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迦奥特曼希尔巴贡:高人:又来“添乱”并“帮倒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6:40:26
  高人:又来“添乱”并“帮倒忙”作者:高人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5-27 

  一

  今早6点,登陆凤凰网和网易,都见有《西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的报道,网易有1万5千多人参加讨论,留言20多页,几乎是骂声一片。

  但报道很快便从首页蒸发,8点许,在网易只能经过搜索才能找到--报道还是那个报道,留言却只剩下了区区10多条。

  两家知名网站此举,或许是奉命行事?

  二

  五教授《刀下留人--不仅为了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的呼吁,看似吻合高法的“慎杀”精神--“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许这也正是激起五教授“知识分子的良知”,促使他们勇敢“站出来”的外因,有着与醉驾者因高法副院长“醉驾不一定入罪”之说便觉“有戏”的同样心态?

  随“主旋律”拍节起舞,按说不该“被冷落”如此。

  殊不知,这正是教授们“书生议政”所带有的“书生意气”,不啻“添乱”。

  因为,当今中国,盛世之下,其实难副--天灾人祸,贫富悬殊,腐败猖獗,民生维艰,官民对立……,导致民怨沸腾,戾气充斥,点火就着,如同抚州的连环爆炸。

  危机如此,药家鑫被判死刑,已经过两堂会审,只待高法复核了,稍有不慎,并非没有引发燎原的可能--突尼斯小贩自焚,竟点燃了北非的冲天大火,便是例证。

  有赖于“维稳”手段的厉害,这样的事情在中国难得发生,但执政者亦不得不防患于未然--此前,为药家鑫乞命、还有废除死刑之论,已经犯了众怒,如今,怎么能由着教授们再次向“民粹”发难?

  这也正是“维稳”的题中之义。

  总之,五教授的呼吁,显然不合时宜,不该扩散。

  三

  五教授的呼吁,非但没有新东西,反而有着“法盲”之嫌--经过两次庭辩,法院已认定药家鑫“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王姓教授怎么还拿“药家鑫有自首情节”说事儿,作为免死的理由?!

  况且,“慎杀”不是“不杀”,只是“少杀”,高法不是还明确说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么?

  尤其不应该的是,王教授声称许多人“对真相根本不了解,很多细节公众并没有看到”云云--经过调查取证庭辩庭审,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事实的“真相”确凿“细节”清楚,即使其他事情的“真相”和“细节”不是尽人皆知,也不足以改变法庭认定的“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

  四

  王教授最大的失误是,竟然认为“药家鑫案的审理并不是在一个很公平的舆论环境中进行的,被社会舆论所影响”,却忘记了下面的事实--

  西安中院在一审药家鑫案时,竟请来药家鑫学校的几百名师生旁听,违背了“与所审理的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公民”规定,尤以向他们发放《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就“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和“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建议”两个问题征求意见更为不妥,以及央视请来犯罪心理专家,对药家鑫杀人所作匪夷所思的“习惯动作”解读,并广而告之药家鑫的悔恨求饶等,与报道被害人一家悲哀的“吝啬”,相成鲜明对比。

  这些,对于死者张妙及其家人来说,倒是不折不扣的“不是在一个很公平的舆论环境中进行”。

  五

  其实,药家鑫活命的希望本来就十分渺茫,但还是有着“死人放屁有缓”的一线希望。

  但鉴于客观、特别是由于主观的原因,都会把他送上不归路。

  客观原因是指,如今的贪官,贪赃数额竟也与时俱进,动辄上亿乃至更多,却大多被判了“死缓”,而“官二代”撞死人后有恃无恐口出狂言、“富二代”则是财大气粗不以为然,激起天怒人怨,导致莫说是“取消死刑”了,就连“慎杀”,都被视为不过是将“死刑不上权贵”的“潜规则”合法化的把戏罢了。

  主观原因,是说本来就是“死马当活马医”的事情,结果被一些聪明人给彻底治死了。

  首先是药家鑫父母,令人不可思议的始终不肯露面,登门道歉,负荆请罪,积极赔偿,如此轻易放弃求得被害人家人原谅的机会,断了他们放药家鑫一马的念头,也激起了公众的义愤。

  这就难怪被人疑为幕后活动了。

  至于律师的“激情杀人”说,专家下意识“按键”杀人的轻描淡写,特别是药家鑫学姐的谁让“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我要是他,我也捅”的帮腔,都犯了众怒。

  如今呢,在沈阳市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被判死刑引起舆论大哗的情况下,却不见五教授“为了良知必须发出声音”,呼吁“人文复兴”,质问社会“我们一定要他一命偿一命吗?因为他弄死人我们就一定要弄死他吗?这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方式是否是最文明的方式?”

  态度如此分明,并一味指责“大多数人的义愤只是一种朴素的想法,但是不一定是理性的,不一定是符合法治精神的”,“一些人故意夸大事实,对事件进行渲染,公众看到的都是一些煽动性的言论,从而引导和利用了公众舆论”--说这些固然是五教授的权力,但也把这些人推到了张妙家人一边,逼着他们会众口一词地重复王辉那句撼人的“药家鑫必须死”了!

  这是民意,也是特色法治的第二位“至上”,权衡利弊,谁都得认真考虑。

  对药家鑫来说,这不还是“帮倒忙”么?

  这么不懂政治,这么不了解国情,这么多的破绽,真不知道都是些神马教授。

  六

  有网友说,即使取消死刑,也不能从药家鑫开始,要从夏俊峰开始。

  --这话的后半句说的不对,因为,夏俊峰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正当防卫”;如果有罪,那也是“防卫过当”之罪。

  七

  此篇仅是对五教授的异议,我对取消死刑,对药家鑫案,对药家鑫的命运,态度一如既往,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