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茶叶礼盒铁观音:卖什么? 怎么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7:21:14
苏文洋

  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冠名“真维斯楼”成为一周来的关注焦点,其实涉及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卖什么?二是怎么卖?多数人似乎并不反对大学教学设施出卖冠名权,只是认为卖给“真维斯”这个国内二线品牌有辱国内一流大学的声誉。倘若卖给“乔布斯”和他的“苹果”,我相信反对的声音就没有现在这样大的分贝。

  中国早已经全面进入了一个“卖”时代,一个三千年未有的“大卖局”。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有人买卖,包括道德良心、公平正义。在卖什么和怎么卖的问题上,从政府到各行各业还都处于“有政府无主义”或“有主义无政府”的状态。或者说,在“卖什么”方面都达到“博士后”水平了,在“怎么卖”方面还是“学龄前”水平。因为急着卖钱,急着GDP,恨不得把什么都拿出来卖掉。同样因为着急卖钱,出卖什么和如何卖出方面非常缺乏“游戏规则”。别的行业不说,就说教育吧。5月26日《南方周末》报道:长沙多家补课培训中心的学生,是被自己的老师“卖”给培训学校的。很多班主任每年因此能拿到10万至20万元左右的“人头费”回扣,年级主任与校长甚至能拿到30万至40万元的回扣。有的培训中心每年送给教师的回扣费用达1000万元。

  老师“卖”学生,对不对另当别论。我要说的是,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在“卖”,而且“卖”得历史悠久,名目动听。他们叫“择校费”,由学校官方“卖”,老师则无权“卖”。前几天,新华社报道北京择校费今年“卖”到一个名额10万元。如果说长沙教师“卖”的是学生资源,学校“卖”的则是公共教育资源。教育部称未来3至5年不准“卖”了,取消择校费,实际上是公开宣布这几年还可以“卖”,大家赶紧吃“最后的晚餐”。到3至5年后能否不“卖”了,还是换个名目接着“卖”,反正是下一任领导的事情,现在任上的领导在自己任内是铁了心要“卖”的。不卖的任务留给下一任去兑现。下一任领导一定会问:凭什么许你卖不许我卖?这里的问题是公共教育资源该不该以“择校费”名目往外卖?不该卖,现在就应当停止。可以卖,3至5年之后你也挡不住别的领导继续卖。此外,可以卖的话,是公开拍卖,还是私下交易,也就是怎么卖?现在这种“半掩门”的卖法,实在问题太多。

  最坏的是直接卖孩子。5月27日《作家文摘》有一篇文章:《海外收养迷途》。文中说,贵州省镇远县政府被指控把超生女婴从其父母手中没收,强制送进孤儿院,并将她们以3000美元的“抚养费”卖给外籍人士。自2001年以来,镇远县有将近80个婴儿被美国和欧洲家庭“领养”。早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涉外收养的发展,福建、广东等地的个别儿童福利院为利益驱使,不仅大肆搜罗弃婴,甚至公开以1000元乃至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收买,然后以每个儿童收取外国收养人3000美元抚育费的“合法形式”送给外国人收养,几乎把涉外收养商业化,从中营利,借涉外收养倒卖儿童。政府官员和政府办的儿童福利院把有父母的孩子“没收”卖给外国人,这比黄世仁抢走喜儿抵债还恶毒,古今中外历史上闻所未闻。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在上海《文汇报》随笔副刊上读到一篇短文,题目只有一个字:《“卖”》。作者说,在美国电视看到一期谈话类节目,几个妓女和类似余秋雨这样的道德大师围绕“卖”展开辩论。妓女们说,(作者强调是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政客出卖良心,教授、科学家出卖脑力,工人、农民出卖体力,大家都靠“卖”为生,为什么我们出卖自己的肉体被人瞧不起?辩论到最后,妓女们和道德大师谁都没有说服谁,作者最后的结论似乎是,因为妓女们的工作太简单,所以被人轻视。我当时读后觉得这个理由过于牵强。你说“卖儿童”、“卖”择校指标,“卖”学生、“卖”文凭……难道比妓女们的工作更复杂、难度更大吗?也未必。妓女们的“卖”至少没有动用公权力,没有出卖公共资源。我们不准许妓女出卖个人肉体,同时,更应当反对那些打着各种动听的旗号滥卖公众利益、公共资源的行为。当今的中国,有资本的人什么都想买,有权力的人似乎什么都想卖。人们争议“真维斯楼”、“建福宫”豪门会所,以及高速路收费、农村“土地流转”等诸多社会现象,目的都是为了弄清楚:卖什么?怎么卖?J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