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战枪魂点卡有什么用:[转载]汉奸后人状告作家索赔十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8:40:58

[转载]汉奸后人状告作家索赔十万

(2011-06-01 08:24:07) 转载原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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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汉奸后人状告作家索赔十万作者:张炜    山西籍作家刘继兴近日遇到奇事,因著作《民国大腕》中的一篇文章惹上了官司,状告他的是大汉奸邢仁甫的三个后人,让他“拍案惊奇”的是法院已经一审判决同是被告的石家庄日报给原告赔款2万元。
    《民国大腕》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书中有篇标题为《抗战时投敌的八路军最高将领是谁?》的文,文章称:抗战时投敌的八路军最高将领是邢仁甫,是河北盐山县人。邢仁甫在任冀鲁边军区司令员期间,残忍地派人刺杀了威望很高的冀鲁边军区副司令员黄骅,后又带着小老婆宋魁玲以及极少数贴身随从逃到天津无耻地投靠了日寇,并他亲笔撰写了《效忠天皇》、《剿共灭匪计划》等叛变自首材料,恶毒地攻击共产党和地方党、政、军领导干部,供出了他所知道的共产党、八路军在冀鲁边区的全部情况。在解放天津时被我军抓获,一年多后,被人民公审处决。
    邢仁甫的后人认为,宋魁玲不是小老婆,是老婆;宋魁玲并没有跟随邢仁甫投敌。他们要求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被起诉的还有中国友谊出版公司、花山文艺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石家庄日报、老年生活报、电影《英雄黄骅》的原作者。
    对于起诉方“宋魁玲不是小老婆,是老婆”,刘继兴认为:邢仁甫与宋魁玲走到一起前,是有妻子儿女的。只有和原配解除婚约,才能证明他与宋魁玲的结合是合法的。起诉方须提供邢仁甫与原配解除婚约的资信证明,否则就无法说明邢仁甫与宋魁玲婚姻的合法性。针对起诉方“当时由原盐山县长周舰波为媒,参加婚礼的有冀南抗日根据地第六督查专员公署专员杨靖远(烈士)”,刘继兴认为不足为凭。婚姻是法定的,不是有个证明人即可。现在的人娶二奶,也是往往叫上一些好友吃喜酒,但根本无法推翻其婚姻实质上的非法性。
    对于起诉方“宋魁玲并没有跟随邢仁甫投敌”,刘继兴称:从邢仁甫投靠日寇残害我党起,宋魁玲一直跟着他,并未和这个汉奸划清界限,这就说明她随邢仁甫投靠日本人是成立的。刘继兴说,那个时代,许多汉奸投敌后,妻子儿女往往不跟其走,划清界限者多的是,这是作为中国人最起码的气节。
    同时,刘继兴认为,宋魁玲在解放后受到的待遇,也是她是否投靠日本人的佐证。
    刘继兴认为,我党党史客观,不容任何人撰改。原告作为汉奸后人不思替先人为历史忏悔,反而颠倒黑白想发一笔大财,很可笑,无异于痴人说梦。法院对石家庄日报的一审判决很不客观公正,有悖于法律的公允。
    据了解,刘继兴为某媒体执行总编辑,出版书籍二十余册,博客点击量近亿。(张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