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家具定做:“我爸是李刚”案今日开庭 法院拒多数媒体旁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9:26:25


李启铭道歉视频曝光


现场图片

 

  酒驾撞死人后竟大呼“我爸是李刚”——备受关注的李启铭案1月26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望都县法院开庭审理。记者获悉,官方选择了5家媒体与其达成“协议”,报道时采用提供的新闻通稿,以换取旁听资格,以示“公开审判”。


  此前,李启铭酒后驾车在河北大学将两名女学生撞成一死一伤。李启铭撞人后称“我爸是李刚(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此事成为社会公共事件,“我爸是李刚”成为2010年的网络热词。后保定市公安局将此案“异地管辖”,交望都县公安局办理。


  据悉,起诉书指控李启铭犯有交通肇事罪。此前,被害人家属及其律师要求司法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李启铭刑事责任,但这个要求并未被认可。


  望都县法院开庭公告称,此案将公开审理,但许多媒体要求旁听时,却被以“法庭太小,无旁听席位”的理由“委婉”拒绝。


  25日下午,40多名记者要求旁听此案。保定市两级宣传部门派出大量人员“跟踪”记者。

  因为是“公开审判”,保定市政法委和市委宣传部便与5家媒体达成“秘密协议”,让5家媒体各派一名记者参加旁听,以示“公开审判”,但报道时必须采用其提供的新闻通稿。


  “新闻媒体和官方通过权力交换的方式换取旁听资格,扭曲了公开审判的含义,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伤害。”一位律师称,“公开审判的含义应该是允许新闻媒体公开采访、公开报道,‘我爸是李刚’案表面上是公开审判,实际上不是秘密审判吗?”


  事件简介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大众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送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相关新闻:“我爸是李刚”案本周开庭 据称已签刑事谅解书  城市晚报

 

  备受关注的“李启铭撞死河北大学学生陈晓凤”案将于1月26日9时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昨日,死者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和望都县委宣传部均向记者确认了这一消息。


  1月13日下午,陈广乾、陈林父子与胡益华律师一起赶往望都县人民法院,准备将上述参与诉讼的意见提交给法院。


  然而望都县人民法院回复说,陈家已经与李刚签署了“刑事谅解书”。


  起诉书称,“李启铭驾车超限速……行驶至生活区内的易百超市门前时,从后面将同向结伴并行的陈晓凤(穿轮滑鞋)、张晶晶撞倒,李启铭继续驾车行至馨雅楼方向,后驾车途经事发地点时未停车,行至生活区南门,被警卫员拦住,带至警卫室。”


  “李启铭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超限速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肇事后逃逸,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事件回放


  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许,李启铭酒后驾驶黑色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位于保定市北市区)生活区,将女生陈晓凤、张晶晶撞伤,陈晓凤因抢救无效死亡。由于目击学生称李启铭撞人后称“我爸是李刚(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此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案发后,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责任认定,2010年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1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李刚与遇难者陈晓凤的父亲陈广乾达成了“赔偿协议”:李刚家赔偿陈家所有费用总计46万元人民币。

 

        相关新闻:河北警方否认“李刚案”和解 称凶犯必将受处罚  浙江在线

 

  河北警方否认“李刚案”和解 称凶犯必受处罚


  新华网石家庄12月22日电(记者 朱峰)针对目前有传言称“有律师披露‘河大车祸案已经和解’”,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21日表示,此案属于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做和解结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启铭依然羁押在看守所,该案已经移交检察机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据警方介绍,1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委托代理人与车祸受害人陈晓凤的家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这一协议已经如期履行完毕。保定市公安局表示,依据法律规定,该案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双方自行和解或在他人调解下达成和解,但此案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李启铭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今年10月16日晚,犯罪嫌疑人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两名女生撞伤后被保安和学生扣留。交警经对李启铭采血检测,鉴定为醉酒驾驶。伤者之一陈晓凤因抢救无效死亡。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相关新闻:河北大学车祸案将于26日开庭  中国青年报

 

  备受关注的“李启铭撞死河北大学学生陈晓凤”案将于1月26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今天,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和望都县委宣传部均向中国青年报记者确认了这一消息。

  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许,李启铭(又名李一帆)酒后驾驶黑色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位于保定市北市区)生活区,将女生陈晓凤、张晶晶撞伤,陈晓凤因抢救无效死亡。由于目击学生称李启铭撞人后称“我爸是李刚(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此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案发后,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责任认定,2010年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1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李刚与遇难者陈晓凤的父亲陈广乾达成了“赔偿协议”:李刚家赔偿陈家所有费用总计46万元人民币。


  2011年1月11日,陈林和父亲陈广乾进京与代理律师胡益华见面,商量是否参与诉讼。此前,望都县人民法院曾询问陈家是否要参加庭审。


  当时,他们达成初步统一意见:第一,陈家参与刑事诉讼,并且不同意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而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第二,鉴于民事部分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履行完毕,陈家请求法院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前提下,对李启铭进行从轻处罚。


  1月13日下午,陈广乾、陈林父子与胡益华律师一起赶往望都县人民法院,准备将上述参与诉讼的意见提交给法院。


  然而望都县人民法院回复说,陈家已经与李刚签署了“刑事谅解书”。


  陈林说,这是他第一次听说有“刑事谅解书”,可能是父亲和望都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签署的。


  胡益华律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由于签署了“刑事谅解书”,他和陈家商讨后决定,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时,他们的身份仅是旁听者。


  陈林对记者说,望都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曾对他和胡益华律师说,被李启铭撞伤的河北大学学生张晶晶将“不旁听,不作证,不追究李启铭的责任”。


  陈林及律师得到的起诉书显示:张晶晶左下肢膝关节囊撕裂,膝内侧副韧带撕破断裂,鉴定为轻伤。


  起诉书称,“李启铭驾车超限速……行驶至生活区内的易百超市门前时,从后面将同向结伴并行的陈晓凤(穿轮滑鞋)、张晶晶撞倒,李启铭继续驾车行至馨雅楼方向,后驾车途经事发地点时未停车,行至生活区南门,被警卫员拦住,带至警卫室。”


  “李启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超限速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肇事后逃逸,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河北大学车祸肇事者之父李刚现身道歉  北京晨报

 

  据昨晚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21日下午,河北大学校园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的父亲李刚接受央视独家采访,向受害人及家属表示诚恳道歉,并深深鞠躬。采访中李刚多次哽咽,不能自已。


  10月16日晚,河北省保定市某单位实习生李启铭在河北大学醉酒驾车肇事后,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告去,我爸是李刚。”事件被报道后,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关注。而昨日,某网站的一些网友开始了一项“‘我爸是李刚’造句大赛”,不少网友恶搞般地把这五个字放进了古诗词中,许多网友借此表达了对这句话的反感。


  尽管“‘我爸是李刚’造句大赛”开始于昨天凌晨4时左右,但到了当天早上7时,已有700多网友通过电脑或手机参与。“人生得意须尽欢,因为我爸是李刚”、“蓦然回首,我爸是李刚”。一些网友随手把想到的词句发了出来。


  许多网友的词句也颇为用心,“考试不及格,我爸是李刚;工作没着落,我爸是李刚;出门闯大祸,我爸是李刚;阎王不饶我,我爸是李刚!”“我爸是李刚,他说,‘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珍爱生命,远离我爸是李刚。”


  新闻回顾


  官二代校园醉驾撞两女生


  10月16日21时40分许,“官二代”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黑色迈腾轿车(车牌号冀FWE420)到河北大学送朋友,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的生活区,将穿着轮滑鞋的两名女生陈某、张某撞伤。


  事故发生后,李启铭仍驾车继续行驶,在男生宿舍附近掉头原路返回至学校门口时,被保安和学生截住。事故处理民警经对李启铭采血检测,鉴定为醉酒驾驶。警方确认:肇事者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男,22岁,系保定市某单位实习生。


  事后,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本案的信息: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李启铭已于17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


  目前,伤者陈某因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张某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保定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已成立事故调查专案组,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及责任追究工作。

 

        相关新闻:河大车祸案死者家属获赔后被禁接触媒体  广州日报

 

  据《齐鲁晚报》报道,11月4日以后,发生在河北大学校园内的“李刚门”事件变得有些沉寂。直到近日网上传出,受害方陈晓凤一家的代理律师张凯被打,并透露李刚家已与陈家私下“和解”。记者调查了解到,在11月初,李启铭家人和陈晓凤父母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现在陈晓凤父母已经拿到了协议中约定的46万元赔偿。


  河北警方12月21日证实了这一消息。但警方同时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李启铭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签协议前后李刚未出面


  知情人士透露,赔偿协议上规定,李刚赔偿陈家所有费用总计46万元人民币,双方担保人分别为保定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和南四仲村村主任。


  陈晓凤的父亲陈广乾说,签署协议前后,作为肇事方代表的李刚始终未出面,协议是李刚在上面签好字之后拿给他签字的。陈广乾说,协议中规定“双方不能再联系,不能接触记者”。


  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告诉相熟的朋友,为了防止陈家与外界联系,这46万元并没有当场给陈家,而是由位伯镇政府暂时保管,等事情平息后才能交给陈家。直到12月20日,陈广乾才肯定地告诉记者,已经拿到了这笔钱。“我们只想早点解决,多几十万少几十万对我们来说也就那样。”陈广乾还是走来走去,“我们拖不起啊。”


  律师称约定没有实现


  上述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赔偿协议签署后,村主任让陈广乾与张凯律师解除代理协议。“一上午就在宾馆签了几份协议,当天下午我们就被送到老家了。”陈广乾说。与律师解约,陈广乾并没有亲自去北京。他说,11月5日下午,保定市公安局和辛集市位伯镇工作人员将陈广乾签署的解除协议书送到张凯律师的北京律师所。


  在律师张凯看来,民事和解与他接案时预想的一样。张凯说,在接案时,他曾和陈广乾约定,“这个案子打起来一定会压力很大,你们请我做你们的律师,我可以免费代理,但你们不能因为受到压力而私下谈判,即使和对方和解也要和我有充分的沟通。”但约定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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