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文学史 南开:档案费是否减免仍待调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06:31:25

人事部门答复人大代表“关于取消档案管理费”建议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蔡志军) 我市人事部门近日答复人大代表关于取消档案管理费的建议称,取消或减免档案管理费仍没有最后确定。这意味着许多人盼望和呼吁已久的档案费问题不会在近期得到解决。

建议取消档案管理费

档案管理费问题是近年来颇受社会关注的话题。在深圳新闻网深圳论坛上,曾经一度“满屏尽是档案帖”,有的帖子跟帖达到万余条,要求取消档案管理的呼声很高。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此也保持关注。在今年1月举行的深圳“两会”上,刘颖代表在“关于取消我市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托管费用的建议”中提出,政府每年划拨专款作为人事代理托管机构的补贴,降低本地生源托管费用或者不再向本地高校及毕业生个人收取人事代理费用。

刘颖代表说,目前,深圳市接受市内生源人事代理费第一年为200元/人,我市两所高职院校每年为每名毕业生缴纳100元,学生本人缴纳100元。本市的高职毕业生每年大约有一万人,他们相对本科院校学历层次及竞争力都较低,毕业初期找一份工作容易,但找一份工资水平相对较高的难,部分毕业生毕业后甚至一至两年待业在家,仍找不到满意的工作。虽然人事档案托管费收费不高,但仍增加了这些人的生存成本。

政策调整需调研后确定

近日,市人事部门在给刘颖代表的答复中表示,我市自2003年起,对离校时经核实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内院校和深圳生源毕业生,提供最长达两年的免费保管人事档案服务;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费问题则仍需研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答复中表示,人事代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市目前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的收费标准为20元/人/月。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减征、免征该项收费需报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该局从2008年起即着手研究改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专门成立课题组深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确存在管理手段、收费管理模式有待改进的问题。

该局认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档属国家意志而非个人意志,具有强制性和公共资源属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其收费模式应当改革。一直以来,该局积极推动该项改革工作,在学习借鉴内地一些省市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将人事档案管理包括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改革方案。

据悉此方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多数单位和个人对此表示赞同和支持,但也有单位认为,在国家、广东省未取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收费的情况下,我市目前不宜取消,应待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再调整,或者可先采取降低收费的做法,先行过渡。

根据答复获知,市政府已决定近期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国家有关研究机构联合设立课题合作计划,开展更有前瞻性的专题研究,有关政策调整需待调研后由市政府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