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的意思:论西安五教授刀下留人的《联名呼吁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20:19:45
药家鑫案件本来是一个十分简单的普通刑事案件,就其案件整个过程披露的情节来看没有太多重大复杂的情节。但是这个案件从发案开始直至二审审判结束整个过程中,我们看到这个本来十分简单的刑事案件却在公众中屡次掀起轩然大波,成为今年司法界和法学界的一个特殊案例。先有关于该案件的“强迫杀人说”到药家鑫是一个“老实的乖孩子”、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有自首情节、法庭当场忏悔”等种种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一句话,药家鑫要被判死刑实在可惜,最好能给他留条后路。
果然,药家鑫也通过种种努力企图来挽留自己一条年轻的生命。他在作恶之后终于看到了生命之对于一个人的价值。他的家庭也通过一系列的努力想为他们这个宝贝儿子留条活路。2011年5月20日,西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药家鑫案,判决没有变动,维持西安中院的一审死刑判决。该案到此大家都以为尘埃落定了,已无悬念。没想到的事总是在人们忽略的地方发生。华商网5月26日报道了一则西安五教授为药家鑫案的《联名呼吁书》要求最高院在死刑复核程序能够对药家鑫网开一面,刀下留人。这一幕猛一看来着实令人感动,但仔细想想这又是哪门子事呢?
药家鑫案件的审判无论一审还是二审都是完全的公开审理。从一审到二审,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按照公诉机关的指控)该案审判的死刑判决的结果体现了司法的公正。那五位教授的呼吁为何这个时候却又半路杀出呢?该案的审理难道真的如五位教授所想的那样是民意和舆论影响了结果?我想只要是一个头脑正常的人在当下的中国司法体系下,就这个简单的刑事案件来讲,根本无所谓舆论不舆论,民意不民意。审判机关就这个简单的案件的审理也不是什么纠结的事,它无需考虑那么多的外界压力,独立审判的原则在该案件中是可以得到足够的保证的。
舆论和民意的风浪最初起于为药家鑫摆好的种种怜悯和同情,这些不同方向和不同人物传出来的声音汇聚到药家鑫这个中心人物身上产生了聚集效应。于是乎,关乎死者和生者的生命价值与法制尊严的冲突就此开始了较量。这轰轰烈烈的声浪一时使这个及其简单的案件进入了公众视野,关心该案的人也都俨然分列了阵势:求情者和痛恨者。但民情和舆论在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度不是一个大问题,但在当下中国的系列案件中似乎确也发生过一定的影响,如许霆案等。
五位教授们感觉到他们作为当代的知识分子在这样的紧迫时刻在良心的驱使下有十分的必要勇敢地站出来,用他们那感人的怜悯和可惜来呼吁给药家鑫一个最后挽留生命的机会。他们扛出了中国大国前进和大国崛起的旗号,扛出了人文主义的旗号,扛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宽容旗号。从其呼吁书中还隐约看见某种带有给国人人文启蒙的良苦用心。
当我读完他们的呼吁书,确实被那种恳恳言辞所触动。但我依然要问五位教授,你们的呼吁书想要改变什么呢?你们以为我们的宽容和怜悯难道只从这个正当的判决的改变就能实现么?你们对我们社会为何不能有你们这样的宽容和怜悯深刻思考过么?事实是:社会可以宽容,也必须宽容。但更重要的是社会首先更需要正义。在一个缺乏正义的社会里你们扯破了嗓子喊宽容是无济于事的,也是可笑的。网民对你们的回应就是最好的回答。
就是从法理的角度讲,你们的呼吁而且希望这种呼吁能改变什么的愿望符合那条法规呢?哪条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你们的这种呐喊的正当性?你们呼吁符合审判监督程序么?(除去法理说以外,你们拥有足够的言论自由)无论你们的名气有多大,声音有多响,在伟大的正义雷声面前它只不过是瞬即被夏风吹散的低吟。在立志打造一个法治社会的今天,在一个急需维护正义的国度,法治就是正义最后的依靠。法治保障的正义不依声音的强弱和发出声音的人数多少而可有可无。在既存死刑的当下法制情景下,一切违法事件必须由法律说了算。在此以为五教授的刀下留人的《联名呼吁书》可以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