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兴安旋耕机厂:刘志权:村支书被刑拘警方应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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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权:村支书被刑拘警方应给说法

2011年05月26日 07:4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刘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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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位村支书,他受任于非常之际,带领新班子,收回村里被以各种名义非法侵占的土地,治水患、通渠坝、修马路,使村里面貌焕然一新,被誉为“能人”和“乡贤”,成为市里宣传的典型。但就是这样一位村支书,广东汕头新厝村的村支书黄茂廷,却在办公室遭到围攻,被当地警方先以“保护安全”为名戴上手铐,旋即又以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刑拘。

黄茂廷的所作所为,容易让我们想起上世纪80年代名噪一时的文学人物,《新星》中的李向南。小说在塑造大刀阔斧改革的清官形象的同时,也向我们清楚地表明了,但凡改革,必有阻力。但黄茂廷毕竟不是文学人物,他生活在现实中,只是一名权力微不足道的村支书。他要面对当地小环境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制度现实。

纵观整个事件,不妨追问,黄茂廷2008年起收回非法侵占的土地,但是,侵占土地者是谁?幕后有没有人支持?再比如,从2009年起就不断有举报材料,而经三级纪检机关联合调查没有发现问题,那么,这些幕后人到底是谁?所有这些,我们并没有看到相关报道。但村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叮嘱不要透露其姓名,以免“性命难保”,这极度小心的态度,更加深了人们的疑问。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个案例中,“警方”再一次以不应有的形象出场。同样的“警方”,曾经跨省追捕、曾经赴京抓记者,也曾经直接把写了几首讽刺打油诗的教师逮捕入狱。这次,他们用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拘捕了一位村支书。

且来听听专家的看法——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会员张平在了解黄茂廷的案件后指出,这起案件事实上根本就不应该成立。张平说:“聚众斗殴犯罪起码是要有主观的犯罪故意,而黄茂廷找人陪同自己的目的只是要保护自己,根本就不存在主观上斗殴的故意,所以他不应该构成犯罪。”不知当地警方对此事后续还会有何说法,我们惟愿别再以“领导去开会了,没法联系”来搪塞。

经验告诉我们,毒瘤只要不清除干净,必然会卷土重来。遭受损失的势力必然会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同盟,如果改革者没有有力的制度支持,难免面临权力风险。

村支书黄茂廷所处的历史背景是村民自治的持续改革。但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如果不能从制度的层面斩断“警方”背后的基层权力之手,那么在有效的法律体系建立之前,黄茂廷事件将严重动摇村民自治的信心。民众信心的破坏很容易,重建则很难。在基层政府的层面,如何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是刻不容缓的大问题。黄茂廷事件如何处理,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