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基别爱我感想:发达地区农民收入结构演变轨迹与收入增长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55:05

发达地区农民收入结构演变轨迹与收入增长研究

------以鄞州区为例

解正起

内容提要: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问题中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对于地处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少的鄞州区来说,虽然无论从总量、增长速度和质量等方面来看,农民收入的提高可以说是全国很多地方难以比拟的,但影响和制约农民收入提高的因素还很多,有些甚至还比较突出。我们试图通过农民收入结构演变过程的分析,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民;收入结构;增长

 

     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而农民问题的关键是提高农民收入。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三十年前的改革开放就是从农村启动的,通过土地经营制度和产品分配制度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收入得到了空前提高。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和不断深化,农民收入提高问题却变得越来越突出。2004年中央的“一号文件”的颁布,标志着农民收入问题被正式提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也是各级政府必须着力加以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地处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少的鄞州区来说,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中,虽然无论从总量、增长速度和质量等方面来看,农民收入的提高可以说是全国很多地方难以比拟的,但影响和制约农民收入提高的因素还很多,有些甚至还比较突出。本文试图对鄞州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结构的演变轨迹的分析,找出农民增收的增长点,为农民增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一、农民收入结构的演变轨迹

(一)农民人均收入基本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鄞州区农民的人均总收入从1978年的158元提高到1985年的964.25元,增加的绝对值达到806.25元,是1978年人均总收入的五倍还多,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到1990年,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大大放缓,增加的绝对值仅是1985年的近一倍;在1990-1995年五年间,农民人均收入又反弹回升,1995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906.9元,是1990年的近3倍;自此以后,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开始趋缓,虽然2005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0028.48元,突破了一万元,但这期间每五年增长不到一倍。不过,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相比,无论是增长的速度,还是增长的幅度都是非常惊人的。在1978年,鄞州农民人均收入和全国的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到了1985年,鄞州农民人均收入比1978年增长了6倍,而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却只增加了3倍多。正是在这一增长基础上,以后两者的差距越来越突出。1995年鄞州农民人均收入已经达到4906.9元,比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还要多出275.7元。但有一点值得注意,2005年虽然鄞州农民人均收入超过万元,但增长的幅度却首次低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幅度,低了近13个百分点。

(二)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分析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中,1993年以前,农民人均收入结构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三项构成;在1993年(含该年)以后,又增加了一项财产性收入。因此,本文研究农民人均收入的演变轨迹主要就是围绕这四个方面展开。

1、人均工资性收入。从图3可以很清晰地看出,1985年至1995年的十年时间是鄞州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最快时期。1985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仅为205.13元,1990年为681.37元,增加的绝对值为476.24元,年平均增长率为43.1%;到1995年,这种增长势头不仅没有减缓,而且有了进一步提升,年平均增长率达到46.8%,使人均工资性收入超过2千元。2000年、2005年人均工资性收入虽然分别突破3千和4千元,但增长势头明显减缓。与全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相比,两者的差距极为巨大。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勉强超过1千元,而鄞州区农民早于1995年超过2千元。从增加的绝对值来看,两者的差距也是明显的,鄞州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的绝对值在1995年达到最高,比1990年增加了1593.83元,是当年全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的绝对值的7倍多,达到历史最高。从发展的轨迹来看,鄞州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波动性大,且从1995年以后呈下降趋势,而全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却呈稳步上升态势,并使两者差距在2005年达到最小,不足两倍。

2、家庭经营性收入。由图5显示,到1990年,鄞州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在量上均低于1000元,年均增长率约有6.6%,与全国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的差距非常小。1995年、2000年和2005年的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分别上了三个台阶,突破2000元、3000元和4000元。而与全国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的差距也从2000年开始进一步拉大,达到1000多元。如果我们再从增长的绝对值来看,鄞州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与全国的一样,均在1995年达到历史最高峰,分别增加了1334.39元和1061.6元。从1995年以后,整个增长幅度呈缓慢和小幅回落,而全国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却出现巨大波动。到2005年,两者的增长幅度趋于一致。

    3、人均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结构中比较新的构成要素之一,因统计或其他原因所选数据不完整,但也不妨碍我们对鄞州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基本把握。从图6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鄞州区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以2000年为界分为两大阶段,2000年前为第一阶段,而2000年后为另一阶段。第一阶段基本上是小幅平稳地增长,年平均增长率约保持在15%-16%。如果说在这一阶段有什么突破的话,那就是1995年突破100元,达到113.7元;2000年突破200元,达到208.03元。在2000年后,鄞州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获得突飞猛进的提高。2005年达到546.93元,比2000年增加了338.9元,年平均增长率为32.6%。

4、人均转移性收入。1990年到2000年的十年时间是鄞州区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加的黄金时期,并在2000年得到历史最高峰,为329.46元,但从此却出现大幅回落,至2005年人均转移性收入只有190.65元,比全国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还要低,这一现象在1990年也出现过。从增长幅度来看,1990年出现小幅的负增长,不过很快就被 1990-1995年的五年的快速增长所掩盖,但这种快速增长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延续,随之就出现大幅回落,至2005年却出现大幅的负增长,比2000年净减少138.81元,年负增长率竟达到8.43%。

二、收入构成要素与农民收入增长

研究农民人均收入构成要素的历史变化,主要目的就是要探寻这种变化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进而对解决农民收入增长问题提出一些对策性思路。本文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某一收入构成要素在整个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大,其对收入增长的贡献就越大。当然,收入构成的各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是一个有机统一体。某一构成要素的比重增加了,就同时意味着其他某一或几个要素的比重减少。我们并不特别寻求某一要素应该占多大比重或要占绝对大的比重,而是建立在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基础上,基于体制和政策的可能性来寻求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合理平衡,从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当我们在关注某一构成要素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时,切不可忘了每一构成要素内部相关因素的变化对该要素的影响,进而对整个收入的影响。

   1、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变化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从前面分析可知,1978年至1985年是鄞州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长最快时期,但人均工资性收入却只有205.13元,占整个人均收入的21.3%。也就是说,在这样的高速增长时期,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并不大。从此以后,工资性收入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逐年提高,到2000年所占比重为46.6%,是历史最高。由于从1985年到2000年人均收入呈大幅回落和小幅波动,而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在逐步增加,则正好说明了人均工资性收入在这一阶段对人均总收入的贡献在增大;2005年人均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为43.9%,比2000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则说明工资性收入对人均总收入的贡献有所减少。从人均工资性收入的构成可以知道,农民通过在企业里劳动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几乎呈直线上升,从非企业劳动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在2000年达到1002.81元,至2005年却只有810.55元,下降了19个百分点。

2、家庭经营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由图10所示可知,家庭经营性收入的点与表示人均总收入的点越靠近,则说明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就越大。这样,我们就非常直观地得出一条结论: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是逐步降低的。1985年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最高,达到73.4%。从这里我们也知道了1978-1985年间农民人均总收入为什么出现那样大幅度提高的原因,即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提高,特别是其中的农业收入的提高,是绝对主要贡献者。同样,我们也可以解释从1985年以后农民人均总收入出现大幅回落的现象了,即家庭经营性收入对人均总收入的贡献越来越少,而其他构成要素对人均总收入的贡献又未能相应地弥补其减少的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家庭经营性收入对人均收入的贡献在逐渐减少,但它在整个收入中所占比重还是非常大。即使是2005年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最低,它也有43.5%。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家庭经营性收入对人均总收入的贡献仍然不可小视,甚至是稳定农民收入的中间力量。另外,再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家庭经营收入内部各相关因素的变化对该要素的影响。家庭经营收入的构成中,农业收入在1985年占到家庭经营收入的85.3%,此后总趋势呈下降态势,到2005年仅占20%,第一次出现比工业收入所占比重低;而工业收入、渔业收入、建筑收入、交运收入等均出现上升态势,其中工业收入、交运收入增长最快,增幅最大。在2005年工业收入达到29.3%,比2000年增长了近20个百分点,比当年农业收入所占比重高出9个百分点,说明工业收入对农民收入增加起到很大作用。(见表一)

全年人均总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的构成 (表一)                  单位: %

     时间

名称

1985

1990

2000

2005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农业收入

85.3

64.5

29.3

20.0

林业收入

0.3

0.4

0.6

4.5

牧业收入

8.4

14.6

33.7

1.6

渔业收入

0.3

0.4

0.5

5.1

工业收入

0.1

1.3

8.3

29.3

建筑收入

0.5

0.7

1.1

6.7

交运收入

4.6

2.0

12.6

18.2

批零收入

0.7

1.5

8.4

10.0

服务收入

6.1

10.5

3.9

3.5

文教收入

0

0

1.4

1.0

其他收入

1.0

4.1

0.3

0.1

3、财产性收入对人均总收入的贡献。由图12所示,财产性收入占整个人均收入的比重很轻,除1985年因缺少统计数据将其视为零外,1990年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为3.8%,到1995年这一比重却下降了1.5个百分点,仅为2.3%。随后这一比重在逐年提高,但非常缓慢。到2005年这一比重也只达到5.5%。可以这样说,到目前为止财产性收入对农民人均总收入的增加或减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从表二我们可以看出,2000-2006年连续七年中,前三年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占到财产性收入的50%之多,其中2001年竟达到61.4%。这说明农民的其他财产性收入很少,而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既不可能年年增长,也不可能有很大的增长幅度,由此决定了农民财产性收入不可能有大的增长。从2003年开始,这一现象得到很大改观,表明农民其他财产性收入在增加。

财产性收入中土地征用补偿收入 (表二)                       单位:元;%

   时间

名称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财产性收入

208.03

251.32

324.27

357.52

427.06

546.93

443.19

 

补偿收入

119.85

154.22

172.78

82

45.37

190.65

10.22

所占比重

57.6

61.4

53.3

22.9

10.6

34.9

2.3

 

4、转移性收入对人均总收入的贡献。转移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一样,占整个人均总收入的比重非常低,两者之和占整个人均总收入也不足10%,因而对人均总收入的提高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就是这样极低的比重在发展过程中也不是很稳定,呈小幅波动。1985年人均转移性收入为43.76元,占有的比重为4.5%。到1990年,这一比重却又下降为1.9%,下降了2.6个百分点。随后出现了小幅回升,1995年达到4.9%,增加了3个百分点。这一增长势头此后不但没有得到延续,反而出现连续性下降,到2005年,转移性收入仅占整个人均收入的1.9%。

三、优化农民收入构成要素,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构成农民收入的四大要素里,实际上只有两大要素直接决定了农民收入的多少。这种把农民收入的增长建立在一两个要素的增长基础上,显然表明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是非常脆弱的,动力也是严重不足的,这样的收入结构显然是不合理的。可以说,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收入难以持续稳定增长的原因就在于此。因此,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要切实有效地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我们必须着力优化农民收入结构,挖掘增长的潜在动力,拓展增收的新渠道。

(一)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努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格局的形成。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的发展基本上是“块状式”推进,而且强弱分明。这种发展路径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制约了我国现代化发展水平,也扭曲农民收入结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为此,

1、强化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持续、有效供给。长期以来,农村始终处在社会发展的边缘,像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产品很难获得有效供给,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这些方面已经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取得很大进步。但我们还只是在偿还对农村、农业、农民的历史欠债,不能说我们已经在向农村、农民提供有效、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了。当然,历史的问题要靠历史来解决,要靠发展来解决,而不能一步到位。实际上,如果我们加大了这方面公共产品的供给,就是在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农民转移性收入增加了,其所占比重增大了,在某种程度也就优化了农民收入结构,为农民总收入的提高奠定了可靠基础。

2、在WTO的原则和框架内,加大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加入WTO后,农业不仅面临国内竞争压力,而且面临国际冲击。因此,我们应在WTO的原则和框架内,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一方面,要充分用足WTO的“绿箱”政策。所谓“绿箱”政策,是指允许成员国对本国农业给予的不影响贸易价格的政府补贴,诸如农业科研、病虫害防治、环境保护、收入保险、自然灾害求助、农业服务等方面的补贴。目前,由于财力有限,我们目前利用这一政策还非常有限,而农村、农业的发展又迫切要求我们用好、用足这一政策。只有充分利用“绿箱”政策,才能充分发挥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资源优势,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活跃,从而消化掉过剩生产能力,使国民经济发展形成一个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的态势,这样农村劳动力才有机会不断转移到非农产业部门就业,进而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调整和用好“黄箱”政策。“黄箱”政策是指影响贸易价格的政府补贴,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价格产生扭曲性作用。但只要符合WTO原则并在它的框架内,一切有效满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政策都可以社会经济发展要求逐步制定出来并予以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市场化改革。目前,产生“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会给出不同的结论,但我们认为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农村的市场化改革不够。导致农村市场化改革不够既有传统观念的原因,政策的原因,也有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为此,

1、以市场化引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虽然农业收入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的比重在逐年下降,但并不表明我们可以忽视它对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的作用。造成长期形成的“增产不增收”现状难以改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产品一直存在“三不高”,即附加值不高、科技含量不高和满足市场有效需求程度不高。为此,我们应着力农产品的深加工,增强科技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运用和农业科技成果的现实转化,以及培育和发展名特优产品,而不是简单地、人为地去减少其在家庭经营收入中的比重。

2、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要推动农村市场化改革,首要的任务就是健全农村市场。首先,应加强市场本身的建设,扩大农村集贸市场的规模,提高市场的硬件设施并且加强市场的规范管理。通过建立各种专业市场、批发市场,把千家万户的产品销售出去,把农民需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运进来,做到建一个专业市场,培育一个支柱产业,带动一方经济。其次,加快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培育农村科技市场,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最后,应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围绕农产品市场行情、需求趋势,切实做好分析、预测,为农业提供及时、系统、权威的信息服务,消除制约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信息瓶颈”。

3、调整优化乡镇企业结构,增强农民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中从企业组织中获得的收入占相当大的比重,表明乡镇企业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巨大贡献。要按照“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的要求 ,一方面充分发挥地方农业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农林牧副产品的加工、储藏、保鲜与运销,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在乡镇企业中的比重;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包括旅游业、商业、运输业、饮食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等,这是农民增加非农收入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鄞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79年、1981年、1983年),鄞县统计局

2、《鄞州统计年鉴》(85-2006年),鄞州统计局

3、《2006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统计出版社。

4、《十七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学习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2007年10月版。

5、于建嵘等编:《中国农民问题研究—资料汇编》(第二卷),中国农业出版社。

6、武力等编:《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7、曾令秋:浅析农民收入结构与农民增收,《生产力研究》,2007年第3期。

8、崔莹等:农民收入增长状况与制约因素,《经济研究导刊》,2008年第1期。

9、张伦方等:农民收入结构演变与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建立,《财经界》,2006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