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煤质中学:涉众型经济犯罪最新特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0:45:16

涉众型经济犯罪最新特点

  • 发布日期: 2011-06-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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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紧贴热点,迅速蔓延。

  如近年来,随着天津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迅猛发展,以股权投资基金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经济违法犯罪活动频频出现并大有蔓延趋势。天津市经侦部门相继立案侦办了天津天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凯新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活立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此后,又相继收集到13家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

  2、高额回报,诱惑力强。

  不法分子无一例外地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天凯”案件中,犯罪分子承诺一年期存款月息达到10%;“活立木”案件中,犯罪分子承诺一年期存款月息达到9%。面对如此高利诱惑,使许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参与到此类犯罪活动中。

  3、扩张迅速,涉及地广。

  不法分子通过随机拨打电话、刊登广告、讲座以及利用互联网开设QQ群、微博、论坛等途径,大肆散布虚假信息,迅速聚集人气,吸引群众投资。此外,他们还雇用职业传销者,利用传销网络迅速发展投资者,通过提取佣金鼓励发展下线,使投资群体迅速膨胀。“天凯”公司运作仅短短四个月,参与者达到1.2万余人次,涉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协议金额达12亿余元。近来天津市公安局协助查办的“大连金澳”、“北京迈源国际”、“黑龙江圣瑞”等非法集资案件,都有大量群众参与,损失严重。

  4、行事隐蔽,欺骗性强。

  不法分子往往采取为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将办公地点设在豪华写字楼,以金融机构名义或打着政府机构、政界人士旗号成立公司,借助正规新闻媒体为其宣传造势,参与公益活动、赞助慈善事业营造知名企业光环,与重要领导、知名人士合影并请其题词等手段制造假象。

  5、影响社会,危害巨大。

  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的参与者多为中老年和社会低收入群体,很多人抱着“搏一把”的心态,拿出拆迁款、买断工龄补偿金、养老治病甚至借来的钱进行“投资”,但最后往往面临血本无归的惨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