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种族歧视:南方周末 -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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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好政策与坏政策
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一届年会上的发言,2011年2月21日,作者:张维迎
(原文摘编)一个政策我们认为是好的,但是效果总是不好的话,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该用什么标准来判断?
普通人与经济学家在这方面是有区别的。普通人评价政策是基于政策的目标是善的还是恶的,比如一项政策,仅仅是声称要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工资,增加就业、福利,控制物价……大家就可能说好。经济学家进行政策评价不是这样的。在政策的社会价值上,经济学家不比普通人有更多发言权。经济学家评价政策的第一个标准就是政策的结果是与政策的目标相一致还是相反。比如说高税收政策不好,是因为其抑制了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创业,阻碍了经济发展;说过去两年用扩张性的政策刺激经济不好,是因为它鼓励了企业家做错误的投资决策,最后一定会导致经济衰退、经济危机。经济学家评价政策的第二个标准是,同样的目标,是否可以付出更低的成本,或者有更好的替代。第三个标准,企业家的决策一定基于对消费者的支付决策的预期而非政府的偏好。
那接下来,为什么政策的目标非常善良,但是有些政策结果很不理想?因为,社会当中每个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偏好和自己的信息,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都在利用政策,而不是在执行政策,而很多的政策制定者是被动的,政策一经制定,每个人都会按自己的意图去做。如果政策考虑不周,结果就会导致政策偏离其初衷。比如,诱导企业家寻租的政策不是好政策,这一类政策前提是政府官员比企业家更明白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但这个假设完全不成立。产业政策经常变成了,政府官员利用产业政策分配资金,企业家怎么跟政府搞好关系,怎么编制可行的方案然后获得政府的补贴。再比如:任何增加政府控制能力的政策,包括财政的能力、资源的能力、土地能力等等,其实都不是好的政策,我们用行政的手段控制价格包括房价,都不是好政策,因为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为什么这么多坏的政策总是在泛滥?大致两个原因,一个是基于无知或者坏知识的政策,比如计划经济的政策,我们追求计划经济的目标很高尚,但是因为我们无知,我们不知道一个经济究竟怎么运作。第二个是基于利益,也就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导致的坏政策。企业它的问题出在哪?问题是按照市场的规则你追求个人利益但是还必须要为别人创造价值。我讲的利益的坏政策就是这些政策导致的不是为别人创造价值而是通过把别人的收入拿到自己的手里获得收益,所以是坏政策。
我们知道改革前十年,八十年代是理念战胜利益,就是我们相信了东西,尽管有阻力也要推行,所以我们改革取得了进步。但是看看现在,现在的情况基本上是利益战胜理念,没有多少人在谈理念,几乎所有的政策都出自各个部门自我利益的保护。如果这个情况不能得到扭转,那么未来我们不能太乐观,为什么?大家看一下既得利益是非常非常强大的,我们很多既得利益一般都打着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外衣。这样我们很多老百姓就变成既得利益者的人质。真理由此就变得非常脆弱。八十年代我们很多有理念的干部,那时候比赛谁在干事儿。但是现在比赛谁在不干事儿,因为越不干事儿越安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或许我们未来的改革只有在真正的危机出现之后才会发生,当然这是我们不大愿意看到的,但是历史经验证明也许我们只能如此,我们只有等待。
【推荐理由】为什么动机良好的政策,最后却往往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也就是俗话常说的,好心办坏事?张教授在此给我们提供了一套经济学理上的说明。坦率地说,当很多人管“专家”叫“砖家”,或者把“教授”称“叫兽”时,的确存在不少的冤枉。毕竟,普通人不掌握专业工具,他们更多仅依靠感觉进行评判。从这个意义上说,张教授本文也做了一件有意义的启蒙工作,他教给许多人,该怎样思考一项政策究竟是好还是坏。
No.2清代如何处理拐卖儿童致残行乞
《南方都市报》,2011年2月20日,作者:四一
(原文摘编)明清文史记录中留下不少拐带儿童致残行乞的记录。清朝如何处理此类犯罪呢?按《清律》,这类行为被列入“十恶”第五“不道”中,犯者凌迟处死,不可赦免。不过从历史记载中也可以看出,严刑并未彻底消除这种恶行。毕竟,法律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极重要手段,但不是惟一手段,有时也不是终极手段。如果赤贫状况不能得到普遍解决,如果社会道德伦理不能普遍改善,始终有人铤而走险。
幸好,清政府没有因为个别恶行存在,就全面禁乞或禁童乞。据学者杨恒研究,清有相对完备的乞丐管理制度:比如选立丐头为管束之人;查造丐户牌册;驱逐少壮乞丐,设立栖流所;安置老幼乞丐,禁止散处。前两项,主要涉及一地乞丐的管理。至于少壮乞丐,理论上清政府是不许其存在的。一般的做法是将少壮乞丐遣返回原籍,迫其劳动就业。
对老幼乞丐,清政府则实施带有一定福利色彩的政策,在各地设立栖流所集中安置。政府会拨出一定款项,给予所内之人救济。譬如乾隆时,京师五区共设有六处栖流所,每年由户部拨出银两,安置乞丐。
清政府虽无今日之公共管理理念,在打拐与乞丐救济管理上却不失清醒。首先,清政府将打拐与乞丐救济管理分开,并未混淆。打拐则用严刑峻法,救济管理则纳入公共政策。其次,清政府将乞丐的救济管理设为日常工作范畴,而非谁谁谁的一时心血来潮。此外,士绅社会也为政府无力或无暇顾及的救助乞丐之慈善事业提供了强有力补充。最后,清政府乞丐救助管理制度设计上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将乞丐人群细分,老幼者救济之,青壮年改造之。尽管在实际上执行中会有这样那样的偏差和问题,但总体视之,清代的乞丐管理救济制度较此前历代更人性化,活儿更细,也更先进。
【推荐理由】本文再次提供了一个以史为鉴的样板。排除封建剥削专制、家天下这些大背景不论,就事论事,今天国人关于打拐与禁乞之论,也不见得比前人高明。
No.3限购,能否更聪明一点
21世纪网,2011年2月18日,作者:唐学鹏
(原文摘编)剥离掉投机式需求,并增加可控性供给,这当然是恰当的政策。但基于“身份控制”的限制行为或许真能猛烈地剥离掉投机需求,恐怕也会伤害了想很快在北京生根发展的外地人。那么有没有一个聪明的办法呢?那不妨来看一下买房是如何演变成投机的。
将房租看作是房价的利息流,存房子跟存钱并无差别。最近一线城市的房租回报在3.5%左右,表面上看存房子的利息低于五年期存款利息,但其中另有关节。存房子,往往是二套才有投资意义。如果二套房的首付50%,那么即使存房子的利息(房租回报)只有3.5%,但是投资者在开始阶段只用房子总价的一半就获得这3.5%,实际意味着存房子的利息是7%。当然随着按揭还款的继续,付的本息越多,那么存房子的总体利息水平也是逐渐往下降的。当然,如果首付越高,也就意味着存房子的利息越低。
沿着这个思路,如果把现在的“禁二禁三”转化为“购买第三套需要付全款”,而且第三套以上不可再抵押,那么购买者就会思忖,“我花了总价去买房子,但它带来的利息流要低于5年期储蓄,我是否合算?”
这轮房价如此疯狂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泛滥的货币政策,它创造了通胀魔鬼,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提高利率来制服这个魔鬼。因为通胀会提高名义的租金回报,如果储蓄利率不能同等程度地上调的话,那就表示存房子更划算了。如果大力压缩杠杆率的同时,再提高储蓄利率,让其能够稳定地战胜CPI,那么我们将看到高房价受到资产选择理论的“两面夹攻”,一面是它必须要沉淀全款,一面是储蓄利率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了。另外,利率上调也会导致存量房贷款利率成本上升,持有成本上升,我相信,投机客的脑子是非常聪明的,他们会迅速领悟这中间的机关。
【推荐理由】高明的政策,不是政府拿着刀枪棍棒强迫民众不去做,而是“诱导”民众基于个人利益理性地选择放弃。如果说在No.1中,我们只是在理论上区分了好政策与坏政策,那么感谢本文的作者,又给了我们一个实实在在的例证,即“更好的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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