。此事……竟可毋庸办理,嗣后各省督抚,遇有似此鄙俚书籍,俱不必查办”。显然,象这类案件,如果都要彻底查究的话,势必是案件山积,株连甚众,“将不胜其扰”。在各族人民拿起武器、纷起反抗的时候,清廷不得不稍稍收敛其淫威,对文字犯罪,也不得不从宽处理了。但即使如此,直到嘉庆年间,文字狱的阴影仍笼罩着文坛,知识分子余悸尚存,所以龚自珍有“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以及“万马齐喑亦可哀”的叹息.


  “康、雍、乾”三朝的“文字狱”比较
  今天的学者们仔细比较了“康、雍、乾”三朝的“文字狱”,发现,三朝的文字狱虽有程度不同、方式不同,但本质却是一致——皆是“热衷于皇权专制”的封建专制王朝的产物。考之中国三千年封建历史,并非每朝每代都有残酷的“文 字狱”,汉唐封建盛世基本上没有大“文字狱”,宋代虽以苏东坡“乌台诗案”开了“文字狱”先河,不过是贬官三级 ,下放黄州流放琼崖而已;直到明代衰弱的万历皇帝,才创造了“中国第一思想犯”——将只是“不以孔孟之是非为是 非”的李卓吾,以“敢倡乱道”、“妄言欺世”罪名拿下诏狱,逼其自刎。清朝是满清入侵中原,冒充正统以自居,对天下极尽压迫与变态。康熙康熙在位六十一年有较大“文字狱”11起,“文 字狱”多由“汉人互相攻讦”而起;而雍正则生性刻薄猜忌,虽在位只有十三年,却有残酷而大规模的“文字狱”近20 多起,其中不少是“亲自揭发”,“亲自审讯”;乾隆一向“高己卑人,雄才易事”,所以虽在即位初期准行“请宽妖 言”,假造“言论宽松”,一旦根基稳固,“得志便猖狂”,在六十年的帝王生涯中,竟创造了130多起酷刑“文字狱” ,创造了比此前中国历史上“文字狱”总和还多一倍多的空前奇迹。] 撒旦帝国纪实--满清罪恶全纪录【三】 2009-06-19 22:06

清初平民思想家唐甄是這樣概括的:

  清興五十余年矣。四海之內,日益貧困:農空、工空、市空、仕空。谷賤而艱于食,布帛賤而艱于衣,舟轉市集而貨折赀,居官者去官而無以爲家,是四空也。金錢,所以通有無也。中産之家,嘗旬月不觀一金,不見缗錢,無以通之。故農民凍餒,百貨皆死,豐年如凶,良賈無籌。行于都市,列肆琨耀,冠服華腆,入其家室,朝則熄無煙,寒則蜷體不申。吳中之民,多鬻男女于遠方,男之美爲優,惡者爲奴。女之美爲妾,惡者爲婢,遍滿海內矣。

明在存在的幾百年裏,隻在滅亡前,因由對**對倭寇的戰爭以及大規模的疫病,使得北方和西北出現大規模的饑荒,也因此産生大規模流民起義。最終導致文明國家的淪陷。但中國北方在五代的破壞後,其實就已經養不活那麽大量的人口,一直需要漕運和災年的中央財政拯濟。

而中國的富庶的四川和南方以及西南民族地區都始終支持這文明國家。

而滿清人頭滾滾,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陰洗城、昆山、平湖、乍浦、海鹽、海甯、金華、江西全境、還有廣州,全部遭受屠城之災,竟將四川全部屠淨。

1712年4月4日康熙五十一年清廷下诏的“永不加賦”是在經曆近百年的屠殺、投充、圈地等野蠻政策後的所謂仁政。

康熙一朝征收稅款的基礎是按人頭收稅,人口愈多,則地方上繳的稅愈多。這種設計造成的後果,是地方官吏不願意(同時統計技術上也有限制)據實上報人口,因爲報得愈多,稅就得繳得愈多。康熙永不加賦的政策就是把各地方按耕地面積上繳固定的稅金,與人口數無關,借以鼓勵地方據實上報人口──因爲人丁興旺是所謂太平盛世的表征。

以這種方式來彰顯盛世不過是**穩定民族奴役的手段。造成的是土地賦稅不均,富者勾結營私,雖坐擁千畝田産而不需繳稅,貧者無立錐之地,卻有勞動之責。

雍正即位後對西北鎮壓,財政上的困窘就算是靠抄家所得,也無法完全因應。也就不顧什麽所謂的永不加賦的虛妄手段,于是就祭起類張居正實施"一條鞭法"改革,將田賦和徭役合並,統一折銀征收,把丁役攤入地畝的改革。

實際上,在康熙、雍正、乾隆三世,各族人民反抗壓迫的鬥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康熙末年有朱一貴起義,雍正時有謝祿正起義,乾隆時有李梅和李開化起義,較大的群衆鬥爭則舉不勝舉。

乾隆朝詩人魏來朋的《鬻子行》寫道:
濰北邑當丁醜年,沿海村落少炊煙。無麥無禾空赤地,家家真乃如磬懸。
膝下嬌兒莫能蓄,百許銅錢即便鬻。但令得主免饑餓,甯甘下賤爲人仆。
交錢交兒說分明,錢交兒不隨人行。翁亦無奈強作色,驅之使去終不能。
望兒揮手頻頻打,旁觀誰是解救者?頻打頻來懷中藏,兒聲長號翁如

在這首令人不忍卒讀的詩中,我們仿佛聽到了200多年前的窮苦人民被迫買兒買女時,骨肉離散所發出的悲慘淒切的哀號聲。這首短短的、樸質的《鬻子行》與沒完沒了、場面豪華壯麗的《還珠格格》之類是大異其趣的,然而,不管是文學價值還是思想價值都是遠非後者所能相提並論的。感謝詩人魏來朋,他讓今天的我們看到了所謂“盛世”中真實的民生圖。

在竊據中華後,爲防鄭成功抗清武裝,清廷頒布殘暴的“禁海令”、“遷界令”,廣東沿海港 口盡遭封港毀船厄運,城鄉民房鏟平,良田抛荒,鹽場廢棄,數百萬士民流離 失所,數十萬人死于非命。

1656年7月(順治十三年),清王朝頒布殘暴的“禁海令”:“寸板不許下海”“片帆不許入口”,禁止沿海漁船商船出海捕魚貿易,外船也不准進入內陸,企圖以此困斃鄭成功的海上抗清武裝。可是鄭成功未被困死,沿海經濟卻備受摧殘。

1661年3月,鄭成功經澎湖順利在台灣登陸,一路所向無敵。清廷聞訊大爲恐慌,頒布了更爲殘暴的“遷界令”:從山東至廣東沿海居民內遷50裏,“將所有沿海船隻,悉行燒毀,寸板不許下水。凡溪河樁柵,貨物不許越界。時刻了望,違者死無赦”。

如果說“禁海令”給了漁民、海商致命的打擊,那麽“遷界令”則是剝奪了沿海士民一切賴以生存下去的資源。《清聖主實錄》中也承認:“遷移之民,盡失其業。”

1662年(康熙元年)2月1日,盤踞台灣的荷蘭總督在投降書上簽字,鄭成功全面收複台灣。3月,清廷頒布第二次“遷界令”,勒令廣東24州縣居民內遷50裏,除澳門外的附近海島洲港,皆遭封港毀船的厄運。清廷又谕令將界外地區房屋全部拆毀,田地不准耕種,不准出海捕魚,出界者立斬。

這24州縣是饒平、澄海、揭陽、潮陽、惠來、海豐、歸善、新安、東莞、香山、新會、新甯、開平、恩平、陽江、電白、茂名、吳川、徐聞、海康、遂溪、廉江、合浦、欽州。清廷還下令在“東起饒平大城所上裏尾,西迄欽州防城”的沿邊築墩台、樹樁柵,派重兵防守。

當時,遷界時限隻有3天,“盡夷其地,空其人”,不願遷走的居民全部慘遭屠殺。而倉皇遷走的人也生計無著,一家家露宿野地,不得不賣妻賣子。實在沒有辦法的,隻好合家飲毒,或上吊投河。南粵大地頓時死亡載道,一片淒風苦雨。

粗略估算,僅粵東8郡死亡人數就有數十萬。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沈痛地寫道:“自有粵東以來,生靈之禍,莫慘于此。”

清王朝還嫌不夠徹底,1664年5月,稱“時以遷民竊出魚鹽、恐其仍通海舶”下令再內遷30裏。這一下,原來不在界外的順德、番禺、南海及海陽居民也要內遷。

清官吏往往先定一界的兩端,用繩拉直,作爲定界,因此很多居民的房子,劃界從中通過,便被迫要放棄房子的半間。界上掘深溝,以分內外,稍有跨越深溝,走出界外的,便是死罪。清廷派來的巡海使者來新會勘界,更以潮水湧至的河面定爲劃界的標准,以致“逼城爲界,近廓腴田悉棄界外。”即今之新會環城、禮樂、江門郊區也列入遷徙範圍,弄到遷民“扶老攜幼,流離載道,行乞街
市,露宿街道,往往餓死。”  
 
這兩次遷界,涉及廣東28個州縣,進入到田廬連片、農工商業發達地區,被遷士民數百萬,抛荒田地共531萬多畝。

江門水南詩人黃居石,還寫有《蓰村行》和《哀江門》記其事。

  《蓰村行》
  新朝防海不防邊,威令雷行刻不延。   
  相傳徙村诏昨下,居人猶疑未必然。   
  已報大人巡海上,力役征徭交鞅掌。   
  令尹倉皇出郊迎,牛酒豬羊忙饋饷。   
  猶恐菲薄慢王師,計田派饷日公議。   
  民力竭矣胥吏飽,豈無老弱死鞭苔?   
  驚看村前一旗立,迫于王令催徙急。   
  攜妻負子出門行,曠野相對啜其泣。   
  孰無墳墓孰無居,故土一旦成丘圩。   
  此身播遷不自保,安望他鄉複聚廬。   
  君不見鹹陽三月火,頃刻煙塵起青瑣。  
  不獨眼前事可哀,國亡家破奚獨我?   
  籲嗟誰繪鄭俠圖,流離載道天難呼。   
  回首昔年煙火地,青青草樹暮啼烏。
  
  
  《哀江門》
  江門一望堪痛哭,亂後徘徊江之曲。   
  日中江上不見人,草自青青波自綠。   
  憶從丙戌盜縱橫,槲榭灰燼無顔色。   
  甲辰移海盡丘圩,古廟獨存新市側。   
  毀瓦頹牆塌道平,四顧蕭條目空極。   
  數百年來雜沓場,惟有昏鴉啼山北。
  
這些詩寫來一字一血淚。可見當年清廷的“移界令”,給人民群衆造成的苦難,是何等慘酷。

瓊州府下屬州縣其時雖未令遷界,但也奉朝廷之命在沿海周環立界2700裏,嚴禁士民外出,“魚鹽小徑俱禁斷不行”,于是各州縣“商賈絕迹”。

廣東轄境最南端是南海諸島的曾母暗沙。南海諸島由珊瑚礁形成的西沙群島、東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等組成,大小島嶼和礁灘有200多個,其中西沙、東沙屬于瓊州府萬州管轄。自唐宋以來,南海諸島上凡有淡水的,就有廣東漁民在上面生活。這裏海洋資源豐富,有海龜、海參、牡蛎、玳瑁、大龍蝦、海螺和衆多魚類,漁民們一方面從事捕撈,一方面種植椰子樹、香蕉、木瓜等農作物以維持生計。“禁海令”下達後,他們雖然未被強遷,但是沿海周環立界,“商賈絕迹”,連魚鹽小徑都不通了,這些世居南海諸島的漁民們,再也無法以海産品和農産品來交換糧食、布匹、針線和鐵釘、農具等生産生活必需品,隻得被迫放棄家園內遷。至今,東沙、南沙群島還保存著他們留下的珊瑚廟宇、房屋、水井、
墳茔等。當時,南海諸島成了渺無人煙之地,滿目荒涼。

在生死線上掙紮的沿海居民,反抗不斷,其中一些人更逃奔國外。康熙十八年,以楊彥迪、陳上川爲首的一支3000多人的船隊逃到越南,越南阮氏政權允許他們定居在越南南部的美荻、邊和一帶開墾,後來這裏成爲越南農業中心。次年,廣東雷州人莫玖又率一批華人遷入越南,定居在河仙一帶開墾。他們和當地人民慘淡經營,不久使河仙變成了經貿發達的地區。清初幾十年中,沿海不斷有華人結夥私造海船逃亡,流入越南、新加坡、雅加達、緬甸和菲律賓等地。清人顔斯綜在《南洋蠡測》中稱:“閩粵之輕生往海外者,冒風濤蹈覆溺而不顧,良由生齒日衆,地狹民稠,故無室無家之人,一往海外,鮮回家者。”

野蠻的大規模遷界,使廣東社會經濟遭受了曆史上從未有過的空前大劫難,所有的貿易口岸都化爲廢墟,滿目零落蕭條。

清人胡日乾上書請求複界時控訴:"伐南山之竹,寫恨無窮;繪監門之圖,形容難盡。"

英國紡織業大發展,圈地牧羊,曆史大書"羊吃人",連萬裏之外的現代中國學子都知道。那麽當初滿洲貴族"跑馬圈地","以繩圈地",占民良田,吃人的事還能少了?中國的新舊曆史書上,對與英國同一時期發生的中國滿洲貴族三次大的圈地運動,不是毫不提及,就是提到,也是語焉不詳,一句帶過。既沒有控訴,也沒有留下"馬吃人"、"繩吃人"的說法。不是中國的"跑馬圈地"沒有英國的慘,而是中國人的命運在中國學者的心目中沒有地位,沒有人願意爲苦難中的農民呼救。 撒旦帝国纪实--满清罪恶全纪录【四】 2009-06-19 22:10

圈地和“投充”

清初的圈地主要是在畿辅地区(今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推行的。顺治元年十二月,多尔衮为首的满洲贵族为了自身私利和解决移都北京后大批满族居民迁移入关定居的生计,发布了圈地令。名义上说是把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实际上却是不分有主无主大量侵占畿辅地区汉族居民的产业。“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内所有皆其有也。妻孥丑者携去,欲留者不敢携。其佃户无生者,反依之以耕种焉”。顺治二年二月,多尔衮“令户部传谕各州县有司,凡民间房产有为满洲圈占、兑换他处者,俱视其田产美恶,速行补给,务令均平”。话说得冠冕堂皇,既然以掠夺为目的,“均平”就只能是一句政治谎言。同年六月顺天巡按傅景星在奏疏中说:“田地被圈之民,俱兑拨硷薄屯地。”十一月,通州乡民郝通贤等三十人联名上奏:“去年十二月奉旨分地东兵圈种,约去三千余顷。虽有拨补,率皆名偿实无,更■赔纳租赋。……忽今月初四日,有差艾大人将通地尽圈牧马,计通地不过五千余顷,前圈种三千余顷,兹再圈二千四百余顷,而通地尽圈,而通民无地播种矣。”


史籍中对圈地给当地居民带来的灾难留下了许多记载,以河北雄县为例,“凡圈民地请旨,户部遣满官同有司率笔帖式、拨式库、甲丁等员役,所至村庄相度畎亩,两骑前后牵部颁绳索以记周四围而总积之。每圈共得几百十晌,每壮丁分给六晌,晌六亩。……圈一定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而粮籍以除。乌瞻靡止,惟所骇散向南,多道殣也。常岁圈内间有纡莱,计亩请于部,不受,交有司收籍,更择他沃壤以偿。是以歧路尽鸠鹄,中泽少雁鸿矣。雄其虚存版籍哉!……圈则倍占,退仅虚名,以致丁男流离,城郭为空”。康熙《庆都县志》也有类似描写:“国初,鼎革之初,圈占民间地土以界从龙之众,诚为敦本固圉之至计也。其被圈之地拨附近军地补还。无如奉行者草率从事,止提簿上之地,希完拨补之局,遂使良法美意不获实及。是被占者不毙于圈占,而毙于拨补也。即如庆邑所拨真定卫地并不知坐落何处。其簿上四至竟有以鸡、犬、驴、羊、春分、秋水种种不堪字样填写塞责。地既难于认种,不得不照簿议租,取归本县纳粮。”

受地的八旗贵族、官兵还借口土地瘠薄,不断新圈拨换。仅顺治四年正月一次圈占的畿辅四十一县沃地就多达九十九万三千七百零七晌。由于汉族官员以圈地上亏国课、下病民生,上疏力争,清廷每次下令圈占时都声称“以后无复再圈民地,庶满汉两便”。实际上欲壑难填的满洲贵族往往食言自肥,直到康熙二十四年发布了“嗣后永不许圈”的谕旨才告结束。

圈地之外,又有所谓的“投充”。它既是满洲贵族奴役汉族人口的重要途径之一,又为进一步侵占汉民耕地房产大开了方便之门。投充旗下为奴本来的意思是,畿辅地区大量土地既被满洲圈占,原住汉族百姓被剥夺了资生之业,满洲贵族、官兵自己又不从事耕作,清廷乃以“为贫民衣食开生路”为名听任汉民投入旗下以奴仆身分耕种田地。这在生产关系上较之汉族居住区早已盛行的封建租佃制是一种倒退,劳动者变成了农奴,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加强了。何况自愿投充很快就变得面目全非,许多地方都出现了“满洲威逼投充”,或“耕种满洲田地之处庄头及奴仆人等将各州县村庄之人逼勒投充,不愿者即以言语恐吓,威势迫胁”。特别是出现了大批带地投充者。带地投充的原因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地主或有地农民希冀投入旗下后可以免除赋役,即如《怀柔县志》所载:“按怀邑地亩自旗圈之后,所余民地无几。奸黠者又将民地投入旗下,名曰带地投充。其始不过借旗名色希免征徭,其他仍系本人为业。厥后所投之主竟为己业,或将其地另卖,或收其家口另派庄头。向之田连阡陌者,今无立锥,虽悔憾而无及矣。”另一种是当地恶棍为虎作伥,凭空捏指他家人口、田地一齐投充旗下;旗人利在得产,不容分辨,把许多不在圈占范围之内的汉民连地带口强行鲸吞。顺治三年四月,御史苏京奏言:“投充名色不一,率皆无赖游手之人,身一入旗,夺人之田,攘人之稼;其被攘夺者愤不甘心,亦投旗下。争讼无已,刁风滋甚,祈敕部严禁滥投。”次年三月,清廷“谕户部:前令汉人投充满洲者,诚恐贫穷小民失其生理,困于饥寒,流为盗贼,故谕愿投充满洲以资糊口者听。近闻汉人不论贫富,相率投充;甚至投充满洲之后,横行乡里,抗拒官府,大非轸恤穷民初意。自今以后,投充一事,着永行停止”。这道谕旨不过是搪塞反对意见的一纸空文,因为最热衷于接受带地投充的正是以多尔衮为首的满洲权贵。多尔衮本人收纳的投充人数已足定额,又以他的儿子多尔博的名义接受投充六百八十余名,“尽皆带有房地富厚之家”。顺治十二年正月,左都御史屠赖等奏言:“近闻八旗投充之人,自带本身田产外,又任意私添,或指邻近之地,据为己业;或连他人之产,隐避差徭。被占之民,既难控诉,国课亦为亏减。上下交困,莫此为甚。”直到清中期乾隆四年还下令“禁止汉人带地投充旗下为奴,违者治罪”,可见持续时间之长。


满洲贵族、官兵通过圈地和接纳投充掠夺畿辅地区汉族居民的土地数量十分惊人。如遵化州由于圈占和投充,剩下的纳税民地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一;蓟州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二;东安县更是彻底,“尽行圈丈讫,并无余剩”。清初诗人方文有诗云:“一自投充与圈占,汉人田地剩无多”,真切地描绘了当时的状况。
满洲八旗人员采取这种赤裸裸的掠夺方式,侵占了大片土地和大批劳动力,过着衣租食税的生活。他们之中的达官显贵所占耕地人口尤多,一般都委用“汉人悍猾者”充任庄头,有的还授予庄头低等品级的官员顶戴,既便于管辖庄园内的农奴,又可以抵制州县官的箝束,借以保证源源不绝的剥削收入。这就是满洲贵族在畿辅地区建立的一种民族利己主义的新秩序。


严酷的缉捕逃人法

缉捕逃人是清初满洲贵族推行的另一项恶政。尽管它引起汉族官民的激烈反对,清廷统治者为维护满洲利益却顽固地坚持,成为朝野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逃人问题的出现由来已久。明朝末年清军在辽东和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多次战役中,俘获了大批汉民,他们被分赏给旗下充当奴仆。仅崇祯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军在畿辅、山东一带就掠去汉民四十六万二千三百余人;崇祯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军再次深入畿辅、山东,“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入关以前,清军先后俘掠的汉族人口至少在一百万以上。当时就有不少人忍受不了虐待和思乡之苦,寻机逃亡,清军入关以后,在征战过程中又掠得大批人口,加上圈地和投充被抑逼为奴的人数激增,满洲八旗贵族和兵丁一般不从事社会生产,他们侵占的庄园和家内劳动都是以落后的奴隶制强迫旗下奴仆承种、服役。被驱迫为奴的汉人本身既过着毫无自由的牛马生活,子孙也被称为家生子儿难以摆脱世代受奴役的命运。他们之中一部分人因走投无路而悲愤自尽,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二千人”,康熙帝也说:“必因家主责治过严,难以度日,情极势迫使然。”而更多的人则走上了逃亡之路,其中不少是在战争中被掠为奴的汉人,思家心切,盼望有朝一日能挣脱枷锁,同家乡亲人团聚。于是,旗下奴仆的大批逃亡在清前期华北等地愈演愈烈。顺治三年五月,多尔衮在谕兵部时说:“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旗下奴仆的大批逃亡直接影响到满洲各级人等的“生计”。清廷为维护满人利益和自身统治,严厉地推行“缉捕逃人法”。


“捉拿逃人一款,乃清朝第一急务”。朝廷专门设立兵部督捕侍郎负责追捕审理,地方官也以缉捕逃人作为考绩的重要标准。由于“逃人”是满人的劳动力,满人自然不愿意自己的“财产”蒙受损失,由满洲贵族制定的缉捕逃人条例的特点是薄惩逃人,重治窝主。“新朝立法重逃人,窝隐之家祸切身”。汉族官僚以立法不公平连篇累牍地上疏争执,逃人法屡次变更。大致而言,奴仆一次、二次逃亡处以鞭笞后发回原主,三次逃亡处以绞刑;收留逃人的窝主则由处斩籍没“减为鞭笞”,不久又从重处治,“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顺治六年又改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后来因为逃亡者有增无已,在满洲贵族纷纷告讦下又严惩窝藏,“逃人三次始绞,而窝主一次即斩,又将邻佑流徙”。到顺治十四年已出现“历来秋决重犯,半属窝逃”;顺治皇帝也觉“于心不忍”,再次放宽为“将窝逃之人,面上刺窝逃字样,并家产人口发旗下穷兵为奴”。

缉捕逃人法的屡经变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上日益激化的满汉民族矛盾在朝廷内部也有所体现。清朝最高统治者当然总是偏向满洲的,他们多次惩办就逃人问题上疏陈言的汉族官员,斥责汉官“于逃人一事各执偏见,未悉朕心。但知汉人之累,不知满洲之苦。……向来血战所得人口,以供种地牧马诸役。乃逃亡日众,十不获一。究厥所由,奸民窝隐,是以立法不得不严。若谓法严则汉人苦,然法不严,则窝者无忌,逃者愈多,驱使何人?养生何赖?满洲人独不苦乎?”这无异是说,在清朝统治下满人依靠“驱使”汉人来“养生”是理所当然的,汉族百姓受不了奴役而逃亡,满人就苦不堪言了,真是十足的强盗逻辑。清廷为了维护这种极其野蛮落后的奴隶制,不惜堵塞言路。顺治三年十月,多尔衮谕告群臣:“有为剃发、衣冠、圈地、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本不许封进。”十二年三月,顺治皇帝又“再行申饬,自此谕颁发之日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定置重罪,决不轻恕”。


缉捕逃人给汉族百姓造成了无数灾难。史料记载:“国初最重逃人。逃人,旗下逃避四方者也。一丁缉获,必牵一二十家,甚则五六十人。所获之家固倾家而荡产矣;其经过之处,或不过一餐,或止留一宿,必逐日追究明白,又必牵连地方四邻。故获解逃人,必有无数无辜者受其累。凡地方获逃人,先解典史录供,然后解县。县官视逃人如长上,不敢稍加呵叱;惟严讯株连之人,夹者夹,桚者桚,监禁者监禁。逃人亦暂寄监,奉之惟恐不至。蠹吏狱卒,更导之扳害殷实有家者,于中攫取货财。逃人高坐狱中,而破家者不知其几矣。”


历代君主往往颁发教训百姓的谕旨若干条,作为他们奉公守法的行为准则。清朝初年这种煌煌谕旨中就专列了一条“戒窝逃以免株连”。康熙初山东莱芜知县叶方恒召集绅民宣讲道:
上谕说:“戒窝逃以免株连。”本县如今说这窝逃。山左(即山东)当时屡经残破,俘获的比别处独多;后来又有投充,又有鬻身,又有拐卖,甚至有拉铁橛的,顶冒逃人名姓,种种变幻,不可枚举。总之,逃人的路数愈宽,那窝逃的陷阶愈密。正如鼎镬在前,豺虎在后,须是时时吊胆,刻刻惊心,思量那窝隐之害。常为了一个逃人拖累你们数十个纳粮当差替朝廷种田种地的好百姓在内,岂不可痛可惜。……但目今功令森严,一为了逃人就是你父子夫妻都也不能照顾,何苦为了一人坑害一家老小的性命。本县还有句唤醒你们的实话,如今旗下也都宽大了,要那逃人回去,不过使唤,不过发到屯子里种地,有甚难过日子,你今逃出来担惊受恐,虑人稽查,东村住住,西村住住,流来流去,没一日安稳居停,还要逃到隔属雇短工、做乞丐,藏头露尾,终久被人拿了,甚合不着。不如回心转意,投奔旧主,若能小心服役主子,自然欢喜加厚于你。

      尽管清朝统治者一再标榜“满汉一体”,实际上以征服者自居,奉行崇满歧汉政策。严厉惩办窝藏逃人就是这种政策的一项体现。顺治六年(1649)九月,靖南王耿仲明统兵南征广东,由于他的军中收留了旗下逃人被察觉,在江西吉安府境畏罪自杀。顺治七年六月,广西巡抚郭肇基等人因为“擅带逃人五十三名”,竟被一律处死,家产全部抄没。耿仲明、郭肇基贵为王爷和方面大员,但他们毕竟是汉人,隐匿逃人直接触犯了满族的利益,就难免一死。到顺治十年因春夏久旱,“农民失业”,清帝下诏修省,兵部左侍郎卫周胤遵谕陈言,云“多宽逃人一次,多累百姓数家”,建议放宽隐匿逃人之罪,特别是“缙绅生儒,或不知情,偶有误犯,以身系朝廷在官之人,与平民又似当有分别”。经兵部会商,提出缙绅(包括现任官和闲任官)、举人、监贡生若犯有隐匿罪从轻改为降级、革职、革去功名和罚银给逃人之主。奉旨依议。汉族绅衿才免遭刑戮或给主为奴,但齐民不在此例。


雷厉风行地缉捕逃人,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顺治十年淫雨成灾,“直隶被水诸处,万民流离,扶老携幼,就食山东。但逃人法严,不敢收留,流民啼号转徙”,惨不忍言。魏裔介作《哀流民歌》云:“田庐水没无乾处,流民纷纷向南去。岂意南州不敢留,白昼闭户应蹲踞。檐前不许稍踟蹰,恐有东人不我恕。上见沧浪之天,下顾黄口小儿,命也如何!……彼苍者天,哀此黎庶。”地方官府和居民慑于逃人法,一味驱赶;流民走投无路,往往被迫揭竿而起。如龚鼎孳所说:“畿辅之民圈占以后,田庐荡然。年来水涝频仍,道殣相望。近以逃人众多,立法不得不严,而有司奉行未善,使流徙者竟无所归。……今闻山东一带流民复千百成群,携男挈女,蚁聚河干,望救无门,逃生无路。当此严风密霰,坠指裂肤之时,此辈衣不掩胫,食不充腹,流离沟壑。……万一愚冥无知,不肯束手就毙,一旦良民化而为乱民,即发兵剿除亦非难事,而使数万生灵顿作刀头之鬼,究其所自,亦止是无衣无食,茫无投奔之百姓耳。”魏裔介也在疏中说:“往昔墨勒根王(多尔衮)之时,隐匿逃人,其法甚严。凡有犯者,家长坐斩。尔时天下嚣然,丧其乐生之心,盗贼蜂起,几成燎原之势。” 撒旦帝国纪实--满清罪恶全纪录【五】 2009-06-21 00:10 後金顺治二年六月丙辰(公历1645年6月28日),入关的满清政权鞑靼王爱新觉罗.多尔衮为了污辱汉人谕令中原人民剃发,易胡服,违者斩。文明的中原人民怎麽能够接受满人的野蛮政权和丑陋发型呢,但在他们眼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妄动。所以剃发一事,挑战了人们的心理底线,也引起了反抗和流血。    

  第一个剃头的汉人是谁  
  满族是野人女真的後裔,他们的发式也继承野人女真的特征。野人女真是一个生活在一望无际的山林里的部落,那里道路崎岖,猛兽出没,为了多获得山货和野味,经常在林子里一呆就是十几天,遇到危险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不被树枝钩住而迅速脱身。所以,女真人的衣服和发式都是简洁的,简洁到让汉人看了,觉得应该用“削发如僧”来形容:头发剃光,只是在脑後留下小手指细的一绺头发,拧成绳索一样下垂,胡须也只是在鼻子底下留着几根,有点像党项人的发型。  
  明末,努尔哈赤建立了後金政权。他意识到,“剃发”是祖宗的成法,所以每侵占一地,都要以此作为臣服的标志。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努尔哈赤攻破明朝第一道关口顺关,给守将李永芳剃发拔须,看他没有什麽反抗,便招为满人的包衣。汉人剃头的历史由此揭开序幕。  

  再颁剃头令动真格的  
  1644年,李自成率领农民军攻占了北京,没过几天汉奸吴三桂打开城门迎接了摄政王多尔衮。多尔衮和努尔哈赤一样,用“剃头”来试探人们是否降清。入城没几天,多尔衮命兵部发文告:“凡投诚官吏军民皆剃发,衣冠悉遵本国制度。”  
  告示一出,北京城里有点混乱。人们纷纷议论:当初满清入关可是受吴三桂之请,帮助大明太子回朝复国的,怎麽到了现在,大明太子没见着,倒是多尔衮要人们剃发!就连早已与多尔衮拜天盟誓并剃了头的吴三桂也跑去告诫多尔衮:四面尚有多处敌人,颁个“剃头令”无疑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多尔衮是个阴谋家,他盘算了一下,二十天以後,又下了个告示:“天下臣民照旧束缚各从自便。”  
  一年以後,大局将定,再颁剃头令,就动起了真格的,不遵者杀无赦。清军在街道、路口强行为过往人剃发,地方官为表忠心,把期限缩短到一天。人们不但要剃头,还要剃成规定式样的―――就是“金钱鼠尾头”(脑袋後面只剩下一个铜钱面积大小的头发,编成小辫)。  

  江阴血战搭进几十万人命  
  第二次“剃头令”下达之前,反抗清军的主要是明朝的残馀部队。“剃头令”却引发诸多百姓站到了清军的对立面。最悲壮的当数“江阴十日”。是年闰六月二日,江阴县令方亨严申“剃头令”,众多江阴乡绅跪请留发,被县太爷大骂赶出。次日,秀才许用等在江阴孔庙立誓:“头可断,发决不可剃也。”众百姓将方亨抓入狱中,共推典史陈明遇为首领,主持抗清事宜。江阴人坚守城池81天,杀死清兵75000馀,有67000人战死城墙上下。城破,清兵惨绝人寰连杀10天,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死于清兵刀下者又有17万多人,仅有53名老小幸免于难。一首“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江山”的诗词留下了对江阴死难者的悼念。   

  也有的百姓以自杀的方式保护头发。苏州有一对卖面饼的夫妇,一生与人无争。剃法令下来之後,老头吟唱一首“发兮发兮,白者父之精,黑者母之血兮,吾无发兮其何以见父母兮。”两人悬梁而死。  
  还有的人学起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率领族人躲进深山。温州雁岩山一户姓徐的人家就是这麽做的。他们拖羊带牛,拿着必需的农具,在山上盖起了茅草屋,一住就是三十几年,既不让外人上山,自己也不下山。  

  剃头“积极分子”孙之獬  
  汉奸孙之獬是明朝的进士,清兵一入北京,他就投降了,还麻利地把自己的头发剃了。  
  剃头令罢除之後,清人允许汉大臣束发顶进贤冠,穿长袖大服,朝堂上满汉分列。孙之獬却作难了,满族大臣认为他怎麽摆弄也是汉人,不准他站入自己的队伍;汉族大臣觉得他满人打扮,站在队列也不合时宜。孙之獬羞愧难当,一怒之下回去写了个奏疏呈上。奏疏云:“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都应该以新朝建立而更新,唯独衣冠束发之制,仍从汉人之制,此乃陛下从中国,而非中国从陛下。”  
  清朝批准孙之獬的奏疏,不是他有多大的能耐,而是要显示後金国威。过了两年,山东谢迁起义,跑到淄川(孙之獬的老家)把他抓了起来。谢迁要解恨,说:“贪得一官,编天下人之发。我现在给你种上头发。”义军给孙之獬的脑袋上凿了个洞,插了几根头发,孙之獬忍不住疼痛,昏死过去。  

  剃头令催生新行业―――剃头匠  
  最初清军在街道、路口搭个棚子,旁边竖一根旗杆,上面悬挂着“剃头令”圣旨,谁要是敢不剃头,割下头颅挂在旗杆上。无数次屠杀之後,忠烈之士几乎被杀尽,中原人民渐渐在暴力面前低头了。    
  剃头的行当也不再是清军的事情了,而由活路不太好的百姓操持:走街串巷一副挑子,一头是火罐,上面的铜盆盛着热水,旁边也有一根旗杆,不挂头颅变成了行当的标志;另一头是长方形的小柜子,小抽屉里放着剃刀、梳子等工具,放在地上便是顾客的坐凳。 撒旦帝国纪实--满清罪恶全纪录【四】 2010-06-06 15:59 转载自 1644年天朝陨落 最终编辑 1644年天朝陨落

圈地和“投充”

清初的圈地主要是在畿辅地区(今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推行的。顺治元年十二月,多尔衮为首的满洲贵族为了自身私利和解决移都北京后大批满族居民迁移入关定居的生计,发布了圈地令。名义上说是把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实际上却是不分有主无主大量侵占畿辅地区汉族居民的产业。“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内所有皆其有也。妻孥丑者携去,欲留者不敢携。其佃户无生者,反依之以耕种焉”。顺治二年二月,多尔衮“令户部传谕各州县有司,凡民间房产有为满洲圈占、兑换他处者,俱视其田产美恶,速行补给,务令均平”。话说得冠冕堂皇,既然以掠夺为目的,“均平”就只能是一句政治谎言。同年六月顺天巡按傅景星在奏疏中说:“田地被圈之民,俱兑拨硷薄屯地。”十一月,通州乡民郝通贤等三十人联名上奏:“去年十二月奉旨分地东兵圈种,约去三千余顷。虽有拨补,率皆名偿实无,更■赔纳租赋。……忽今月初四日,有差艾大人将通地尽圈牧马,计通地不过五千余顷,前圈种三千余顷,兹再圈二千四百余顷,而通地尽圈,而通民无地播种矣。”


史籍中对圈地给当地居民带来的灾难留下了许多记载,以河北雄县为例,“凡圈民地请旨,户部遣满官同有司率笔帖式、拨式库、甲丁等员役,所至村庄相度畎亩,两骑前后牵部颁绳索以记周四围而总积之。每圈共得几百十晌,每壮丁分给六晌,晌六亩。……圈一定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而粮籍以除。乌瞻靡止,惟所骇散向南,多道殣也。常岁圈内间有纡莱,计亩请于部,不受,交有司收籍,更择他沃壤以偿。是以歧路尽鸠鹄,中泽少雁鸿矣。雄其虚存版籍哉!……圈则倍占,退仅虚名,以致丁男流离,城郭为空”。康熙《庆都县志》也有类似描写:“国初,鼎革之初,圈占民间地土以界从龙之众,诚为敦本固圉之至计也。其被圈之地拨附近军地补还。无如奉行者草率从事,止提簿上之地,希完拨补之局,遂使良法美意不获实及。是被占者不毙于圈占,而毙于拨补也。即如庆邑所拨真定卫地并不知坐落何处。其簿上四至竟有以鸡、犬、驴、羊、春分、秋水种种不堪字样填写塞责。地既难于认种,不得不照簿议租,取归本县纳粮。”

受地的八旗贵族、官兵还借口土地瘠薄,不断新圈拨换。仅顺治四年正月一次圈占的畿辅四十一县沃地就多达九十九万三千七百零七晌。由于汉族官员以圈地上亏国课、下病民生,上疏力争,清廷每次下令圈占时都声称“以后无复再圈民地,庶满汉两便”。实际上欲壑难填的满洲贵族往往食言自肥,直到康熙二十四年发布了“嗣后永不许圈”的谕旨才告结束。

圈地之外,又有所谓的“投充”。它既是满洲贵族奴役汉族人口的重要途径之一,又为进一步侵占汉民耕地房产大开了方便之门。投充旗下为奴本来的意思是,畿辅地区大量土地既被满洲圈占,原住汉族百姓被剥夺了资生之业,满洲贵族、官兵自己又不从事耕作,清廷乃以“为贫民衣食开生路”为名听任汉民投入旗下以奴仆身分耕种田地。这在生产关系上较之汉族居住区早已盛行的封建租佃制是一种倒退,劳动者变成了农奴,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加强了。何况自愿投充很快就变得面目全非,许多地方都出现了“满洲威逼投充”,或“耕种满洲田地之处庄头及奴仆人等将各州县村庄之人逼勒投充,不愿者即以言语恐吓,威势迫胁”。特别是出现了大批带地投充者。带地投充的原因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地主或有地农民希冀投入旗下后可以免除赋役,即如《怀柔县志》所载:“按怀邑地亩自旗圈之后,所余民地无几。奸黠者又将民地投入旗下,名曰带地投充。其始不过借旗名色希免征徭,其他仍系本人为业。厥后所投之主竟为己业,或将其地另卖,或收其家口另派庄头。向之田连阡陌者,今无立锥,虽悔憾而无及矣。”另一种是当地恶棍为虎作伥,凭空捏指他家人口、田地一齐投充旗下;旗人利在得产,不容分辨,把许多不在圈占范围之内的汉民连地带口强行鲸吞。顺治三年四月,御史苏京奏言:“投充名色不一,率皆无赖游手之人,身一入旗,夺人之田,攘人之稼;其被攘夺者愤不甘心,亦投旗下。争讼无已,刁风滋甚,祈敕部严禁滥投。”次年三月,清廷“谕户部:前令汉人投充满洲者,诚恐贫穷小民失其生理,困于饥寒,流为盗贼,故谕愿投充满洲以资糊口者听。近闻汉人不论贫富,相率投充;甚至投充满洲之后,横行乡里,抗拒官府,大非轸恤穷民初意。自今以后,投充一事,着永行停止”。这道谕旨不过是搪塞反对意见的一纸空文,因为最热衷于接受带地投充的正是以多尔衮为首的满洲权贵。多尔衮本人收纳的投充人数已足定额,又以他的儿子多尔博的名义接受投充六百八十余名,“尽皆带有房地富厚之家”。顺治十二年正月,左都御史屠赖等奏言:“近闻八旗投充之人,自带本身田产外,又任意私添,或指邻近之地,据为己业;或连他人之产,隐避差徭。被占之民,既难控诉,国课亦为亏减。上下交困,莫此为甚。”直到清中期乾隆四年还下令“禁止汉人带地投充旗下为奴,违者治罪”,可见持续时间之长。


满洲贵族、官兵通过圈地和接纳投充掠夺畿辅地区汉族居民的土地数量十分惊人。如遵化州由于圈占和投充,剩下的纳税民地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一;蓟州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二;东安县更是彻底,“尽行圈丈讫,并无余剩”。清初诗人方文有诗云:“一自投充与圈占,汉人田地剩无多”,真切地描绘了当时的状况。
满洲八旗人员采取这种赤裸裸的掠夺方式,侵占了大片土地和大批劳动力,过着衣租食税的生活。他们之中的达官显贵所占耕地人口尤多,一般都委用“汉人悍猾者”充任庄头,有的还授予庄头低等品级的官员顶戴,既便于管辖庄园内的农奴,又可以抵制州县官的箝束,借以保证源源不绝的剥削收入。这就是满洲贵族在畿辅地区建立的一种民族利己主义的新秩序。


严酷的缉捕逃人法

缉捕逃人是清初满洲贵族推行的另一项恶政。尽管它引起汉族官民的激烈反对,清廷统治者为维护满洲利益却顽固地坚持,成为朝野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逃人问题的出现由来已久。明朝末年清军在辽东和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多次战役中,俘获了大批汉民,他们被分赏给旗下充当奴仆。仅崇祯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军在畿辅、山东一带就掠去汉民四十六万二千三百余人;崇祯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军再次深入畿辅、山东,“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入关以前,清军先后俘掠的汉族人口至少在一百万以上。当时就有不少人忍受不了虐待和思乡之苦,寻机逃亡,清军入关以后,在征战过程中又掠得大批人口,加上圈地和投充被抑逼为奴的人数激增,满洲八旗贵族和兵丁一般不从事社会生产,他们侵占的庄园和家内劳动都是以落后的奴隶制强迫旗下奴仆承种、服役。被驱迫为奴的汉人本身既过着毫无自由的牛马生活,子孙也被称为家生子儿难以摆脱世代受奴役的命运。他们之中一部分人因走投无路而悲愤自尽,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二千人”,康熙帝也说:“必因家主责治过严,难以度日,情极势迫使然。”而更多的人则走上了逃亡之路,其中不少是在战争中被掠为奴的汉人,思家心切,盼望有朝一日能挣脱枷锁,同家乡亲人团聚。于是,旗下奴仆的大批逃亡在清前期华北等地愈演愈烈。顺治三年五月,多尔衮在谕兵部时说:“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旗下奴仆的大批逃亡直接影响到满洲各级人等的“生计”。清廷为维护满人利益和自身统治,严厉地推行“缉捕逃人法”。


“捉拿逃人一款,乃清朝第一急务”。朝廷专门设立兵部督捕侍郎负责追捕审理,地方官也以缉捕逃人作为考绩的重要标准。由于“逃人”是满人的劳动力,满人自然不愿意自己的“财产”蒙受损失,由满洲贵族制定的缉捕逃人条例的特点是薄惩逃人,重治窝主。“新朝立法重逃人,窝隐之家祸切身”。汉族官僚以立法不公平连篇累牍地上疏争执,逃人法屡次变更。大致而言,奴仆一次、二次逃亡处以鞭笞后发回原主,三次逃亡处以绞刑;收留逃人的窝主则由处斩籍没“减为鞭笞”,不久又从重处治,“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顺治六年又改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后来因为逃亡者有增无已,在满洲贵族纷纷告讦下又严惩窝藏,“逃人三次始绞,而窝主一次即斩,又将邻佑流徙”。到顺治十四年已出现“历来秋决重犯,半属窝逃”;顺治皇帝也觉“于心不忍”,再次放宽为“将窝逃之人,面上刺窝逃字样,并家产人口发旗下穷兵为奴”。

缉捕逃人法的屡经变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上日益激化的满汉民族矛盾在朝廷内部也有所体现。清朝最高统治者当然总是偏向满洲的,他们多次惩办就逃人问题上疏陈言的汉族官员,斥责汉官“于逃人一事各执偏见,未悉朕心。但知汉人之累,不知满洲之苦。……向来血战所得人口,以供种地牧马诸役。乃逃亡日众,十不获一。究厥所由,奸民窝隐,是以立法不得不严。若谓法严则汉人苦,然法不严,则窝者无忌,逃者愈多,驱使何人?养生何赖?满洲人独不苦乎?”这无异是说,在清朝统治下满人依靠“驱使”汉人来“养生”是理所当然的,汉族百姓受不了奴役而逃亡,满人就苦不堪言了,真是十足的强盗逻辑。清廷为了维护这种极其野蛮落后的奴隶制,不惜堵塞言路。顺治三年十月,多尔衮谕告群臣:“有为剃发、衣冠、圈地、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本不许封进。”十二年三月,顺治皇帝又“再行申饬,自此谕颁发之日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定置重罪,决不轻恕”。


缉捕逃人给汉族百姓造成了无数灾难。史料记载:“国初最重逃人。逃人,旗下逃避四方者也。一丁缉获,必牵一二十家,甚则五六十人。所获之家固倾家而荡产矣;其经过之处,或不过一餐,或止留一宿,必逐日追究明白,又必牵连地方四邻。故获解逃人,必有无数无辜者受其累。凡地方获逃人,先解典史录供,然后解县。县官视逃人如长上,不敢稍加呵叱;惟严讯株连之人,夹者夹,桚者桚,监禁者监禁。逃人亦暂寄监,奉之惟恐不至。蠹吏狱卒,更导之扳害殷实有家者,于中攫取货财。逃人高坐狱中,而破家者不知其几矣。”


历代君主往往颁发教训百姓的谕旨若干条,作为他们奉公守法的行为准则。清朝初年这种煌煌谕旨中就专列了一条“戒窝逃以免株连”。康熙初山东莱芜知县叶方恒召集绅民宣讲道:
上谕说:“戒窝逃以免株连。”本县如今说这窝逃。山左(即山东)当时屡经残破,俘获的比别处独多;后来又有投充,又有鬻身,又有拐卖,甚至有拉铁橛的,顶冒逃人名姓,种种变幻,不可枚举。总之,逃人的路数愈宽,那窝逃的陷阶愈密。正如鼎镬在前,豺虎在后,须是时时吊胆,刻刻惊心,思量那窝隐之害。常为了一个逃人拖累你们数十个纳粮当差替朝廷种田种地的好百姓在内,岂不可痛可惜。……但目今功令森严,一为了逃人就是你父子夫妻都也不能照顾,何苦为了一人坑害一家老小的性命。本县还有句唤醒你们的实话,如今旗下也都宽大了,要那逃人回去,不过使唤,不过发到屯子里种地,有甚难过日子,你今逃出来担惊受恐,虑人稽查,东村住住,西村住住,流来流去,没一日安稳居停,还要逃到隔属雇短工、做乞丐,藏头露尾,终久被人拿了,甚合不着。不如回心转意,投奔旧主,若能小心服役主子,自然欢喜加厚于你。

      尽管清朝统治者一再标榜“满汉一体”,实际上以征服者自居,奉行崇满歧汉政策。严厉惩办窝藏逃人就是这种政策的一项体现。顺治六年(1649)九月,靖南王耿仲明统兵南征广东,由于他的军中收留了旗下逃人被察觉,在江西吉安府境畏罪自杀。顺治七年六月,广西巡抚郭肇基等人因为“擅带逃人五十三名”,竟被一律处死,家产全部抄没。耿仲明、郭肇基贵为王爷和方面大员,但他们毕竟是汉人,隐匿逃人直接触犯了满族的利益,就难免一死。到顺治十年因春夏久旱,“农民失业”,清帝下诏修省,兵部左侍郎卫周胤遵谕陈言,云“多宽逃人一次,多累百姓数家”,建议放宽隐匿逃人之罪,特别是“缙绅生儒,或不知情,偶有误犯,以身系朝廷在官之人,与平民又似当有分别”。经兵部会商,提出缙绅(包括现任官和闲任官)、举人、监贡生若犯有隐匿罪从轻改为降级、革职、革去功名和罚银给逃人之主。奉旨依议。汉族绅衿才免遭刑戮或给主为奴,但齐民不在此例。


雷厉风行地缉捕逃人,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顺治十年淫雨成灾,“直隶被水诸处,万民流离,扶老携幼,就食山东。但逃人法严,不敢收留,流民啼号转徙”,惨不忍言。魏裔介作《哀流民歌》云:“田庐水没无乾处,流民纷纷向南去。岂意南州不敢留,白昼闭户应蹲踞。檐前不许稍踟蹰,恐有东人不我恕。上见沧浪之天,下顾黄口小儿,命也如何!……彼苍者天,哀此黎庶。”地方官府和居民慑于逃人法,一味驱赶;流民走投无路,往往被迫揭竿而起。如龚鼎孳所说:“畿辅之民圈占以后,田庐荡然。年来水涝频仍,道殣相望。近以逃人众多,立法不得不严,而有司奉行未善,使流徙者竟无所归。……今闻山东一带流民复千百成群,携男挈女,蚁聚河干,望救无门,逃生无路。当此严风密霰,坠指裂肤之时,此辈衣不掩胫,食不充腹,流离沟壑。……万一愚冥无知,不肯束手就毙,一旦良民化而为乱民,即发兵剿除亦非难事,而使数万生灵顿作刀头之鬼,究其所自,亦止是无衣无食,茫无投奔之百姓耳。”魏裔介也在疏中说:“往昔墨勒根王(多尔衮)之时,隐匿逃人,其法甚严。凡有犯者,家长坐斩。尔时天下嚣然,丧其乐生之心,盗贼蜂起,几成燎原之势。”   撒旦帝国纪实--满清罪恶全纪录【三】 2010-06-06 16:00 转载自 1644年天朝陨落 最终编辑 1644年天朝陨落

清初平民思想家唐甄是這樣概括的:

  清興五十余年矣。四海之內,日益貧困:農空、工空、市空、仕空。谷賤而艱于食,布帛賤而艱于衣,舟轉市集而貨折赀,居官者去官而無以爲家,是四空也。金錢,所以通有無也。中産之家,嘗旬月不觀一金,不見缗錢,無以通之。故農民凍餒,百貨皆死,豐年如凶,良賈無籌。行于都市,列肆琨耀,冠服華腆,入其家室,朝則熄無煙,寒則蜷體不申。吳中之民,多鬻男女于遠方,男之美爲優,惡者爲奴。女之美爲妾,惡者爲婢,遍滿海內矣。

明在存在的幾百年裏,隻在滅亡前,因由對**對倭寇的戰爭以及大規模的疫病,使得北方和西北出現大規模的饑荒,也因此産生大規模流民起義。最終導致文明國家的淪陷。但中國北方在五代的破壞後,其實就已經養不活那麽大量的人口,一直需要漕運和災年的中央財政拯濟。

而中國的富庶的四川和南方以及西南民族地區都始終支持這文明國家。

而滿清人頭滾滾,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陰洗城、昆山、平湖、乍浦、海鹽、海甯、金華、江西全境、還有廣州,全部遭受屠城之災,竟將四川全部屠淨。

1712年4月4日康熙五十一年清廷下诏的“永不加賦”是在經曆近百年的屠殺、投充、圈地等野蠻政策後的所謂仁政。

康熙一朝征收稅款的基礎是按人頭收稅,人口愈多,則地方上繳的稅愈多。這種設計造成的後果,是地方官吏不願意(同時統計技術上也有限制)據實上報人口,因爲報得愈多,稅就得繳得愈多。康熙永不加賦的政策就是把各地方按耕地面積上繳固定的稅金,與人口數無關,借以鼓勵地方據實上報人口──因爲人丁興旺是所謂太平盛世的表征。

以這種方式來彰顯盛世不過是**穩定民族奴役的手段。造成的是土地賦稅不均,富者勾結營私,雖坐擁千畝田産而不需繳稅,貧者無立錐之地,卻有勞動之責。

雍正即位後對西北鎮壓,財政上的困窘就算是靠抄家所得,也無法完全因應。也就不顧什麽所謂的永不加賦的虛妄手段,于是就祭起類張居正實施"一條鞭法"改革,將田賦和徭役合並,統一折銀征收,把丁役攤入地畝的改革。

實際上,在康熙、雍正、乾隆三世,各族人民反抗壓迫的鬥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康熙末年有朱一貴起義,雍正時有謝祿正起義,乾隆時有李梅和李開化起義,較大的群衆鬥爭則舉不勝舉。

乾隆朝詩人魏來朋的《鬻子行》寫道:
濰北邑當丁醜年,沿海村落少炊煙。無麥無禾空赤地,家家真乃如磬懸。
膝下嬌兒莫能蓄,百許銅錢即便鬻。但令得主免饑餓,甯甘下賤爲人仆。
交錢交兒說分明,錢交兒不隨人行。翁亦無奈強作色,驅之使去終不能。
望兒揮手頻頻打,旁觀誰是解救者?頻打頻來懷中藏,兒聲長號翁如

在這首令人不忍卒讀的詩中,我們仿佛聽到了200多年前的窮苦人民被迫買兒買女時,骨肉離散所發出的悲慘淒切的哀號聲。這首短短的、樸質的《鬻子行》與沒完沒了、場面豪華壯麗的《還珠格格》之類是大異其趣的,然而,不管是文學價值還是思想價值都是遠非後者所能相提並論的。感謝詩人魏來朋,他讓今天的我們看到了所謂“盛世”中真實的民生圖。

在竊據中華後,爲防鄭成功抗清武裝,清廷頒布殘暴的“禁海令”、“遷界令”,廣東沿海港 口盡遭封港毀船厄運,城鄉民房鏟平,良田抛荒,鹽場廢棄,數百萬士民流離 失所,數十萬人死于非命。

1656年7月(順治十三年),清王朝頒布殘暴的“禁海令”:“寸板不許下海”“片帆不許入口”,禁止沿海漁船商船出海捕魚貿易,外船也不准進入內陸,企圖以此困斃鄭成功的海上抗清武裝。可是鄭成功未被困死,沿海經濟卻備受摧殘。

1661年3月,鄭成功經澎湖順利在台灣登陸,一路所向無敵。清廷聞訊大爲恐慌,頒布了更爲殘暴的“遷界令”:從山東至廣東沿海居民內遷50裏,“將所有沿海船隻,悉行燒毀,寸板不許下水。凡溪河樁柵,貨物不許越界。時刻了望,違者死無赦”。

如果說“禁海令”給了漁民、海商致命的打擊,那麽“遷界令”則是剝奪了沿海士民一切賴以生存下去的資源。《清聖主實錄》中也承認:“遷移之民,盡失其業。”

1662年(康熙元年)2月1日,盤踞台灣的荷蘭總督在投降書上簽字,鄭成功全面收複台灣。3月,清廷頒布第二次“遷界令”,勒令廣東24州縣居民內遷50裏,除澳門外的附近海島洲港,皆遭封港毀船的厄運。清廷又谕令將界外地區房屋全部拆毀,田地不准耕種,不准出海捕魚,出界者立斬。

這24州縣是饒平、澄海、揭陽、潮陽、惠來、海豐、歸善、新安、東莞、香山、新會、新甯、開平、恩平、陽江、電白、茂名、吳川、徐聞、海康、遂溪、廉江、合浦、欽州。清廷還下令在“東起饒平大城所上裏尾,西迄欽州防城”的沿邊築墩台、樹樁柵,派重兵防守。

當時,遷界時限隻有3天,“盡夷其地,空其人”,不願遷走的居民全部慘遭屠殺。而倉皇遷走的人也生計無著,一家家露宿野地,不得不賣妻賣子。實在沒有辦法的,隻好合家飲毒,或上吊投河。南粵大地頓時死亡載道,一片淒風苦雨。

粗略估算,僅粵東8郡死亡人數就有數十萬。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沈痛地寫道:“自有粵東以來,生靈之禍,莫慘于此。”

清王朝還嫌不夠徹底,1664年5月,稱“時以遷民竊出魚鹽、恐其仍通海舶”下令再內遷30裏。這一下,原來不在界外的順德、番禺、南海及海陽居民也要內遷。

清官吏往往先定一界的兩端,用繩拉直,作爲定界,因此很多居民的房子,劃界從中通過,便被迫要放棄房子的半間。界上掘深溝,以分內外,稍有跨越深溝,走出界外的,便是死罪。清廷派來的巡海使者來新會勘界,更以潮水湧至的河面定爲劃界的標准,以致“逼城爲界,近廓腴田悉棄界外。”即今之新會環城、禮樂、江門郊區也列入遷徙範圍,弄到遷民“扶老攜幼,流離載道,行乞街
市,露宿街道,往往餓死。”  
 
這兩次遷界,涉及廣東28個州縣,進入到田廬連片、農工商業發達地區,被遷士民數百萬,抛荒田地共531萬多畝。

江門水南詩人黃居石,還寫有《蓰村行》和《哀江門》記其事。

  《蓰村行》
  新朝防海不防邊,威令雷行刻不延。   
  相傳徙村诏昨下,居人猶疑未必然。   
  已報大人巡海上,力役征徭交鞅掌。   
  令尹倉皇出郊迎,牛酒豬羊忙饋饷。   
  猶恐菲薄慢王師,計田派饷日公議。   
  民力竭矣胥吏飽,豈無老弱死鞭苔?   
  驚看村前一旗立,迫于王令催徙急。   
  攜妻負子出門行,曠野相對啜其泣。   
  孰無墳墓孰無居,故土一旦成丘圩。   
  此身播遷不自保,安望他鄉複聚廬。   
  君不見鹹陽三月火,頃刻煙塵起青瑣。  
  不獨眼前事可哀,國亡家破奚獨我?   
  籲嗟誰繪鄭俠圖,流離載道天難呼。   
  回首昔年煙火地,青青草樹暮啼烏。
  
  
  《哀江門》
  江門一望堪痛哭,亂後徘徊江之曲。   
  日中江上不見人,草自青青波自綠。   
  憶從丙戌盜縱橫,槲榭灰燼無顔色。   
  甲辰移海盡丘圩,古廟獨存新市側。   
  毀瓦頹牆塌道平,四顧蕭條目空極。   
  數百年來雜沓場,惟有昏鴉啼山北。
  
這些詩寫來一字一血淚。可見當年清廷的“移界令”,給人民群衆造成的苦難,是何等慘酷。

瓊州府下屬州縣其時雖未令遷界,但也奉朝廷之命在沿海周環立界2700裏,嚴禁士民外出,“魚鹽小徑俱禁斷不行”,于是各州縣“商賈絕迹”。

廣東轄境最南端是南海諸島的曾母暗沙。南海諸島由珊瑚礁形成的西沙群島、東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等組成,大小島嶼和礁灘有200多個,其中西沙、東沙屬于瓊州府萬州管轄。自唐宋以來,南海諸島上凡有淡水的,就有廣東漁民在上面生活。這裏海洋資源豐富,有海龜、海參、牡蛎、玳瑁、大龍蝦、海螺和衆多魚類,漁民們一方面從事捕撈,一方面種植椰子樹、香蕉、木瓜等農作物以維持生計。“禁海令”下達後,他們雖然未被強遷,但是沿海周環立界,“商賈絕迹”,連魚鹽小徑都不通了,這些世居南海諸島的漁民們,再也無法以海産品和農産品來交換糧食、布匹、針線和鐵釘、農具等生産生活必需品,隻得被迫放棄家園內遷。至今,東沙、南沙群島還保存著他們留下的珊瑚廟宇、房屋、水井、
墳茔等。當時,南海諸島成了渺無人煙之地,滿目荒涼。

在生死線上掙紮的沿海居民,反抗不斷,其中一些人更逃奔國外。康熙十八年,以楊彥迪、陳上川爲首的一支3000多人的船隊逃到越南,越南阮氏政權允許他們定居在越南南部的美荻、邊和一帶開墾,後來這裏成爲越南農業中心。次年,廣東雷州人莫玖又率一批華人遷入越南,定居在河仙一帶開墾。他們和當地人民慘淡經營,不久使河仙變成了經貿發達的地區。清初幾十年中,沿海不斷有華人結夥私造海船逃亡,流入越南、新加坡、雅加達、緬甸和菲律賓等地。清人顔斯綜在《南洋蠡測》中稱:“閩粵之輕生往海外者,冒風濤蹈覆溺而不顧,良由生齒日衆,地狹民稠,故無室無家之人,一往海外,鮮回家者。”

野蠻的大規模遷界,使廣東社會經濟遭受了曆史上從未有過的空前大劫難,所有的貿易口岸都化爲廢墟,滿目零落蕭條。

清人胡日乾上書請求複界時控訴:"伐南山之竹,寫恨無窮;繪監門之圖,形容難盡。"

英國紡織業大發展,圈地牧羊,曆史大書"羊吃人",連萬裏之外的現代中國學子都知道。那麽當初滿洲貴族"跑馬圈地","以繩圈地",占民良田,吃人的事還能少了?中國的新舊曆史書上,對與英國同一時期發生的中國滿洲貴族三次大的圈地運動,不是毫不提及,就是提到,也是語焉不詳,一句帶過。既沒有控訴,也沒有留下"馬吃人"、"繩吃人"的說法。不是中國的"跑馬圈地"沒有英國的慘,而是中國人的命運在中國學者的心目中沒有地位,沒有人願意爲苦難中的農民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