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路锥:有理让无理的忍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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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理让无理的忍功

2011-06-14 13:00:22 来源:凤凰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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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明目张胆地侵犯你的权利,开车抢占你的道,排队夹你的塞,甚至顺手拿你的东西,占你的便宜,你还要忍让,这就不是美德。而是对作恶、违法甚至犯罪的一种纵容

  

CCN特约撰稿 张 鸣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有次打出租车,一路上总有车横来直去乱夹塞,但我这辆车的司机师傅却总是让。我忍不住说,明明是你有理,为何你要让他们?司机苦笑着回答说,这年头,就是有理的让着没理的。后来,我在一本京城的出租车杂志上,看到介绍一个司机25年无事故的事迹,也是说他开车,总是有理时让着无理的。而且,杂志号召出租车司机向他学习。

这样的让法,很有中国特色。

中国的传统道德,对于一个忍字,很是在意。无论有理没理,遇事先忍。于是“张公百忍”,就成为千古美谈。其实,之所以要忍,前提就是自己实际上是有理的,有理让着无理,才需要忍。一忍,一让,架是打不起来了,冲突也可能会避免。但是,后果则是往往助长了对方不讲理的气焰。开车上路,如果尽是有理的让着无理的,那么无理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大家都是凡夫俗子,没有张公那样的好脾气,无理而能占到便宜,谁不占?

但是,事情还有另一面。毕竟,这个世界涵养好而且脾气好的人不会太多,除了绝大多数居于中间状态的人之外,还有一些脾气特别火爆的人,甚至可以为一点小事,动辄杀人。退一万步说,这个社会虽然法律不够严肃,但毕竟还有法律。

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老人坐在大树下乘凉,有小孩恶作剧,从树上向下撒尿,淋了他一身。老头没有生气,反而和颜悦色地对小孩说,别怕,我给你糖吃。小孩作恶,不仅没有受到惩罚,反而得到奖励,于是愈发放肆。总是在树上冲人撒尿,一次惹了一个将军,因此而丢了性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于作恶的忍让,实际上是害了作恶者,鼓励他们继续作恶,往深度作恶,最终碰上更恶的人,或者撞上法律,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更何况,即便是好脾气的人,总是忍让,心里也难免有气,郁闷久了,找不到发泄口,不是自己坐病,就是没准哪天会爆发,一爆发,还是要出事。

实际上,如果一个社会,总是存在有理让着无理的现象,这个社会的公共秩序,是不可能正常的。小的过错,总是会被积累成大错,小的冲突,总是会被酿成大的冲突。而在这个过程中,无序和混乱,总是免不了。遵纪守法的人,总是吃亏,蛮不讲理的人,总是占便宜。直到碰上一个不肯忍让的烈性人或者更恶的人,爆发冲突,酿成大事。

不错,忍让是一种美德,但是,这种美德,只有在不存在侵犯的情况下才成立。如果有人明目张胆地侵犯你的权利,开车抢占你的道,排队夹你的塞,甚至顺手拿你的东西,占你的便宜,你还要忍让,这就不是美德。而是对作恶、违法甚至犯罪的一种纵容。反过来,也是对遵纪守法行为的一种背叛和打击。

现代社会,个人权利需要个人出头来捍卫。一个前现代社会在向现代社会过渡中,人与人的权利界限不清,如果个人不出头厘清这样的权利,在自己利益受损的时候,不出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就永远无法变成一个公民。也就是说,这样的人,将永远无法走进现代社会。自己不作恶,也不纵容作恶,自己不违法,也不纵容别人违法,维护了自己的利益,也就等于维护了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从这个意义上,在公共场合,人应该像豪猪,身上有刺,人我之间的距离要保持在一定范围,不能轻易允许别人越界侵入。这样的话,于人,于己都有好处。

当然,有理的不让着无理的,社会讲理的机制也应该健全。要有地方讲理,在这种讲理的地方,有理不会因为某些特别的原因,变成无理的。没理的无论什么身份,都必须受到惩罚,不被轻纵。

1980年代,刚从国外回来的龙应台,看到台湾社会类似我们现在这种一忍百忍的现象,发出了“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的呼喊。到今天,台湾社会公共场合不讲秩序的现象已经有很大改善。

今天的我们,需要的不是百忍,不是鼓励人们有理让着无理,而是生一下气,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