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无翼鸟52 kkm:郑大一附院30万卖死刑犯“结石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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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一附院30万卖死刑犯结石肾”?

来源:大公报中原新闻中心

2011-05-1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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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何原因使郑大一附院明知肾买卖违法,却大胆为之。不少人质疑,从死刑犯被判极刑到器官“被捐”,有没有“利益链”存在?河南省一位长期从事器官移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因为可供移植的器官奇缺,导致了私下渠道器官买卖的猖獗。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门诊大楼 王少辉/摄

  【大公中原新闻网讯】(大公报记者冯雷郑州电)2010年12月,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下称郑大一附院),在没有按规定和程序对肾源严格检查的情况下,将 “结石肾”分别以14万元和1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河南安阳市滑县万古乡西双庄村村民申心战和河南焦作病人魏海征。

  术后3月余难愈,移植的“结石”肾被查出是病肾后,河南焦作病人魏海征被该院做了“问题肾”切除术,而坚信邪不压正的申心战和家人坚持向医院讨个说法。申心战告诉记者,该院丰贵文教授告诉他们,“肾源”来自死刑犯。

  14万求一

  2010年7月,家住滑县万古乡西双庄村的村民申心战在郑大一附院被查出患有尿毒症,面对突如其来的厄运,年仅33岁的申在亲人的鼓励和医生的建议下,一边做透析治疗,一边等待肾源。

  2010年12月9日上午10点,申心战接到郑大一附院肾移植科庞新路医生的电话,他告诉申肾源到了,要申尽快到医院做肾移植手术。惊喜万分的申心战在家人的陪同下于当晚12点钟赶到郑大一附院。

  申回忆说:“丰贵文教授说肾非常匹配,没有任何问题,亲子关系最高是五个点,而要给我换的是四个半点以上,非常理想,存活年限为5~10年,而且不会影响生育……”。当时他和家人对肾源的来历等都一无所知,医生只给他做了抽血检查就让他做换肾手术。

  随后,丰贵文教授向申的家人讲了肾的价钱,肾16万元,但不能开票,因这是违法的。申描述,家中实在太困难,经他老婆下跪相求,教授答应此肾算14万,“但绝不能对外人说,因还有一个病人跟你们同时移植同一个人的肾……”。

  2010年12月10日凌晨1点多,申心战被推进了手术室,做了肾移植术。术后经家人多方借钱、贷款补足了14万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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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植同一个人的肾的两个患者,左为患者申心战,右为患者魏海征。王少辉/摄

  术后情恶化

  换肾后的申心战绝没想到,这才是他噩梦的开始。术后血肌酐指数一直居高不下,身体多项指标均不正常,主刀专家丰贵文教授却建议申出院回家疗养。

  2011年2月13日,申以“肾移植术后2月余”为主诉再次入院,入院诊断及门(急)诊诊断结果均为申移植术后血肌酐升高。此次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上均显示申的肾功能:血肌酐329 u mol/L。

  记者通过申的住院病历了解到,今次申住院时间为20天,于3月4日出院。

  时隔2日,3月7日,申以“肾移植术后少尿待查”第三次住院。今次住院近两个月。

  入院后,申几乎天天做检查,但血肌酐指数的上升速度让申和家人感到万分恐惧。入院当天,申住院检验报告单上显示:肌酐653.0 u mol/L(参考值58~110 u mol/L)化验标本类型是血浆。

  3月8日,肌酐774 u mol/L(参考值20~115 u mol/L),血清标本类型。

  3月9日,肌酐906 u mol/L(参考值20~115 u mol/L)标本类型仍未血清。除此之外,申的尿素、尿酸、钾、氯、钙、磷、二氧化碳、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等近20项指标均与参考值有偏差。

  3月17日,惊恐万分的申和家人,偷偷到河南省军区直属医院做了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检查报告单显示:右肾9.2×3.3×5.3cm,左肾9.0×3.3×4.4cm。超生提示:1、双肾枯萎;2、右髂窝囊性包块并移植肾动脉狭窄;3、移植肾结石。

  看到检查结果,如雷轰顶的申心战和家人才知道,14万“买命”巨款换来的只是一个“结石肾”。

  申回忆说,他2月份在郑大附属院复查后,医生曾通知他马上做切除手术。此时他才明白让做切除手术的原因。

  遭遇结石肾主治医退钱了结

  2011年2月,申的姐姐找丰贵文教授询问,“是不是肾有问题?”。正在办公桌前整理材料的教授突然提高声音说:“肾能有啥问题?这是死刑犯的肾。”说到这里教授笑着又说:“本来这是保密的……(编者注:对话内容有省略)没办法,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就自认倒霉吧。”

  面对冷漠毫无医德的专家,愤怒的申家收集了足够的证据找教授谈判,丰最后表态说,可以免费再换一个肾,如不愿再做,只要签字便可退12万元。

  经记者了解,当初与申心战同在郑大一附院做肾移植术的另一病人魏海征,花了16万元“买命钱”在该院被换上同一死刑犯的肾,检查发现是“结石肾”已被切除。

  魏的妻子愤怒地说:“‘结石肾’切除了还要了我们10万元。”

  “找肾源太难了”,魏妻感慨万千,“因为供小求大,医院里多少人都在苦苦地等待肾源,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就不想错过。”

  明知违法 肾买卖依然猖獗

  是何原因使郑大一附院明知肾买卖违法,却大胆为之。不少人质疑,从死刑犯被判极刑到器官“被捐”,有没有“利益链”存在?

  早在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开始实施,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据有关机构统计,我国仅患尿毒症等待肾移植的人就有150万,而每年全国只有7000个左右的患者能够幸运接受肾移植。

  河南省一位长期从事器官移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因为可供移植的器官奇缺,导致了私下渠道器官买卖的猖獗。

  据《南方周末》报道,尽管正规医院和医护人员往往是非法器官买卖和移植案例中的重要一环,但在过往中国的司法判例中,少有医院和医生被追究法律责任。

  死刑犯器官被捐有争议

  2009年,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曾明确表示,中国法律并未对器官捐献人员是否是囚犯进行规定和限制。

  但不少法律界人士还是认为,尽管没有法律规定和限制,但对死刑犯器官的处理还是应该以死刑犯个人和家属的意愿为主,不应随意“被捐”。

  记者将继续关注,并发回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