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迦奥特曼日语版:雅不可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4:30:52

     世人每值世纪末总有些杞人忧天,谓之“世纪末情绪”。20世纪末的中国呼唤“雅文化”,或是新一轮的杞人之忧?在某些雅人眼中,中国文化近10多年来似乎在向着“低俗”的深渊迅速堕落,需要以“高雅”来拯救中国人的灵魂。然而,似乎“雅”又被当作一个公理性的字眼,随心所欲地使用,却少有人出来质疑一番:雅为何物?

    “雅” 者, “夏”也。古时王畿内方言,称为“雅言”;宫廷中宴飨祭祀大乐,名之“雅乐”;规行矩步之文人士子,谓之“雅儒”(与“俗儒”相对而言);文人赏玩之瑙玉古董,号为“雅玩”。凡事、物一冠以“雅”,便平添了规范、神圣、永恒、严肃等超凡脱俗的性质,譬如近古欧洲某国王偶然穿了一双黄袜子,宫廷内外争相仿效,就成了贵族不可或缺的雅饰之一。爱德华时代视女性苗条为雅,英伦淑女不惜吞食涤虫;江户时代以着和服为雅,日本责妇宁肯袖大招风、冻得鼻头通红而不易它服。问雅之为何物,直令人以性命相许?

    雅文化是历代统治阶层(包括文人士大夫)认同的标识物,如同当世之“大款”,以名牌西服、高级轿车、移动电话、豪华住宅、娇俏“小蜜”为标识一样。为保护其阶层利益,贵族成员之间固然要以“雅”为凭相互认同;向往并企图攀入这一阶层的人,也必须以“雅”为敲门砖,方可望被接纳。自隋开科举,穷儒寒士进阶宦场、博取功名的唯一通路,便是“皓首穷经”,读熟嚼烂“四书五经”这个雅文化最高范本;对黄金屋、千锺粟、颜如玉的攫取,必须以绳床冷灶的煎熬、悬梁刺股的苦痛为代价,最终脱胎换骨地全盘接受雅文化。可以说,正是以阶层地位、物质利益为诱饵的科举制,形成并强化了中国文人(包括部分低阶层成员)的“高雅”情结,使之吊在歪脖“雅”树上自虐而又自傲,乃至走火入魔——即如堪称“雅痴”的明代沈羲父,论词严分雅、俗,崇奉“无一点市井气”;写词力求“下字欲其雅”,远避人所共知的日常语言。其作《乐府指迷》曰: “炼句下语,最是紧要。如说桃,不可直说破桃,须用‘红雨’、‘刘郎’ 等字。如咏柳,不可直说破柳,须用‘章台’、‘灞岸’等字。”此语即出,直将柳永、东坡、易安、稼轩诸词圣,统统撵出大雅之堂。

    不光文人雅得酸涩,仰慕贵族的市井小民、商贾娼妓,也朝思暮想以风雅为度牒,去与高阶层认同一番——或图分一杯羹,或单纯满足一下虚荣。唐宋妓以文人士大夫为主要恩客,故尔吟诗填词、琴棋书画便成为她们与文人交际认同、维糸郎心的特殊纽带。此举并非仰慕“精神文明”,而是为稻粱谋的手段,非如此难以求生。然而青楼文化由此成为唐宋雅文化的一支生力军,翘楚之才灿若星群。风雅芝尤者,唐有蜀妓薛涛,“辨慧工诗,有林下风致,”频频与当时诗坛巨擘如元稹、白居易、刘禹锡、张籍等诗歌唱和,以其诗、书、彩笺风靡当世而人称“女校书”,二三流文人雅士差堪入其法眼。宋有天台营妓严蕊,“善琴弈歌舞,丝竹书画,色艺冠于一时。间作诗词有新语,颇通古今。”彼曾于狱中口占《卜鼻子》(“不是爱风尘”)一首,传为千古绝唱,收入各类宋词版本。

    商贾、市民的附庸风雅,较之青楼又等而下之。明中叶以后,资本主义萌芽,商贾大盛。商贾大多出身市井,随经济地位上升,他们一方面摄于千余年“重农抑商”观念的余威,在主流文化面前摆脱不掉根深蒂固的自卑;另一方面又被日渐膨胀的家私壮着底气,欲用金钱来改变自己卑微伧俗的形象。于是,背着市民文化这个卸不掉的重负,向着素所钦羡的高阶层奋飞,企图沐着高阶层文化(“高雅文化”)的辉光,摇身一变为“上等人”。然而这种力所不逮的负重飞行,难免成为一场滑稽怪诞的表演——他们既无文人士大夫穷经究理的熬炼,自然触及不到旧有雅文化的精神内核,也当不成旧主流文化的真正载体,只好皮毛地模仿贵族和文人的生活方式,以物质的炫耀来自别于微贱、认同于“高雅”。于是产生了暴发户所特有的“高雅文化”包装——鲜车怒马、高屋华服、选妓征歌、左拥右抱等等,囊里多金的炫耀成为他们自诩高雅的直观标识。

    然而这种赝品的“高雅”终于压倒了旧有的高雅,因为旧有的高雅也是赝品。抚琴赏鹤古谓之雅,原是有钱且有闲的人(多系士人及仕而为官者)弄出来自相认同,而与农、工、商等“低阶层”相区别的标志性行为。琴是乐器,鹤乃飞禽,与瓦罐、乌鸦只有种类差异,原无贵贱、雅俗之别,只因琴系士子专擅、鹤由贵人独赏,琴与鹤由此借主人地位成为“雅”文化符号,主人亦借此符号成就“雅”人(高阶层成员)之身份——此即符号与其指代物的关系,二者意义上互相依存,价值上共同提高。土财主、暴发户之所以让人低看讥讽,亦因其不懂得或不擅用这类既有符号,故而屡屡弄出些“清泉濯足,花下晒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的煞风景事体,还自诩高雅之举,徒惹正统雅人撇嘴冷笑。然而凡事需反过来想想。设若周公制礼时有言在先:开科取士必以击缶为试,宗庙祭祀必以乌鸦为使,后世又当如何?文人雅会赌技以击缶,官宦清赏竟夸以鸦肥?那么,宋赵抃携琴鹤入蜀之雅闻,当传为俾士人羞与为伍的恶俗之举。亦由此可见,“雅”系人为镌刻于某种文化之上的价值标签,雅文化的价值之“高”不在自身,而在其指代物——隶属其上的社会高阶层。高阶层成员以自己的文化类型为价值尺度,预先赋予其以“雅”为概念的最高价值;再依恃其掌握的巨大社会权力,迫使其他阶层承认“雅文化”的价值超乎其它阶层文化的价值之上——此即“高”与“雅”联缀为偶的实质性缘由。一言以蔽之:雅文化即高阶层文化;雅文化之“高”,并非状其自身结构或精神内涵的固有价值,而是缘自承载这一文化的阶层的社会地位之“高”。

    今人愚昧,将“高雅”当作文化符号标示自身的价值属性。无论音乐、文学、诗词、戏曲、美术,都要弄出个不共戴天的雅俗对立来。读过几本书的人固然惟雅是尚,即吟过几句“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听过几首“小奏鸣曲”,进过几回歌剧院,说得出诸如曹雪芹其人本名曹霑、贝多芬终身未娶、梵高割耳朵赠情人等典故者,也顿添雅人的矜持,对市井俗人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面孔,时时念叨要弄出些“高层次的建树”来“提升”芸芸众生,甚至于把能否被“提升”定义为“人之所以区别于禽兽”的界限(记得文化学常识将人与禽兽的界限,定义在“能否制造和使用工具”上,不知谁对谁错?)。这些雅人大概忘了,今日视之为高雅的“经典”,无一不是源自俗人创造。近世忝列大雅的小说、诗、词、曲、戏等,若论及出身,不外宋元话本、十五国风、“词为艳科”、市井俚曲、俳优杂剧之类,那时的雅人是不屑与闻的。有“一代文学”之称的词,起于唐代市井小曲,至宋初仍因身份卑微而称“诗余”,不为雅人尊重。“如果把诗比拟为华服艳装、举止矜持的闺阁命妇,则词便犹如随俗雅化、冶荡轻佻的小家碧玉,所有不能在诗文当中流露的狭邪放诞之情,暧昧缠绵之意,尽可寄寓于词,而不必稍存顾忌。”在庙堂拥笏端冕以满足身份感,到青楼纵情声色以满足性之欲,原糸传统雅人习以为常之双重人格表现,不足为怪。然而一旦满足了声色之欲,回头便将给予他快乐的可怜女性贬抑得一无是处,则足见雅人入骨的卑琐虚伪。今日的某些雅人,私下里把金庸、琼瑶乃至色情小说看得津津有味,转眼便白眼一翻作清高状,斥之低俗而欲捧杀或“提升”之,是否仍有昔日雅人狎妓之遗风?论及人格,恐尚不及战国时魏文侯、梁惠王之流,至少他们能坦陈所感,不自欺欺人。

    或曰:文化和艺术,总有个文野、精粗、繁简的区别,总有个美丑之辨吧?答曰:这些区别是有的,但它们与价值无关,也不能作为雅俗分界标准。譬如音乐,孰可称雅?“天子之乐为雅”(《左传》),“朝廷之音曰雅”(宋·郑樵《六经奥论》),说得很清楚,“雅”是隶属统治阶层的音乐的标签。贴以“雅”签的音乐,是以统治阶层成员之社会等级为标志的,其价值与这类音乐之结构的文野、精粗和繁简没有牵连,而仅与其指代对象有关。

    孔夫子对此名实之辨早已交代得很清楚: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意思是,“(雅乐这种)音乐的所以重要,不仅仅由于它有钟鼓等乐器的声音,”而在于它是周代贵族阶层的明显标志。这个标志与其指代物构成可逆判断关系——只有贵族才能享受钟鼓之乐,享受钟鼓之乐的必是贵族。至于这种音乐好听与否,精致复杂与否,倒无关紧要,否则齐宣王也不会容南郭处士之类混匿廪食,魏文侯之类老实人也不会向人抱怨:为何我正襟危坐恭听古乐会生怕睡着了,而听郑卫之音却无一丝睡意?

    不独中国如此,被某些雅人视为高雅典范的欧洲古典音乐,其价值也不在其结构或内涵本身。

    据肖伯纳翁披露,欧洲的不少贵族绅士淑女,为了在大众眼中标榜其高雅身份,宁愿不辞劳苦地坐在音乐厅里打瞌睡。这与前述可逆判断是一个道理:作为贵族阶层的一种特定生活方式,涉足于歌剧院、音乐厅之类“高雅”场所,是老爷太太们为标榜其社会等级,而不得不苦修的一门功课;反过来说,能坐在歌剧院包厢里听咏叹调这一事实,可以证明听者是大有身份来头之人。至于能否听懂,爱不爱听,倒无关宏旨,尽管在包厢里扯扯闲话,打打瞌睡好了——要紧的是让大家看见你“在场”。

    或曰:你说雅俗没有高下之别,如何理解历史上“由俗入雅”的现象呢?

的确,“由俗入雅”(也有“由雅入俗”)是文化史和艺术史上一个常见现象,这一现象存在的原因不是雅人们所谓“审美趣味的提升”,而是阶层地位的变更和统治阶层的利益需要。

    首先,各社会阶层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生产力发展而沉浮不定的。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都意味着阶层地住的更迭。一个由被统治而蹴升为统治地位的阶层,固然要不可避免地部分继承前主流文化,更要力图将自己原处于从属地住的亚文化提升为主流文化。

    汉武帝之所以将秦、楚之讴入乐府,与其阶层出身(乃祖刘邦原为秦末征修皇陵的囚徒)不能说没有关糸。以近现代为例,《东方红》音乐原糸陕北农民所唱的、俗得不能再俗的民歌《骑白马》,随着劳动阶层蹴升统治地位,尽管该民歌的音乐结构并无实质性变化,也未见哪位雅人将之划入通俗音乐范畴。“审美提升”之论,依据又何在呢?

    其次,历代主流文化(即“雅文化”)都是来自占人口大多数的低阶层民众的创造。隋唐宫廷十部乐中,唯一可称国粹的“清乐”原系南方的民间俗乐,但它随后被用来作娱神之用,于是成了“雅乐”,被隋文帝称作“华夏正声”。在西方同样如此,施特劳斯家族的乐曲,当初在维也纳沙龙一开始也是叫人惊骇的“摇滚”。俗乐的变“雅”,归根结蒂取决于其是否为统治阶层认可接受,并改造而为己用,却不是取决于其结构的精粗繁简。“朱弦疏越;一咏而三叹”的寡淡音声,只要为王室宗庙祭祀所用,即为至高无尚的雅乐;而复杂精致的郑卫之音,只因未能跻身庙堂,便被斥为靡靡之音。雅与俗的价值标准,除了阶层血统的贵贱,哪有什么道理可讲?

    雅俗之争历两千多年,迄今未有终结,本文亦不可能做什么结论。打住之前,想到20世纪文化人类学的一个对待不同文化(包括不同阶层文化)的价值观——各文化价值相对,无高下优劣之别,此谓之“价值相对论”。这个欧洲人从殖民统治失败中悟出的道理,对当今持“雅文化沙文主义”的雅人来说,未必没有启迪意义。

    雅俗文化相互垢诽却又长期并存,以文化学眼光看,乃由于它们对各自所属阶层具有不可替代的文化功能。社会阶层一天不消失,雅俗文化就永远不会融而为一——雅文化既不会因所谓“消费经典”而消失,俗文化也不会如某些雅人幻想,被“提升”而变成“高雅”。

    明智的态度,是平等地看待与对待分属不同阶层、担负不同社会功能的亚文化,认识和承认社会文化变迁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不要存此高彼低、此精彼粗、此文彼野的血统或门派之争。

    尤其是某些自诩“精英”(颇有不少名实不符的半瓶子醋)的雅人,须放下架子,多研究问题,不必为了标榜自己,动不动就弄出些杞人忧天的世纪末预言来,让人雅不可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