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智优科技有限公司:政府应该还公众媒体一片晴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6:15:23
       近日,卫生部宣布要对一些散布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者建立黑名单,这件事一经公布就遭到的许多网友的质疑和反对。认为这种行为完全就是错误的,食品安全总出现问题的责任不在记者,而在各级监督部门。政府不自我检讨,积极改正,却跳出来“封口”根本就无济于事,这只会使得食品安全问题更加严重。而卫生部的这种做法其实也早已不是个例,是很多政府部门的一贯行为。直接行政干预,强行去约束其它行业的正常运作。记者,究其本质就是人民群众的眼睛,就是人民群众的嘴巴,他们的所有采访都代表着人民群众对于某件事的关注程度,而他们很多时候所要揭露的事情,表达的感情也都代表着人民群众的话语权。而这些政府部门是无权干预的。因为按着我国的法律来说我们的国家应该是“言论自由”的。但在我国有很多行业却都是由于政府行政机构的行政干预而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而遭到百姓的质疑和责备。例如:中国的质检部门本身就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是不应该受到来自外界的任何压力和干预的,但是质检部门往往在其对某些东西进行检验时就会有人“突然”出现或“打招呼”或者直接插手检验过程,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就会使得检测单位屈服于行政压力,而造成检测数据的失真现象。这也算是中国检测部门的潜规则了。中国的司法机构同样如此,一旦有什么“重量级人物”落网时,就会有“超重量级的人物”直接干预其中,最终使得判决出现不公正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相当的一段时间,演变成为司法系统内部的一种不成文的司法判决模式了。所以,要恢复很多行业或部门的公正性首先就应该消除来自政府机构的行政干预,然后就是加强群众的监督和行业内部的道德行为规范。
       记者是个高危行业。这主要是因为人民群众感兴趣的往往是一些隐私的,灰色的地带,而记者作为人民群众的眼睛就不得不深入到那些较为危险的地方去搜集资料和证据,而记者并非警察,自身的防护功能非常有限,所以,经常会有记者遇到被恐吓、辱骂、殴打甚至严重伤亡的事情发生。这是不公平的。政府应该出台政策给予记者更加严密的保护,这也是保护中国人民群众的话语权不受侵犯。2011年5月18日在报道河北香河圈地案中时,记者遭到多辆陌生车辆跟踪,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拨打当地“110”求救,“110”不但没有立即出警,反而质问记者为什么夜间采访,后来四五十名村民冒着生命危险将记者护送出村。公安机关这种做法是非常不负责任和令人失望的。我们都知道采矿业是个高危行业,矿工们每次下井都是心里念上几百遍的“阿弥陀佛”,期望可以还可以上得来,因为天才知道矿井哪天会出事、哪天地下坑洞会透水,地底会有地震发生。而作为补偿,所有下井的矿工都有高危津贴和人身意外保险。中国的很多高危津贴,例如:地下工作津贴、高空作业津贴等等都是很高的,因为这些工作确实非常的危险。但有的也很低,例如:高速路上的环卫工人每年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而他们的津贴是非常非常的少。那么记者呢?虽然他们面临的危险并不是来自于自然和意外而是人为的、故意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这种危险有时不足以致命。所以,为了报道一些灰色地带而在危险的工作的时候是应当给予这部分记者一些相应的补偿是必须的、合乎情理的。
       在最近的一次调查中,中国记者有转行意愿的记者高达六成以上,这就不得不说明一些问题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记者们冒着危险去暗访,去卧底,去做很多警察本应该做的事情,这些都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机敏的头脑的。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警察总是走在媒体记者后面,为什么政府监督部门总是要等到媒体曝光、人尽皆知后才会采取纠正措施,就像是哈药总厂几十年的污染排放即使是个聋子瞎子也早就知道了,但各级部门还是要等到媒体曝光后才迟迟出面,我们只知道很多记者为了采集证据、偷拍现场曾经被殴打过,甚至被拘禁过。而在记者拿着珍贵的资料回到工作单位后,经常又会受到来自政府行政的干预,使得所有努力都付诸流水,一切都前功尽弃。那么,这就必然使得记者丧失掉应有的热情、正义感和敬业精神。这种做法的结果必然也就是所有有正义感的记者试图跳槽、转行,而留住岗位上的记者完全“听号召”“听招呼”,所报道的东西华而不实,完全是唱高调、空谈假象,完全成为一个“传话筒”、一个“扬声器”“复读机”的现象。而广大的群众也就不再相信这些新闻媒体,因为他们已经不再代替百姓发言,不再代表百姓的观点,而看待问题的角度也完全脱离了群众。失去了观众和读者的媒体也就不再能够称之为“媒体”了,充其量只能算是个政府的附属机构而已。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记者都是正义的。因为记者掌握着话语权,所以有的记者会为个别个人或部门、企业“唱赞歌”,歪曲掩盖事实真相,为自己谋福利,或者在调查暗访后,凭借着掌握的证据去敲诈,那么这部分记者则是应该被清除出记者行列的。不能真实的报道,失去应有的公正,这样的记者是不可能代表群众思想和民间观点、意见的。
       我们应该保护自己的记者,就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因为记者就是我们的眼睛。我们应该保护自己的记者,就像保护自己的“声带”一样,因为记者所说的话也就是我们的发出声音。言论自由,国家政府部门应该停止自己的行政干预,还公众媒体一片晴朗的天空。并且应该给予媒体记者相应的保护,使得记者可以安心工作,不必经常有种“深入龙潭虎穴”的紧张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