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宫女锦瑟华筝乐文:孔令辉“醉打保安”引发四大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51:35
孔令辉“醉打保安”引发四大疑问 (2011-05-29 13:22:10) 转载 

孔令辉“醉打保安”引发四大疑问

     据5月28日《北京晨报》消息   昨日凌晨3时许,奥运冠军孔令辉酒后与一名保安发生纠纷,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保安自称被孔令辉打伤并报警。后朝阳警方证实,在环球金融大厦渣打银行门前,孔令辉与一保安发生纠纷,呼家楼派出所启动联合调解工作机制,经调解,双方已和解。

曾经意气风发的奥运冠军,如今颇为失意颓唐

    《北京晨报》在报道这则消息时,沿用的的标题是《孔令辉深夜醉打保安 刘国梁救场警方介入终和解》。

     但读了这篇报道,笔者却觉得疑窦顿生,迷雾重重:

     第一,究竟是双方发生纠纷,还是孔令辉深夜醉打保安?

     第二,这件事情竟然需要刘国梁救场? 一个“救”字是否凸显事态之严重?

     第三,报道称,孔令辉具体的赔偿金额,警方未给予透露。是否可以据此判定,事情的主要责任应在孔令辉这边?

     第四,既然“双方已和解”,和解的过程和结果有啥不能公开的?

 

     奥运冠军也是人,也会犯错,大家都能理解。犯了错误主动承担责任,知错就改,大家也能理解。把事情真相公诸于众,既可以满足百姓知情权,又可以避免百姓听信小道消息以讹传讹,同时对孔令辉和保安尤其是对孔令辉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育。鉴于此,警方对孔令辉“醉打保安”一事何必如此遮遮掩掩,让大众一头雾水?

《天府早报》对此事的报道

  警务公开,公开什么?公开的就是百姓普遍关心的事情。

     孔令辉是名人,名人也没有特权。孔令辉是奥运冠军,是国球教练,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国家形象。他的一言一行,应该置于全国人民的监督之下。警方把事情弄得如此讳莫如深,让国人疑问重重,只会把事情搞大、搞糟,对警方不利、对孔令辉更不利。反之,警方公布真相,则是对孔令辉个人的最大帮助,也是对国家形象的有力维护。

 

  当今很多事情,其实本身并不复杂。就是因为不公开、不透明,事情才越搞越复杂。这种教训俯拾即是,我们应当深刻吸取。

 

 

 

 

附录:

国乒因“醉酒”而闹事的爷们


1、邱贻可(2003年底)
    2003年底,在广州举行的国际乒联总决赛后,川将邱贻可应几个朋友的邀请外出唱歌、喝酒。酒醉回酒店后,竟然在房间通道睡着了,惊动了主帅刘国梁。邱贻可随后被罚款1万元,停赛半年,留队察看一年。
2、邱贻可(2006年2月)
    2006年2月18日,邱贻可在教练查房后,偷偷溜出了住地,邀约几个在北京的朋友喝酒到凌晨2点才回到球队。他这次喝酒遭到了国乒的重罚,禁赛一年,同时被降入国家二队。
3、孔令辉(2006年7月)

    2006年7月21日,孔令辉在北京驾驶无牌保时捷Boxster跑车与一辆的士相撞,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交通警察证实孔令辉是酒后驾车。当时国乒对孔令辉进行了深度批评教育,并特此规定——全体国乒运动员在集训期间严禁喝酒和开车。
4、王皓(2008年10月)
    北京奥运会后,王皓酒后失态,在西直门附近的腾达大厦门前停车场,欲随地小便,遭到制止后与停车场保安发生冲突。又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喊“我是著名的王皓”。事后,国乒责成八一队严肃处理,并让王皓在国家队内做了深刻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