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有爱0:行为改变原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29:45

行为改变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1、 正强化原理

 在一个确定的情景中,当孩子做出某种行为后,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好的结果,那么,今后在类似情况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增大。

 正强化原理是直接从操作条件反射引申出来的,是操作条件反射的直接应用。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这个原理的例子非常多,比如小明虽然只有6岁,见了人时却说“叔叔好”,于是大家笑着表扬孩子说:“这孩子真乖!”并微笑着摸摸他的头,以示赞赏。那么今后当小明再见人时,说:“叔叔好”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

这就是本书中强调的重要方法之一-----正强化,用更规范的语言来描述就是:“在一个确定的情景中,当人做出某种行为后,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好的结果,那么,今后在类似情况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增大。”

在这里,这个“好的结果”叫正强化物,有时简称为强化物。

人的许多行为就是在正强化下,经过无数次强化塑造起来的。例如,儿童学习说话的过程就频频使用了正强化。

 

当婴儿刚刚3个月~4个月,咿呀发单音节时(行为),妈妈就非常高兴地用抚摸、亲吻来表扬、夸奖婴儿,“宝宝会说话了,宝宝真了不起”。(强化物)。孩子长到8个月~9个月时, 会发单音节或双音节了,在某一天,婴儿偶然说出了“ma—ma”这个音(行为),妈妈高兴地说:“宝宝会叫妈妈了”(强化物),并不断的引导婴儿发音。实际上,这时的婴儿发“ma—ma”音还完全是无意识的,可是妈妈的无数次强化,终于使婴儿会发这个音并使这个音与眼前的这个人联系了起来。后来也是通过无数次强化,孩子学会了 “爸爸”、“吃饭”、“喝水”这些词汇,再后来学会“我要喝水”这样的句子。直到4岁~5岁,孩子完全能掌握口头语言。在这个过程中,无数次的正强化是形成语言的最重要手段之一。

实际上,许多我们不需要的行为或不良行为也是通过正强化建立起来的。例如,虎子平时就有些娇生惯养,一次在商店中他看上了一种玩具。但是,妈妈不打算给他买。虎子立即坐在地上又哭、又叫、又打滚(行为),直至妈妈买了这个玩具才停止(正强化)。

正强化原理虽好,但使用时有几个必须注意的事项:

 

(1) 强化的行为必须明确

父母心中必须有数,哪些行为是可取的,哪些行为是不可取的,要强化的仅仅是我们需要的行为。并且,在几个行为或一系列行为发生后,我们只强化确定的行为,必要时父母可指出,因为你做了什么事我们才表扬你或奖励你。

 

(2) 行为发生后立即强化

立即强化能使孩子明白为什么得到奖励,从而更易在类似情景下做出相应的行为。经验证明,即时强化比延时强化效果更好。

 

(3) 要选择有效的强化物

使用哪种强化物更有效,要看具体情况,例如孩子的爱好、孩子的自觉程度、父母的条件等。

 

(4)不要滥用、误用正强化

正强化虽然对儿童的行为塑造有很好的作用,但就像好东西吃多了会伤胃一样,不可滥用、误用,否则,可能会没有效果。像我们介绍操作条件反射时介绍的那样,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强化是很有讲究的。

(5) 可结合使用其他方法

使用正强化原理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使用其他行为改变的方法和原理。

 

2、 强化物

用什么样的强化物最有效,要因人而异。

在前文我们谈到,某一行为出现之后如果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好的结果,那么这一行为今后出现的可能性就增大。这个好的结果就是强化物。用什么样的强化物最有效,孩子和孩子之间差异是很大的。例如有的孩子特别喜欢吃香蕉,当他做出某种行为后,用香蕉作强化物来巩固,效果就非常好;可是,如果另一个孩子非常厌恶吃香蕉,当他做出某一行为之后给他香蕉吃,不仅起不到巩固好行为的作用,反而有可能变成惩罚,是这类行为出现的次数减少。

在很多情况下,父母不经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某些行为变成了强化物。

 

女士的第一个孩子稍有点残疾,便生了第二个孩子。可是这个残疾男孩有一个坏毛病,就是爱打小报告,总是说妹妹如何欺负他。他每次打小报告,父母倒没有怎么表扬他,可是小妹总要受到父母的批评、指责,对小妹妹的批评、指责成了这个残疾男孩好打小报告的有效强化物。每次看到小妹妹受批评,他总是高兴不止,更加乐此不疲地打小妹的小报告。

因此,称职的家长不仅要有教育孩子的知识和学问,而且还要处处小心,处处谨慎自己的行为,考虑对子女有什么影响,要善于发现孩子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并把它们当作教育、改变孩子行为的有力武器。

 

一般而言,这些强化物可以是初级强化物,也叫做物质强化物,例如:巧克力、冰激凌、小人书等;也可以社会性强化物,如:微笑、拥抱、摸头等;还可以是活动性强化物,如逛公园、打乒乓球、玩游戏机等。下表列出了许多孩子都喜欢的强化物。

 

物质强化物

(物质奖励)

果汁、冰激凌、唱片、玩具、点心、书、钱

 

社会性强化物

(社会性奖励)

微笑、拥抱、亲吻、口头表达、抚摸、鼓掌、眨眼睛、拍肩、闲谈

 

活动性强化物

(活动奖励)

饲养宠物、外出旅游、逛公园、与父亲一起玩、看电影、看动画片、听VCD、唱卡拉OK、请朋友来玩、看书、踢足球、跳绳、自由活动、游泳、爬山

 

对于一时不知道孩子到底喜欢什么的父母,下面的问卷提纲能有效地帮助你了解孩子的喜好。

(1) 孩子最喜欢吃什么?

常规类食品(馒头、米饭)

营养品(麦乳精、娃哈哈)

甜食(饼干、桃酥)

 

(2) 孩子最喜欢喝什么?

牛奶、果汁、可乐、咖啡等

(3) 孩子喜欢什么活动?

室内活动(玩跳棋等)

室外活动(打球、踢球、爬山、旅游、散步、跳绳等)

看小人书、看电影、看电视

 

(4) 孩子喜欢什么游戏和玩具?

喜欢的游戏(捉迷藏、叼小鸡、吹口哨等)

喜欢的玩具(洋娃娃、小汽车、小手枪、冲锋枪、彩带、彩纸等)

喜欢的日用品(香水、小刀、指甲刀、小梳子等)

 

(5) 孩子喜欢别人如何对待自己?

语言表扬(好孩子、棒极了、干得好、好极了等)

身体接触(拥抱、亲吻、瘙痒、摸头、拍肩等)

其他(微笑、注视、闲谈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两类强化物在重塑孩子的行为中有独到的作用:一是分数、一是代币。使用这两种强化物能够避免使用一般强化物的两种不足:一是并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有孩子喜欢的物品或其他强化物,如孩子喜欢滑冰,但南方或夏天就难以实现:二是一次好行为就能得到某种物品,会使强化物的效果减弱,使用这两种特殊的强化物可以避免这样的缺点。因此,分数或代币有重要的强化作用。

 

 

3、 正强化的正用和误用

在很多情况下,家长在强化孩子的行为时是不自觉的,原因就是许多家长还不知道强化的原理和奥妙。

使用正强化对于形成儿童的优良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不仅像前面介绍的形成儿童的语言时可以用,其他方方面面行为的建立都可以使用这一原则。

 

下面三个例子都和正强化有关系。

7岁的小佳和小朋友在家中玩耍时,不小心把爸爸电脑中的一个程序删掉了,小朋友们吓得一哄而散。爸爸下班后,小佳主动地跟爸爸说明了事情的原委,爸爸本来很生气,但是看到儿子很诚实,不但没有惩罚儿子,还夸奖了儿子的诚实。

由于小佳的诚实行为受到了表扬,他今后就可能更诚实。如果爸爸在小佳说了真话后还惩罚他,那么小佳以后可能不敢说真话了。

 

由于家中比较贫困,明明家的电视机是别人家“退役”的旧式电视,有时接触不好,没有信号。有一次,明明偶尔用手拍了一下电视的机身,居然有了信号。

拍电视机机身这个动作---行为发出后,有了好的结果---信号,以后每当电视没有信号时,明明还会通过拍电视机机身来获取电视信号。与上不同的是,这里的强化物不是人给予的。

 

3岁的皮皮很容易闹。一天又要闹着出去玩耍,但他不是好好和妈妈商量,而是在门边大声哭喊。由于妈妈在忙,没有理他,一会儿,他走到妈妈跟前,拽着妈妈的衣服说:“妈妈和我出去玩,好不好?”这是,妈妈发现孩子有所变化,便赶紧说:“皮皮懂事了,妈妈陪你出去。”

哭闹这个行为是不应该强化的,妈妈强化的是皮皮拽衣服和“妈妈我要出去玩”这句话,显然今后在类似情景下,皮皮就更可能用拉妈妈衣服、说:“妈妈和我出去玩”这些正确的表达方式。如果妈妈在皮皮哭闹的时候和他出去玩,就等于误用了正强化。

在很多情况下,家长们在强化孩子的行为时是不自觉的。原因就是许多家长还不知道强化的原理和奥妙。因此,家长掌握有关的原理和方法,正确地、主动地使用正强化,就会很容易建立孩子的优良行为。

实际生活中,存在大量的误用正强化的现象,即用正强化培养不良行为的现象。就像前面已经谈到的那样,在日常生活中,误用的类型也是五花八门,在各个领域都大量存在误用的情况。

 

专家建议,宁愿不去强化孩子的好行为,也不要强化孩子的不良行为。

文文是一个刚满3岁的男孩,还没上幼儿园。一天,只有他和妈妈在家,两人玩了一会后,妈妈洗衣服去了,让文文自己玩。可是正当妈妈满手洗衣粉洗衣服的时候,自己玩了一会感觉无趣的文文开始用脚踢卧室的门(行为)。不良行为发生了,文文的妈妈应该怎么办?结果,她马上停下手中的活,走过来抱起文文并安慰他说:“一会儿妈妈就洗好了。”(正强化物)

这里,妈妈非常错误地用了正强化来培养孩子的不良行为---用踢门来引起大人的注意。这样孩子今后还会用这个不良行为引起妈妈的注意。

 

一天小丽去上学,忘记带上文具盒,妈妈发现后,立刻把文具盒送到学校。

这里妈妈奖励了不该奖励的行为,使女儿将来更可能忘记带文具盒上学,并养成孩子的依赖心理,这对于培养独立性和做事认真的习惯很不利。

一天,强强没有上幼儿园,自己在家门口玩。问他为什么不上幼儿园时,他说:“昨天打针时我不哭,妈妈说我表现很好,今天可以不去幼儿园。”

这个妈妈的做法大错特错。首先,她强化的时机不对,孩子打针不哭,应该马上强化,不应该第二天再强化;其次,她奖励的手段---强化物不对,不应该用不上幼儿园作为强化物;第三,妈妈这么做会使孩子认为,幼儿园可去可不去,认为做了“好事”就可以不上学,从而成为孩子厌学的一个重要根源。

 

莉莉被妈妈送到幼儿园,妈妈刚转身离开幼儿园门口,她就开始哭。这时,妈妈又返回幼儿园,抱她、亲她、安慰她。

莉莉妈妈的错误在于不应该用抱、亲、安慰等强化物来强化莉莉哭泣的行为,这样,她今后还有可能在类似的情况下哭泣,以要求妈妈抱、亲和安慰。

从这些例子很容易看出,家长一不小心,就可能培养了孩子的坏行为。因此,父母们在处理孩子的行为时,千万不能大意。

4、 负强化原理

在某个确定的情景中,孩子做出了某种行为之后,使得引起他厌恶的刺激消失,那么,今后在同样情境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就增大。

某少年因为行为不良,被送进了少年管教所。在管教所,经过管教的耐心说服、观看同龄人的优良事迹,慢慢对自己的不良行为有所认识,并努力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由于表现良好,被提前一年解除管教。

在这个例子中,少年是在一个严厉的环境中,这个环境是带有处罚性的,一般人不乐意待的环境,但是,当他行为良好时,就解除了这个环境。

这个例子实际上就说明了负强化原理:“在某个确定的情景中,孩子做出了某种行为之后,使得引起他厌恶的刺激消失,那么,今后在同样情景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就增大。

这个“厌恶刺激”叫做负强化物。因此,这个原理就是当有好行为出现时,就撤去负强化物。在本质上,负强化原理和正强化原理是相同的。撤去厌恶刺激,就等于获得了奖励。

强强一家人正在吃晚饭。强强不好好吃饭,妈妈命令他到一边站着,不许吃饭。全家人没有过多的关注他,继续吃饭。一会儿,强强说:“妈妈我不闹了,以后好好吃饭还不行吗?”于是,妈妈答应了他,让他重新坐回到原来的座位吃饭。

这里,强强站在一边看全家人吃饭是负强化物,强强的正确表态是认可的行为,于是,撤去负强化物---不让站着了。妈妈实际上是先采用了惩罚,再用负强化,再让他吃饭---这又是正强化。

 

明明有用嘴咬指甲而不是用剪刀剪指甲的习惯。那么,就可以在明明的指甲到了一定的长度时,在他的指甲上涂上辣椒水---这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刺激。当明明再咬指甲时会很难受,于是,可能不再用嘴咬指甲,而是用剪刀剪指甲。当明明用剪刀剪指甲时,就不用在指甲上涂辣椒水了。

负强化往往是在儿童拥有不良刺激---负强化物的时候才使用的,如果儿童还不能拥有负强化物,就很难使用它。这时,就需要同时使用其他方法或原理,先使儿童拥有负强化物,然后再使用本原理。

 

 

5、 逃避或回避

逃避或回避实际上是负强化的直接应用。

逃避或回避实际上是负强化的一种直接应用,反过来说,负强化也是通过逃避或回避来实现的。

负强化是当孩子做出某种希望的行为时,就撤去厌恶刺激,以促使这种行为再发生。

逃避就是孩子为了免受已经尝试过的厌恶刺激,做出认可的行为,而一旦做出认可的行为,就终止厌恶刺激。

 

浩浩经常不做作业,爸爸发现后,就惩罚---体罚他(尝试过的厌恶刺激)。一次他按时做了作业后(爸爸希望出现的正常行为),爸爸没有揍他(终止厌恶刺激)。浩浩为了逃避被揍的痛苦而做功课。久而久之,按时做作业的习惯就会养成。

回避是当孩子听到某种信号或处在某种环境中时,就做出良好的行为(反应),以此避免厌恶刺激。

例如,学生入学后,学校各个班级就会进行纪律教育,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并且也会介绍一些不遵守纪律被惩处的事例(介绍榜样和替代性惩罚),学生知道应该怎么做,也知道不能怎么做(建立行为准则),因此,当儿童进入学校时(具体的情景)或当老师在班级中提出要遵守纪律(听到相应的信号),孩子们就会遵守纪律,以免受厌恶刺激---惩罚。

在日常生活中,对大多数普通孩子来说,都有过逃避或回避的经历。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家长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误用逃避或回避。

 

5岁的娜娜玩耍结束后,把玩具弄得满屋子都是,妈妈实在看不下去,就把玩具整理好收拾起来。

这里妈妈为了逃避厌恶刺激---满屋子乱扔的玩具---而收拾玩具。妈妈的行为奖励了女儿的不良行为---乱扔玩具、玩完后不收拾的恶习,使孩子今后还是在玩完后不收拾玩具,并且有可能养成过分依赖他人的不良行为习惯。这是家庭中比较普遍的一种成人误用逃避培养儿童不良行为的例子。

妈妈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告诉孩子玩完后自己收拾玩具,并放回到原来的位置。这样就会培养起儿童讲秩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习惯。

男孩阳阳一天在外边和小朋友玩耍时,因为自己霸道和其他小朋友发生了冲突。爸爸听到哭声,就把儿子叫回家问怎么回事。阳阳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后会受到爸爸的惩罚,害怕被惩罚(厌恶刺激),于是就撒谎说(回避惩罚)是小朋友惹他。爸爸没有进一步调查就相信了儿子的话,没有惩罚阳阳。

这里,“聪明”的儿子靠撒谎回避了惩罚,爸爸未加深究,等于奖励了孩子的撒谎行为。久而久之,就会培养孩子的撒谎习惯。这是一个典型的回避的误用。

因此,家长在看到孩子做错了事情时说:“我再也不错了,我一定改”的时候,要处处小心,看他说的是否是真话。如果说的不是真话,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6、 消退原理

在一个确定的环境中,当孩子做出某一行为之后,外界环境不予理睬,那么,今后类似情况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减小。

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没有比被人忽视或置之不理更叫人难受的了。试想,三个人一个小组活动,可偏偏其中两个人亲亲热热地交流,不理第三个人,你猜测这个人的心情会怎样?

 

小明虽然只有6岁,但是很有礼貌。一天早上见到李叔叔问“叔叔好”,由于当时李叔叔心情不好,不想搭理任何人,对小明的问候置之不理,结果第二天早上,小明见李叔叔问好的可能性就会减小。

这就是“消退法”。这是一个错误应用消退法的例子,把一个好的行为消退了,也就是把本来应该强化的行为消退了。这一原理用更规范的语言描述就是:“在一个确定的环境中,当孩子做出某一行为之后,外界环境不予理睬,那么,今后类似情况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减小。”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经意的利用这一方法减少孩子出现良好行为的次数。我们只是希望通过这一方法,能有效的控制由于不恰当的强化而形成的不良行为。

前文中提到的虎子以哭闹的方式来实现买玩具的行为,应该采用消退法来对待,任你怎么哭闹,使用这种方法就是不给你买。妈妈可以走开,不理虎子。当然,这时妈妈必须表面上做出坚决的毫不妥协的姿态,要用强硬的态度。这样,当虎子发现用哭闹、打滚换不来玩具时,他可能变得乖起来,或者采用另外的方法来索取玩具,或者干脆打消要这个玩具的念头。这时妈妈的方法就有效了。

 

使用消退法主要是减少儿童的不良行为的发生。

莎莎在幼儿园就餐时,需要加饭,她不是说“老师,我的饭吃完了,请给我加饭”,而是举着碗在那里“哼”、“哼”地叫(不良行为),这老师就像没有看到一样,照顾其他小朋友吃饭而不理她(置之不理,即消退法)。

老师这样做是正确的,莎莎今后就可能不用这种方式要求加饭了。

 

使用消退法时必须注意:

(1) 消退的行为必须明确具体

要消退的行为必须是不良的行为,并且是由以往不注意强化建立起来的。如果孩子的某些行为是由于照顾不到而产生的则应该给与照顾,而不应该使用置之不理的消退法。例如,孩子因饥饿而哭泣,不应该置之不理,而应该告诉他:“别哭了,妈妈马上给你牛奶喝。”

 

(2) 与正强化联合起来使用

消退和正强化联合起来使用效果更好。因为当不良行为出现时,极有可能在你置之不理的情况下出现可取的行为或可取行为的苗头。

例如,上例中莎莎“哼”、“哼”地喊叫时,老师不理(消退),但老师密切关注着她的行为,一旦看到她放下手喊“老师我要加饭时”,立即给她回应,给她盛饭(正强化许可的行为),并对她说:“以后再加饭时,要礼貌的老师要,好吗?”以此建立规则。

前文提到的文文在妈妈洗衣服时用脚踢门的坏行为,也可以用消退和正强化相结合的方法。因为文文妈妈的错误在于用正强化巩固了他踢门的坏行为,这样孩子更可能在妈妈再次洗衣服时用此法“捣乱”。实际上,孩子倒不是故意“捣乱”,而是因为妈妈洗衣服冷落了他,他采用不恰当的方式也是要引起妈妈的注意。也许,他踢三下就不踢了,又看小人书了。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妈妈在文文踢门时置之不理,可他一旦放弃了踢门而去从事其它正常活动,如翻小人书,妈妈马上走过来抱抱他、亲亲他,并说:“妈妈不喜欢你踢门叫妈妈,你现在看书妈妈才喜欢。”这样处理既可能使孩子将来不再以踢门方式引起妈妈注意,有可能培养起大人做事时小孩子自己玩的好习惯。

 

(3) 在消退过程中,被消退的行为可能变得更坏

对此,父母要有清醒地认识。父母必须坚持,否则会前功尽弃。例如,虎子在商店用哭闹要玩具的行为,妈妈不理睬,他可能更起劲地哭闹,这时妈妈一定要坚持原则,干脆说:“不”,坚持不妥协。

7、 消退原理的正用和误用

消退原理主要用来减少或消除孩子的不良行为,因此,使用时首先要搞清楚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

消退原理主要用来减少或消除孩子的不良行为,因此使用时首先要搞清楚哪些行为是我们不需要的不良行为。应该说,这些行为大多数是过去经过强化获得的,或者是刚刚模仿来的。

10岁的小刚好引起别人的注意,有段时间从电视里学会了几句脏话。到学校上学时,在课下有时就说这几句脏话。同学告诉了老师,老师告诉同学们小刚再说这些脏话时,就当没有听见(消退),结果,没有几天,小刚觉得没趣,就再也不在同学中说这些脏话了。

林正文在其著作《儿童行为的塑造与矫正》中,提供了一个在家中使用消退原理成功地消退坏行为的例子。

某夫妇对自己还没有上学的小孩吃蛋糕的行为特别头痛,因为每次吃蛋糕时,孩子都是把蛋糕外层的奶油先剥下来,搓成圆球再吃下去,而蛋糕的其他部分则不吃。夫妇俩人使用打骂、利诱等各种办法想改变孩子的行为,但都不见效。后来专家建议,使用消退法矫正。一次吃蛋糕时,孩子吃法如旧,但妈妈什么也没有说。孩子反而诧异地说:“妈妈,我在剥奶油哩!”妈妈克制着内心的激动说:“我知道”。孩子又问:“你不骂我啊?”妈妈说:“不骂你”。以后连续四次,孩子和往常一样吃蛋糕,妈妈也是什么也没说。到第五次,妈妈惊异地发现,孩子竟然和两个兄弟用一样的方法吃蛋糕了。

这是两个正用消退原理的例子。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着大量误用的例子。这些误用大致分为:

 

(1) 无意之间消退了应该强化的好行为

某一个调皮学生,有一天花了很长时间把教室里横七竖八的卫生工具进行了整理,整齐地放在一边。结果,老师点名表扬了另外一名学生。下课后,班长告诉了老师实情,老师却怀疑地说:“你是不是看错了,或者记错了,不可能是他吧?”即使事情得到证实,老师还是没有表扬那个调皮的学生。

在上小学后,几乎所有的学校都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包括教育孩子在早晨上学前和父母说:“爸爸妈妈再见”,放学回家时在门口喊:“爸爸妈妈我回来了”。但是,有些父母根本不注意对孩子进行文明礼貌习惯的培养,在孩子说:“爸爸妈妈我回来了”和“爸爸妈妈再见”时没有任何反应。

 

(2) 无意中中断消退程序,使消退半途而废

洋洋因为想要玩具机关枪不能被满足而大哭大闹。爸爸妈妈坚持,不为所动。这时恰好爷爷奶奶来了,一看孙子哭得厉害,不仅批评儿子、媳妇,还一个劲地安慰孙子,并承诺马上买。

爷爷奶奶的卷入和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使本来有可能执行得很好的消退程序半途而废,从而可能使孩子把哭闹当作达到自己不合理要求的手段。

 

(3) 无意中使用了间歇消退

我们说过,在消退的过程中孩子的行为可能变得更坏。许多父母或教师可能放弃正在消退的程序,待孩子的行为缓和时,再使用消退原理,如此往复,就是间歇消退。这是万万要不得的,要么不采用消退程序,要么用就用到底。

一对夫妇想通过消退法消退女儿的打断别人谈话的不良行为。一天有人来访,女儿又打扰大人谈话,父母没有理她,可是,女儿却在一边大吵大闹。父母感觉没有办法,走过来和她讲道理(这就强化了她的不良行为,中断了消退)。下一次出现类似情景时,父母又试图用消退法消退孩子的打断大人说话的行为。这就是间歇消退,并不能达到消除不良行为的目的。

 

(4) 消退了不应该或不适于使用消退原理消退的行为

消退原理是用来减少行为的发生的,但是也要看行为的性质。例如,孩子的行为是自伤行为、自杀行为,是对他人有严重损害的行为等,这些行为发生时,一般是不能用消退原理置之不理的。下面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雷雷爱吃荔枝。一天,妈妈买回了一斤半荔枝,说等爸爸回来一起吃。但是雷雷说:“我就吃两个”。妈妈虽然生气,没有说什么,结果雷雷吃完两只后又吃了一只,妈妈很生气,不再理他,结果,雷雷居然把所有的荔枝吃完了。

在这里,妈妈的错误不仅在于对孩子的不良行为置之不理,而且对孩子溺爱,没有家规,这样是没有办法培养出好公民的。

 

 

8、 惩罚原理

在一个确定的情境中,当孩子做出某一行为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一个不良的后果或者是一个令人厌恶的结果,那么,今后在类似情况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减少。

惩罚是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普遍使用的行为改变方法。

《中国教育报》2003年8月10日报道,海口市某学生为了“好玩”,做出了下列“好事”:

这个学生暑假期间在海口市东方广场的某快餐厅打工。8月3日下午2点,他从海口海甸岛沿江西路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突发奇想,想看看人们遇到爆炸事件会有何种反应。于是,他就产生了往快餐店打电话开个“恐怖玩笑”的念头。在查到该饭店的电话号码后,他就在4点左右用公共电话打快餐店的电话,称:“我已经在你们店里放置了两枚炸弹,餐厅很快就会爆炸”。打完电话,他还先后两次到现场围观看热闹。8月7日凌晨,他被警方刑事拘留。按照刑法规定,他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是一个用法律惩处的例子,是惩罚原理的具体应用。

 

惩罚原理和消退原理一样主要是用来减少或消除不良行为的,专业描述说:“在一个确定的情景中,当孩子做出某一行为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一个不良的后果或者是一个令人厌恶的结果,那么,今后在类似情景下发生类似行为的可能性减少。”这个不良的后果或厌恶的刺激叫做惩罚物。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过这样的经历:当我们小时候做错了某一件事情或出现了某些不良的行为,如果它们引来了不良的后果,尤其是严重的体罚时,今后往往就不再做类似的事情了。

但是,惩罚如果使用不当,不仅达不到改变行为的目的,还可能使不良行为加重,或导致其他不良的后果。因此,在使用惩罚时也要注意:

 

(1) 要惩罚的行为必须具体、明确

这样能避免惩罚了优良行为;同时,要惩罚的行为必须是不良行为或应该惩罚的行为

 

(2) 惩罚要及时,在不良行为出现时马上就惩罚。

下例惩罚就是不恰当的:

妈妈在洗衣服,可是儿子在捣乱。妈妈说:“等你爸回家时,让你爸揍你。”结果一周后出差的爸爸回来了,妈妈把前述行为刚讲完,爸爸就动手打了正在好好玩耍的儿子。儿子早忘了一周前的事,被莫名其妙的打了两巴掌,实在叫人想不通,结果自然是事与愿违,没有效果。

 

(3) 惩罚物和惩罚的力度要恰当

惩罚物不恰当,力度不恰当是很难起到惩罚作用的。下述例子就能说明这一点。

1988年秋天,我到杭州出差。我中途上车,没有座位,只好站在走廊里。离我不远的一排,坐着一个年轻的妈妈,抱着一个3岁左右的小男孩。起初,小男孩手拿两支卫生筷子在玩耍,东捣捣西捣捣的。他妈妈说:“别玩了。”(制止但力度不够,不起作用)并用手轻轻拧孩子的屁股(惩罚,但力度也不够),可小孩依旧在玩,他妈妈无可奈何,干脆不管了。结果,男孩不知怎么用力把筷子戳向妈妈的脸。还好捅在了眼皮上,没伤着眼球。这时妈妈急了,顺手把筷子夺过来,折断扔到车外(强烈的惩罚是必要的,但要惩罚的是差点伤了妈妈的眼球这个行为,而不是扔掉筷子)。这一下可不得了,孩子立即哭了起来(他不知道伤着妈妈是错误的,只知道玩具被妈妈扔掉了,这时就是有了两种不恰当行为——伤了妈妈、用不良的哭来表达筷子丢失的态度)。由于车厢内人很多,他妈妈用语言来制止他:“叔叔阿姨要笑话你了,别哭了。”(妈妈的做法又不恰当,儿子做错事情倒要安慰,孩子能有好行为吗)可孩子仍不止声。妈妈只好把他抱到两节车厢的结合部来回走。这时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在他妈妈抱他走开时,悄悄对同伴说:“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狠狠打他屁股。”没想到这话被一个年轻人听到(事后知道是小孩的舅舅),他接过孩子,不由分说就照着孩子的屁股拍了一巴掌,说:“你还哭不哭?再哭还打。”(剧烈的刺激)孩子仍旧在哭,可第二巴掌下去声音已明显减小了,第三巴掌孩子已经不敢哭出声,只有轻声抽泣了。这时小男孩再也不让舅舅抱,回到母亲怀抱中,不但不再哭,反倒一会就睡着了。

 

(4) 把惩罚和其他方法结合起来

在惩罚不良行为时,与正强化结合起来,找出孩子的闪光点——

优良行为进行强化。

惩罚物的选用非常有讲究。家长在选择惩罚物时,一定要因人而异,因行为而异。

 

 

9、 惩罚物

在惩罚中伴随行为出现的不良的后果或厌恶的刺激叫惩罚物,他的种类很多,可以是口头的斥责,可以是剥夺孩子的权利,还可以是给予某种强烈的刺激,如体罚等。

 

按照儿童行为发生后是谁给予的惩罚物,可以把惩罚物分成两个大的类别。

(1) 自然惩罚物

显然,这类惩罚物不是外人给予的,而是儿童做出行为后自然的结果。由于自然结果是令人不快的,儿童在做出类似行为的可能性自然就减少。这可以看作是无意识的自然学习。

我侄子3岁时曾把手放在裸露的电插头上,被强烈的电击了一下(惩罚),他对那种强烈的刺激印象非常深刻。当我拉着他的手再往插头上摸时,他死活也不敢摸了,大吵大嚷地要我放手。后来,他甚至不敢把手放在不裸露的插座上(这是一种泛化)。

在这里,被电击是摸插头的自然结果,但这个结果具有强烈的惩罚作用,以至于一次就知道(学会)了不能摸赤裸的插头。

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行为可以用自然惩罚物惩罚,例如:

不良行为 自然惩罚物

故意吃饭慢 没吃饱就收拾了餐桌

虐待家中的小狗 被狗咬了一口

嘲弄同学 同学不和他玩耍

不洗脸 被同学嘲弄脸上脏

起床拖拖拉拉 上学迟到被老师责问

不完成作业 被老师留校做作业

故意打破玩具 只能玩坏玩具

故意打翻牛奶 没有牛奶喝

攻击其他同学 被同学攻击

...... ......

从学习或改变行为的角度讲,在孩子的某些不良行为发生时,父母以冷静的态度,不加干预地让孩子受到自然的惩罚――尤其是在不会伤及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是一种很好的行为改变策略。这时父母保持平静的心态很重要,如看到自己家小孩惹事反而被其他小朋友欺负时,就应该让孩子接受自然惩罚,不要横加干预人家的孩子。

 

(2) 人为惩罚物

人为惩罚物显然是指行为发生后,外人给予行为人一个不良的刺激或不良的结果。它又分为逻辑惩罚物和反应代价惩罚物。

逻辑惩罚物。逻辑惩罚物和儿童行为的发生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或逻辑惩罚物是行为的逻辑结果。

乐乐喜欢骑童车,但是小孩骑车上马路会非常危险。可是马路比家门口的路又宽又平,对他很有吸引力。爸爸说过不让骑车上马路,但有一次他还是去了。爸爸很生气,惩罚他一个星期不准骑车。

这里“一个星期不准骑车”是骑车上马路的逻辑结果,是逻辑惩罚物。当然,这是一种对权力的剥夺。大部分不良行为都可以使用逻辑惩罚物。

日常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可以选用逻辑惩罚物来惩罚,如:

不良行为 逻辑惩罚物

将口香糖吐在地上 5天不给口香糖吃

在家中使用脏字 妈妈3天不和孩子说话

虐待家中的小狗 把狗送给别人

不吃鸡蛋 不给喜欢的鸡腿吃

...... ......

反应代价惩罚物。反应代价惩罚物不一定和发生的行为有逻辑关系,但是不良行为发生后,行为者必须付出代价。

龙龙经常虐待小狗,多次说教也没有作用。由于他特别喜欢看动画片,于是,父母就采用了剥夺他看动画片的权利,作为龙龙虐待小狗的惩罚物。一次,龙龙又虐待小狗时,父母惩罚他三天不许看动画片,以此就纠正了龙龙虐待小狗的行为

绝大多数不良行为都可以使用反应代价惩罚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