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击的巨人故乡:言论:真维斯楼有了,下一个还会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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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维斯楼有了,下一个还会远么?
来源:中国经营网  时间: 2011-05-24 10:36   作者:王亚煌 
 
      实际上,胡乱出售教学楼冠名曝出了中国大学最大的一个问题是产权不明。清华大学陡然多了一个“真维斯楼”!昨天下午,这条消息忽然在微博和人人网上传开。不少清华学生发现他们的第四教学楼被更名为了“真维斯楼”,纷纷拍照上传到网上。而清华大学和服装品牌忽然有了这样的联系,也让很多网友表示“不能接受”。(人民网)
  不过清华大学不这么认为,据报道,其实早在多年前,清华就已经有了企业冠名的先例,如比如新闻学院的楼是宏盟楼,还有一个新建的清华—罗姆电子工程馆。只不过无论宏盟还是罗姆都是其冠名建筑相关行业的企业,甚至是比较知名的。而真维斯楼就让大家很不认可了,说白了,真维斯不过是一个活跃在二线城市的品牌,距广大莘莘学子心目中的国际大品牌还远的很。很多清华学子也在抱怨,好歹也整个阿迪楼、耐克楼,弄了个真维斯楼实在太掉面子了,都不愿意去那里上课了。   而如此冠名的危害也是很大的,特别是在清华又一次荣登亚洲大学排行榜内地第二的位置之后,其在全国范围内的示范能力是很强的。不难想象,广大地方高校校长们一看原来还有这等生钱妙事,必然纷纷效仿,今天我们看到的还只是真维斯楼,明天就会风吹草低般出现杜蕾斯楼、妇炎洁楼、安尔乐楼、甚至是不孕不育医院楼。如此,学生的对话也会变的很有趣:“喂!今天送爸妈,黄金酒那边有课吗?”“没,不过别忘了下午去无痛人流楼考试。”可以预见,这些也许只会出现在笑话中的场面,在百年名校清华的推动下即将在神州大地上成为现实。  不过话说回来,实际上,胡乱出售教学楼冠名曝出了中国大学最大的一个问题是产权不明。一直在谈教育体制改革,其实首要先解决的问题就该是产权问题:一所大学的产权究竟是教育部的,国资委的,当地政府的,还是全民所有的,抑或是大学自己的,没人能说得清楚。问题长期存在的结果就是,大学校长是任命的,大学教研经费是上面批来的,但大学自己的盈利所得却大都是自己的。所以我们看到,一些著名大学甚至不惜违规招生获取利润,大量大学都开设了形形色色的以赚钱为目的的培训班,部分大学卖了自己地又去租地教学,甚至还曝出过某强势名牌学校用教育用地的价格购买到土地后再卖给开发商的。而在这种全民捞钱,很多大学恨不得赶紧找个公司捆绑上市的背景下,真维斯楼的出现也就不奇怪了。  因此,在真维斯楼的阴影下,我们还是应当把高校产权问题摆到台面上来尽早解决,明确高校产权,把高校的收入上交产权部门,产权部门再按高校上报的预算和其他需求分批给予经费为好。高校毕竟是不应当作为一个赢利机构的,而更应该是一个纯粹的学术机构。要真是沦落到需要靠出售每栋楼的冠名权来获取学术经费,那么其上级产权部门也是该负责任的。  另外,也给国内的“真维斯”们一个建议。用企业名来冠名楼宇,不但不会起到宣传作用和流芳百世,反而会因为驴唇不对马嘴,遭致社会、学生的反感。笔者认为,倒不如把这部分钱拿出来给学校用作专项奖学金。比如真维斯做服装的,就可以和学校联合额外设立个真维斯奖学金,给每年班服设计比赛的获奖者;做传媒的,可以搞传媒设计奖学金或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做餐饮的,也可以搞个“让学生吃饱再学习”活动,给予贫困学生助学金。  总而言之,这投入的钱最好能直接的花在学生身上,而不是被高校的管理者私分了当作福利,或者花到了看不见的地方去。而名目繁多的专项奖学金,也是国际知名高校常见的景象,这既对高校学生有持续不断的贡献,也对树立企业品牌和声誉有很好的作用,并且还为企业积蓄了一定人才储备,国外一些专项奖学金优秀获得者最后往往在免试的情况下被该企业录取,形成了学校、学生、企业的“三赢”。  最后,再对清华们来说,笔者认为冠名可以拿教育科学名人冠名,也可以翻翻四书五经,从《诗经》里找点词来冠名。比如“行知楼”就很好,哪怕是像某校用彩虹颜色命名搞出个青楼来也是可以接受的。而企业冠名实验室可以,冠名教学楼目前还是不要了吧,因为就笔者来说,是死都不会去“杜蕾斯楼”上课的。     王亚煌 中国经营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