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武警陶莎莎老公:公务员法律风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41:00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星期二 

今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我参加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法》的辅导学习,得知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元月一日起正式实行,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公务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加快我国政治文明的进程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国家公务员法》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治国理政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我国数百万公务员期盼已久的大喜事。听了一天的专家辅导以及思考,我对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国家公务员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首先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的问题就是公务员可能遇到哪些职业风险。只有每一个公务员都增加了职业风险意识,才能在职业生涯和行政行为过程中有效地防范并化解潜在的风险和危机,才能更好地行使人民和政府所赋予的行政职责,才能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做好人民的公仆。

所谓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又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职业风险大致可以分为行政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社交风险以及自我实现阻障风险等。

行政风险。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承担着公务员的法定义务,还必须遵守相应的公务员纪律。义务规定了公务员应该做并努力做好的事情,纪律则规定了公务员的禁止行为,是不应该做的和不能做的事情。也就是说公务员要有所为,还要有所不为。但是,由于一些公务员责任感不强、水平不高、能力不强等主客观因素的而导致失职、渎职行为,公务员本人必然要因此给他人、给单位、给事业造成巨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所以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必然要给予相应的行政的、纪律的处分和处理。

法律风险。因为公务员的行政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下进行的,是依法行政的,行使的是公共权力,个人没有太多太大的权力,一切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尤其对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一定要严格执行。一旦“乱作为”就可能要触犯法律,就可能成为被告。

经济风险。在行政过程中可能会与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个体发生经济关系,或者可能对其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如果不慎可能会给他人、给组织、给政府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或者以自己行使的公权为他人或组织谋取不法经济利益,从而造成市场经济活动的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另外,在行政行为中也存在以权谋私的可能性,一旦利用公权进行“寻租”,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就在所难免了。其实这里既承担法律责任也存在经济风险。

社交风险。马斯诺需求理论指出人不仅有生存需求、安全需求,还有获得尊重的需求和社交需求。公务员除了在生活圈子里天然地、主动地建立起各种人际关系,还必然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因工作关系与外界建立各种联系。社会关系具有复杂性和一定的私密性,所以社会可能给公务员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各种干扰和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一些是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圣人告诫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还告诉我们在与人交往时,要能够“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而改之”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诱惑就是来自那些熟悉的、亲近的人的影响和诱导。另外,社会交往中还有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潜规则,在无形地把人分为无数个“圈子”,于是就有了“进了班子没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圈子没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的说法,这是公务员行政悲哀。进不了“圈子”就会被所谓的主流群体排斥在外,失去话语权,被非正式组织所排斥,被隔断获得及时的重要信息的通道,成为游离在主流群体的社交圈子之外的“异类”,这样的社交怪现象恰恰是见怪不怪了,普遍起着巨大的作用。以至于不少人为之乐此不疲,为之绞尽脑汁,为之丧尽人格,为之放弃自我尊严,最终误人误己误事业。在公务员队伍中应该提倡正气和正义。不然,公务员中必定有人会落入陷阱。

自我实现阻障风险。在短暂的人生过程,最持久最大的快乐应该是来自于自我实现,也就是成就感的获得以及实现个人社会价值最大化的同时,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得意提高所带来心理满足。但是,人的自我实现除了自我条件的局限之外,主要是来自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制约与阻碍。尤其是在自我条件相当具备的情况下,外部的阻障会给个体心理上精神上造成压力,甚至会对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产生影响。一旦这样的影响所造成负面效应超过个人心理的承受极限,必然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甚至是根本性的毁灭性的打击。如果不能及时化解,有的人可能会一蹶不振,进而崩溃。

以上所涉及到的风险都可能对公务员产生威胁,轻则受到处分和处罚,社会声誉受到损害,重则会丢掉原有的工作岗位和谋生的基本条件,甚至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公务员要着力提高自我生存与发展的风险预见性,增强化解风险、应对危机的能力。

如何防范和规避公务员的行政风险呢?这既需要公务员自身的修炼,也需要制度的健全、约束、监督和保障,还需要社会文明进程的加快为之生存和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总之,公务员要时时警惕,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始,排除干扰,抵制诱惑,让自己能够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真正做到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洁身自好,努力履行好职责,力争做一个合格的、优秀的国家公务员。

【作者: 刺槐梓】【访问统计:306】【200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