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文翻唱李贞贤:2.2反对之一:个体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8:14:23

《公正》:2.2反对之一:个体权利
许多人认为,功利主义最明显的缺陷在于,它没有尊重个体权利。

作者:清幽杜仲 来源:东西 (http://dongxi.net/)

许多人认为,功利主义最明显的缺陷在于,它没有尊重个体权利。由于仅仅考虑满意度的总和,它可能恣意践踏个体人民。对于功利主义者而言,个体也重要,不过仅仅是在以下意义上具有重要性——每个人的偏好都应当与他人的偏好计算在一起。然而,这意味着,如果功利主义的逻辑被连贯地应用,它会认可多种对待他人的方式,而这些待人方式会违背那些被我们看做是体面与尊敬的根本规范,正如以下这些案例所表明的:


将基督徒扔给狮子


在古罗马时期,他们将基督徒扔给竞技场中的狮子以娱乐围观的群众。让我们来想象一下,功利主义会进行怎样的算计:的确,当狮子撕裂并吞食基督徒时,他遭受了极大的痛苦;然而,让我们考虑一下那些围在竞技场边欢呼着的观众们的狂喜。如果有足够多的罗马人从这一残暴的景象中得到足够多的快乐,那么,一个功利主义者又有什么样的理由来谴责它呢?


功利主义者可能会担忧,这样的游戏会使人们的习惯变得粗野,并在罗马的街头引起更多的暴力;抑或会引起那些潜在的受害者们的恐惧和战栗,他们某一天也有可能被扔给狮子。如果这些后果足够坏的话,那么它们或许会超过这个游戏所带来的快乐,并给功利主义者们一个理由来禁止它。但是,如果这种算计,只是考虑到娱乐而使基督徒避免了残暴死亡的唯一理由,那么,难道就没有丢失什么具有道德重要性的东西吗?

 

严刑逼供是正当的吗?


在当代争论中有一个类似的问题,即,在审问恐怖分子嫌疑人时,使用严刑逼供是否正当?让我们来考虑一个定时炸弹的情形:假设你是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你抓住了一名恐怖分子嫌疑人,你相信他肯定有一些关于一个核装置的情报,而这个核装置被设定于当天在曼哈顿爆炸。事实上,你有理由怀疑,就是他自己安装了这个炸弹。随着时钟滴滴答答地走动,他还是拒绝承认他是恐怖分子,或供出这个炸弹的位置。那么,我们能够正当地对他施行严刑拷打直至他供出炸弹在何处,以及如何解除它吗?


赞成这么做的理由源于一种功利主义的算计。尽管严刑逼供使嫌疑人遭受痛苦,极大地减少了他的幸福和功利;可是一旦炸弹爆炸,将会损失成千上万条无辜的生命。因此,你可能会基于功利主义的理由而认为,如果使一个人遭受剧痛能阻止大范围的死亡和苦难,那么这样做在道德上就是正当的。美国前副总统理查德·切尼(Richard Cheney)认为,对基地组织恐怖主义嫌疑人使用残酷的审讯手段,帮助他们避免了另一场针对美国的恐怖袭击。他的这一论证就是基于功利主义的逻辑。


这并不是说功利主义者就肯定支持严刑逼供,某些功利主义者基于实际的理由而反对之。他们认为,严刑逼供很少起作用,因为逼迫之下所获取的情报经常不可靠。因此,我们是让他们受苦了,可是却并没有使共同体更加安全:集体的功利没有任何增加。或者,他们担心,如果我们的国家实施严刑逼供,那么,一旦我们的士兵被俘,他们将面临更加严酷的对待。如果综合起来考虑,这种与使用严刑逼供相联系的结果,可能在实际上减少了总体功利。


这些实际的考量或真或假。可是,作为反对使用严刑逼供的理由,它们与功利主义的思维方式完全契合。它们并没有断言,严刑逼迫一个人在本质上就是错的;而只是断言,使用严刑逼供会有不良后果,而这不良后果从总体上来看会弊大于利。


有些人从原则上反对严刑逼供,他们认为这侵犯了人权,也没有尊重人类的内在尊严。他们反对严刑逼供的理由并不依赖于功利主义的考量。他们认为人权和人类尊严拥有一个超越于功利的道德基础。如果他们是对的,那么边沁的哲学就错了。


从表面上看,定时炸弹的情形似乎支持边沁的论证。数量似乎确实产生了道德上的差异。为了不杀死一个无辜的船舱男仆而接受救生艇上三个人可能死亡的这一事实,是一回事;可是,如果像在定时炸弹的情形中,成千上万条无辜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呢?如果几十万条生命处境危险呢?功利主义者可能会争论道,在某些时刻,即使是最热心的人权倡导者也会很难坚持认为,让大量无辜的生命死去,比严刑拷打一个可能知道这个炸弹藏身之处的恐怖分子嫌疑人,在道德上会更加可取。


然而,作为对功利主义道德推理的一个考验,这个定时炸弹的例子具有误导性。它似乎证明了数目确实重要,因此,如果有足够多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的话,我们应当愿意不考虑自己的尊严和权利。而且如果这一点是真实的,那么,道德终究还是在于算计得失。


然而,严刑逼供的情形并没有表明:挽救许多条生命的这样一种前景,证明了使一个无辜之人遭受严酷痛苦是正当的。让我们回想一下,那个被严刑拷打以挽救那些生命的人,是一个恐怖分子嫌疑人,事实上我们相信这个人安装了那枚炸弹。那么,那种支持我们严刑拷打他的理由的道德力量,在很大程度上便取决于这样一种假设:他以某种方式对我们现在所力图避免的危险,负有责任;或者,如果他对这枚炸弹并没有任何责任,而我们认为他实施了其他可怕的行为以使他应得残酷的对待。在定时炸弹这一案例中起作用的道德直觉,并不仅仅是关于得失的算计,同时也是一种非功利主义的观念,即,恐怖主义者是坏人,他们应该受到惩罚。


如果我们改变一下该情形,并排除任何假定的罪恶因素,那么我们会更加清楚地看明白这一点。假如诱使该名恐怖分子嫌疑人开口的唯一方式,就是折磨他的年幼女儿(她对父亲穷凶极恶的行为毫不知情)。那么,这样做在道德上是允许的吗?我相信,即使是一个硬心肠的功利主义者也可能会回避这一想法。然而,这个版本的关于严刑逼供情形,却给功利主义原则带来了一次更加真实的考验。它悬置了这样一种直觉——恐怖分子无论如何都应当受到惩罚(不考虑我们所期望获取的重要情报);同时,它也促使我们评价功利主义的算计本身。


快乐之城


第二种版本(涉及那个无辜的女儿)的关于严刑拷打的情形,使我们想起厄休拉·勒吉恩(Ursula K Le Guin)的一个短篇小说。该小说——《离开欧麦拉的人》(The Ones Who Walk Away from Omelas)——讲述了一个叫欧麦拉的城市。这是一个拥有幸福感和公民荣誉感的城市,没有国王和奴隶,没有广告和股票交易,也没有原子弹。为了不让我们觉得这个地方过于理想而超出想象,作者告诉了我们另外一件有关这个地方的事情:“在欧麦拉的一栋漂亮的公共建筑的地下室里,或者是在那些宽敞的私人住宅的地窖里,有一扇房间,它有一个锁着的门,没有窗户。”房间里坐着一个孩子,有些弱智,营养不良,并且被人们所忽视。他在极度痛苦中勉强维生。


所有的欧麦拉人都知道,他就在那里……他们都知道,他得待在那里……他们明白,他们的幸福、他们的城市之美、他们的友谊之情以及孩子们的健康……甚至粮食的大丰收和风调雨顺的天气,都完全取决于这个孩子所受的可怕的痛苦……如果人们把这个孩子带出那个污秽之地以见天日,如果人们把他清理干净并喂饱他、让他感到舒适,这确实是一件好事。可是,如果人们这样做,那么,欧麦拉人所有的繁荣、美丽和喜悦,在那一刻都将衰退并被毁灭。这就是条件。


这些条件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吗?对边沁功利主义的第一个反驳,即诉诸基本人权的那个反驳,认为它们在道德上不可接受,即使它们能带来整个城市的幸福。侵犯那个无辜孩子的权利是不对的,哪怕是为了多数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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