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采购目录:仇视国家和社会的犯罪分子该坚决重判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52:51

     看了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今天在全国法院贯彻刑法修正案(八)研讨班上强调,人民法院要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不手软。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视情况可依法同时决定限制减刑。”报道以后,网络引发了不少热议。

      确实中国要想走向公民社会,不能没有公正的司法,但对于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判……”的话有点让人无法理解,那就是解释得让人无法明白,有点让人吃不透,似乎有点文革的气息,正如某大哥对我说“什么叫仇视国家啊?这个怎么跟文革差不多了?国家应该有具体的东西,比如那些算极端仇视国家,你没有这样的东西出来,那就成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就像反革命一样,像整你,你就是反革命……正如某些人上访算极端仇视国家吧?对政府的作为表示不满算不算呢?”

       其实我觉得张军副院长的话让我想起一个网友说的“你要说雷锋精神提倡不得,他会马上问你,难道你让大家都做地痞流氓。好像在中国只有两种选择,不是流氓就是雷锋。”一样,难道普通百姓真的不能对一些官僚作风的官员不满,难道一个个都必须跟雷锋一样天天做好事才不是地痞流氓吗?

       因此我认为要靠法治推进公民社会的进程不是靠某些官员在大声喊“公平正义”,大声唱红歌就可以改变的,反倒我觉得某个网友说的“你就当个好好的公民,别随地吐痰,别半夜起来鬼哭狼嚎的唱歌,讲究一点公德就不行啊!”倒是事实,所谓真的“为人民服务”不仅仅是口头上要求百姓学雷锋,也不是法院法官开着车去种田就真的是“为人民服务”,而真正作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百姓合法权益才是真正的本分,至于不天天喊学雷锋,难道中国就一定人人走到大街上看到老人就踹倒在地吗?

        就因为这样,我觉得高法让人觉得有点“以言代法”的味道,似乎非得似猴子一样扣个帽子才能算人一般,其实百姓所希望的倒不是那样,百姓觉得法院真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那就得喊万岁了!·

        说句老实话,中国人虽然自私自利的不少,但大都还是希望安分过日子,希望在一个和谐安稳的社会好好活着,所以所谓仇视“国家和社会”,其实有多少人乐意那样?何况不少国人其实还是很关心国家的,虽然采取的方式有点过激,诸如“放火烧自己”以及“拦路喊冤”甚至一些还不断上访,可是他们那样做吗?他们真的喜欢放着好好日子不过,去跟青天大老爷们作对吗?

       没有办法,百姓需要法律来保障自己,但当法律都无法保障自己合法的权益的时候,当法律成为某些人侵犯百姓的东西的时候,你叫百姓怎么做呢?其实仇恨不是天生的,没有人乐意和愿意去带着仇恨活,谁都希望快乐幸福的活,只是有些时候某些人不乐意百姓那样活罢了,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断做出侵害百姓的事罢了!

        而仇视国家和社会的犯罪分子是否正如高院说那样重判,我等百姓无权反驳,只是期望高院的张院长能说说什么样的人是仇视社会和国家的?但愿张院长解释清楚,我们才可以更好的遵纪守法 ,因为对贪污腐败现象不满批评下若是列入此等范畴,那么我一定不会再批评贪污和行贿,相反我会顺应上面旨意不断鼓掌支持,绝对不制造不和谐的事情,做好一个一等一的大大良民!农村老师K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