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师范学院:寄宿生食堂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1:43:39

寄宿生食堂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二、采购食品,按要求进行索证,保证食品质量,严把食品卫生。
三、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对身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验收检查必须有记录。
五、食品存放必须做到“三防”、“四隔离”。
六、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七、食品下厨前应留有样品。
八、食品采购应有记录(详记当天购买的食品名称、价格、重量、采购点)。
九、学生交米或缴菜金应及时给予收据。
十、做好寄宿生用餐工作,确保寄宿生吃饱、卫生、安全。
十一、做好餐厅、餐桌、餐椅、餐具等卫生工作。
十二、做好财产保管工作,损坏、遗失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