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长沙的飞机票:张维迎 市场的逻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8:03:19



           市场的逻辑


    市场经济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是人类进步最好的游戏规则!

市场的基本逻辑是:如果一个人想得到幸福,他(或她)必须首先使别人幸福。更通俗地讲,利己先利人。比如说,生产者要获得利润,就必须提供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或服务,为消费者创造价值;企业家想要有雇员追随,成为他人的老板,就必须给雇员提供足够好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并对后者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工人要得到能维持家庭生计和改善生活的工作机会,就必须生产出客户愿意购买的产品。市场竞争,本质上是为他人创造价值的竞争。不能为他人创造价值的企业,必然在竞争中被淘汰。市场的这一逻辑把个人对财富和幸福的追求转化为创造社会财富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由此,才有了西方世界过去200多年的崛起,也才有了中国过去30年的经济奇迹!

市场不仅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而且还是一只隐形的眼睛。看不见的手指引人们做正确的事情,隐形的眼睛监督人们把事情做好,建立良好的声誉。正是这只看不见的手和这只隐形的眼睛,使得远隔千里、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之间可以进行分工合作,相互提供服务,从而改善人们的生活,推动人类的进步。

私有产权,自由价格,企业,企业家,利润,这些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隐形的眼睛得以运行的基本制度安排。正是这些制度安排保证了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满足别人的利益成为追求自己幸福的前提,不能干损人利己的事情。

当然,现实中的市场总是不完美的,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市场赖以运行的法律环境常常是不完善的,人的知识是有限的,市场也会受到各种各样反市场力量的干扰,特别是既得利益和政府的干扰。由于这个原因,市场经常受到批评和质疑。人们习惯于把现实中遇到的麻烦归罪于市场的失灵。比如说,这次始于美国、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发生后,"市场"就成为首当其冲的替罪羊,政府救助成为最受欢迎的选择。

市场不是经济学家的发明,而是普通人的创造,是无数芸芸众生自发行为的结果。但创造市场和在市场中生活的普通人常常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很容易受到反市场言论的蛊惑。理解市场如何运行需要科学、理性思维,市场经济需要有人去捍卫。这就是经济学家的基本责任。一个真正的经济学家一定是市场经济的坚定捍卫者。如果我们不需要市场经济,就不需要经济学家。

当然,理解市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自亚当·斯密以来,即使在经济学家内部,有关市场经济的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试图对市场经济的运行给出一个完美的理论构造,但追求数学上的完美性使他们作出一些非常不现实的假设,反倒为市场的批评者提供了口实,甚至为计划经济和政府干预市场提供了理论依据,谈论"市场的失败"成为经济学家中一个时髦的话题。即使像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教授这样一位因对信息经济学作出重要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对市场的理解也很不到位,误把新古典经济学市场理论的缺陷当作市场本身的缺陷。这是令人遗憾的!

事实上,所谓市场的缺陷,很大程度上是市场批评者的臆想和由此导致的政府干预的结果。特别是由于政府或者某种强权的不恰当干预,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使市场经济表现为病态的市场经济,这时候,人们往往以为这是市场本身的毛病。这就跟人一样,本来没病,但有人不断说他有病,非给他吃药不可,最后反而吃出病来了。这也是赵本山的小品《卖拐》告诉我们的道理。现在好多人都在"卖拐",本来你的腿不坏,他一定说是坏的,说到最后,你自己都认为自己的腿不行了,只好买他的拐。在今天的社会上,这个拐是什么?就是政府对市场的任意干预。大量的所谓市场经济的毛病,都是被卖拐的人卖出来的。

我对市场经济的理解最初来自书本上的知识。1982年在西北大学读研究生期间我第一次读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始产生了对市场经济的信念。1984年我写了两篇论文,一篇提出如何通过双轨制逐步实现价格自由化,另一篇讨论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从那时起,我将市场经济归纳成这样一个公式:市场=价格+企业家。应该说,这是经我思考后的书本知识的演绎,我随后的研究都是沿着这个思路展开的。研究生毕业后,我进入国家体改委工作,直接参与了中国经济改革政策的研究。后来到牛津大学读书期间,我试图从所有制与企业家关系的角度对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给出一个理论解释。回国后到北京大学任教,我将自己所学到的和所发展的理论应用于中国改革问题的研究。我对市场经济的理解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实践的进行不断深化,我对市场经济的信念不断强化。国内外理论界和现实中人们提出的各种对市场的质疑和中国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是我研究问题的灵感之源。可以说,过去26年里我所发表的绝大部分文章,都是针对现实问题再提出自己的思考的,以帮助人们理解市场经济和中国正在进行的市场化改革。

本书收入了我的16篇文章。其中"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历史视角"一文写于1993年,作为附录的"以价格体制改革为中心带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一文写于1984年,其他14篇文章都是过去5年里写作的。我将这些文章分为4编。第一编"解读市场经济",包括5篇文章,主要讨论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特别是市场如何通过企业、企业家、利润这些制度构造使得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成为一个陌生人之间合作的责任体制。我试图澄清一些普遍存在的对市场经济的误解,特别是对利润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做了厘清。我还讨论了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第二编"思考中国改革",包括6篇正文和1篇附录,主要分析中国改革是如何进行的。这些文章证明,市场经济不是任何人有能力设计的,中国经济改革是一个不断调整和持续演进的过程,好多情况下是"歪打正着",似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支配着。善于利用自发的力量并将自发的力量变成自觉的政策是中国改革成功的重要经验。我还证明,从基于职位的权利到基于财产的权利的转变和企业家队伍的兴起,是理解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关键。诸如腐败、收入分配差距这些问题,必须放在一个过程中看。

第三编"理解金融危机",包括3篇文章,讨论金融危机是如何发生的,什么是正确的政策选择。我认为,金融危机是政府政策的失误所致,解决危机最好的办法是让市场自发调节。政府采取凯恩斯主义的刺激政策即使有一时的功效,也将带来长期的严重的负面后果。毋须讳言,我对金融危机的解释基本上是基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商业周期理论,我认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是最具说服力的市场经济理论。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不同,在奥地利学派看来,市场是一个无数经济个体在不确定的环境下不断收集、加工分散信息并作出有目的的行动决策的动态过程,企业家是市场过程的主要驱动力量,政府对市场过程的人为干预会扭曲价格信号,导致无效率,甚至危机。正是不确定性和不完全信息使得自由市场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惟一有效率的体制。新古典经济学完全信息的假设是经济学家的问题,不是市场本身的问题。

第四编"把脉未来发展",包括1篇文章,讨论了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和体制改革的前景。我认为,中国从世界人口大国回归世界经济强国的关键是利用企业家精神开发国内市场的潜力。为此,中国必须继续减少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并在未来30年将重点放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完成宪政民主制度的建设。我预测,中国始于1840年的历史性转轨或许能在2040年完成。到那时,中国将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 

经济学是一门经常受到批评的学科,经济学家也是如此。可以说,在整个社会学科中,经济学是最容易受到攻击的。这不是一个新现象,也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从200多年前经济学诞生起,在一些人看来,经济学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学科。最近有一本书,叫《经济学及其敌人--反经济学理论20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分析了从亚当·斯密创立经济学开始一直到今天所有反经济学的理论观点,形形色色,应有尽有,很值得一读。相比之下,国内一些反思经济学家为什么招骂的文章就太表面化了。

捍卫市场经济是经济学家的职责

经济学这么不受欢迎,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社会为什么需要经济学家?我们为什么要出钱养活这么多经济学家?这个问题可能有各种答案。我自己的答案是:社会需要经济学家,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经济需要有人去捍卫。如果我们不需要市场经济,就不需要经济学家。

市场经济为什么需要捍卫?首先,既得利益者、特权阶层不太喜欢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平等的一种制度,它给每个人提供机会,拒绝特权。它可以使一些穷光蛋变成富翁,也可以使富翁变成穷光蛋。所以,有特权的人,或者喜欢特权的人,或者想通过特权获得利益的人,就不愿接受市场经济的挑战,因为市场经济与他们的既得利益相冲突。从历史上可以看到,反对市场经济的最大一股力量,就是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者。

第二,由于人们的无知。我用无知这个词,没有感情倾向,而是要强调科学、理性思考方法的重要性。理性思维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支柱。从启蒙运动以来,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家教导我们,要用科学的方法理性地思考问题,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并不这样去思考问题。他们喜欢从直观的角度看问题。市场经济有一个毛病:当你能享受到它的好处的时候,你可能看到的都是它的缺点;当你没有机会享受它的好处的时候,它也没有办法告诉你它的优点在什么地方。特别是由于政府或者某种强权的不恰当干预,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使市场经济表现为病态市场经济的时候,人们往往以为这是它本身的毛病。

第三,人们的无知很容易被机会主义者利用。由于很多人不能理性看待社会出现的问题,于是就给那些哗众取宠的人提供了机会。这些人批评市场经济,不是说他们骨子里一定认为市场经济不好,而是他们知道,如果批判市场经济,就可以得到公众的喝彩和拥护。这样的人可能是所谓的"学者",也可能是政治人物。出于政治需要,从古到今,总有一些政治家声称市场经济是坏的,因为他们知道,提出反市场经济的口号和政策,可能得到更多的喝彩,拉到更多的选票。政治家喜欢向人们许诺免费午餐,因为人们渴望免费午餐,而经济学告诉人们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所以,无论古今中外,总是有很多人反对经济学的逻辑,把经济学家当作敌人。

中国建立市场经济非常不容易。我们从计划经济时期完全否认市场,到改革开放之后部分承认市场,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完全承认市场,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而现在,社会上又开始蔓延着对市场经济的误解和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如果演变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就会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我对社会上蔓延的对市场的不信任感到担心。

这种例子太多了,前一段时间的兰州拉面限价就是一个。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为什么要对一碗面的价格提出限制?缺乏理性思考的人,以为这样会给消费者带来好处。其实,真正能够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是市场竞争,而不是政府。如果政府部门一方面限制竞争,另一方面又说要保护消费者免受卖家的剥削,这是不合逻辑的。政府限制价格,餐馆可能减少数量,降低质量,消费者最终得不到什么好处。更糟糕的是,一旦拉面的价格由政府来规定,就可能变成政府部门寻租的一种办法,比如给面划等级,哪些餐馆一碗可以卖到4块,哪些可以卖到6块,等等。这样,餐馆老板就要找当官的走后门,腐败现象就来了。

再比如住房。因为房价高,老百姓有怨言。于是,政府出台政策,修建经济适用房,甚至还有限价房。很多人以为,这样就能解决普通人的住房问题。但如果这些房子的市场价值很高,谁能得到这些房子,就等于是得到了一大笔补贴。谁能拿到?除了极少部分是通过排队、熬年头筛选出来的普通人之外,大部分都分给了那些有特权、有关系的人,如政府官员和他们的亲朋好友,普通老百姓根本得不到。帮助低收入者的最好办法是直接给他们货币补贴。

还有新劳动合同法,其中的一些条款也表现了对市场高度的不信任。新劳动法在合同雇佣、解雇条件中作出了太多的限制。这对中国的普通劳动者有好处吗?不会有好处。你在雇佣工人、解雇工人上条件限制越多,企业就越不可能发展,工人找到工作就越难。很多人可能不相信,但从各国的经验研究可以知道,很多美其名曰保护劳动者的法律,结果受到最大损害的正是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最好办法仍然是推动企业间的竞争,竞争越充分,劳动者就越能得到公平待遇。20世纪80年代,知识分子待遇低、受歧视是一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为什么现在这个不是问题了?因为市场竞争。

明年(指2008年,编者注)8月1日,中国的反垄断法即将开始实施。这是一部重要的法律。不过坦率地说,我对这部法律的前景并不乐观。无论是对它赖以建立的经济学基础,还是对它即将产生的实际影响,都感到很大的担忧。反垄断法所指向和限制的企业行为,很多其实是市场创新和信誉机制的一部分。而在破除政府保护的行业垄断方面,这部法律几乎无所作为。所以我很担心,一部以反垄断为目标的法律,搞不好就可能变成反市场竞争的工具。

这些道理很多人明白,但没有多少人愿意讲。我想,如果现在社会上对市场经济的误解不断蔓延,演变为更多的反市场政策,中国的经济发展就会面临非常大的风险,比破坏环境的后果更严重。这时候,需要经济学家站出来,澄清和捍卫市场经济。

要讲市场经济对人类的贡献,就要回顾历史。根据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学家德隆(J.Bradford Delong)的研究,在人类历史上,从旧石器时代到公元2000年的250万年间,人类花了99.4%的时间,即到15000年前,世界人均GDP达到了90国际元(这是按照1990年国际购买力核定的一个财富度量单位),然后,又花了0.59%的时间,到公元1750年,世界人均GDP翻了一番,达到180国际元,从1750年开始,到2000年,即在0.01%的时间内,世界的人均GDP增加了37倍,达到6600国际元。换句话说,人类97%的财富,是在过去250年--也就是0.01%的时间里创造的。

如果把德隆的研究画成坐标图可以看到,从250万年前至今,在99.99%的时间里,世界人均GDP基本没什么变化。但在过去的250年中,突然有了一个几乎是垂直上升的增长。世界最主要的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无论是所谓的西欧衍生国,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还是西欧国家本身,包括英国、法国、德国等12个国家,抑或是后起的日本,经济增长都主要发生在过去一二百年的时间里。而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发生在过去30年。

仅仅数字还不能说明所有问题。想像一下,我们的祖辈,也就是一百多年前的普通中国人,能够消费的东西和秦汉隋唐时期没多少区别,甚至还不如宋代。在欧洲也一样,一个普通英国人在1800年时能消费的东西,古罗马人都能享受到,甚至古罗马人比他们享受得更多。而我们今天能消费的东西,是100年前的人无法想像的。

有人测算过,按照零售商库存记录的商品种类计算,在250年前,人们能够消费的商品种类大致是10的2次方--也就是上百种而已。而现在,我们能消费的产品种类是10的8次方以上,有上亿种。

1820年的时候,世界的人均预期寿命是26岁,与古罗马时代差不多,到2002年变成了67岁。现在,中国人均寿命预期达到了70岁。

有些年轻人不了解历史,可能不知道,中国的粮票是1994年废止的。在票证废除之前,去粮店买粮食要有粮票,买油有油票,买布有布票。30年前,中国一个处级干部的工资是60多元,那时候一斤鸡蛋是6毛多,也就是说,一个处级干部一个月的工资可以买100多斤鸡蛋。现在,北京一个保姆的月工资大概是1200元左右,可以买300斤鸡蛋。我在农村的时候,农民干一天活赚两毛钱,价值相当于半斤白面。现在在我的老家,一个没有任何技能、只上过小学和初中的人去打工,一天的工钱是55块钱,可以买一袋50斤的白面。这就是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变化。

为什么人类的奇迹只在过去的250年里出现,中国的经济增长只在过去的30年里出现?是不是人变得比原来更聪明了,比过去的人智慧更高了?当然不是。人类的智商、智慧,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没有太大的进步。今天的中国人再聪明,我相信没有几个能超过孔子、孟子、老子。在西方也一样,人类的智慧在过去两三千年内没有太大的变化。

难道是资源变多了?也不是。人类的资源不仅没有变多,相反,与土地相联系的自然资源还在慢慢减少。那是什么发生了变化?我能提供的惟一答案,就是人类实行了一种新的经济制度,即市场经济。西方国家在200多年前开始实行市场经济,所以在200多年前开始起飞。中国在30年前开始走向市场经济,所以中国在过去的30年里,发生了巨大的飞跃。

市场经济特征之一:竞争为他人创造价值

市场经济为什么能创造巨大的财富?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他的名著《国富论》里边提到一个概念:"看不见的手"。他说,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这个利益是广义的,包括追求自己的财富,也可能追求自己的名

声--但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使你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为别人创造的价值,比你主观上想着为社会作贡献时创造的价值更大。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奇妙之处。

什么是市场?市场就是好坏由别人说了算、不由自己说了算的制度。在市场上,任何人不为别人创造价值,就不可能获得收入。所以你必须努力为他人创造价值。价格提供了一个信号,什么东西有价值,什么东西没有价值,要在市场上考验,要由买的人说了算。没有人愿意付出的价格,超出你为他服务的价值。当两个企业竞争,我们说某一个企业更有优势的时候,意味着这个企业能为消费者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即消费者剩余。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为消费者创造剩余价值的竞争。

进一步看,企业如何创造更大的剩余价值?靠的是创新。市场竞争不是简单的价格竞争,而是看谁更有能力生产新的产品,或者说用新的方式生产产品;谁更有能力开拓新的市场,发现新的原材料,采用新的组织形态,为消费者创造更高的价值。谁能做到这一点,谁就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企业之间的竞争,推动了人类社会的飞速发展,使我们在过去几百年中,创造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财富。

经常有一种误解,认为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来自技术进步。问题是,为什么有的体制下技术会进步,有的体制下技术就不会进步?是什么推动了技术进步?历史发展的事实证明,只有市场经济才能推动技术进步,并使新的技术很快投入运营,对人类生活产生影响。在古代,也有不少技术发明,但这些发明很少为消费者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因为它不是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产生的,很难商业化。聪明人靠灵感想像出来的东西,不一定能真正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市场经济特征之二:陌生人之间的分工合作

市场经济的第二个特点,是陌生人之间的合作。两个人一块儿做事,比单独做的事加起来更多--也就是说,合作可以创造价值,这是经济学中的一条基本原理。但这种合作不是简单地像人民公社一样,所有的人在一起,干同样的活,而是在分工、专业化基础上的合作。分工与专业化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优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推动技术进步,所以能创造更大的价值。

分工与专业化是跟交易相联系的。人类有交换的意愿,才使分工合作成为可能。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传统社会中,合作往往只在熟人之间、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进行,比如兄弟姐妹,或者同一个村的人,或者同一个教堂的人进行合作,很难找到陌生人之间的合作。而人类今天的合作,早就超越地区,超越国界,走向全球。今天我们所消费的商品,99%的生产者你不认识。一个企业的产品卖出去,绝大部分消费者他也不认识。正是这种大规模、大范围的合作,使全世界的财富以惊人的速度增长。

但要使陌生人之间达成合作,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必须解决,那就是信任。如果不信任别人,我们不敢买他的东西,他卖不出去,专业化对他就没有好处。结果,他只好自己给自己生产,那就回到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所以,我要给大家强调另外一个概念:市场经济中,不光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还有一只"隐形的眼睛"。也就是说,陌生人之间能够合作,是因为有一只隐形的眼睛在监视我们,每个人必须好好表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过去对市场经济的批评,往往是由于人们只知道前一个因素,而没有看到后一个因素的作用,所以,认为市场上一定有欺诈,无商不奸。而实际上,我们今天看到,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地方,人们越注重自己的信用。尤其是企业,要在市场上取得成功,必须建立很好的声誉。如果声誉不好,没有人信赖,就会被淘汰。

市场中的信任是如何建立起来的?我重点谈三个概念:企业、利润和企业家。这三个概念是理解市场经济的关键。

比方说,中国有13亿人,每个人都生产自己的商品,到市场上去卖,谁能信得过谁?换一种说法,如果把市场上所有商品的商标都去掉,你敢买什么东西?可能敢买土豆、大米、水果这些最简单的商品。像汽车、电脑、矿泉水、投影仪这些质量和功能不容易辨别的东西,你敢买吗?你不敢,市场上99%的商品你都不敢买。

那怎么办?有一个办法。我们把13亿人分成不同的组,比如说分成30个组,河南人、河北人、山东人、陕西人、北京人,等等。有了这个分组之后,我们虽然不认识每个人,但我们知道这是山东人,那是广东人,这就可以作出某种判断。企业就类似社会的分组,每个企业有自己的一个名字,谁骗了我们,我们可以追诉他,或者他这次骗了我,下次就不买他的东西,他就要完蛋。当社会划分为企业的时候,每个企业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信任。如果没有企业,每个人只从事个体生产,做不到这一点。

企业何以使得我们可以相互信任?答案与所有权配置和利润有关。比如一个企业由1万人组成,理论上,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所有者。这个企业每年的收入是1亿,1万人平分,每人拿1万块钱。这样似乎很公平,但想一想,如果出了问题,谁来负责?如果要求人人都负责任,结果可能是大家都不负责任。

现实中,企业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分配责任,即一部分人承担过失责任,另一部分人承担严格责任。承担过失责任的人拿合同收入,即,如果他没有迟到早退,没有旷工,没有违反工作规定,干了一个月,到月底一定要领到工资,这就是员工。另一部分人,即老板,要承担严格责任--或者叫剩余责任。用一个通俗的说法,什么叫雇员?别人没有发现你的错误,你就没有责任,这就叫雇员。什么叫老板?你没有发现别人的错误,那么所有的错误都是你的,这就是老板。老板没有权利在消费者面前由于自己没有犯错误而要求收入,而工人可以在老板面前因为自己没有犯错误而要求收入,这就是老板和雇员的区别。

老板拿的是利润,承担的是对消费者的责任。利润是收入剔除成本的剩余,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负的,所以它是一种激励机制。一个企业生产产品,我不认识里面的生产工人,为什么要信任他?是因为有人承担剩余责任。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餐馆的老板,厨师洗菜不干净,有人吃了拉肚子住院,你必须负责。利润作为一种获取收入的方式,使企业所有者承担剩余责任、严格责任,任何一个员工犯的错误老板都要承担,因此,老板必须认真监督和规范员工的行为。这样,顾客才可以放心地购买企业的产品。

进一步讲,不仅仅是企业的员工,包括企业供应商犯的错误,企业老板也得承担责任。比如说你买了一个品牌的计算机,计算机的某一个零件,如屏幕、芯片、风扇出了问题,甚至是电池爆炸了,要承担责任的,首先是计算机厂商,而不是零部件的供应商。换句话说,一个品牌企业,实际上是用自己的品牌在消费者面前立了一个军令状,打保票说,你买我的东西,出了问题我负责。这样,才有大家可以信赖的市场,才有了陌生人之间的合作,才有了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

所以我说,市场经济是一种责任制度,利润是一种考核方式。市场通过企业这一组织形态划分核算单位,通过利润追溯责任,从而让每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们谈市场经济,绝对不要忘了企业家。只从价格的角度,不能真正理解市场经济。但非常遗憾,过去所有的经济学教科书里,都没有企业家的地位。熊彼特曾批评,经济学家所谈的经济成长,像一部没有王子的《哈姆雷特》,真正的主角没有出场。拿利润的人是企业家,他承担着为整个社会组织、生产并且监督其他人的作用--当然,这里所

说的企业家,不是指特定的某个人,是指行为的功能。是说在市场经济当中,有这样一类人,起着这样一个作用。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不喜欢企业家,不重视利润,与不接受市场经济,是同一回事。

概括地说,企业家的工作就是两件事:第一,应对不确定性。这是1921年美国经济学家奈特(Frank H.Knight)提出来的,他在其名著《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中证明,没有不确定性,就没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利润。利润是对不确定性的补偿。第二,推动社会的创新。创新是企业家的责任,不是技术专家的责任,技术专家只是在发明,创新是把发明变成一个对消费者有价值的东西。创新是"创造性的毁灭",比如现在用的MP3,毁灭了索尼的Walkman,而索尼的Walkman,是对卡式录音机的毁灭。每一种新产品,都是对原来一种产品的毁灭。这是熊彼特在1911年的《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的重要观点。

中国的企业家和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企业家是否一样?从大概念来看,是一样的,无论中国的企业家,还是西方的企业家,都在应对不确定的问题,都在进行创新。但我们细分之后,发现不一样。不确定性可以划分为两类,一个是市场的不确定性;一个是政策的不确定性。创新也可以划分为两类,一个是技术、商业的创新,比如说推出新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新的商业模式等;另一个是制度创新,如设计一些新的、可能和政府博弈的制度安排。

这样划分后,西方企业家和中国企业家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西方企业家应对的主要是市场的不确定性,主要进行技术和商业的创新。所以他们的精力主要用在预测未来消费者是什么口味,未来技术发展的趋势是什么,用什么样的新产品才能赢得市场上。而中国的企业家,把太多的精力放在应对政策的不确定性上,比如说,要想这件事今天能不能做,明天还有什么事可以做,又比如奖金能不能发、期权能不能搞,等等。他们大量的精力在应对政府上,以找出一些绕过现行政策的办法,进行所谓的制度创新。如果我们用一个矩阵图表示,西方企业家落在西北角,中国企业家则在东南角。

这样看来,在全球竞争的舞台上,中国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为消费者并不关心你整天在忙什么,工作有多辛苦,不会因为中国企业家比美国企业家忙多了,就给他们多付钱。他们只会在乎,你生产的产品是否比别人更好,你创造的价值是否比别人更大,并据此作出选择。所以中国的企业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这不是凭空而讲。大家可以调查一下,中国的企业家是不是要比外国企业家忙。外国的企业,无论多大的老板,都会有自己的休假时间,和家人聚在一起。而中国的企业家,很少有时间休假,甚至没有礼拜天。为什么?因为他们有太多来自政策的不确定性要应付。一个中国企业家很难告诉你,下个月在干什么。

如果我们从市场的几个门类来看,有产品市场、劳动市场、资本市场、土地市场和技术市场。中国的哪一个市场发展得最好?政府干预最少的,发展得最好。

总体而言,产品市场是发展最好的。比如中国的家电产业,政府早就不管了,所以发展得特别好。相比之下,中国的汽车工业,WTO之前管得很紧。吉利的李书福在20世纪90年代就想生产汽车,找政府要批件、要上产业目录,但政府就是不批。你生产汽车,政府不让你上目录,就是不合法的,没法卖。为什么现在中国的汽车市场到处都是外资的品牌,原因就在这里。仔细研究就知道,哪一个产品的市场政府限制越多,哪个产品的市场问题就越多。

我们的劳动力市场也算发展得比较好的市场。中国经济能有这么好的发展,与劳动力市场的充分竞争和灵活性有很大关系。但这一块也不是完美的,因为我们有很多户口的限制、移民的限制。很多农民变成工人了,我们不叫做工人,叫农民工,按照身份属于农民,按照工作属于工人。这是制度扭曲产生的怪象。

资本市场、土地市场是问题最多的两个市场。在资本市场上,谁能得到贷款、谁得不到贷款,谁能上市、谁不能上市,很大程度上是由政策决定的,甚至是由政府规定的。特别是在早期,一个企业要上市融资,需要很多部门的批准,拿到资格的人就获得垄断地位。有关系的人才能拿到这个资格,所以这个市场很不健康。银行贷款也一样,这么多老百姓的钱贷给谁?政府部门说贷给谁就贷给谁,民营企业不容易得到贷款,而国有企业大量的亏损照样可以得到贷款,资本市场没有效率。

再看土地市场,没有真正的私人交易,只有政府的强制交易。要盖房子,将农用地变为住宅地,需要从农民手里拿,拿的时候,政府以很便宜的价格征地,然后倒手卖。有关系的人就可以搞到土地,没关系的人就搞不到,或者花很高的价钱才能搞到。所以这个市场也很腐败,没有效率。中国的房价为什么涨得这么快?如果我们实行自由的土地产权制度,房价这么高,就会有更多的土地释放出来建房子,房价上涨就会受到控制。

最后看技术市场,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市场。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它是通过企业和市场发挥作用的。在真正的市场经济当中,你有一个好的发明,可以通过创办企业,或者通过转卖、授权来实现它的价值。在中国,大量的技术专利是个人申请的,而不是公司申请的,创新没有变成公司制度化、日常化的行为。这是影响中国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跟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有关。

为了完善市场,政府应该做什么?就是很好地界定产权、保护产权。只要政府真正做到这一点,真正保护人们的自由,每个人都会运用自己的优势,在市场上进行交换,达成合作,整个社会很快会富裕起来。

没有政府,经济发展是不可能的,政府本身也是市场的一种需要。但问题是,政府获取收入的办法跟企业不一样。企业不创造价值就不能获得收入,政府即使不创造价值,通过税收也可以获得收入。所以,很多政府的行为就容易超越自己的职责界限。另一方面,像前面所说,很多人缺乏理性思维,看到社会中出现某种问题,没有弄清真正的原因,就请求政府干预。实际上,许多情况下,政府干预越多,问题越大;问题越大,对政府的需求就越多,结果就会陷入恶性循环。

所谓竞争,并不是说一个行业有很多企业,而是政府允许自由进入。在中国,石油、电信等行业经常受到批评,真正的问题在哪儿?是政府没有把行业放开,只允许一部分企业做,不允许另一部分企业去做。要使中国的电信企业、石油企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惟一有效的办法就是解除行业进入的管制。这样,即使当前没有新的企业马上进入,仅仅由于潜在的竞争威胁,他们也会努力迎合消费者。

任何限制竞争的做法,只对少数人有利。资源配置要么按市场,要么按特权。如果不按市场,一定会按特权。任何限制竞争、人为地限定价格的办法,最后只能让少数有特权的人得到好处。

关于产权保护对穷人致富的意义,秘鲁经济学家索托(Hernando De Soto)在《资本的秘密》一书中给出了很经典的证明。为什么落后国家的普通人那么贫困?因为这些国家缺少能把资产变成资本的制度。发达国家为什么发达?因为它所有的财产定义都明确,任何人都可以把资产变为资本。

这听起来比较抽象,举个例子:假如我有一栋房子,我想做生意,需要一笔钱。如果我的房子产权明确,就可以抵押给银行。我的房子值100万,银行可以给我贷60万,这样我的企业就可以做起来了。10年以后,可能我就变成了很富有的人。但在落后国家做不到这一点。索托走访了几十个国家,作了大量的统计研究发现,第三世界穷人积累的资产有很多,比如说房产的价值是9.5万亿美元,但这些都是半合法半不合法的资产,可以使用,无法买卖。

看看中国的农民是不是这样。农民是中国社会最底层的群体,他们手里都有值钱的东西--土地、住宅、宅基地,但他不能卖,即使进了城,也只能放在那儿。一边有值钱的财富放在那儿,一边在城市里又没地方住。这是很不合理的。如果农民真正获得土地的所有权,把那些宅基地卖了,在城里至少可以买一个40平方米的房子,他就跟城里人一样了。但现在不能,因为政府不允许。土地只有使用、耕作的权利,没有交易的权利。

社会落后,不是我们没有资产,而是没有把资产变成资本的途径,所以很多人可能拿着金饭碗讨饭吃。资本市场的作用,就是让人们可以用未来交换现在。这是什么意思?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想法、一个计划书,但因为这个计划实现之后我可以赚大钱,所以现在有人给我大笔的钱。但如果产权没有很好地界定和保护,你有一个好的创业计划,政府不让你借钱,或者银行不相信你,不借钱给你,你就失去了致富的可能。

所以,无论第三世界国家,还是像我们这些新兴的市场国家,要使穷人富裕起来,第一要务,是要很好地界定产权,让穷人的资产可以变成资本。如果不是这样,靠政府和世界银行给救济,靠各种慈善活动,都抵消不了由于制度的不合理给穷人带来的损失。

当然,在任何社会,包括市场经济中,总会有相对贫困的人需要救济,问题是:怎么去救济?

很多人认为,扶贫要靠政府。但在中国,我的研究发现,财政支出占GDP比重越高的地方,收入差距就越大。好比说,现在政府建设新农村,在农村给一些穷人补贴,这本来是好事。但仔细看一下,钱拨下去之后到谁手里了?大部分没有到最穷的、最需要钱的人手里,而是到了某一个县、某一个部门领导老家的某个亲戚手里。政府花了很多钱,但没有起到扶贫的作用。

这不是说政府完全无所作为,而是我们要相信,市场本身会提出很多解决贫困的办法的。在美国,一个像样的大学一年要4万美元的学费,而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学生可以学费全免。为什么?因为学校可以向富人收很高的学费,补贴穷学生。如果不允许向富裕家庭征收较高的学费,又有什么办法去补贴穷学生?大家可能说,可以让政府来解决。政府是应该支持教育,但请别忘了,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自己不会创造财富,无非也是通过征税的办法。我们是通过大学自主调节好,还是政府补贴更好?我认为是通过大学更好,至少应该双管齐下。当然,具体如何实施,需要进一步研究。看看民办中学就知道了,他们为什么愿意为家庭贫困的优秀高中生提供免费教育?因为他希望有一个好的声誉,吸引更多的学生。这就是竞争的结果。

经常有人讲,政府要去做市场上做不了的事--但要打一个注脚,很多市场做不了的事,不是它真做不了,是政府不让做。现在的慈善事业,暴露出很多不公平的状况。未来中国有更多的人富裕之后,慈善事业会越来越多,但我们的体制环境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我本人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包括茅于轼教授、吴敬琏教授、林毅夫教授,我们十几个人,在3年前就做了一个富平基金,有两个目的,第一是帮助农民工的培训,第二是资助农村的小额贷款,但至今都没有注册下来。

同样的道理,也体现在医疗体制改革问题上。我曾经说,政府有责任提供医疗保障,但没有权力不让私人办医院。如果允许私人办医院,政府花在医疗上的钱,就可以大大转到低收入阶层身上。因为高收入阶层的人,会花高价到服务方便、不用排队的医院,这就把更多的公共医疗资源让给了困难人群。而且,政府还可以向私立医院征税,进一步补贴困难人群。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而现在,看看北京,看看全国,越是好的医院,越是把大部分的费用都花在一小部分有特殊地位、特殊关系的人身上。

对于社会中收入分配的不平衡现象,大部分人都很担忧。但有人把这种现象的原因归结为市场化改革,甚至有人认为,市场经济的结果一定是贫富差距扩大。这是一种误解。

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使什么人受益最大?是富人吗?不是。市场经济最大的受益者是普通人。举个简单的例子,爱迪生发明了灯泡,给每个人都带来便利。但灯泡的价值对富人来讲要比穷人小,因为富人有钱,即使没有灯泡,他也可以点很多蜡烛,而穷人一根都买不起。再比如现在有了电视,每个人都可以看明星唱的歌、演的戏,而过去只有少数富有的人、王公贵族才能享受现场直播式的演出。汽车也是这样,过去富人可以坐轿子,现在每个人都可以有代步工具。所有的新产品新技术都是这样。市场经济最大的受益者是老百姓,不是特权阶层。

再看中国改革的历史。我1977年考上的大学,当年全国总共招了28万大学生。那时候,高中生中只有不到5%的人有机会上大学,这些人中,相当一部分是家庭出身不好、父母有历史问题的,当兵去不了,招工去不了,没有任何希望,只好在家里看书,结果赶上恢复高考,考上了大学。20世纪80年代的城市个体户,大部分是社会底层的群体。因为稍微有特权的人都去当兵了,去政府、国有企业工作了,而没有特权、没有关系的人怎么办?只好自己捡破烂,摆摊卖点瓜子,结果反倒富裕起来。

这说明,改革使我们社会的垂直流动性大大提高了。斯坦福大学一位教授的研究表明,在中国,1990年收入最低的五分之一的人,到1995年仍然处在这个群体的比例,远远低于美国。也就是说,中国收入的垂直流动性比美国要高。这一点可以理解,因为中国本身是在剧烈变化的过程中,而美国社会相对比较稳定。比尔·盖茨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但在中国,原来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经过奋斗或创业,进入中产阶层,这样的人就比美国多。

我做过一个统计,如果以基尼系数来衡量收入差距,在中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当中,平均而言,市场经济发展最好的地区、国有经济部门最少的地区、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最低的地区,是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

这说明什么?如果政府参与经济活动少,人们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由就大,竞争就激烈,商业活动的利润就低。如果这个地区只有少数有特权、有关系的人能做生意,或只有最胆大的人敢做生意,做了之后盈利就很高。举个例子,浙江一带做生意的人比较多,富人也多,但利润都很薄。但像东北这样的地方,大部分人都不做生意,但做生意的人一定赚大钱。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市场环境不好。所以我们看到,市场越开放、政府干预越少的地方,收入差距越小。

另外,平等不仅仅体现在货币收入上,还包括其他的方面,如自由、权利、选择等。过去老百姓有什么自由?我在农村的时候,农民家里生产的西瓜、苹果,拿到集市上卖,被发现,算作投机倒把,要批斗,甚至关起来,连做人的基本权利都没有。那时候农民一年四季吃不上肉,也买不起面,但只要公社的干部来村里,大家都抢着请客,有点白面、有点肉都留给干部吃。为什么?只有跟他关系搞好了,孩子才有当兵、招工之类的机会。所以,我不认为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变得不平等,反而是更平等了。

中国改革开放30年,人均GDP每9年半翻一番,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美国学者伯恩斯坦(William J.Berngtein)在其最近出版的《财富的诞生》(The Birth of Plenty)一书中,从经济、军事、历史制度来看现代西方的兴起,他提出,现代社会经济起飞有4个条件:第一是财产权制度,第二是科学理性,第三是资本市场,第四是运输成本的降低。我认为这很值得我们思考。

中国改革开放30年,很多方面都在进步,产权制度应该说越来越完善。比如农村的土地,最初农民承包土地的期限就1年,没有人愿意去投资,因此政府改为承包5年。发现还是不行,没人修水利,于是延长到10年。还不行,没有人愿意种树,最后延长到30年。现在看来还不行,土地不能转让的话,大量的农民没法变成市民。我们的资本市场也在不断地发展。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国内外上市,短期内不一定能改变很多东西,但是长期来讲,是在往正确的方向走。当然,社会中还有很多问题,要靠进一步的改革去解决。

我想强调的一点是,我们的社会在理性思考和探讨问题方面,还有很大的欠缺。比如有的舆论经常分析经济学家的立场,谁代表谁的利益,谁站在什么立场说话,这是没有意义的。情绪化地讨论问题,对推动社会进步没有帮助。站在什么立场说话,不是经济学家考虑问题的方式。经济学家考虑的是,一项政策是不是能满足激励相容条件,是不是真正能达到它预设的目的。在历史上,声称为穷人利益奋斗的,没有几个真正给穷人带来好处。包括搞计划经济的人,目的也都是为穷人谋福利,结果却造就了越来越多的穷人,使穷人的命运比过去更悲惨。

这就回到我一开始讲的问题,社会为什么需要经济学家。因为市场经济太脆弱,太容易受到损害,需要有人去捍卫它。我再重复一遍,市场经济就是这样,当你享受它的好处的时候,你只会盯着它的坏处;当你没有机会享受它的好处的时候,它也没有办法告诉你它的好处是什么;当你自己把它弄坏的时候,你还骂它,怎么这么糟糕。

这就跟人一样,本来没病,但有人不断说他有病,非给他吃药不可,最后就吃出病来。这也是赵本山的小品《卖拐》告诉我们的道理。现在好多人都在"卖拐",本来你的腿不坏,他一定说是坏的,说到最后,你自己都认为自己的腿不行了,只好买他的拐。在今天的社会上,这个拐是什么?就是大量反市场经济的言论。大量所谓市场经济的毛病,都是被卖拐的人卖出来的。

我说这些,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什么是市场经济,坚定我们对市场经济的信念。中国的未来最值得担心的是什么?不是能源、环境问题--这些当然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市场竞争推动的技术进步一定能为我们找到答案。我们没有必要像200多年前的马尔萨斯或30多年前的罗马俱乐部那么悲观。中国的未来发展,取决于我们的信念,取决于我们相信什么,不相信什么。如果我们坚定了对市场经济的信心,不断推进改革,完善市场,中国的未来会非常好。如果我们失去了对市场的信念,制造越来越多的政府干预,中国的未来就面临着曲折和危险。

什么是市场社会主义?尽管不同学者可能持有不同看法,但一个普遍为人所接受的定义是: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公共("全民")拥有企业所有权而其经济决策由市场价格调节的经济体制。简言之,市场社会主义即公有制加市场机制。有关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概念厘清,参见科尔内(Kornai,2008)。在实践中,公有制通常采取国有制的形式,即国家(政府)作为所有企业的法律所有人。这里,所有制由索取剩余权及对管理的控制权来定义。

按照这一定义,中国的经济改革进程可被视为一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市场社会主义试验。迄今为止,中国政府从未试图放弃过社会主义,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亦一直坚持国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然而自1979年以来,中国政府实际上尝试将市场价格体制引入其国有制占主导的经济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内外学者都将中国的改革解释为一种"市场导向的改革"。在1984年之前,官方的改革目标是通过引入一些处于边缘地位的市场成分来提高和完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1984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被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正式采纳为改革的目标模型。在当时的中文词汇里,"商品经济"或多或少是"国家调控的市场经济"的"软"版本。加上定语"有计划的",部分是为避免意识形态争议,部分是因为政府对市场体制并无充分的信心。1992年,即改革起步13年之后,中共十四大最终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采纳为改革的目标模型,"市场经济"由此被合法化。

在此,我需要指出,尽管我将中国的经济改革解释为一场"市场社会主义"的试验,但我的意思不是说中国政府曾有过任何经济应该纯粹国有的意图。相反,即使在改革前的时代,在中国也有非国有部门(主要为城市集体所有企业与农村集体所有制)与国有部门并存。自改革以来,私有工商业、乡镇企业与外国投资企业发展迅速。结果,就所有制结构而言,今天的中国经济更像一个"混合经济"。在工业部门,国有企业约占产出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少。另外,即使一些所谓的"国有企业"也有非国有持股人。然而,在中国的官方表述中,非国有部门只能是对国有制的"补充",而国有制必须永远保持其在整个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说中国的改革是一场市场社会主义的试验,而非一场"混合经济"的试验。我之后将论证,国有部门的萎缩本身即是国有制与市场竞争间不相容的有力证据。

市场社会主义的关键问题是,国有制与市场竞争是否相容。在中国,经济学家们对这一问题持不同甚至相左的看法。一些经济学家(被称为"竞争学派")认为,只要存在"充分竞争",所有制即无关紧要,国有制可以与市场经济相容;竞争而非所有制才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政府需要对国有企业做的,是将企业与政府分离(政企分开),给予企业充分自主权,并为竞争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尽管到20世纪90年代晚期这一观点仍或明或暗地得到多数中国经济学家的支持,且在改革的大多数时间里一直是指导改革政策构思的官方观点,但林毅夫或许是这一学派最著名的代表。参见林毅夫、蔡昉和李周(Lin,Cai and Li,1998)。另一批经济学家(被称为"产权学派")辩称:市场经济是不可能建立在国有制基础之上的,惟有在私人财产制度的基础上市场经济才能有效率地运作!因此,市场经济体系要成功建立,民营化不可避免。我本人被一些学者引为产权学派的代表之一。早在1986年我就主张,国有企业政企分开是不可能的。参见张维迎(1986,1999)。

中国经济改革令人惊叹的表现(就GDP增长与其他经济指标而言)也被一些国外经济学家引为市场竞争可以独立于所有制结构,经济甚至可以在缺乏产权清晰界定的情况下取得巨大成功的证

据,这一观点尤其得到斯蒂格利茨的附和(Stiglitz,1994)。

基于中国改革的经验以及作者过去的研究,本文认为,国有制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企业的竞争行为不可能独立于所有权结构。我赞同普特曼的论点,即中国的经验已表明:除非政府通过立法或政策对私有企业的增长设置强大的障碍,否则,市场社会主义几乎没有长期存活的可能性(Putterman,2008)。特别地,我证明:

1.在国有经济中,"充分竞争"必然是过度竞争。就社会效率而言,国有企业的竞争行为可能非常具有破坏性。

2.国有制下的竞争可能导致过度准入。

3.市场经济中的声誉机制在国有制下不起作用。

4.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下无法长期生存,竞争最终将导致国有企业的民营化。

根据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定理,每个竞争性经济都是帕累托有效的;每个帕累托有效配置都可以通过使用市场机制而获得。市场经济的效率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厂商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在竞争市场中,一个最大化利润企业的最优定价原则意味着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后者即社会最优的条件之一。在现实中,由于外部性与市场权力的存在,试图最大化利润的努力不总是导致帕累托效率,市场可能失效。然而,在适当的政府干预下,市场竞争仍然可以趋近经济的配置效率。

计划经济是无效率的,部分原因是因为中央计划者没有充分的信息去作出正确的决策,部分原因是因为企业没有最大化利润,这一观点已被广泛接受。市场社会主义不拒绝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定理。相反,它建立在这些基本定理的基础上(Stiglitz,1994)。它设想市场竞争可以被完美地植入国有经济中,且只要国有企业受利润最大化的动机驱动,社会主义即可以获得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样的效率。

尽管没有被人明确加以表述,但这一直是指引中国经济改革过程的潜在基本理念。中国的国有部门改革始于将决策权(包括对生产、投资和定价的决策权)授予经理人,并提供分享奖金与利润的激励方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经理人的自主权程度是衡量改革进程及其成功与否的一项基本的官方标准。形形色色的改革政策先后被付诸实施,以提高经理人自主性和市场竞争力(Groves等,1994;张维迎,1997)。其设想是:一旦国有企业管理层能够自己决策并在市场上互相竞争,改革即大功告成。

大致来说,到1995年,大多数部门中的国有企业几乎已能自由决定生产并互相竞争,他们甚至不需要向政府("所有人")派发红利。换句话说,他们享受与其资本主义同行同等的自由,却不承担任何股本成本。然而,后果却令人惊讶,与预期大相径庭。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时有报道称许多国有企业彼此竞相压低价格,产品价格被故意定得低于边际成本,国有部门蒙受了巨大损失。中国媒体把这种定价行为叫做"恶性竞争",我称之为"过度竞争"。过度(或恶性)竞争曾变得如此严重,以至于国家经贸委在1998年年中不得不发出一部管理性文件禁止国有企业降价,这成为放开价格政策的一次重大倒退。

在西方市场经济中,除了存在占支配地位的厂商试图通过赶走其竞争者而垄断市场的情形外,在没有厂商有望垄断市场的竞争性部门里,我们极少观察到如此大规模的过度竞争。为什么过度竞争存在于转型的中国经济之中?在什么特定条件下,国有企业会从事此类定价行为?

在张维迎和马捷1999年发表的文章中,我们建立了一个探讨这些问题的理论模型。我们的基本论点是,源于所有制的扭曲可能诱使经理人从事过度竞争性行为。在传统理论中,厂商的目标由利润函数或某个与利润成比例的变量概括。利润最大化可以是对古典资本主义企业,甚至上市的私有企业目标的良好近似,但它肯定不是国有企业目标的良好近似。让我对此作详细的解释。

任何经济决策都会产生收益和成本。完全的私有制可以理解为决策者对经济决策的收益与成本的完全内化。因此,在公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用经理人在公司销售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对其在公司成本中所占份额的比来衡量所有制的扭曲。在静态模型中,这里的收入和成本应该被理解为一项生产决定所导致的永久现金流的贴现值。如果经理人的收入份额用 表示,成本份额用 表示更一般的, 可以代表经理人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 可以代表他在企业中必须承担的责任。,则所有制扭曲可以用 = / 来衡量: =1意味着没有所有制扭曲,当 1时,扭曲产生。 离1越远,扭曲越严重。

我们假定,不论企业的所有权如何,经理人都最大化他自己的效用(等于其个人收入减去个人成本)。

在私人所有人控制的企业中, = =1, =1,即经理人对收入和成本均负全责,不存在所有制扭曲。不论市场结构如何,利润最大化行为都不会导致过度竞争。即使在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即 <1, <1的情况下,只要 = >0, =1仍然成立,则不存在所有制扭曲。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的目标函数仍然等价于利润最大化,过度竞争不会出现。

然而,在经理人的收入份额与其成本份额不等-- ,因此 1--的情形下,经理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不同于利润最大化行为。在静态古诺模型中,容易证明,当所有权扭曲足够大时(即 足够大),经理人的最优选择将把价格设在边际成本之下,过度竞争将会发生。其中经理人的最优价格低于边际成本。此外, >1的企业数量越多、需求越有弹性,竞争则越可能过度。在原文中,我们也证明:在混合经济中,当且仅当其技术生产率充分高于国有企业的技术生产率时,私有企业才能生存。

这一理论模型恰如其分地描述了国有企业在转型的中国经济中的竞争行为。在改革前的中国,国有企业的收入和成本都纳入中央预算,生产决策由政府部门作出,价格也由政府部门固定。考虑到经理人不得不承受努力的成本,这导致这种努力的供给不足。自改革以来,经理人获得了相当的生产决策权。与此同时,各种激励机制被引入国有部门(张维迎,1997)。尽管许多激励合约通常是以利润为基础的,但给经理人的金钱奖励与非金钱好处很大程度上更依赖于销售收入而非成本。其原因是,衡量销售收入比衡量成本要容易得多。通常,收入在销售后立即在账目上实现,而生产成本则可能轻易地被分散到一段长得多的时期上。此外,鉴于对国有企业经理人的任命基于短期合同(明确的或不明确的),经理人完全有动机挣快钱。例如,据广泛报道,国有企业经理人经常低报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类型的可测量成本,从而拖延技术更新。他们甚至通过拖欠国有银行贷款来"创造"利润。另外,除非经理人是企业的所有人之一,否则许多成本时常无法核算。结果,国有企业经理人在销售收入中的份额通常大于他必须承担的生产成本份额,即使激励合同以会计利润为基础。因此,我们可以顺理成章地把今天的国有企业称之为 >1的企业。这解释了为什么过度竞争会在大多数国有企业主导的竞争性产业中发生。

我们也可以在霍姆斯特姆和米尔格罗姆(Holmstrom and Milgrom,1991)的多项任务模型的框架内,重新解释国有企业的过度竞争。在这一架构内,经理人有两项任务:增加收入和控制成本。鉴于成本更难观测,基于收入的激励超过基于成本的激励。总的激励将被扭曲,有利于收入最大化而非利润最大化。过度竞争将随之而来。

为完成我的论证,我必须讨论在西方私有经济中所有制与管理的分离为何没有导致像在中国的国有制中所发生的过度竞争盛行的问题。我相信,根本原因在于所有制的本性。国家所有人与私人所有人之间存在一个根本性的差别。诚如斯科利瓦斯(Sklivas,1987)所辩称的,即使在西方上市公司中,鉴于股东不直接管理企业,所有权与管理的分离及其所导致的运营决策复杂性也可能使企业偏离利润最大化选择。然而,这些公司里的私人股东有足够的动机去设计针对其经理人的激励方案并监督他们,从而使 尽可能接近1,因为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期绩效相关。相比之下,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大家都是所有人,意味着根本没有所有人。作为企业的原始所有人,人民不仅缺乏相关信息,也缺乏可监督其经理人的有效手段。由于"搭便车"问题之故,他们不可能有动机去为其代理人提供激励,甚至连(作为所有人的)自我激励都没有。事实上,国有企业的原始所有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当所有人群体的规

模与国有部门的规模十分庞大时--正如中国的情形一样,尤其如此(张维迎,1998a)。国家透过一条长长的委托链,充当国有企业的法律所有人。然而,国家是由政客与官僚管理的。政客与官僚均无任何对企业利润的合法索取权。作为代理人的官僚遭受与国有企业经理人一样的激励扭曲,他们也不会在其职位上待太久,他们为什么要像私人所有者一样作为,使 接近1呢?官僚经常与经理人串谋滥用国有资产而不是监督经理人,就毫不奇怪了。即使官僚有为经理人设计激励相容的合约的企图,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这样的激励不可避免地也是"千人一面"型的。考虑到企业在诸多方面彼此各异,"千人一面"的合约只能包含十分有限的控制变量。结果,经理人自主权意味着由内部人控制,经理人将享有过度的操纵账目的自由。这样,过度竞争更容易发生。

国有经济与西方私有经济之间另一重要的差别是,在西方经济中,资本市场与经理人劳动市场在管束和激励经理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鉴于所有生产资料都归单一的国家所有人所有,这两种机制在国有经济中都不存在。这意味着,国家所有人所拥有的信息和可资管束经理人的手段都少得多。当经理人的声誉在市场上不受重视时,经理人怎么会像在西方经济中所看到的那样,有任何建立良好声誉的激励呢?

综上所述,我在本节中论证道,当国有企业被赋予决策自主权时,在中国所观察到的产品市场中的过度竞争(即将价格设成低于边际成本)则是国有制的自然现象了。其具有普遍意义的含义是,在国有经济中,"充分"竞争必然是过度竞争,"完全"竞争与帕累托最优不一致。当竞争学派辩称只要产品市场中存在足够竞争,所有制即无关时(Stiglitz,1994;林毅夫等,1998),其隐含的假设是竞争行为独立于所有权结构。然而中国的经验已经表明,竞争行为不可能独立于所有权结构。没有所有制的根本性变革,"充分竞争"可能是非常具有破坏性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国的经验常常被当作对竞争学派论点的经验支持。

给定价格被定在边际成本之下,国有企业如何长期生存呢,答案是,国有企业或明或暗地得到政府补贴,原因即在于软预算约束(科尔内,1986)。如果没有政府补贴,过度竞争最终将导致国有企业的崩溃。其含义是,随着政府预算被耗尽,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将随之而来。我将在本文晚些时候讨论私有化。

市场的效率不仅依赖于现有企业的行为,还依赖于新企业的进入与无效率企业的退出。进入和退出过程决定市场结构与效率的动态机制。尤其如熊彼特(1934)所想见的,经济发展涉及一个"创造性破坏"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在技术创新中的竞争发挥着过滤器的作用--优胜劣汰。

然而,没有任何一般性理论证明,私有经济中企业的市场均衡数量从社会的角度看必然是有效率的。相反,一些理论模型已表明,市场均衡倾向于导致过度准入,即就社会最优而言,企业数量过多(Mankiw and Whinston,1986;Suzumura and Kiyono,1987)。特别地,时常有人辩称,对进入具有规模经济的产业应当设限,因为自由准入可能导致不如人意的固定成本重复(Vickers and Yarrow,1988)。

对许多社会主义的支持者来说,过度准入和重复建设是私有制的罪恶。他们声称,过度准入和重复建设在国有制下能够被消除,因为不同企业间没有利益冲突,所有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即使当过度准入和重复建设确因某种原因发生,政府也可以通过行政干预(诸如关停并转式的调整)来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国的经验显示恰恰相反。国有制非但未能消除过度准入和重复建设,当与西方经济相比时,它导致的过度准入和重复建设更甚。即使在改革前的体制下,当政府制定所有事关进入与退出的决策时,过度准入与重复建设也构成一件最为严重而持久的让政府头疼的事。许多周而复始的行政性调整被启动以处理这个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国企内部诸多准入限制已被逐渐减少甚至废止,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都已获得了巨大的投资决策权。更多产业也逐步对私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开放。结果,过度准入和重复建设恶化了。我们所观察到的是,除极少数国有垄断部门(诸如石油、铁路、航空和银行)外,中国多数产业都容纳了过多小型的"原子"企业,没有占支配地位的参与者。就企业数量而言,中国经济或许是"竞争"最激烈的经济。与西方,甚至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多数产业的集中度要低得多。例如,在15个制造业部门中,仅石油冶炼部门具有4家企业占40%以上的集中度,三个部门在20%-30%之间,而剩下的11个部门则都在20%之下(5个低于8%)(殷醒民,1996)。

我们还发现,因为过度准入和重复建设,有效率的并购也更难产生。快垮掉的国有企业对被接管和关闭极为抗拒,即使无力偿债的企业也毋须退出。正如海尔集团CEO张瑞敏所生动描述的,国企只要一息尚存,它就不愿被吞掉。

为什么在国有制下准入过度更甚,重复建设更严重?为什么在国有部门中完成并购更为困难?国内的一种普遍论点是,过度准入和重复建设源于"地区、部门和企业的自我利益"。例如,在中国的税收分配体制下,地方政府一味为了增加地方税收和就业而盲目进行投资并建设新工厂,忽视社会效率。经理人抗拒被接管,因为他们担心失去其职位与权力。然而,这类论点仅仅说明了问题的存在,而未提供答案。毕竟,不能说国有制下的利益比私有制下的利益更分散。在私有经济中,每个企业都是一个具有其自身目标的独立实体,它进行投资决策以最大化其利润。然而,我们尚未观察到过度准入如在中国那样普遍。相反,并购--友好的或恶意的--都时常发生。

在张维迎(1986b)中,我解释过,国有经济中普遍存在的过度准入与重复建设现象植根于企业的国有制的本性。正如企业理论学者所普遍认识到的,企业产生两种回报:现金流(简单称为"利润")和控制权收益(Aghion and Bolton,1992;Hart,1995)。现金流与控制权收益之间的区别在于,现金流可以按一个正式的所有权结构进

行分配,可以转让。控制权收益则是依附在职位上的,不可转让,只能为经理人或控股股东所享受。这里的控制权收益可以被理解成经理人私人所重视的、与经理人职位相关的全部私人回报,包括在职消费、裙带关系、社会声望等。准入均衡的条件依赖于现金流如何与控制权收益相匹配(或不匹配)。

在由所有人管理的经济中,经理人同时占有利润与控制权收益。当存在自由准入时,决定企业的市场均衡数量的条件是:边际企业的总价值(现金流与控制权收益之和)等于零。在仅涉及现金流的标准模型中,边际企业被假定仅收支相抵。我相信,将控制权收益考虑进去更为现实。然而,如果所有人兼经理人受资金限制,零利润条件或许适用。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经济里,现金流和控制权收益被赋予不同人,均衡条件则更为复杂,视激励方案与权威分配而定。

在国有经济中,现金流属于"全民"(或国家),经理人只能享受控制权收益。私人上市公司的情形将在后面加以讨论。即使当经理人分享一部分现金流(或明或暗地),他们的现金流份额仍然依附于其职位,不可转让。因此,我们仍然可以将这种情形称之为与控制权收益相关。在改革前的体制中,官僚作投资决策。在转型的中国经济中,随着国有企业经理们获得了更多自主权,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由经理人与官僚共同制定。然而,在这两种情形中,在一定限度内,决策制定者都受私人利益的驱动。因此,我们可以合理地假定,决定准入均衡的条件是边际进入者的控制权收益为零,而不是总价值或利润为零。

当企业数量很少时,少数寡头拥有庞大的市场力量,现金流和控制权收益都很可观。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则现金流和控制权收益均下降。控制权收益下降有两个理由:第一,较低水平的现金流意味着可得的额外好处少了;第二,存在更多的经理人意味着被雇为经理所具有的声望变低了。我们可以进一步假定,现金流比控制权收益下降得更快。毕竟,即使当企业亏损时,经理仍可占有一些控制权收益。因此,现金流和总价值比控制权收益更快缩小为零。私有经济中企业的均衡数量(用N*表示)小于国有经济中企业的均衡数量(用N 表示)。只要决策者不是百分之百的所有人,这一结论即成立。当如在上一节中所假定的那样,经理人从收益中索取的份额大于其所承担的成本份额时,该结论必然成立。

因此,我证明了,国有经济遭受更为严重的过度准入和重复建设。非正式的观察强烈支持这一论点。例如,假设汽车制造商的社会最优数量是5。然而,主管政府官员可能选择建设50家而不是5家汽车制造厂,因为现在他们可以任命50个总经理,从而可以给更多的亲朋好友安排位子。尽管试图支撑50家制造商的整个行业处于亏损状态,但没人在乎。

同样的逻辑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国有部门内并购更难以完成。在私有经济中,目标企业的经理人在合并后可能失去他们的控制权收益。然而,如果合并就总价值最大化而言是有效率的,身为所有人的经理人可以靠现金流的增长得到补偿。合并对相关各方可以是一个帕累托改进。相比之下,在国有经济中,目标企业的经理人失去控制权收益不能以任何合法的方式通过现金流的增长而得到补偿。因此,除非政府给该经理人提供另外一个相当的职位,否则目标经理人完全有动机抗拒合并以图保护控制权收益。

我现在转而讨论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私有经济。诚然,这一分离可能导致经理人的各种恣意行为。然而,出于以下原因,当与国有制相比时,这种恣意行为在准入和并购的情况下或许不是很严重。首先,即使当股东不是经理人,一般而言是股东或董事会而非经理人决定进入与合并。对权威的这种分配事实上表明,均衡状态更可能是"扯平的",即当与由所有人经营的经济相比时,进入或许太少,合并或许

过多。第二,在多数私人上市公司中,CEO持有一定股份,在一些情形下甚至是最大股东。因此,即使合并削除了他们的控制权收益,他们仍然可以靠现金流增长获得部分补偿。第三,为了其自身的现金流利益,目标企业的股东有动力通过现金补偿(比如金色降落伞金色降落伞(golden parachute)在俚语中系指聘用合同中所规定的当公司所有权易手时,收购者需付给(自愿或被解雇)离职的目标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丰厚安置补偿费用。--译者注)买通经理人,以缓和他们的抗拒。相比之下,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人民)既没有合法权力也没有动机去买通行将失去控制权的经理人。第四,在基于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中,许多合并和收购可以通过在股票交易所向股东直接发出收购要约来操作。这种机制在国有经济中不存在。

我的论点也得到某些经验研究的支持。例如,李洪斌等(Li,Zhang and Zhou,2005)用来自中关村高科技园的面板数据显示,尽管效率已成为所有高科技企业生存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在同等条件下,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更不可能退出。特别是,金融压力对国有企业生存的负面效应比对非国有企业生存的负面效应要小,对由中央政府控制的企业生存的负面效应最小。

市场是交易与经济活动的协调装置。几乎在所有情形下,交易都不过是承诺的交换,经济活动也不过是履行承诺。没有交易各方的充分互信,市场就无法有效和高效率地运作。例如,如果买主不信任卖主对某一产品的质量承诺,他就不会情愿付钱买它;如果投资人不相信投资银行有关一个需要资本的公司的说辞,他们也不太可能会购买该公司的股票;如果银行对借贷者还贷没有信心,它就不会傻到去放贷。在所有这些情形中,没有信任,潜在的帕累托效率就不可能实现。一般而言,没有信任,劳动分工与专业化就不会出现,通过市场进行合作也变得不可能。

信任重要,但也不容易建立。造成这种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交易双方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和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的道德风险行为。正如阿克罗夫(Akerlof,1970)所证明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市场失效。然而,不应急于得出结论说,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导致市场崩溃。完全信息假设是新古典市场经济学的缺陷,但绝不是市场机制自身的缺陷。我们必须认识到,市场不仅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还是一只观察和监管代理人行为的"隐形的眼"(Shearmur and Klein,1997)。那就是声誉机制。尽管在特定情形下政府支持的法律体系对使代理人遵守承诺是必须的,但日常经验与大量学术研究表明,由官方执行合约通常代价高昂且不具操作性。在多数情况下,以市场为基础的声誉维持着活动的诚实。任何想在竞争市场中生存的人都必须建立值得信任的声誉,否则市场会将其逐出。在市场经济中,对企业而言,声誉与品牌是最有价值与竞争优势的资产。诚如很久以前亚当·斯密所说,诚实是最好的商业政策。市场已创造出众多使本不可能的合作--特别是陌生人间的合作--成为可能的中介(诸如企业、投资银行、信用评估机构等)。在人类历史上,声誉从未在任何其他制度中像在市场经济中那样如此有价值,并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与市场在存在不对称信息时可能不起作用的传统论点不同,我想争辩说,信息不对称或许是需要市场机制的另一个--或者很可能是主要的--理由。没有信息不对称,计划经济或许可能与市场经济一样有效率!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市场比计划可以运行得更好!极为不幸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家和市场社会主义者均未对市场经济的声誉机制予以足够重视。

就企业自主权与价格自由化而言,人们可以说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足够高了。然而,中国市场非常无序。欺骗和造假盛行,合约常常得不到遵守,国有企业亦时常拖欠银行贷款(导致占全部银行贷款约25%的坏账)。混乱不仅存在于产品与信用市场,也存在于证券市场。自两大股票交易所(上海和深圳)于1992年成立以来,国有企业在融资上一直是居于支配地位的玩家。上市国有企业把股票市场当作它们的提款机。他们操纵会计账目,欺骗私人投资者,毫不在乎他们的声誉。大量上市企业从事过欺诈。自1993年以来,1200家上市公司中约有200家曾遭中国证监会(CSRC)、深圳股票交易所(SZSE)和上海股票交易所(SHSE)实施执法行动。从事欺诈的企业在全部上市企业中的比率远高于诸如美国等其他国家中丑闻企业的比率(张维迎,马捷,2005)。结果,创立13年之久的股票交易所差点被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所摧毁。

中国市场为何如此无序?为什么国有企业如此不在乎他们的声誉?某人或辩称说,原因是有利于市场运行的法律体系在中国尚未发展完善。尽管这部分属实,但我深信,问题源于国有制的本性(张维迎,2001)。声誉只能来自重复博弈。要一个人有建立良好声誉的激励,则他必须有长远预期,必须愿意牺牲短期利益以换取未来回报。界定清晰的私有产权为所有者提供了进行重复博弈的合适激励。相比之下,在国有制下

,每个人都进行一次性博弈,声誉毫无价值,赚快钱才是其最优战略。

特别地,如克莱普斯(Kreps,1990)所指出的,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声誉的承载者。然而,要让企业去承载声誉,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成立:

1.企业必须有真正的所有人。如前所述,声誉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的有形资产其实是它的运营成本,而不是企业的真正价值。企业所有权事实上是由谁对企业的声誉拥有剩余索取权来定义的。所有人的角色就是维持与巩固企业的声誉。当企业雇佣很多人,任何人的错误行为都会损害其声誉时,尤其如此。没有真正的所有人,没人会保护企业的声誉,声誉就会失去。

2.企业的名称在市场中必须是可交易的。声誉的价值包含在企业的名称中。只有当所有人拥有为经济回报而将其转让的自由时,它才可能是完全可获得的。所有人有多大的动机维持与巩固企业的声誉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交易性。例如,如果麦当劳不能授权经营,该企业就不会具有如此大的价值。

3.市场中必须有自由准入与退出。没有自由准入与退出,声誉良好的企业就不能逐走声誉恶劣的企业。结果,现存企业可以享受巨大的垄断租金。当消费者不能惩罚企业的不诚实行为时,声誉的价值相对就较小。

因此,我们可以很容易解释为什么国有企业不在乎其声誉。当企业由国家所有时,没有人拥有对其声誉的剩余索取权。国有企业的名称通常是不能交易的。即使当它可交易的时候,它也不能被正确定价,因为"卖主"不能占有销售收益。对私人企业准入的限制和软预算约束也使得国有企业的生存较少依赖于其声誉。当政府官僚的利益与企业声誉无关时,他们为什么要在乎它呢?鉴于官僚们没有适当动机去依据才干任命经理人,国有企业经理人觉得他们的职位非常没保障,他们没有未来可在乎。因此,他们完全具有进行一次性博弈赚快钱的动机。所有这些因素导致了声誉的失效。打个比方,声誉就像一棵树。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可能有动机去种草,但绝无动机去栽树。

结论是,自由价格体系这只"看不见的手"与声誉机制这只"隐形的眼"共同使市场得以运行。在国有经济中,即使价格被放开,声誉机制也不能正常运作。因此,国有企业主导的市场必定是无序的。

尽管许多学者将中国的经济改革称为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但与大多数东欧和前苏联等国家不同,中国政府从来无意放弃国有企业。相反,在中国,国有企业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了国有制,中国就不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目标仅仅是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来改进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而非要建立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私有化从未被采纳为官方的改革政策。主张私有化的学者常常被谴责为"资产阶级自由派"。

然而,改革的后果大大超出了预想。今天的现实是,尽管国有企业在一些关键产业(包括石油、电力、电信和金融部门)仍居于支配性地位,政府依然坚持国有企业应该在整个经济中扮演支配性角色,但非国有部门(包括外国所有、合资、混合所有制及国内私有企业)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许多产业中的主导角色。1978年,中国工业总产出中近五分之四来自国有企业。到1997年,国有企业的份额已经萎缩到几乎不超过四分之一(中国国家统计局1998:99)。更令人惊讶的是,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自发的和地方政府发起的国有与集体企业私有化通过被各种冠以改制的官方名义的途径在加速进行,这些途径包括公开募股、公开出售、经理/雇员赎买、租赁与合资(Li,Li and Zhang,2000;Garnaut,Song and Yao,2004)。到1998年年底,超过80%的县及县以下国有和集体企业都经历了改制,后者在很多情况下涉及直接私有化(赵晓,1999)。一项对工业国有企业的全国调查估计,到2001年年底,86%已经完成改制,约70%已被部分或全部民营化。国家经贸委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引自Garnaut,Song and Yao(2004)。苏南是一个很有趣的个案。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与私有企业占主导的浙江模式相比,苏南模式被广泛认为是一个"新型公有制的经济模式"。然而到2000年年底,近百分之百的村属企业,95%的镇企业,90%的县属企业和85%的市属企业已被民营化(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2001:5)。浙江的私有企业模式最终宣告了对江苏的公有制模式的胜利。

有趣的是,中国的经济改革始于分权而非发展私有体制,始于搞活国有企业而非将其民营化。什么是中国国有企业民营化不期而至且加速兴起的背后驱动力量?是什么激发了地方政府将其控制下的企业民营化?

在李少民、栗树和和我本人合作的论文中(Li,Li and Zhang,2000),我们发展了一个理论模型以探讨这些问题。在我们的文章中,企业所有权以谁持有剩余索取权来定义。传统上,所有权由谁能索取剩余权利来界定。格拉斯曼和哈特(Grossman and Hart,1986)将所有权定义为对资产的控制权。经济学家现在认识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利对所有权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在此,我略去控制权利不是因为它们无关紧要,而是因为技术上棘手。然而,我推测我的结论亦适用于控制权利。另外,考虑到国有企业经理人已获得巨大的决策自主权,我相信剩余权利的转移只是完成私有化而已。也就是说,随着经理人掌握所有的企业剩余,他即成为企业事实上的所有人。民营化是将剩余索取权从政府转移到经理人手中的过程。为便于阐述,我们着重于探讨产品市场中的跨地区竞争如何激发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后者通过地方政府所控制的公有经济中的官僚与经理人间的互动进行。曹远征,钱颖一和韦恩加斯特(Cao,Qian and Weingast,1999)主张,中国特色的联邦主义引致了私有化。然而,这些作者没有--至少没有正式地--讨论的问题是:跨地区竞争如何刺激了私有体制的兴起。我们发现,当跨地区竞争足够激烈时,每个地区

都不得不降低生产成本。鉴于经理人的努力是无法证实的,地方政府或许不得不将全部或部分剩余股份给予经理人。总的来说,激烈的产品竞争刺激了私有财产体系的兴起。我们接着使用中国40多万家企业的工业普查数据,将我们的理论付诸严格的经验检验。检验强烈支持我们的假设,即跨地区竞争是中国向民营经济体制转型的驱动力。

尽管我们的文章着重于研究地区间的竞争如何引致对现存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但我们相信,同一逻辑也可以被用以分析跨地区的竞争如何引致新的私有企业的建立。正如我所指出的,正式的公开私有化在中国从未被采纳为一项中央政府政策。然而,竞争比意识形态的力量要大得多。不管中央政府是否会绘制完全非国有化的蓝图,我们的理论与现实均表明,民营化过程将继续按其自身的逻辑与力度加速进行。

中国的经验表明,"看不见的手"不仅在资源配置中强大有力,亦在创造制度中强大有力。一旦分权开始,市场竞争可能引发私有企业制度自我强化式的发展。接着,新建立的和被民营化的企业会加剧市场竞争。这即是来自中国改革的一个主要经验。

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说,我们理论的意义超越了中国与前社会主义经济。根据近期的一份世界银行报告,我们看到国有企业产出在许多国家仍占有巨大份额,不仅包括转型经济,还包括发展中经济,甚至工业化经济(世界银行,1995:31和56)。但是跨越国家与时空来看,国有企业总的来说表现欠佳。在过去20多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内,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发生在社会主义与发展中经济中,也发生在发达经济中。我们推测,缘自全球化、日益加剧的跨国竞争一直是--也将继续是--全球范围的私有化运动和向真正的市场经济转型背后最根本的驱动力之一。

基于中国改革的经验及作者过去的研究,本文已证明,国有制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市场中的竞争行为不能独立于企业的所有权结构。我特别证明:

1.在国有经济中,随着竞争加剧,国有企业更可能将价格定得低于边际成本,在这个意义上竞争可能是过度的(或破坏性的)。

2.国有制下的竞争可能导致极端的过度准入。即,较之任何私有经济,产业中的企业都过多。

3.在国有制占主导的经济里,市场无序是不可避免的。建立信任更加困难,因为声誉机制不能起作用。

4.国有企业在竞争下不能长期生存,竞争最终导致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或崩溃。

本文的一个局限是,我没有讨论市场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某些人可能争辩道,国有企业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下的表现或许各异,中国经验一般而言或许并不适用。特别是,政治民主或许会使国有企业运作得更好。然而我深信,不论什么政治体制,我的总体论点都成立。当然,只有历史才会告诉我们真相。

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家已清楚地认识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繁荣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创办和经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更自由的商业环境鼓励更多的企业家投资创业,为更多的人提供工作机会,也激励企业家不断创新,推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的提高。但长期以来,经济学家有关商业环境的描述都是定性的。这种情况只是在最近才有所改变。自2003年以来,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开始了一项史无前例的工作,即通过一系列衡量政府规制和执行水平的量化指标,对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业环境进行排名,其内容涉及了一个企业从诞生到消亡整个过程所要遇到的

法律法规和行政管制,以及这些法规对企业,特别是对本国中小企业的影响。每年一度的《全球商业环境报告》可以说是有关不同国家和地区企业家生存环境和投资环境最权威的指南,自出版以来,在世界各国引起了广泛反响,对推动各国的政策改革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2007全球商业环境报告:改革之道》于2006年9月6日正式出版,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于9月14日在北京举行了专题新闻发布会,我应邀在会上作了发言。作为第一时间读到这份报告的中国读者,我是既欣慰又焦虑。欣慰的是,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以多项重大的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措施,荣获全球商业环境改革的第4名,变革步伐为东亚地区内第一,综合商业环境排名提升了15位。根据该报告,通过改革有关法规,中国加快了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简化了跨境贸易的繁琐手续,还建立了消费者征信系统。这些措施都对商业活动和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令我焦虑的是,即便取得了这么大的进步,中国商业环境的综合指标排名仍然靠后,位居93位(排名越往后商业环境越差),在175个国家和地区中属于中等偏下。特别是,中国在"新企业建立"中排名第128位,在"行业经营许可"中排名第153位,在"信贷获取"中排名第101位,在"税收制度"中排名第168位。中国企业完成所有规定的注册程序到合法经营这个过程需要经过13个步骤,花费35天时间和相当于人均年收入9.3%的成本,还必须筹集到相当于人均年收入2.1倍的初始资本金。而在澳大利亚和加拿大,这个过程仅需要2-3天。很多国家和经济体(包括美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并没有初始资本金的门槛。中国企业的税收负担也是最重的,一个中等规模的企业每年必须完成44次税收支付,耗时872个小时,总税负达利润总额的77.1%,这三项指标都远远高于东亚地区的平均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调查样本是上海市,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商业环境比上海要差得多。并且,这里有一个假设,即企业家可以随时获取信息,所有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都在有效地行使其职能,不存在腐败。

由此看来,尽管中国过去27年的改革在建立市场经济制度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中国经济仍然是一个被高度管制的经济,中国企业家在创业和经营企业方面仍然受到太多不合理的约束。事实上,以我的判断,过去计划经济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许多措施都在规制的名义下被保留了下来。审批制是政府部门用行政手段控制经济活动的主要形式,企业做任何一件事,都得与政府官员打交道,浪费了大量本来不该浪费的时间和金钱。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里,伴随中国加入WTO,从中央到地方都清理了一半以上的审批项目,但数量上的减少并未伴随相应的质量变化,一些无关紧要的审批废除了,而许多"含金量"高的审批并没有废除。比如说,在一些重要的产业,企业并没有真正的投资自主权,即使私人企业投资仍然要得到政府的批准。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鼓励和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36条",旨在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更自由的商业

环境,但大部分条款并没有真正落实。事实上,一些本已废除的审批项目又在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名义下被重新引入。在一些重要行业,"产能过剩"成为阻止民营企业进入的借口。在宏观调控期间,银行甚至连贷款合同也不履行,导致一些民营企业经营困难。

政府对企业经营活动的限制可能出于善良的愿望,如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减少污染,等等。但世界银行通过对全世界170多个国家的分析表明,政府的管制常常事与愿违。比如说,对数据的实证分析显示,繁琐的市场准入法规并不能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劳动者更安全、减少污染,而只会抑制私人投资,将更多的人推向非正规经济,提高了消费价格,助长了腐败。那些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国家,往往也正是对市场准入限制最多的国家。

这里有必要对政府管制与腐败之间的关系作点讨论。正如《2007全球商业环境报告》指出的,在不同国家,繁琐的市场准入程序总是与腐败相关联,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每一个手续都是一个"接触点"--一个行贿受贿的机会。不难理解,那些商业环境最糟糕的国家,也正是腐败最严重的国家。在我们国家的改革过程中,企业家创造价值的活动与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常常是混在一起的。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国家许多属于公民个人和企业从事正当的商业活动的权利,在我们国家则被政府部门垄断,如开办企业、从事投资活动都得政府批准,个人和企业不得不通过"行贿"的办法"赎买"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权利,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

对自由商业原则的限制也常常造成对普通劳动者利益的伤害。比如说,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实际上是对穷人的歧视,剥夺了他们创业的机会,并导致雇员在工资谈判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另一个直接损害劳工利益的是政府对雇佣制度的过度干预。在世界银行的报告中,用工制度是衡量商业环境的10大指标之一。该报告对各国用工制度方面的指标进行的分析表明,对雇佣劳工限制最多的国家,也是失业率最高的国家。对劳工市场严格的干预导致许多令人不快的副作用,包括创造的工作机会的减少、失业时间更长、员工的技能退化、研发投入减少、公司规模缩小等。一些看似保护劳工利益的法规恰恰使劳工受到伤害。报告引用了一个很有启发意义的例子:在委内瑞拉,雇员害怕被提拔,原因是该国最近通过的一个法律禁止企业解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1.5倍的员工。聪明的雇主找到的一个应对办法是,如果想解雇一个人,首先提拔他,将工资提高到最低工资的1.5倍以上,然后合法地将他解雇。

令人担忧的是,当中国离真正的市场经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时候,我们的舆论界已开始弥漫着对市场的高度不信任,并正在导致着一些反市场的政策法规的出台。我希望,世界银行《2007全球商业环境报告》能加强我们对市场机制的信念,坚定我们继续改革的信心。市场不是完美无缺的,但仍然是解决我们面临问题的最有效手段。如果我们的政策法规能给商业活动更多的自由,哪怕是达到中等偏上的水平,更多的人将会从事创业和创新活动,我们的经济增长将更具可持续性,更多的人将找到工作机会和收入来源,我们的政府会更廉洁,我们的社会将更和谐!

在目前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情绪发泄多于理性思考,直觉判断压过逻辑分析。对一个民族来说,大众情绪是一种血性,有它的价值,但仅有情绪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学会理性思考,因为仅靠情绪发泄不能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

什么是理性思考?我理解的理性思考,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尽量超脱于

自身的地位、身份、利益,必须学会换位思考。俗话讲,"公道不公道,打个颠倒"。比如说,不能因为自己是农民就只从农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自己是工人就只从工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也不能因为自己是穷人就只考虑穷人的利益,自己是富人就只关注富人的利益。这其实也正是罗尔斯正义论的实质所在。罗尔斯的正义论要求我们透过"无知的面纱"看问题,不能事前就"对号入座",只从自身的利益评判是非。如果不是这样,民主政治也会演变为多数人的暴政。当然在现实中,每一项政策起步的时候,每个人都处在特定的位置,变革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要做到完全超脱是很难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必须强调理性思考的重要性。至少对学者来说,应该做到超脱,否则,就谈不上学者的独立性。

第二,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考虑政策的可行性,并把这项政策与可行的替代政策(alternative)相比较,而不能把现实中根本不可行的理想目标作为反对一项政策的理由。以讨论收入分配为例,设想社会由两个居民组成,考虑A,B,C三种状态。在A状态下,每人各得100;在B状态下,第一个人得120,第二个人得180;在C状态下,每人各得150。再进一步设想现在处于状态B。那么,如果这三种状态都是可行的,社会最优的安排应该是状态C。但是,如果状态C不可行,我们就不能用状态C去批评状态B。如果不考虑可行的选择,非要两个人收入均等,我们只能走向状态A,两个人都受到损害。当然,如果全社会的价值观是平均分配偏好于任何收入差距,由状态B退到状态A也可以,但我们绝不能把不可行的状态C当目标去追求,否则就是不理性的。在当前有关改革的讨论中,一些人全然不考虑政策的可行性,不考虑政策的激励相容条件是否满足,习惯于用乌托邦理想蛊惑人心,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有害无益。

第三,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在评价一种变革和政策的优劣时,必须讲事实,摆道理,实证数据和逻辑分析相结合,而不能以感觉代替事实,用直觉判断代替逻辑推理。直觉对我们理解现象是重要的,但通常是不够的,如果没有严谨的逻辑分析,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由直觉导出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比如说,直觉可能告诉我们国家用行政办法把药品的价格压低对患者有好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价格被强行压低之后,许多效果不错的国产药从市场上消失了,患者不得不付更高的价格使用进口药。直觉可能告诉我们国有企业更有利于降低收入分配差距和解决就业问题,但大量事实和理论分析证明,平均而言,国有企业越多的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越大,百姓就业越难。现在有些政府部门常常在舆论的压力下出台一些缺少任何实证分析和数据支持的政策,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损害了百姓利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民众可以发泄情绪,这是他们的权利,但学者必须理性,不能被大众情绪左右。政府的政策也必须理性,不能被民众的情绪所俘虏。在研究现实问题时,案例分析很重要,但案例分析必须与逻辑分析相结合,用个别案例推出一般结论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

第四,理性思考要求我们实施一项变革政策时,必须本着"向前看"的精神,也就是如何在给定的历史条件下,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把蛋糕做大,实现多赢,使全体民众和整个社会受益,而不是向后看,纠缠于历史旧账。这方面,老

一代革命家邓小平先生处理中日关系时的态度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如果只记恨日本过去对中国的侵略,不考虑什么是对中国未来最好的选择,我们就不应该与日本发展经济贸易关系,就应该抵制"日货"。但这样做只能是双输,对中国没有任何好处。当然,历史是不应该忘记的,但不忘过去是为了更好的未来。如果不关心我们自己的未来,牢记历史除了求得一时的心理平衡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是理性的行为。

当前在处理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时,也必须本着"向前看"的精神。中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非常特殊,我们有大量的法律是不合理的,不符合改革精神的,而许多合理的行为又是不合法的。企业界有些行为符合改革"大法",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但可能不符合各级政府原来制定的"小法",从今天的角度看,合法与否很难说清。最新的经济学分析和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表明,对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违法"行为,只有通过特殊的措施了断,才能把整个社会从"违法陷阱"中拯救出来,建立起良好的公共秩序。如果我们只是"向后看",纠缠于过去,民众可能在感情上求得一些平衡,但整个社会就会被长期困在一个坏的均衡中,这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没有好处,对大众百姓也没有什么好处。香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廉正公署"建立之前,香港警察队伍是很腐败的。如果没有当时的"大赦",香港警察队伍就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廉洁起来,也很难有香港今日的发达。个人纠缠于过去的恩恩怨怨不能自拔,损害的只是自己;而一个国家的政府纠缠于过去的恩恩怨怨,损害的将是这个民族。

中国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三个重要约束:权力结构约束、意识形态约束和知识约束。这三个约束对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

权力结构约束。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的权力集中在政府部门,民间不仅没有财产权,甚至连最基本的选择工作的权利都没有,改革实际上就是要把资源配置的权力由政府转向民间,用企业家代替政府官员制定经济决策。但改革本身意味着这种权力的转移必须通过政府自身进行,也就是说,政府是改革的对象,同时又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自然,任何改革措施都会受到一些政府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他们总是企图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操纵改革,从事寻租活动。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经济下政府部门拥有的一些权力常常在"改革"的名义下被保留或以新的形式(如"规范管理"、"宏观调控")出现。所以我们看到,改革20多年后,计划经济下权力最大的政府部门今天仍然是权力最大的部门。

中国改革最主要的推动力量是高层改革领导者,但那些参与过20世纪80年代改革的人们都能清楚地回忆,当时的改革领导人对中央政府部门官员的权威是非常有限的,并没有足够的权威完整地实施改革措施。这是因为,中国的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一个分割型的,不只是上层领导者之间有权力分割,不同级别的政府都有着不同的权力范围。几乎每个部门都有制定政策的权力,都有保护伞。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主要的政策制定不仅仅要高层取得一致,还需要很多环环相套的政府部门有积极的合作态度。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讲,改革方案只有在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时才能得以实施。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要求是多样性的,所以不可能有这样都满足的方案。改革领导者为了换取政府部门官员对改革的支持不得不做很多妥协,政府官僚总是试图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改革,这经常会使得本来很大胆的改革举措最后变得谨慎小心敷衍了事,甚至半途而废。这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些改革派经济学家提出中国需要"新权威主义政府"的主要背景。

20世纪80年代,国家体改委是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由于体改委是一个新的部门,没有计划经济下的既得利益,所以改革最坚决,能形成对原有政府部门的重要制约。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体改委的权力被大大削弱,甚至名存实亡,最后连名也没有了,对既得利益部门的重要制约没有了,各部门可以自行制定"改革方案","深化改革"也就很容易变成一些政府部门重新攫取权力的借口。

意识形态约束。意识形态的约束对中国的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改革领导人没有办法提出一个显性的、明确的改革目标。这使得许多改革措施必须在"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下进行,许多事情是能做不能说,改革者常常不得不"打左灯向右转",甚至"关掉灯摸着黑往前开",自然,出事故的概率就大大增加。第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不同的人对同一改革措施做出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这让下级执行部门无所适从,等待观望,延误了一些改革,也加大了政府部门权力寻租的空间。第三,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者在政治上处于非常脆弱的地位,即使在今天,仍然是主张"左"的观点的人在政治上最安全,主张改革的人经常受到来自"左"的攻击。为了政治上的安全,一些改革者也就变得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地往前走,延误了改革的良机。一些机会主义者频繁地以"政治上正确"谋取私利,无形中扩大了反改革的势力范围。第四,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政策在形成过程中不能公开讨论,集思广益,增加了实施中的风险。特别是,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除了经济学家外其他社会科学的学者难以参与改革的讨论,贡献他们的智慧,无形中把他们中的一些人推到了改革批评者的阵营中。过去,我们用"不争论"的办法回避争论,

但这种办法可能只适用于强势领导时代。第五,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难以与经济改革同步进行,增大了风险。

意识形态约束制约中国改革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国有企业改革。如果没有意识形态的约束,我们可以公开讨论国有企业如何改革,谁也不能用意识形态的棍子打人,不同的意见都可以摆在桌面上,最后形成一个包含目标和实施步骤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国有资产就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无论改制前还是改制中的资产流失都可以大大减少。但由于意识形态的约束,国有企业改革常常只能由地方政府偷偷摸摸地进行,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反倒没有办法避免。

应该说,在整个改革的过程中,改革领导人和学术界一直试图通过"理论创新"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对改革的约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三个代表理论"等,就是这方面的典范。现在看来,为了进一步突破传统意识形态对改革的约束,我们必须有更大胆的理论创新。

知识约束。中国改革面临的另一个重要约束是知识约束。设计一个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规划并非易事。中国没有市场经济传统,绝大部分人缺少对市场经济的切身感受,在很长一段时期,即使改革领导人和经济学家都不清楚市场这个机器究竟是如何运作的。经济学家只能从教科书上学到一些市场经济的理论,但是他们没有实际的体验。老一辈经济学家可以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回答为什么必须改革,但无力回答改革应该如何进行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年轻的经济学家活跃起来了,他们少了很多意识形态方面的条条框框,更追求实用性的东西,因此他们能够不管"姓资"还是"姓社",而是专心地研究经济如何更好地运转。他们对1984年以后的改革规划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有些人甚至直接参与了规划的设计。然而,他们中间的很多人都存在理想主义,他们也无力触动当权的政府官僚体系。

科学知识是制定改革规划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之所以没有人知道如何去改革,部分原因就像很多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改革是一个"干中学"的过程,改革不同部分的相互依赖性只能陆续地显现出来。既然没人知道如何去改革,"摸着石头过河"也就是惟一的选择了。中国经济改革所具有的实验性特征多少反映了这一点。并不是所有专项改革的后果都是可以事先预料的,一些事后的逆转肯定是必要的。地方政府被允许自主改革,部分原因是因为中央政府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有关市场经济知识的缺陷使得改革中出现一些失误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当然,改革进行到今天,我们有关市场经济的知识大大增加,民众有理由要求政府拿出更好的改革方案,避免新的失误。

我还想指出,以上三个约束是相互加强的。比如说,知识约束使得旧体制下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按照自己的利益操纵改革,因为他们有理由借口"经济学家不懂实际运作"或"改革措施没有可行性"而否定一些改革方案或使方案在执行中走样;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学者没有办法大胆地探索,难以做出知识创新;而由于知识缺乏导致的改革中的一些失误又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的约束;如此等等。

任何体制下,都会形成既定的利益格局,都存在既得利益阶层。无论是改革还是革命,都会涉及对既定利益格局的调整,但二者在调整利益关系的方法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谓革命,就是通过暴力和强制手段将财富或权力从一部分人手里剥夺,然后转移给另一部分人。革命中一定有人受损,有人受益,所以革命不会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即没有人受损但至少有一个人受益)。即使受益者是多数,受损者是少数,革命也不一定增加社会总财富,所以革命甚至不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即受益者所得大于受损者所失)。比如说,中国的土地革命将地主所有的土地无偿拿来分配给其他农民,从人口比例上讲,受损者是少数,受益者是绝大多数,但土地面积不会增加,也很难说清楚社会总财富是否增加了。

改革与革命不同,改革不是把财富从一部分人手中无偿地转移给另一部分人,而是在承认原体制下形成的社会各成员既定利益(status quo)的前提下,通过权利和财产关系的重新安排,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增加社会总财富,实现帕累托改进。革命意味着剥夺既得利益,但改革必须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不论这种既得利益是法律规定的还是事实上长期被承认的。也就是说,改革不应该使得任何人比在原体制下生活得更坏。按照这个原则,在现实中,如果具体的改革措施会带来社会总财富的增加,但同时会导致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利益受损,此时,受益者有责任从自己所得的增加中拿出一部分补偿("赎买")受损者,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改革。这也意味着,改革进行的前提是社会总财富将增加。如果社会总财富不增加,受损者不可能得到补偿。

尊重既得利益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阶层予以补偿,这是一个不应该回避的问题,否则我们就没有办法解释改革中的许多补偿(或赎买)措施。比如说,计划体制下,相对于农村人,城市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相对于农民,工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所以,当政府提高农产品价格时,就必须给城市人副食补助,而当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升时,政府并不补贴农民,因为农民不是计划经济的既得利益者。同样,农民工被辞退企业并不给买断工龄费,也没有失业救济金,而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时,企业必须付钱买断工龄,还要提供失业救济金,因为我们必须尊重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工人的既得利益。国家承认的农民的惟一既得利益就是土地使用权,所以征用土地必须给农民补偿。即使在改革中出现的某些体制下的新既得利益者,如果要改变这种体制时预期有人会受到损失,也可能要考虑补偿。股权分置改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非流通股股东要给流通股股东赠股,十送三,十送二,就是尊重流通股股东在非流通股不能流通时形成的既得利益,赎买他们支持股权分置改革。

对政府官员既得利益的补偿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人们一般不敢提及,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他们中的不少人本身是政策制定者,讨价还价的权力太大。但回避问题的结果是形成了非常不规范的"暗补"(包括腐败、子女经商等),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成本。公车改革受到不少人的批评,但如果按照日本等国的经验,可以节约相当大的一笔政府支出。现在政府官员"实报实销"浪费的钱数倍于他们实际上能享受到的,如果财政拿出1万亿元裁减掉1000万名政府官员,给整个社会带来的价值将是巨大的。

我这样讲,并不是说现实中所有的补偿都是合理的、公平的。现实中,有些补偿可能不足(如对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有些补偿可能过度,可能与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能力有关,也可能与信息不对称有关,这是一个技术性问题,需要有关方面好好研究。但尊重原体制下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者予以某种形式的合理补偿,是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由于历史的传统,有些国人习惯于用革命的观念理解改革,把改

革理解为简单的剥夺既得利益,这是不正确的。

这里,有必要把绝对利益和相对利益区别开来。所谓绝对利益,就是当事人拥有的、直接决定其效用水平的收入、财富、权力的绝对量(权力可以用货币等价表示);所谓相对利益,是指当事人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在收入、财富、权力等方面的相对位置。设想社会有甲、乙两成员,在原体制下,甲的财富是100,乙的财富是150。那么,如果在新体制下,甲的财富变为200,乙的财富变为300,我们说每个人的绝对利益都增加了1倍,但相对利益没有变化。如果新体制下每个人的财富都是200,我们说两个人的绝对利益都增加了,但甲的相对利益上升了,乙的相对利益下降了。

我前面讲的应该尊重和补偿的"既得利益",是指绝对既得利益,而不是相对既得利益。在上面的例子中,即使乙的相对利益受损了,也不应该补偿。相对利益受损不能补偿的一个原因是其主观性太强,难以度量。另一个原因是,改革的目的就是建立一个趋向机会均等的社会,而不是形成新的特权阶层,如果相对利益损失都要补偿,无异于回归旧体制,与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从相对利益角度看,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官员的地位最高,工人的地位次之,农民最低。改革必然使原来地位越高的群体,相对地位落差越大。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能说改革是成功的。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对改革中利益受损者的补偿应该是一次性的,而不应该是没完没了的,否则,新体制不可能形成。

在这次有关中国经济改革的争论中,"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提法受到了质疑。由于"公平"是一个很有价值判断色彩的概念,强调效率的学者似乎失去了道德的正义性。其实,公平可以理解为"机会均等",也可以理解为"结果均等"。如果是机会均等,公平与效率并没有矛盾,因为只有机会均等的自由经济才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更准确表述应该是"机会均等第一,兼顾结果均等"。如果公平指的是"结果均等",效率和公平在一定范围内是有矛盾的,但"效率第一,兼顾公平"并没有什么错。即使按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机会均等也比结果均等更符合社会正义。

当然,任何社会都必须关注效率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说经济学家不关注"公平"(结果均等)是没有经济学常识的表现。经济学家只是证明,如果只关注收入平等,可能会损害效率。至于效率与平等的替代关系处于哪一点合适,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结论。收入分配专家的统计分析表明,自改革以来,用基尼系数衡量的收入差距扩大了,至于这种扩大中有多少是合理的,多少是不合理的,中国是否到达了效率与平等关系的边界点(即能否在不损害效率的情况下增加平等),还有待进一步分析。

我们不仅应该关注收入的相对差距,更应该关注绝对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我这里想指出的是,那种认为追求效率和经济增长就一定会损害穷人和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自改革以来,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现在的2600万。如果没有效率提高带来的经济增长,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我通过对31个省、市、自治区的分析发现,平均而言,一个地区的人均GDP越高,经济增长越快,该地区贫困人口的比例越低,城市的基尼系数也越低。所以,套用邓小平的话说,"发展是解决贫困问题和降低收入差距过大的硬道理"。

特别是,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主要在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是造成基尼系数上升的重要原因。如果政府为缩小收入差距而实施的政策使得企业家没有了提高竞争力的积极性,数亿农村劳动力就没有可能转移到城市就业,这不仅解决不了绝对贫困问题,也没有办法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统计表明,分省的基尼系数多在0.4以下,普遍低于全国的基尼系数。据国外学者的研究,中国基尼系数30%-50%上升来自地区差距的扩大。因此,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角度看,缩小地区差距应该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地区间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体制的差距,企业家队伍的差距。那些相对落后的地区基本上都是体制改革最慢的地区,企业家创业的制度环境最恶劣的地区,也是国有经济主导的地区。陈志武教授使用跨国资料的研究表明,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政策不可能解决地区差异,相反,平均而言,政府支出比例越高的国家,也正是地区收入差距越大的国家。

有人认为收入差距扩大主要是私人企业的发展造成的,所以缩小收入差距的办法是发展国有企业。但我通过分析31个省、市、自治区的资料发现,平均而言,一个地区城市就业人口中国有部门的比例越大,该地区的基尼系数越高。这说明,我们不可能用发展国有企业的办法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事实上,大量的城市下岗职工是国有企业的无效率造成的。

在任何国家,政府都需要用一定的转移支付缩小收入差距,但政府的转移支付措施必须恰当,并精心设计。我们不能想当然地以为扩大政府支出的比例就一定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恰恰相反,我从统计资料中发现,平均而言,政府支出占GDP比例越高的地区,基尼系数也越高。

我们不应该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对立起来,更不应该把共同富裕等同于平均分配。没有差别,就不可能共同富裕。诺

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里斯教授早在35年前的研究就表明,政府在征税方面的最大障碍是没有办法获得个人能力的信息。由于信息的限制,任何政策都没有办法做到结果均等。因为如果收入税太高,高能力的人就可以通过减少工作的办法假装低能力,结果是,即使以货币计算的收入是平等的,能力不同的人享受的生活水平也不可能相同。

如果我们真正关心穷人,就应该把机会均等(也就是效率)放在优先地位,比如说给穷人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海克曼教授等一些学者最近的研究表明,在中国,教育水平已成为决定家庭收入水平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一个农村大学生可以使一家人脱贫。非常遗憾的是,最近有关教育体制改革的争论中,舆论只把注意力放在学费上升给穷人带来的负担上,而忽略了由招生数量增加给普通大众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这个问题。1978年,全国大学共招收40万学生。到2005年,全国大学招生总数达到504万,增加了11倍多。我相信,即使对低收入阶层而言,学费虽高但有机会上大学比学费虽低但没有机会上学要更好。当然,政府和社会有责任帮助解决贫困生的学费问题。再进一步,要增加教育经费,政府必须增加财政支出,但没有民营企业缴纳的大量税收,政府的收入从何而来?

有关中国改革的许多问题,现在必须放在经济全球化这个大背景下来讨论。比如说,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绝不能以牺牲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代价,否则的话,中国的企业垮了,最后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普通民众。

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与经济的全球化有关。同样是工资收入者,在外企或私企工作的高层经理年薪可能在100万元以上,而普通的制造业工人的年工资还不到1万元,这样大的差距在其他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是少有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不同素质的劳动力市场范围出现了差异。简单地说,越是高素质的劳动力(如软件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可流动越强,市场范围越大;越是低素质的劳动力,可流动性越低,市场范围越小(限于本国市场)。结果是,与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相比,中国高素质劳动力的工资差距远小于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差距。比如说,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是美国制造业工人工资的1/40左右,但外企工作的中国高级白领的工资达到美国同等白领的1/3到1/2,甚至更高。可以想像,如果没有全球化的话,二者的差距会比现在小得多。

这样的话,我们就面临一个难题:如果想通过税收手段把高素质劳动力的收入压下来,就会导致大量的脑力外流,中国企业就不可能走向国际;而如果把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提得太高,中国企业就失去了成本优势,大量企业就会垮掉,外资企业也会转走他国。民营企业家和高级人才可以移民海外,而普通工人只能回家,最终对后者的伤害更大。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在改善普通工人待遇方面不能有所作为,更不是说工人工资不应该随企业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我想说的是,我们不能离开全球化这个大背景讨论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民族企业的生存、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前提,也是我们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制约力量。

经济全球化给收入分配政策带来的挑战不只是中国面临的问题,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哥伦比亚大学萨拉-马丁教授的一项研究表明,在1980-1998年间,主要是由于国与国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大部分来自中国居民收入的提高),世界范围的收入不平等程度降低了,但国家内部的不平等程度反而上升了。我猜想,这两个现象同时存在与经济全球化有关。全球化一方面扩大了国内收入差距,另一方面缩小了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权衡利弊,利大于弊。
 

我们必须承认,一部分收入差距是腐败造成的,这样的收入差距是人们最不能容忍的。

计划经济下,也有腐败。人们感觉到改革以来腐败比原来严重得多,我想有两个原因:一是原来非货币形态的隐性腐败(如招工提干时"串换"),变为货币形态的显性腐败,人们对货币形态的腐败比实物形态的腐败更难以忍受;二是实际的腐败确实增加了。

我曾用一个数学公式分析表明,实际腐败的增加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随着中国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权力的经济价值增加;二是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使得监督腐败变得越来越难;三是市场机会的增加使得官员的"保留效用"(即因腐败受处罚离开政府后可得到的效用)上升;四是惩罚力度降低(如达到死刑的最低贪污额大大提高);五是政府官员的正式工资相对较低。

上述五个因素都与权力有关。权力是腐败的"本",其他方面是"标"。反腐败要"标""本"兼治,但釜底抽薪的办法是治本,也就是减少政府官员的权力。有人曾提出"高薪养廉",有一定道理,但在政府官员权力过大的情况下,"高薪养廉"是养不起的,官员工资太高的话民众也不会接受。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在市场经济国家,许多属于公民个人和企业的权利,在我们国家则被政府部门垄断,如开办企业、从事投资活动都得政府批准,个人和企业不得不通过"行贿"的办法"赎买"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权利,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针对当时反腐败只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我在1994年说过,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统治经济的体制,不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权,私人产品(按照经济学的定义,使用上没有排他性)领域的腐败反倒是一个"次优"选择。我的意思是说,反腐败必须治本,不能治标不治本。一方面强调反腐败,另一方面又不想减少政府的权力,是掩耳盗铃,叶公好龙;不仅做不到,即使短期内做到了,也是以巨大的社会效率损失为代价的。同时做到经济高增长和没有腐败的前提是,废除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权力。有人说我在为腐败辩护,其实是误读了我的观点。把问题说透彻,这是学者的责任。1999年,我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发言中说,"要像戒毒一样戒除政府管制","如果废除了政府审批,腐败至少可以减少50%"。这个发言对随后的审批制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一万个善良的愿望,抵不上一个有效的行动!

必须承认,在我们国家的改革过程中,企业家创造价值的活动与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常常是混在一起的,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发表的否定企业家群体的言论会在社会上引起共鸣了。但我们必须明白,这是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体制造成的,是需要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当创造价值和寻租活动混在一块以后,人们容易观其一不观其二。我们下一步要做的是怎么能够使得寻租活动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直至最后消灭。到那时,企业家赚钱的惟一办法就是为社会创造价值。

为此,我们需要了解"租"的根源在哪里?简单地说,任何租金都来自垄断。反过来,有垄断,就有租金。像土地、矿产资源这样的东西属于自然垄断,解决寻租的办法,最简单的就是划分产权,产权明确了大家就不会寻租了。产权不明确,大家都会为争夺租金展开竞争,就会导致资源的浪费。目前在城市土地和矿产资源方面的寻租活动之所以泛滥,就是因为产权不明确、交易方式不规范造成的。

另一类是政府的规定带来的垄断,我们可以称之为行政垄断或法定垄断。比如说,电信只能发3个牌照或5个牌照,个人办企业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这就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带来了行政垄断租金,寻租的过程就是通过一种非正常的、不合法的手段(包括贿赂)打破"合法"的垄断。在这个过程中,寻租活动和创造价值是结合在一块的问题,寻租活动部分地恢复了价值的创造,这是经济学界早已得出的结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废

除垄断。或者,在没有办法废除的情况下,通过诸如"公开招标"的方式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减少寻租活动。

谈到寻租的问题,我不得不谈一下国有企业的问题。我的一个简单判断是,国有部门可以说是中国最大的寻租场,甚至可以说是"耗租场",因为它垄断了大部分资源,但是只创造很少的价值。国有企业是"全员寻租",寻租者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头头脑脑",普通的工人也在分享垄断租金。石油公司、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员工的工资比其他竞争性行业要高得多,就是垄断行业全员寻租的证明。

国有企业靠垄断赚的"利润"不上缴财政,而亏损了由政府财政补贴。政府补贴国有企业实际上是用多数纳税人的钱"贿赂"一小部分人,也是一种腐败,类似选举中的"贿选"。

只有当政府的权力范围缩减到只限于维护公共秩序、提供公共产品等公共领域时,我们才有可能做到"高薪养廉",腐败现象才有可能被根除。

在当前有关中国改革的讨论中,一些舆论把学者的学术观点与政策主张混为一谈,不仅不利于学术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改进。

学者的本职是"求真",把问题搞清楚,说透彻。学术观点通行的表述方式是"如果 那么 ",讲的是事物的因果关系。比如说,"如果我们不削减政府的权力,腐败现象就不可避免。"这样的学术观点不仅不是赞成腐败,恰恰相反,是希望人们能认识清楚腐败的根源,从而找到反腐败的有效办法。

学者与政客不同。真正的学者只说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话,政客是说别人喜欢听的或"政治上正确"的话。所以,大众不应该用评价政客的标准评价学者。

不同的学者可能提出不同的学术观点,不同的学术观点可以通过学术争论辨明真伪(也可能永远不能辨明真伪),但学术观点的正确与否不能用投票来决定。多数人赞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否则就不会有科学,也不需要科学。学者讨论问题时要讲学术规范,讲逻辑,不能哗众取宠。

学者当然也可以有自己的政策主张,在这方面,他们与普通民众是平等的,他们影响政策的惟一优势是政策主张背后的理论说服力,而非个人的价值判断。由于真正的学者通常对自己经过深思熟虑和严格论证的理论有很深的信仰,并且对政策的后果看得比一般人远(这是理论的价值所在),他们也很注重自己的长远声誉,希望自己的观点经得起时间考验,所以如果不是媚俗大众,他们的政策主张可能会与多数人的喜好相同,也可能不同。

政策与学术不同,政策是可以投票的,因为政策的制定是科学与政治过程的结合。在政策制定之前,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听取专家意见,做可行性论证,可以说是一个科学的过程。但最后选择什么样的政策时,一定是一个政治过程,不论这个国家是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一些重大的政策,民主国家可能要投票,专制国家个人说了算,但无论投票还是个人说了算,都是政治。所以很少有哪个政策是完全按照某一派学者的主张制定的情况。

我们必须认识到,无论制定政策的政治过程如何,几乎没有任何政策可以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偏好,所以任何政策都会有人反对。我们还必须明白,也并非多数人的选择一定就有利于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台湾人选择陈水扁就是一个例子)。我们必须防止多数人变成少数利益集团的俘虏;我们也必须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定的情况下变成少数人中的一员。所以我们必须学会理性思考!

大致上,中国过去30年改革中的前15年,基本完成了价格自由化,后15年,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我粗浅的看法是,未来30年,中国改革的重点将转向政治体制的改革。这一改革也可以分成两个15年:第一个15年,主要任务是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减少政府部门的权力,建立一个法治社会;第二个15年主要是要建立民主选举制度。

30年改革大格局

已有大量的事实和数据表明中国过去30年的经济成就。但更重要的问题是,中国是如何取得这些成就的?中国的改革是怎么进行的?

中国的改革一般被认为是从计划向市场的转轨,或者说转型。什么是计划经济?什么是市场经济?它们之间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在我看来有两个,一是资源配置的方式,是由政府的计划指令还是由市场价格配置资源?二是所有权,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还是以非国有的包括私人的、股份制等的企业为主?在计划经济下,资源都是由政府计划配置的,企业的主体是国有企业。而在市场经济下,资源由价格配置,企业的主体是非国有企业。

中国过去30年改革有最重要的两方面:第一是放开价格,或者说价格自由化;第二是整个经济的非国有化。整个过程进行得非常曲折。其他方面的改革都是围绕着这两个方面展开的。

先讲一个故事。在1980年,国家经委--当时主管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中央政府部门,邀请美国的教授给中国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做培训。美国教授设计了一个课程表,交给国家经委的官员审核,国家经委的官员在审核后划掉了两门课,第一门是市场营销(Marketing),第二门是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为什么呢?因为Marketing也就是"如何卖产品",对于当时的中国企业是不适用的,当时中国的企业只管生产不管销售,厂长经理需要做的只是按照计划指标生产产品就可以了,企业生产出的产品都是由商业部门和物资部门直接收购走,产品定什么样的价格也全部由政府物价部门决定,企业没有定价权。公司财务也没有用,因为所有企业都是国有的,国有企业是由国家统一预算管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的资金全部由政府财政提供,创造的利润全部归政府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比如怎么投资,如何获得资金,是发行股票还是债券等,这些对当时的国有企业来说都不是问题,所以Corporate Finance就完全没有用。

而今天,这已经成为商学院学生最重要的两门课。管理课程的变化显示了中国经济的两个最重要改革--价格改革和企业制度的改革。

以我自己的判断,大致上,过去30年中的前15年,中国基本完成了价格自由化,后15年,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的意思是,到1993年之后,价格已经不再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关键",因为大部分产品的价格都已经放开了;到了2008年,国有企业改革也已不再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了。当然,在这之后,这两个方面的改革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是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很清楚,新的体制已经上了轨道,剩下的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了。比如,今天的国有企业还需要继续改革,但有了股份制和产权多元化,剩下的问题就简单多了,如什么时候将国家仍然持有的股票卖出去,如何改变董事会的构成,都是些操作性的技术问题,走得快慢的问题。这已不再是像10多年前,我们还不清楚中国国有企业应该怎么办的状况。

在计划体制下,所有的价格都是由政府规定的,大到钢材、水泥、木材、石油等生产资料,小到针头、火柴、洗衣粉等日用生活资料。但要搞市场经济,价格就要由市场供求决定,实现价格自由化。这个价格自由化的过程大致用了15年,过程复杂,艰难曲直,甚至惊心动魄。

在1978年,零售业按交易额算的97%由政府定价。到了1993年,93.8%的零售额由市场定价,也就是说政府定价的比例降到了6.2%。在1978年,92.2%的农产品是政府定价的(还有一小部分是黑市及自由市场交易)。到1993年,87.5%的农副产品收购环节由市场定价,政府定价包括政府指导价和直接定价的比例降到了12.5%。到2004年,市场定价的比例占到了96.5%,也就是说政府定价降到了3.5%。在1978年,100%的生产资料出厂价格由政府制定,到了1993年,81.1%的产品由市场定价,也就是说政府直接定价和指导价的比例加起来不过18.9%。到2004年,87.8%的产品由市场定价。

剩下仍然由政府定价的产品,主要是垄断行业和基础设施,比如成品油、天然气、水、电力、电信的价格等。这些问题以后还要解决。现在如果要调整价格、放开价格,就要开听证会,价格已经不是政府改革的重要议事,只是业务部门需要做的事情了。但在1993年之前,价格问题是需要政治局讨论的。在20世纪80年代,一盒火柴从2分涨到3分,中央政治局开了好几次会,最后还是不敢涨,因为上涨50%怕老百姓受不了。现在的价格已经不是中央领导人考虑的主要问题了。

中国的价格改革是循序渐进的,它不像东欧、前苏联那样一次性放开。更具体来说,中国走的是"双轨制"。为什么走"双轨制"?我分析的原因是,中国改革一开始并不想搞市场经济,而只是想完善计划经济。如果改革一开始就想搞市场经济,那么我们选择的道路会和现在完全不一样。

在改革初期,我们并不认为计划经济在本质上没有效率,而是认为,我们的计划经济没有搞好,是因为政府在制定计划时没有尊重价值规律。所以,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把计划建立在"价值规律"上,而不是实行市场经济。

就价格体制而言,在改革初期,很多产品价格不合理,比如原材料价格偏低、制造业产品价格偏高等,但是大家并没有从根本上怀疑国家的定价能力,即:如果国家在定价时尊重价格规律,那么价格就会合理。因此,当时的价格改革,就是怎么通过行政手段调整价格的问题。这是1985年以前,中国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

当然,由于政府管理能力有限,所以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一些地方相继将一些与国计民生关系不大的小商品价格放开。但是在1985年之前,对决定国计民生的重要原材料及生产资料的价格,主流观点还是认为应该由国家制定,很少有人从根本上怀疑过政府对这类产品的定价能力。由此,价格不合理怎么办?只有调整价格。

为此,在1981年,国务院成立了价格研究中心,这是当时的总理赵紫阳亲自指示的,由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牵头,全国调集了50多人,买了最先进的计算机,想运用投入产出表计算出一个合理的"理论价格",根据理论价格,政府再调整价格。但事实上,这个理论价格一直没有算出来,或者计算出了,得不到大家的认可。现在回过头看,这本来就是个"乌托邦",如果政府有能力计算出一个合理价格,就不需要改革了。

调整价格的思路在最初几年一直没有受到怀疑,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在大学读研究生,价格问题是当时经济学界讨论的热门问题。怎么调整价格呢?现在你如果去查查《经济研究》等当时的主要经济刊物,经济学家争论的是按生产价格调整,还是按成本价格调整,或是按照劳动价值调整。但不论按照什么调整,制定价格都是政府的职能,价格不能由市场自发决定。

我自己在1982年上研究生之后认真学习了西方经济学,特别是价格理论。到1983年,我脑子里面形成了一个观念:价格是不能由政府制定的;只要是政府定价,价格就不可能合理。然后我就开始考虑中国的价格改革,并发现了许多很有意思的现象:在企业有了生产自主权之后,特别是在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之后,政府实际上已经管不住计划外产品的价格了;生产资料的黑市交易很多,这些交易的价格基本上是由供求决定的,高出国家定价很多,政府不断发文件进行价格检查,要求各地和企业严格遵循国家价格,但检查来检查去,问题还是解决不了,黑市依然存在。

我当时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既然政府管不住计划外,为什么不放开呢?我在1984年4月写了一篇文章--《以价格改革为中心带动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这篇文章有两个核心观点。第一,价格不能由政府决定,只能由市场决定。政府定价即使定的时候是合理的,过一段时间又不合理了,因为经济现象变化快,政府不可能每时每分都在调整价格。第二,如何从计划价格转向市场价格?就是采用逐步开放的"双轨制"思路。

什么是"双轨制"?就是分步放开价格管制。具体讲,先管住计划内,放开计划外,计划内的产品按照政府定的价格交易,计划外的产品按照市场价格交易,形成双轨体制,然后再逐步放开计划内产品的价格,有些实行"先调后放",最后建立统一的市场价格体制。比如钢铁企业有500万吨钢材的计划生产指标,实际却生产了600万吨钢材,多生产的这100万吨钢材就是计划外的产量,但当时无论是计划外还

是计划内,都要求执行国家制定的价格,尽管实际上做不到。"双轨制"就是先将计划外产品的价格放开,也就是说那500万吨钢材仍然执行国家制定的价格,但是超额生产的那100万吨则按照市场定价。之后再分批将计划内的500万吨的价格也逐步放开,直至放完为止,实现完全的价格自由化。

在"莫干山会议"(即1984年9月3-10日在浙江莫干山召开的全国中青年经济理论工作者研讨会)后,这个以放为主的"双轨制"思路被政府高层接受,成为1985年之后中国价格改革的主体思路。也就是说,1985年之前,我们是在计划价格范围内讨论如何调整价格,1985年之后,我们才转向从放开价格的角度去考虑如何改革价格体制,也就是价格的自由化。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思路的转变。1985年1月14日,国家物价局和物资部正式出台文件,计划外生产资料的价格全部放开,不受政府的控制。之后又放开了一些消费品的价格,包括名烟名酒的价格。这样,双轨制由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变成了自觉的政策行为!

采纳"双轨制"后出现的问题,第一是腐败。因为一种产品有两种价格,有权力的人就可以拿到计划内的指标在市场上倒卖赚得利益。当时出现了很多"官倒",引起社会不满。第二是有了"双轨制"价格之后,国家的生产计划难以得到严格执行。比如原来国家计划规定的生产任务,企业在生产出来之后要按计划价格出售给政府指定的地区和企业,但是生产企业会尽量不交、少交或者拖延合同的执行。这样,计划合同就难以得到执行,当时的概念叫"经济秩序混乱"。

由于经济秩序的混乱和腐败问题,到了1988年春,价格问题在第七届全国人代会上变成了反响最大的问题。当时的总理李鹏给邓小平同志汇报工作时,邓小平问什么是代表们意见最大的问题,李鹏回答说是价格问题。邓小平同志说,价格问题长痛不如短痛,所以要下决心搞"价格闯关"。从当年4月份开始,一系列的价格改革政策出台。同年8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并要求军队和警察做好准备,防止价格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价格闯关成为了重大社会事件,造成了紧张的社会气氛。在该方案公布的当天,全国各地出现了触目惊心的抢购风潮,银行存款急剧下降。10天之后,国务院做出了稳定价格的决定,价格闯关停止。不久,中央决定开始实施3年的"治理整顿",整顿一直到1992年。这3年的治理整顿是一个保守的,甚至是反改革的过程,一些已经放开的价格又被重新收回控制。直到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说要搞市场经济,于是,政府放开了大部分的商品价格,双轨制基本上变成了单轨制。

从1988年价格改革闯关失败到1992年价格放开的成功,说明中国的价格改革是一个歪打正着的过程。刚才提到的3年"治理整顿"以及"天安门事件"之后的整个政治气氛其实是不利于改革的,甚至是反改革的,但是这3年的治理整顿恰恰为1992年的价格放开奠定了基础,因为治理整顿把经济的增长速度压了下来,1990年达到最低,只有3.8%,是改革之后增长速度最低的一年,结果是,很多产品的市场价格也随之降低,市场价和计划价的差距就越来越小。这样,1992年放开价格就比较容易,没有引起大的社会振动。所以,反改革的措施客观上为改革创造了条件,尽管初衷不是为了改革。

整个来看,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一直都有类似现象,就是经济发展的自发力量在起作用。改革成功了,并不一定是国家领导人的高瞻远瞩,恰恰是因为其政策能顺其自然,将自发的市场力量变成自觉政策,把改革变成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比如,"双规制"变成政策之前,黑市价格已经存在,1985年的政策无非是因势利导。既然有黑市,干脆就承认黑

市价格,黑市合法了,问题也解决了。这就为中国的价格改革找到了一条出路。到了1993年,价格的自由化就已基本完成。当然,没有邓小平1992年的南方谈话,价格的自由化不可能这么快就实现。

企业制度改革,可划分为两大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2年之前,即在改革的前15年,主要是由于非国有部门,包括乡镇企业和私人经济的发展,使得整个经济中的国有比重降低,同时仍然保持国有部门的增长。第二阶段,从1993年开始,中国才真正触及到国有企业本身的产权问题,即国有企业的非国有化问题。

就国有企业的改革而言,在1992年前,我们一直是在保持国有的前提下谈国有企业改革,这与1985年之前的价格改革的思路很类似,假定国有企业是能搞好的,问题是如何搞好。这样的思路既有意识形态原因,也有认识方面的原因。1992年之后这个思路才发生变化,不再假定国有企业一定能搞好,采取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道路。

国有企业改革最初是两大措施:一、扩大企业自主权;二、实行利润分成,建立奖金制度。这两项政策到1986年后演变成经营承包制,就是国家和企业之间签订合同,完成合同后剩下的利润可以分成。利润分成有很多办法,但是所有措施的前提都是保持国有企业不变。

当然,1992年之前的国有企业改革也是非常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证明了在国有企业的框架内是没有办法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搞了十几年的政企分开、自负盈亏,但政企还是分不开,国有企业就是没有办法做到自负盈亏。所以,1993年之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转变为放开企业,使国有企业非国有化。官方的说法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股份制改造","公司化改造","产权多元化",等等。

这一转变的直接原因是,1992年之前,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但是随着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地区之间竞争的加剧,国有企业越来越没有竞争力,亏损越来越严重,成为了地方政府的包袱。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确定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特别是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制原则后,很多地方开始了非国有化的过程,地方控制的企业,特别是县及县以下政府控制的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其他形式的集体企业)开始了大范围的产权改制。1995年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当时非常有名的一个故事是,山东诸城市因为把市属的50家国有企业都卖了,市委书记得到了"陈卖光"的称号。到了1998年,中央的企业也成为中央政府的包袱。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国有银行不再给国有企业发放"安定团结贷款",中央企业也不得不开始非国有化改革,当时的口号是"结构性重组"、"减员增效"、"解困"。在这些口号下,大量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被甩出去了。政府同时还启动了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将国有企业变成股份制公司,优质资产剥离后重组上市,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举措。

2003年后,处于"技术性破产"的大型国有银行也开始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在海外和国内股票市场上市。可以说,通过股份制改造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到2008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制度性问题已得到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不再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接下来的问题是,国家持有的股份如何减持,什么时候减持,这是个技术性问题、时间选择问题。

下面我们用一些统计数字来证明我前面的结论(统计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1979年,80.7%的工业产值由国有企业生产,非国有只占19.3%(城镇集体企业生产)。之后,工业产值中国有比例逐步减少,非国有在逐步增加。交叉的那一年是1993年,即30年的改革进行到一半的那一年。这一年之前,国有产值比重大于非国有产值的比重。这一年之后,非国有产值的比重大于国有。1993年之后继续变化,到2006年,整个工业产值里,国有企业生产的仅占9.7%,不到10%,而非国有占

到了90.3%。按照产值,工业部门产品基本是非国有制造。当然,按照工业增加值看,国有企业占到了近40%,仍然比较高,这是因为国有企业仍然控制着要害部门。

用GDP比重来看,2006年,国有部门占不到40%,非国有部门占到了60%。也就是说,从对国家GDP的贡献来看,国有部门已经不是主导部门,非国有部门变成主导性部门。

从就业情况来看,在城镇就业人口当中,在1978年,78.3%城镇就业人口在国有部门,21.7%在非国有部门(集体企业)。改革开放后,国有部门的就业率逐步降低,在1989年之后,有几年是相对停止的,即刚才讲的治理整顿的那几年,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停滞,国有部门的发展继续加强。1993年后,特别是1998年后,非国有部门的就业比重迅速上升。到2006年,城镇就业人口中,国有职工只占22.7%,而非国有职工达到了77.3%。特别是,新增就业人口基本上都在非国有部门。

就绝对数而言,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前15年,城镇就业人数稳步上升,国有单位的就业人数也在稳步增加,但增加的速度明显低于非国有部门。我们还有必要注意到,国有部门就业人数的增加更大的比例发生在政府和公共服务等非经济部门。国家党政机关人员由改革开放前的400多万达到2006年的1000多万。1978年,国有职工80.2%在经济部门,到2006年,有60%左右已经不在经济部门。就经济部门而言,国有企业职工数量1978年为5979万,之后一直增加到1992年达到顶峰的7958万,之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转向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的职工人数开始迅速下降,到2005年下降到2572万,为1978年的43%,1992年的32%。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减少最多的是国有企业脱困政策--"减员增效"开始实施的1998年,这一年经济部门国有职工减少了将近2000万人。2000万人口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国家了,我们国有部门这一年就减少了如此多。

另一指标是国有企业数量的变化。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有8万多家的国有工业企业,之后逐渐增加,到1996年达到最高的12.16万家,1997年之后大幅下跌,到现在2006年只有2.5万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不到改革初期的30%。

这些统计数字与我们前面分析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转变是完全一致的:1993年之前保持国有制前提下搞国有企业改革,所以国有经济部门的规模仍然在不断扩大,尽管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下降;1993年之后转向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所以国有经济规模开始大幅度收缩。改到今天这一步,我们不仅完成了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改革,而且已经找到了剩下的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即继续在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道路上前进!

所以说,在过去30年里,价格自由化和国有企业改革这两大改革基本完成。

讨论中国经济改革,不能不涉及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如果没有非国有企业的发展,不仅价格改革不可能顺利进行,1993年之后的国有企业非国有化也不可能顺利进行。非国有部门不仅接手了大量亏损的国有企业,将死资产变成活资本,而且接手了国有企业改制释放出来的大量下岗职工。

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在最初也不是政府有意为之,而是在政府没有办法提供就业机会和没有办法控制的情况下自发产生的。

乡镇企业和城市个体经济就是典型的例子。无论是个体经济还是私人企业,都是先从某些地方自发产生,然后往往通过高层领导人的讲话肯定,之后党代会确认,最后全国人大立法确认。过去的中国,大的政策变化都遵循这一套路。每到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时,总会产生新的说法,每一个说法都会推动中国往前走。举私有企业的例子来说,私有企业主要从农村开始发展。邓小平讲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意味着中国可以有私人财产了,之后个体户就有了合法身份。与此同时,80年代早期,各地开始产生自发的私有企业,但1988年之前私人企业是不合法的。在1982年,温州有一个大案,从事私人企业的"八大王"7个被逮捕,1人逃跑,他们惟一的罪状就是雇人生产小商品赚了钱。在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温州市政府为他们平了反。1987年,十三大承认个体私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第二年春天,全国人大修改宪法。从1988年之后开始,才可以在工商局注册私人企业。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年底十四大确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着第二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私人企业开始迅速发展。

非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也是中国企业家成长的过程。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资源配置是最聪明人的配置,最聪明的人在干什么,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两种角色最适合聪明人做:一是政府官员、政治家,二是企业家。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1000多年里,从隋唐开始,科举制度使得最聪明的人都在政府工作,这种激励机制使得最聪明的人有机会能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个状况直到改革开放之前都没有改变。我将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企业家分为三代:

第一代是农民企业家。1978年之前,中国最聪明的人或者在政府,或者在农村。由于户口管制,农村出身的人只能当农民,没有机会当工人、干部,因此农村也聚集了一批聪明人,他们只能当生产队的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等村干部职务,当不了这些村干部的人就只能投机倒把,最后可能坐牢。

因此,改革开放的第一代企业家,就是农民转变的企业家,农村的能人。由于在1988年之前,私有企业是非法的,企业家没有社会地位。因此除了农民和在城市找不到工作的人以外,没人愿意干个体户,没有人愿意办企业。当时个体户和私有企业主的地位很低,连找对象都很难,虽然他们钱可能赚得很多。在1985年的时候,可以说,个体户的经济地位已经跃居第一,但是社会地位却排在倒数第二,仅比农民好一点。第一代做民营经济的基本上就是这样一群人。可以说,中国的户口管制为我们保留了企业家的火种,为中国的改革准备了人力资本条件。没有这些农民企业家,中国的改革会非常的困难。

第二代企业家出现在1988年之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主要是党政干部和事业单位的知识分子下海。这有几个原因:一是1988年私有企业合法化。二是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政治风波,有一批政府官员犯了政治错误,失去了政治前途,于是他们需要找寻别的出路。三是邓小平南方谈话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1992年1年,中国有12万党政干部下海,从此之后这个运动就没有中断。

第三代是海归派和高科技出身的企业家,是过去10年随着高科技产业发生的事情。比如百度的李彦宏、搜狐的张朝阳

等,主要是高科技产业领域的人才,他们多是名校毕业,海外留学,并有在国外工作的经历,回国后带回了大量的风险投资。

我将胡润的中国富人榜的前200名的背景做了一个详细搜索,将他们的创业时间和背景做了一个分析。在第一个10年里创业的人,55.3%的人是农民和无业人员,17.1%的人是港澳同胞--实际大部分是移民出去的内地农民,只是他们有亲戚在港澳。所以大体上有72%的第一代企业家是农民和无业者出身。第二个10年创业的企业家中,71.9%的人是国家干部和国企职工出身。第三代企业家中,9个人里5个人有海外留学和高科技背景。

企业家的成长反映出中国社会的变化。第一个10年创业的人基本上都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用今天的话讲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没有机会到政府和国有企业工作,或者因为投机倒把坐过牢,所以只好自己创业。第二个10年激励机制发生变化。20世纪80年代之前要安电话、坐飞机、坐软卧都必须是政府官员,但之后私营企业主坐的车、住的房子可能比政府高级干部还要好,这就是激励机制的变化。政府工作人员下海是社会的巨大进步,对国家的贡献要比他们在政府工作大得多。第三个10年吸引了很多海外归国人才,这与中国更开放、更自由、产权更好的保证有很大的关系。

三代企业家在推动中国社会改革和经济成长方面有着不同的作用。第一代农民企业家的企业主要在制造业、商业方面有所建树,因为他们视野不宽。第二代企业家搞房地产、金融,他们有的在政府工作过,受教育程度较高,出过国眼界开阔,能够对国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第三代企业家搞高科技、互联网,他们具有国际视野,能拿到国际资本。每代企业家所从事的产业,代表了那个时代推动中国经济成长的主导产业。没有他们,中国的经济改革不可能成功!
 

过去30年基本上完成了经济体制的转轨。现在看看未来30年,我们应该做什么?

我粗浅的看法是,未来30年,中国改革的重点要转向政治体制的改革。前面提到中国经济改革的两大任务是价格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所有其他方面的改革都是围绕这两项改革进行的。现在两大改革基本上已经完成,接下来的改革应该转到政治体制改革上。只有在政治体制改革完成以后,才能巩固经济改革的成就。希望我的这个推测会有道理。

政治体制改革也可以分成两个15年。第一个15年,主要任务是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减少政府部门的权力,也就是建立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就是约束政府,政府必须按照规则办事,不能有太多自由裁判权。怎么能够让政府按规则办事呢?必须要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司法机关。老百姓可以同政府打官司,个人、企业与政府在民事上是平等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只有法院本身是相对独立的主体才可能做到这一点,否则,如果法院按照政府领导人的意志办,法律就无法约束政府。最近已经出现了很多这样的好趋势,比如在南京,有人起诉政府不提供有关的资料,违反了信息公开法,最后赢得了官司。这事非常好,就是法院能够对政府的行为进行判定。如果做得到这一步,未来30年的前15年的改革就很了不起了。

第二个15年主要是要建立民主选举制度。不过我强调,社会民主一定要使每个投票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法治国家一定要建立在一个中产阶层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中产阶层,你搞民主是不稳定的。民主就可能变成民粹,变成流氓政治,走向专制。现在一些地方在搞基层选举试验,相信以后选举的范围会不断扩大,逐步完善。这样,再过30年,即改革开放60年后,中国的改革就基本完成了。

我记得唐德刚说过大的制度转型需要200年左右的时间。这样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算到2040年刚好200年,也就是再过30年,经过大约200年的时间,中国的社会转型和制度转型就会基本完成。我的意思是说基本构架完成,也就是说,再过15年后,看司法制度问题就跟现在看国有企业的问题一样,剩下的是技术性问题而不是体制性的问题;再过30年看政治制度也是一样,剩下的是技术性问题了。

总结一下,中国在过去30年的改革历史包括两个方面:价格自由化和经济的非国有化及国有企业的非国有化。中国之所以采用渐进的改革道路,是因为一开始不想搞市场经济,但在改革的过程中逐步明确目标,因势利导,最后回过头来看,成就很大。这实际上反映了制度演进的自发特征。当然,邓小平对这条改革道路可能比所有其他人更胸中有数。我在1993年的时候讲过一个寓言:中国的改革是从马背上画白道画到变成真斑马的过程。一个以马为牲口的村庄,马很懒,都不干活。村长听说邻村的斑马很适合干活,想把村里的马换成斑马,但遭到大部分村民的反对。村长的一个办法是,晚上在村民们入睡之后,在一些马的背上涂了一些白道道。第二天,村民们质问村长为什么把自己的马换成斑马,村长解释说没有的事,马还是原来的马,自己只是给涂了颜色而已。村民仔细一看,确实如此,也就没有当回事。村长每天晚上继续做同样的事情,村民也渐渐习惯了。直到有一天,村民突然发现,他们原来的马都被村长换成真的斑马了,但确实比以前的马更好,他们也就认可了。我们的改革不论是价格改革还是国企改革,都是把马换成假斑马,再换成真斑马的过程。这对我们未来的改革,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谈中国改革开放30年,就不可能不谈收入分配。其实任何一种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收入的分配制度,也就是说,社会成员以什么样的方式获得收入和财富。因为收入和财富总是人们追求的目标,所以收入分配制度实质上也是一个激励制度,创造社会财富的制度。一个体制的改革也是一个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在1978年之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从收入分配的角度看有两个特点:第一是追求高积累和平等分配为主要的目标;第二是所有的分配杠杆都控制在政府手里,政府直接进入了初次分配,没有市场,没有要素价格。所以在那个时候,当我们涨工资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感谢政府,因为工资是政府决定的,我们觉得所有的收入都是政府给我们的。

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要素和产品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这个定价过程同时决定了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或者说,财富的创造和收入的分配是同时决定的。中国的改革,可以说是一个从政府主导收入分配到市场主导收入分配的变革。但是截至目前为止,政府仍在资源的分配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市场则在收入的分配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两个机制结合起来,就表现出我们现在收入分配中存在的诸多令大家不满的问题。

回想一下在改革初期,我们的主要目的是引进激励机制,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早期,中国经济学家发表了大量文章为"按劳分配"正名,因为"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连"按劳分配"都不承认。在今天这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但那个时候是一个大问题。随着国有企业利润和个人奖金政策的引入,不同企业之间职工的收入差距开始拉大。非国有部门也开始发展,一部分人因为从事个体商业活动富起来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个人收入差别引起了很多的社会矛盾,到了1984、1986年的时候,社会上出现了有关收入分配的争议,那时候叫"红眼病"。当时流行的一个说法是"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但因为当时没有网络,平面媒体又控制在政府手里,我们现在要查到当时有关收入分配不公的争论的报道可能并不多。政府应对收入差距的办法是提高"奖金税"。有关收入分配的争论一直持续到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四届三中全会正式确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争论才算告一段落。到了"十五大"的时候,不仅强调了"按劳分配",而且承认了"按生产要素分配"。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讲,"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就是我们整个收入分配改革思路的变化过程。

中国经济改革中一些重要的指导思想和政策的确立,都凝聚了许多经济学家的贡献。收入分配也是我本人一直关注的问题。上面谈到1984到1986年的"红眼病",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1986年初,我在《管理世界》第1期上发表了《新时期收入分配政策研究》一文。这篇文章提出:"新时期收入分配政策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在优先考虑刺激效率、平衡资源和资本积累的前提下,兼顾公平分配和物价稳定。""收入分配机制转变的基本方向应该是,加强市场分配机制的功能,削弱政府在初次收入分配领域中的支配作用,用市场机制解决效率问题,用政府分配解决公平问题。""工资改革的根本方向,是将市场机制引入工资决定。"

回头来看,这30年的改革有一些基本的事实。中国经济的效率是大大提高了,人均GDP大幅度上升。大致上讲,我们不到10年人均GDP就翻了一番,这在人类的历史上应该是一个奇迹。在过去200年里,美国是每40年人均GDP翻一番。但我们还是比人家要落后,因为我们发展市场经济起步太晚。就改革开放这30年来看,我们发展非常快。因为发展快,中国社会的绝对贫困问题应该说基本解决

了。如果我们以世界银行的统计来看,无论按照老标准还是新标准,贫困人口的比例都在大幅度下降。农村贫困人口的比例,按老的标准,1980年是40.7%,2002年降到4.8%;按新标准,分别是75.7%和12.5%。全部人口中贫困人口的比例,按老标准1981年是23%,到2001年是3%;按新标准,1981年是52.8%,2001年降到7.8%。

我们发现,贫困人口比例的降低,跨省份看的话,它与每个省份的GDP增长有显著的关系。GDP增长越快的地区,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越快。这印证了邓小平的一句话,"发展是硬道理"。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人均收入大幅度增长、几乎每个人的生活水平都在大幅度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也扩大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基尼系数按照现在的统计都是上升了。但是大家要注意一点,就是按照世界银行的计算,全中国的基尼系数2001年接近0.45。但如果城乡分别计算,城市是0.37,农村是0.33,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远低于0.4。如果把生活费用的差异考虑进去,全部人口的基尼系数不到0.4。这就是厉以宁教授讲的二元结构带来的统计方面的问题。

现在有一个新的说法是,"改革的成果全民分享"。这里有个需要回答的问题是,我们过去30年的改革成果是不是全民分享了?我个人的答案:是的,但分享的程度有所不同。我认为,尽管改革30年不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扩大了,但中国社会的公平程度大大提高了。我讲的公平程度,包括机会均等。衡量社会公平的指标之一是收入的流动性,也就是不同收入人群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根据斯坦福大学Pencavel教授的研究,中国收入的流动性大大提高了。如果把城市人群按收入分为5个组,我们发现,1990年最高收入的人群在1995年只有43.9%仍然属于最高收入的人群,而有近5%落入最低收入人群,1990年最低收入的人群也只有49.6%的人到1995年的时候仍然属于最低收入人群,其他50.4%的人都已经跳出最低收入人群,其中2.1%的人进入最高收入人群。这意味着机会均等大大提高了,收入差距扩大并不是富人总是越来越富,穷人总是越来越穷。

对比一下美国,美国在1993年处于最低收入的人,1998年仍处于最低收入的是70.4%,而1993年处于最高收入的人,1998年仍然属于最高收入人群的比例是50.1%。这两个数字都远远高于中国的数字,说明中国收入的流动性比美国还高。

现在有关收入分配的争论越来越多,这涉及怎么评价我们的改革成就。发展还是不是硬道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是否正确?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不是应该坚持?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的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回答从跨地区数据分析中得到的几个困惑。

第一个困惑是有关GDP的增长与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中国基尼系数的扩大是伴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来的。那么,收入差距是不是都是为了实现GDP增长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从跨地区的数据看,不完全是这样。如果我们用横坐标表示各省份人均GDP,纵坐标代表2001年的基尼系数,我们发现人均GDP水平越最高的地区,平均的收入差距反而越小。如果从人均GDP的增长率来看,也是一样的。平均而言,人均增长率高的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反倒比较小,特别是浙江、福建、广东这些省份。而那些收入增长率比较低的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反倒比较大。

第二个困惑是国有经济规模与收入差距的关系。因为国有企业更接近于按平均劳动生产率支付工资,所以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对较小。而私有企业是按照个人的边际生产率支付报酬,收入差距比较大。一个自然的推论是,国有部门占经济总量比例大的地区,收入差距应该比较小。但我们

看到的数字跟我们得出的推论恰恰相反。如果横坐标代表一个省所有就业人员当中国有部门的比例,纵坐标代表基尼系数,我们发现,平均而言,国有经济比重越高的地区,收入差距越大。

第三个困惑是政府支出与收入差距的关系。政府转移支付的目的是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降低贫富悬殊。所以理论上讲,政府收入占GDP比重高的地方收入差距应该小一些才是,但跨地区的数据也给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结论。如果用横坐标代表政府花的钱占这个地方的GDP比重,纵坐标代表基尼系数,我们发现,政府花钱占GDP比重越高的地方,基尼系数也越大,也就是说收入分配的差距越大。

第四个困惑是利润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下,个人在初次分配中获得的收入只有劳动所得。在市场经济下,不仅有劳动者所得,也有资本所得,企业家赚取的是利润。改革开放后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了,利润甚至成为一些人的主要收入来源。我们自然会想到,如果利润在GDP中的比重高的话,这个社会的收入差距自然会更大一点。但我们发现跨省份数据不支持这个结论。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算出各地区GDP中劳动所得、利润、生产税和折旧四部分的比例。大体上讲,剔除了税收和折旧之后,全国劳动所得占GDP是2/3,利润占1/3。但各地区的差距很大。我们的第一个发现是,利润占GDP比重越高的地方,人均收入越高,收入增长的速度也越快。这一点并不奇怪,因为利润可以刺激投资和经济活动。奇怪的是,我们发现,平均而言,利润在GDP总量当中比重越高的地方,收入差距反倒越小;而利润占GDP比重越低的地方,基尼系数越大。

第五个困惑是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如果说市场化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那么,市场化程度越低的地方,政府主导作用越强的地区,收入差距应该越小。事实上,我们发现了相反的结果。使用樊纲等人提供的2001年各省份市场化指数和世界银行提供的同一年各省份的基尼系数,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平均而言,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收入差距反倒越小而不是越大。

这就是我总结的五个困惑。我们怎么解开这些困惑?自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与效率的提升是相伴随的。收入差距有一部分是合理的,所谓的合理差距是指为了经济成长和效率的提高我们必须付出的代价。另一部分可能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我们不需要付出这个代价仍然可以维持同样的经济效率和收入增长。当然,我们是不是愿意追求这样的效率和收入增长,那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从经济学上来讲,我们要关心的是,我们的经济是不是处在增长和收入差距的有效边界上?

为了理解这个问题,我讲一个基本的理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莫里斯(James Mirrlees)教授对经济学的贡献之一是,效率与平等之间矛盾的来源于有关个人能力信息的不对称。如果政府知道每一个人的能力,政府可以通过对不同能力的人征收不同的定额税或提供不同的定额补贴实现任何程度的所希望的收入分配。比如说,工作同样的时间,你可以创造200元的价值,我只能创造100元的价值。那么,只要政府向你征收50元的定额税,然后补贴我50元,我们两人就可以实现绝对的平等。但是由于政府不可能知道每个人的能力,所以在任何制度下,都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公平和平等。即使政府有办法使得每个人的货币收入相等,事实上不同能力的人之间也是不平等的,因为为了获得等量的收入,能力高的人只需要花较少的工作时间,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休闲娱乐。所以莫里斯说要实现平等是不可能的。这就出现了效率与平等的矛盾,信息经济学上称为配置效率与信息租金的矛盾:如果你想达到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你就得让有私人信息的高能力者获得更多的信息租金(收入);反过来

说,如果你想减少高能力人的信息资金,你就必须扭曲资源的配置效率。

还有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论是,不确定性影响收入分配。不确定性越高,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在1921年的时候,芝加哥大学的奈特教授出版了《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一书。他证明,利润来源于不确定性。如果社会没有不确定性,就没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利润(超过资本平均回报率的部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生产要素的价格属于成本,利润不是要素的价格,利润是企业收入中超出成本的那一块。如果没有不确定性,竞争的结果一定是产品的价格将全部分解为生产该产品的要素价格(如工资、利息、地租),企业没有利润。因为有不确定性,才有了作为剩余收入的利润,才有了企业家。这一点对理解收入差距有重要的含义。

第一,企业家的职能是应对不确定性。一般来讲,一个更大的不确定性意味着需要更高的企业家能力,更高的利润。如果环境的不确定性非常高的话,只有那些绝顶聪明、有超常判断力的人,胆子很大的人,才敢去从事企业活动,而这样的人在社会中毕竟是极少数,他们可以赚取极高的超额利润。

第二,几乎每个人都是风险规避型的,有不确定性就有风险,你要让他承担风险,就必须予以风险补偿。不确定性越大,需要的风险补偿也越大。这样,即使每个人事先面临的预期收入相同,事后的收入也会不同。运气好的赚钱,运气坏的亏本。不确定性越大,事后的收入差距就越大。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中,从事商业活动面临的最大不确定性是什么?是体制的不确定性,政策的不确定性,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这种体制的不确定性,来自政府对资源的配置和政府行为的随意性。对中国企业家来说,最难以预测和把握的可能不是市场的不确定性,不是技术的不确定性,而是政府部门行为的不确定性,是政府政策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做企业仅有通常意义上的企业家能力是不够的,关系、背景可能更重要。只有有政府关系、有政府背景的人才真敢去做企业。没有关系、没有背景的人就不敢去做企业。并且,政策和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越大,需要的关系和背景就越高。

这样,我们就可以为前面讲到的五个困惑提供一个理论解释。尽管体制的不确定性是普遍现象,但中国不同地区之间,制度环境的不确定性、政策的不确定性、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是有很大差异的。效率与收入平等的关系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表现,不同地区走了不同的发展路径。

如果我们用横坐标代表GDP增长率,纵坐标代表基尼系数,增长率与基尼系数的关系应该是向上倾斜的,但不同地区增长率与基尼系数关系的斜率是不一样的。体制不确定性越高的地区,斜率越大。这是因为,一个市场化程度低、政策不确定性高的地区,做生意非常难,只有少数人敢做生意,大部分人不敢做。但因为竞争相对不那么激烈,所以能获得超额利润,甚至暴利。而一个市场化程度高、体制不确定性相对低的地区,许多企业家能力相对一般、没有很强政府关系背景的人也可以做生意,利润率较低。在前一类地区,私营企业数量少,经济增长率低,利润总量少,但利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所以收入差距大;在后一类地区,私营企业数量多,经济增长快,利润总量大,但利润的分布比较均匀。为了获得同样的经济增长,前一类地区要比后一类地区付出更高的收入差距的代价。我们前面看的跨地区统计数字表明,恰恰是那些高增长的地区,收入分配更平等一点。这条向下倾斜的增长率与基尼系数之间的关系曲线事实上是由不同地区向上倾斜的曲线上的点组成的。

如果我们发现这个结论对的话,它对我们下一步的改革就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如何在不损害GDP增长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收入分配的差距和收入不公?关键是提高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减少政府行为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如果我

们能够把全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或者说政府的行为方式,推进到浙江省这样的水平,那么我们既可以保持高的增长率,同时又可以大大减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

与此相关,政治体制改革就变得非常的重要。政治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用法律把政府约束起来,让各级政府在法律边界内行事,这样就可以减少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建立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如果政府能按照规则去办事的话,无论生意人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可以更好地预测政府的行为,把握自己行为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极高的垄断性利润、少数人赚大钱的机会就会大大地减少。

这方面司法的独立性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没有司法的独立,要建立法治的经济是无法想像的。

我们还要减少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和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如果政府仍在配置大量资源,而我们又让市场决定个人收入分配的话,结果一定是大量的资源价格以利润的形式变成了少数个人的收入,收入分配不可能真正的公平。政府对资源的控制,不仅损害了效率,而且也损害了公平。政府对市场准入的限制,使得很多事情只有一部分人能做,另一部分人不能做,保护了垄断利润,也导致了收入差距的扩大。我们不要以为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一定是负相关的。如果按照正确的方向改革体制,既可以增加效率,又可以增加公平。

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增加对降低收入差距非常重要。最近大量的研究证明,现在个人的收入越来越与其教育程度相关。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收入增长越快。如果政府想帮助那些低收入人群的话,最好的办法是提高这些人的教育水平。全民义务教育无疑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也应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同时,要把竞争机制引入大学教育,要给大学更多的自主权,允许大学自主确定学费,向高收入阶层收取较高的学费以便有财力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我们国家现在的情况非常奇怪,越是水平差的大学,学费越高,越是收入低的家庭的学生支付的学费越高。那些收取高额学费的三类大学(三本),基本上都是农村的孩子在上。

前面已经证明,我们用财政转移支付减少收入分配差距是不成功的,不如用市场的手段减少收入分配差距更有效。我们仍然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尤其是全球化的时代,对中国而言,离开了发展,不可能解决公平问题。如果我们把创业的人吓住了,没有人愿意做企业了,贫困问题就会重新出现。我要特别提到一点,新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条款,可能对中国未来经济的发展有致命性的伤害。这个法律的出发点也许是对的,为了帮助低收入阶层,为了帮助工人群体,但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被这个法律带来最大伤害的正是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民工,以及城市的一些普通工人。